金砖农家女 第二章 救回,失忆男 作者 : 简璎

丁沐儿已经很习惯在鸡啼时起床了,其实这会儿还很早,天才蒙蒙亮,但因为这里晚上也没什么娱乐,早睡自然就早起。

洗漱后,照例先把糙米粥煮上,洗了咸菜,又往灶里添了几根柴,便起身去院子里要摘黄瓜。

幸而原主是个会过日子的,前院里种了茄子、四季豆、黄瓜、辣椒等等,后院里养了鸡、鸭、鹅,半点空间都不浪费,话说回来,若不是如此精打细算,也养不活这么一大家子。

丁沐儿才走到门坎就看到有个人影已经坐在那里了。

她也不知道他是没睡还是怎么地,总之,她起床时,他一定早一步起床,然后就坐在门廊下,目光遥遥地看着远处连绵的木绵山,也不知在想什么。

十天了,他还是想不起自己是谁,只好继续待在安然村跟他们一起生活,庆幸的是,他底子好,加上晴娘不惜血本的把最好的丹药都给他服用,他身上的伤已经好得七七八八。

奇怪的是,他的玉佩却不翼而飞,她想让他看,看能不能唤起他的记忆,却是翻遍了屋子也找不到,她只好努力画给他看,他却说看不懂鬼画符,让她很想朝他头巴下去。

不过,因为她说玉佩上有个“信”字,便暂且叫他阿信,他倒是没意见的接受了。

安然村民风淳朴,他的相貌又十分妖孽不一般,失忆的事经过郭大娘的宣传已经整个村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不只村里的三姑六婆轮番来看他,村长也亲自上门来看过他,问了他几个问题之后,确定他是真的失忆,便同意他在恢复记忆之前在安然村住下来。

“早啊!”她如常地跟他打招呼,他也如常地不回应她,但她知道他的视线从远山移到了她身上。

她也不管他每天这样看她是在看什么意思的,反正她不会觉得不自在,径自摘了一条黄瓜,又摘了些四季豆。

“为何不摘茄子?”

丁沐儿吓了一跳,这还是他第一次在她摘菜时主动跟她讲话。

她从架子下闪了出来,手里挽着搁了黄瓜和四季豆的竹篮子,目不转睛的看着坐在门廊台阶上的他。“你刚刚问我为何不摘茄子对吧?”

他就发出一个让人难以辨识的“嗯哼”,算是回答。

丁沐儿都懒得跟他计较没有礼貌的这件事了,她自顾自的回答道:“因为吃不完啊,咱们才三个人,吃不完搁着也是浪费,天气热,东西容易坏,这里又没冰箱……我是说冰块……”

“冰块?妳倒会痴心妄想。”他的眼神沉了沉。“冰块是宫里才有的消暑物资。”

丁沐儿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他,“你怎么知道宫里有冰块?”

他一怔,蹙眉答道:“就是知道。”

丁沐儿继续看着他。“那我怎么不知道?”

这里冬天会下雪,有冰块不稀奇,但现在是夏天,夏天要怎么保存冰块?宫里是用什么法子保存冰块的?她真是好奇。

阿信正想破了头,不解自己怎么会知道宫里的事,忽然被她打断,他便有些口气不佳地道:“妳这么笨,要去问妳爹娘,问我做什么。”

“呵呵,是啊,我笨?我笨才会收留你,供你吃、供你住还被你骂笨,我真的是太笨了……”她越过他跨进门坎,一溜儿地唱道:“笨人要进去做早饭了,聪明人也进来洗洗准备吃笨人做的早饭喽,晚了可就吃不到喽。”

这些话合起来就是“忘恩负义”四个字!不信他听不懂。

阿信自然也是听得懂的,但要他拉下脸来跟她道歉,他做不到。

两个人再怎么拌嘴,早饭还是不能不吃的。

丁沐儿在堂屋里摆好了饭桌,小阳也起床了,三个人围着饭桌开动,一时间还真有点父慈子孝一家人的错觉。

小阳看了看桌上的菜,问道:“母亲,今日没有做炒茄子吗?”

丁沐儿高兴地问道:“怎么,你爱吃?”

