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夏景泫上出版社的网页确认,果真网页上注明“冠军可以和安客共进午餐”,他立刻打电话问责任编辑这是怎么回事。
“咦,我有跟你提呀!第一名要安排和你共进午餐,讨论你的书改编漫画的细节,你没反对,我以为你同意了。”
“我完全没印象你和我说过这件事,何况我参加电视剧幕后工作之前就有讲过,我想参与,不想曝光,参加任何活动的原则都是这样。”
“那怎么办?消息都放出去了,取消的话读者会很失望。”
“有种东西叫电话,不见面也可以谈事情。”
“可是只和一个人见面而已,不要紧吧?要他别拍照就是了……”
夏景泫不答,只道:“根据网页上写的评分方式和顺序,先是读者票选,占百分之四十,编辑占百分之十,最后我的意见占百分之五十,没错吧?”
“没错,是这样。”
换言之,他能左右冠军的人选。
假如陶青岑获得冠军,他不认为她会欣喜若狂。也许她很期待见到安客,但他就是安客则是另一回事,她会知道他隐瞒身分,然后想起那篇吓得她半死的“夜声”是他干的好事……
只要他在最后关头把票投给他人,她就什么都不会知道。
参赛不保证得名,她该有心理准备,不会太难过……他很挣扎,不想让她失望,也不想让她幻灭,才经过一夜,他已开始在意她的感觉。
“哈啰,还在吗?”
“我在。”他烦躁地找烟,找到了烟,又想起陶青岑不喜欢烟味,忽然问:“你知道现在的女孩子喜欢什么吗?”
编辑沉默,诡异地沉默。
他立刻补充。“别乱想,我只是想在作品里增加爱情的元素,最近偶像剧很流行,我老是写鬼也腻了,想试着写些不同的。”他解释得太急,有点欲盖弥彰,他提出的问题针对事业,心里想的却是一个女孩。
“针对女性读者的话,她们期望深情专情的男主角,不过你的读者男女都有,男性读者通常期望左拥右抱,全世界的女人都爱他们。”编辑声音带着玩味。“你怎么实然想写这个?是不是和你部落格那篇新小说有关?”
“有一点吧。”他含糊道:“不说了,我要去查资料了。”
他对陶青岑的感觉很特别,她是目前为止最贴近他作品的人,他想和她谈更多,谈他的作品,谈他与她都最喜欢的那本到其它的每一本。他想看她谈起她最崇拜的安客时眼眸发亮的模样,他想看她嫣红嘴唇娓娓陈述,听她不机巧而真诚的感想,他想吻她,吻得她天旋地转站不住脚,从昨晚就想这样做……
觅得知音的狂喜在他血管里燃烧,还揉合了难以辨认的什么,他的心很热,情绪亢奋,文章首次见报时也没这么激动。
他的新稿已进行两章,她的话却让他产生许多想法,一个字也写不下去。
这两天,夏景泫带着笔记计算机离开书房,到一楼工作。他说他卡稿了,要换个环境,刺激灵感。
这是他家,他高兴在哪边写稿,陶青岑都无权发表意见,但他的存在严重干扰她。
他通常在面向庭院的长廊上工作,小桌上放着笔记计算机和冰啤酒。他写作时不穿鞋,赤脚走来走去,他习惯穿棉料衣物,长发自然披散,他打字的速度快得惊人,他专心思考时眼光会定在空气中的某一点,嘴唇轻抿,那似忧郁又似迷幻的深黑眼睛太迷人,他甚至不是看着她,就害她脸热心跳,傻傻地移不开视线。
她深刻体会到自己老板电力有多强,她只好一再拿管家守则第一条提醒自己,阻挡所有犯规的感觉。
而且,有时候她会感觉他的视线也在追随她,但一回头,总是见他专心敲键盘,她只好归咎于他的魅力无边,害她开始产生幻觉。
此刻,她在厨房开罐头,罐头盖很顽固,让她扭得小脸胀红、手心疼痛,忽然一只男性手掌自侧边伸来,接过罐头。
她回头,看着夏景泫握住罐头轻松一转,喀,盖子开了,他把罐头还她。“打不开可以叫我帮忙。”
“你在工作,我不想吵你。而且我觉得它快松了。”
他还常在她有需要的时候实然冒出来,例如开罐头、搬重物,若不是时时留意她,不会这么凑巧吧?