“是信叔爱吃。”小阳朝阿信灿烂一笑。“您昨日做的炒茄子,孩儿瞧见信叔都吃光了。”

丁沐儿这才知道,原来是想吃啊,才会问她为何不摘茄子,怎么一个大男人说话拐弯抹角的,一点都不爽快,直接说他想吃不就好了吗?

说起来,她的茄子确实做得好,那是有秘诀的,前世跟她外婆学的,不像这里的人,茄子炒起来总是黑模模的烂糊一片。

拿吃的为难人就没意思了,而她也不是个小心眼的,便爽快地对阿信说道:“明日给你做。”

阿信埋头吃饭,忽地冒出一句,“我又没说要吃。”

不等丁沐儿发作,小阳马上说道:“给孩儿做,母亲,孩儿要吃。”

丁沐儿在心里嗤之以鼻。

一个大男人还不如四岁小娃呢,真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来头,摆这么大的架子,看来,还是得赶快帮助他恢复记忆,把这尊大神送走才是上上之策……

她直接在阿信面前挥了挥手,当他抬起头来看着她,她才说道:“我今天要去山脚下的河边,就是救到你的地方,你要不要一块去看看,或许能想起什么。”

阿信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她,不答反问:“妳去那里做什么?”

他想不起自己是谁,可是她跟小阳的事他也从轮番来看他的三姑六婆嘴里知道得差不多了,一句话,她是个被负心汉抛弃的可怜女人。

可他怎么看,她都没半分可怜的样子,倒像疾风里的小草,活得很好。

郭大娘说,不久前她才寻死被隔壁的李猛救起来,但很奇怪,他同样没在她身上看到半点寻死过的痕迹,他看到的就只有她很认真的在过日子,很认真的在忙活,每日辛苦做些吃食去卖,赚取微薄的收入,还要下田,要养鸡养鸭养鹅和挑水浇菜,从早到晚没一刻得闲。

饶是如此,她也没半分悲苦的样子,她忙得很起劲,起码他就没在她眼里看过丁点感伤。

虽然他没了记忆,但他猜想他过去的生活一定与她截然不同,他对这里的一切都很陌生,这里没有丝毫东西能唤醒他的记忆,他一定不是过惯庄稼生活的人。

“我……我要去捡石块。”丁沐儿原想找个理由,摘荠菜或捉鱼什么的,可到时一定穿帮,不如实话实说。

阿信挑了挑眉毛。“捡石块做什么?为何要特地去河边捡?”

丁沐儿瞪着他。

好吧,她得承认失忆的人不等于笨蛋,失忆也不等于没有求知欲,这些日子观察他举止言谈,肯定是来自大户人家,也不知道什么原因会流落在外失了记忆,但他的推理能力还是有的。

既然如此,自己就不能糊弄他,免得被他拆穿,届时下不了台的人可是她,她不想在小阳面前丢脸,目前她倾向于在小阳面前当个十项全能、什么都会的万能妈咪。

“简单来说,这里的陶碗都太丑。”她指着桌上的餐具。“我想做陶瓷,那是一种比陶碗好看几十倍的器皿,但做那陶瓷需要一种特殊的泥巴,而石块就是那泥巴的前身,我就是要去找找有没有符合做陶瓷条件的石块。”

她说完,换阿信瞪着她。

他就跟所有失忆的人一样,生活的知识、生活的本能,他都记得,唯独忘了跟自身有关的事。

关于她口中比陶碗好看几十倍的陶瓷,如果那么简单做,那么也不会眼下所能见到的器皿都是陶器了。

“我说妳,妳不会是投湖的时候撞到脑子了吧?”对于有人要去做笨事,他若不出声阻止就对不起自己借住在这里,吃她的、喝她的,靠她生活。

丁沐儿好遗憾的看着他,“你才在河里把脑子淹坏了吧?”

他是个百分之百傲慢无礼的家伙,这点跟失忆没半点关系,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失忆了,但骨子里仍是他的本性。

阿信沉声道:“若不是脑子撞坏了,妳觉得妳说的话成体统吗?”

“怎么不成体统了?”前世她丁沐好歹也让外界的报导写过一句“名师出高徒”,在古代拉胚什么的,难道还难得倒她?

阿信的眉峰微皱,“因为那是不可能的事。”

丁沐儿禁不起激的,“等我做出来,你跟我姓!”

阿信冷哼一声。“好,妳做得出来,我就跟妳姓。”

反正他现在也想不起自己姓何名啥,跟她姓没差!

突然,小阳跳下板凳,神色焦急的对着丁沐儿深深一揖。“母亲,孩儿也要跟您姓,不要丢下孩儿。”

信叔姓了丁,母亲也姓丁,只有他一个人姓温,他不要这样!

丁沐儿噗哧一笑,连忙将小小身躯搂进怀里。“别急,不会落下你。”

她看到某人的嘴角微微扬了小半弧度。

哈,孩子的童言童语,真是连臭冰山都能融化啊!

不过,大萧朝的律法有规定孩子不能从母姓吗?改日去问问村长,若是可以,她就让小阳改姓丁!

收拾好饭桌,丁沐儿准备了一下,把水和午餐带着,三个人便锁上大门往木绵山走。

出发时,竹篓子原是丁沐儿背在身上的,阿信倒是一言不发的接了过去,小阳一手牵着他们一人,神情快乐得像要出去郊游似的,丁沐儿不由得泛起了浓浓的怜惜,这孩子想必没跟父母一块儿出游过吧?

照例走了一个时辰来到木绵山山脚下的河岸边,他们到的时候,早先进山砍柴的人已经一拨一拨的下山了。

“我就是在那儿发现你的。”丁沐儿把位置指给阿信看,接过竹篓子,径自去挖宝了。

小阳也不似一般孩子看到水就玩疯了,他中规中矩的跟在丁沐儿身后,学她有模有样的看石块,捡石块。

丁沐儿捡得累了,拉着小阳到树荫下休息时,便看到阿信还杵在原地,看看河水,又看看远处连绵的山峰,若有所思。

丁沐儿也不去吵他,休息了一会儿,和小阳喝了水,两人又开始去捡石块。

中午,三个人坐下来吃馒头的时候,阿信才问道:“妳知不知河的上游是哪里?”

丁沐儿摇了摇头。“我不知道,回去问问隔壁的李大爷,他常进山里打猎,可能知道。”

小阳突然出声道:“母亲、信叔,孩儿知道。”

两人都同感惊讶,“你知道?”

“是的,母亲。”小阳头头是道地说道:“河的上游乃是碧芽村,孩儿在《温州全览》这本书里看过。”

丁沐儿看着小阳,心中啧啧称奇。太神奇了,简直是神童,神童啊,这要在现代,可以跳级念小学了。

“碧芽村?”阿信蹙眉。

丁沐儿端详着他的神情,“如何,碧芽村有让你想起什么吗?”

阿信的脸有些紧绷,“没有。”

果然要恢复记忆不是那么简单的。“慢慢来吧!晴娘不也说了,越是去想,越是头疼,你就顺其自然吧!”

回程,竹篓子里的石块都快满出来了,阿信一样背上肩,而昏昏欲睡的小阳,他则环抱在胸前,小阳像自有意识似的,一到了他身上便紧紧抱住他的脖子,将头埋在他的颈脖上,看起来倒挺舒适的。

丁沐儿看了顿时觉得自己挺没有良心的,不好意思道:“小阳我来背吧!”

他不看她,径自走他的。“妳走好就行。”

丁沐儿撇了撇唇,说得好像她随时会跌倒似的。

夕阳将他们三人的影子拉得长长的,丁沐儿时不时看看影子,嘴角不知怎么搞的,漾起丝丝笑意。

她知道自己心情好,至于为什么心情好,她不知道,就是好就对了。

一转眼,数十日过去,丁沐儿在找石块的同时发现山里有一大片竹林,看起来像是还未有人挖掘,此时正值夏季,是竹笋最好吃的时候,不但能煮笋片汤,还能将笋丁炒肉包进她平时卖的包子里,如此便能省了食材钱,最重要的是,营养价值高,有蛋白质、维他命等等等,不管是需要发育的小阳或伤者阿信来吃都很好,让她心心念念的起了挖竹笋的念头。

隔日,她多带了一个竹篓,跟郭大娘借了笋刀、榔头和锄头等挖笋的工具,鸡都还未啼就把阿信和小阳给挖起来了。

她外婆说过,挖竹笋要趁清晨,因为竹笋是能继续生长的,随着时间增长,甜度会相对递减。

所以了,竹笋成熟后,采挖的时间就显得非常重要,而挖好的竹笋更是尽量不要照到太阳,否则竹笋的味道容易变苦,因此,她还带了一块布,准备把采好的竹笋盖起来。

“母亲,这儿便是您口中的挖笋宝地吗?”小阳石块也捡腻了,今天能换个活动,显得分外兴致高昂。

“正是。”丁沐儿兴匆匆的给他们讲解挖笋的秘诀,“我们在挖笋之前,必须先探勘土里有没有笋,泥土湿湿的带有水气,或泥土上裂出一条缝,十之八九都藏有竹笋,尤其雨后竹笋的女敕芽因为吸收了大量的水分,长出竹笋的机率更高,当然也更好吃!”

小阳虚心受教,“孩儿明白了。”

“很好!用心便是过日子的不二法门。”丁沐儿轻轻一拍小阳的。“去吧!发现有笋子便来告诉娘,娘再过去挖。”

小阳兴高采烈的找笋去了,阿信则兴趣缺缺,只拿斜眼看着丁沐儿。

就为了挖笋子这等破事,一大早天没亮就把他们叫起来?她也真够会没事找事,还说要做陶瓷,这是做不出来在拖延时间的战术吧?

蓦然,他脑子一凛。

战术?

怎么这两个字眼如此耳熟……

“你怎么了?过来帮忙挖笋啊!”她在心里月复诽:也不知道他究竟是干什么大事业的,对她的挖笋行动如此不屑一顾。

她决定幼稚一下,扬声说道:“你不帮忙,就不给你吃哦!”

阿信依然动也不动。

脑中闪过的片段是什么?

盔甲、兵马……

只可惜,他什么也没捉住,小阳兴奋的喊叫声打断了他脑中一闪而过的混乱画面。

“母亲,您快过来!孩儿发现笋子了!”

“娘来了!”

丁沐儿马上奔过去,一边将笋刀插入泥土里,将土一把一把的挖开,一边说道:“挖笋的时候千万不能连根挖起,要让竹笋留下一部分的底部,挖出竹笋后,要在挖过竹笋的地方上补土,以后才能继续长出竹笋来,明白吗?”

“嗯,孩儿明白。”小阳郑而重之的点了点头。“这叫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

丁沐儿哭笑不得。

果然只有四岁,不是书里的话都能理解,似懂非懂,这样才像小孩嘛。

不到一个时辰,已经有一篓子满满当当的新鲜竹笋,全是丁沐儿和小阳母子俩合作无间挖到的,某人连根指头都没动。

某人手指矜贵,丁沐儿要自己别跟失忆的人计较,而且,她和小阳挖得很开心,这就值了。

下山时,丁沐儿眼尖的看到不远处的层层树叶间有着摇曳的细黄花,再定睛一看,怀疑可能是皂角树。

她连忙停下来,一马当先的穿过树林,真让她看到了要三、四个人才能合抱得过来的老皂角树,附近也没别的了,就这么一棵。

“母亲,这是何物?”小阳很有求知精神,母亲说过,用心是过日子的不二法门。

阿信蹙眉看着她,他也想知道她又要干么,只是他不先开口问。

“这是皂角树。”丁沐儿把宛如豆荚的果实给小阳看。“娘想试试做肥皂团,用途就跟皂角一样,用来洗浴、洗衣服。”

崔大师的藏书里有不少各类古书,在山上闲来无事,那些五花八门的书她也看了大半,她记得宋代就有经营“肥皂团”的生意人,而她在这里还没见过市面上有肥皂,市集上的皂荚至少要四十文一斤,若是她能做出比皂荚好看又好拿的肥皂团,可以自用,还可以卖,说不定因为稀奇,可以卖个好价钱。在她还没做出陶瓷之前,先赚点钱起来存着,过日子要钱,过冬要钱,将来建造窑炉更是要用到大笔的钱。

“既然用途相同,何必没事找事,嫌自己不够忙吗?”阿信冷淡的说道,他的眼里就写着浓浓的不以为然。

小阳听完,认同地点了点头。“母亲,信叔言之有理。”

丁沐儿分辩道:“虽然用途一样,可是形状、味道会好很多啊。”

“女人就是女人。”阿信嗤之以鼻。“形状味道有什么重要?能清洁不就好了。”

丁沐儿忍不住反驳道:“那是你们臭男人的想法,我们女人才不那样想。你等着,等我做出来,抢着要买的千金小姐会排到温州城外去,还里三圈外三圈的。”

“要等妳做出来的东西还真不少。”阿信撇了撇唇。“也好,反正我失忆了,左右也无事,我就慢慢等着,看妳能做出什么来。”

丁沐儿瞪着他。

真是,姊是不能激的,一定做给你看,等着!等我做出来,要你这辈子跟我姓!

摘完了皂角,三人找了个阴凉处吃丁沐儿带的烙饼和水煮蛋当做午饭,又花了快两个时辰找石块,下山时,小阳自然又是伏在阿信的身上睡得香甜。

回到家,丁沐儿先分了些竹笋给郭大娘和晴娘,又大老远送到村头那家里有窑的高大爷家里,先套近乎嘛,将来借窑炉时就好说话了。

回来后,怕小阳睡醒会饿,她切了几支笋,放了些油,煮了一道鲜笋汤,跟着再做竹笋糕,这是她外婆的独家食谱,跟萝卜糕的做法大同小异,如果做成了,她想改卖竹笋糕。

原主手艺不差,可是原主想得到的,别人也想得到,卖包子的人多了,是以原主的生意并没有多火红,就勉强能维持温饱而已,而这竹笋糕就不同了,胜在独家贩卖。

忙活了快一个时辰,竹笋糕总算做好了,她尝了味道,比她外婆做的差了一点,不过也八九不离十了。

做好竹笋糕,又切了两支竹笋,一小块猪肉切片,放点油煎肉,再把竹笋丢下去,一道竹笋炒肉丝就完成了。

跟着她在后院里找到一个陈旧的坛子,将一半的笋子做成酸笋,这样就可以保存得久一点,剩下的笋子要炒绞肉当包子的馅……

阿信一直冷眼旁观着。

“妳可真出息,一篓竹笋就让妳忙得脚不沾地。”

看她里外忙活,连停下来喝口水的空档都没有,而他却只能看着,半点忙都帮不上,让他自觉无用。

虽然自觉无用,可是他能做什么?

他又不知道自己会什么,只有这阵子跟她进山找石块,他发现自己力气满大的,并非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只是力气大有什么用?要挣钱,靠力气没有用,他是个吃软饭的无误,靠女人吃饭的没用家伙……

“我就是这么丁点出息,你要是过意不去,去帮我劈柴吧!李大爷昨日送了一大篓柴过来,可是并没有像之前那样劈好,可能是想着这里如今有你这个大男人在,他就不必鸡婆代劳了吧,所以没劈好。”说着,她水亮的眸子随意地扫了他一眼。

他虽然嘴巴坏,但并没有嘲弄她,瞧,他的眉头还是皱着的,她都看在眼里。

她一说完,他绷着脸,转身就走。

丁沐儿看他走去后院,想必是去劈柴了,便也没去管他,径自炒好了包子的笋丁馅料,先包了一笼包子蒸熟,便开始做晚饭,汤有了,还有笋片炒肉,只要再炒个青菜和煮饭就可以了。

她量了四碗糙米,洗净后加水放到锅里,跟着去摘菜。

阿信还没来之前,她跟小阳两碗糙米就够,他来了,米量加了一倍。

这个吃货啊!到底是何方神圣,什么时候才能恢复记忆?她不会要一辈子带着他过日子吧?

脑子里胡思乱想,当她发现自己摘了茄子时,不由得愣了一下。

她这是……要做给他吃吗?

她心里咯噔一下,马上否定,她是因为小阳也爱吃她做的茄子才做的。

晚饭做好了,小阳自个儿也起来了,还迈着小短腿,闻香寻到厨房来。

“母亲,孩儿肚子饿了。”

“睡得可真香啊。”她笑着揉揉小阳的头。“可以吃饭了,你先去吃,娘去叫你信叔。”

可到了后院,她整个人顿时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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