“开个罐头又不必几秒。我可不希望你扭伤手,不能做饭。”他拍拍过来他脚边绕的拉布拉多犬。“午餐吃什么?”
“焗烤千层面。我现在要先做面皮。”陶青岑拉开上方橱柜拿面粉,不料面粉放得太里面,她模不到,正要搬凳子垫脚,夏景泫又代劳了。
他伸手一探,捞出面粉,她转身,鼻尖正好擦过他胸膛,她僵住。她的左脚正好踩在他双腿之间,她的左腿贴住他右腿内侧,隔着薄薄的夏季衣物,她感觉到他硬实温热的肌肉,她脸红心跳,不敢动。
夏景泫倒是一派轻松自然,将面粉递给她,退开。“你不必太早绝望,女人生小孩之前都还有可能长高的。”
“多谢提醒,这我也有听说。”就连他的毒舌也消灭不了她的悸动,她低头掩饰发烫的颊,心动的感觉在滋长,她想叹气,她快要投降了……
但他问了她有没有男友就没动静,她的好感大概只是单方面吧?
她开冰箱拿蛋,就听他又说:“看过安客部落格了吗?他好像更新了。”
“嗯,他把那篇“夜声”改了。他原本就没写完,现在好像打算要完成它。”可能是受到她的感召,他似乎对安客产生了兴趣,她也乐于和他讨论。
“你觉得故事的新发展如何?这篇加入了管家和作家之间的感情发展,和他之前的风格不太一样。”
夏景泫表面镇定,内心紧张,等着她的评语。
“满俗烂的,大概是想突破吧?但他写男女情爱很生硬,心理描写很不自然,人物对话好像在念台词,很肉麻。我还是比较喜欢他之前犀利的风格。”她抬头,见他脸色怪异。“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
“没。”夏景泫中箭,内心血淋淋。他花好多心思改写的小说被她说得像三流连续剧,真有这么差?“可是我看读者反应满不错的,大家都很喜欢。”
“因为会追到部落格看文章的通常是粉丝,偶像的一举一动,不论好坏,死忠粉丝都会支持,但我觉得不好看就是不好看。”她耸肩。“不过,安客的水平还是在,文笔流畅、故事紧凑,就是感情戏很薄弱,可能他没什么恋爱经验吧,才会写得很不顺。”
“……大概吧。”他不是没经验,他只是……不擅长写风花雪月。很好,这反而激起他的斗志,他一定要写出让她激赏的恋爱戏!
夏景泫看着她将蛋打散,和入面粉,心头还有个疑问。
“话说回来,你没想过我可能是安客吗?我和他一样是作家,那篇小说在我录用你之后出现,时间点很巧——”
“不可能。”
“为什么?”
陶青岑瞅他一眼,唇线微弯。“我不想说原因。我不喜欢说谎,但说实话大概会被扣薪水。”
所以她的理由可能不太中听。他道:“你尽管说,我保证不扣你薪水。”
她只是笑着摇头,不肯讲。他又道:“不然你想象中的安客是什么样子?”
陶青岑思索几秒。“我觉得他一定是很有智慧、很有内涵,观察力敏锐的人,而且……”她觑他一眼,嘴角隐笑。“讲话虽然很直率,但一定彬彬有礼,很斯文。”
“总而言之,和我百分之三百不同。”夏景泫语气泛酸。他不记得自己刻意营造过这种形象,他没错过她眼底那抹梦幻光芒,她如此倾慕他的另一个身分,他荒谬地感到嫉妒。
老板好像不高兴了……陶青岑赶紧捧他几句。“你也不差啊,也很斯文,很有书卷气。”只限于不开口的时候。她内心偷偷补上一句。
“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我觉得安客应该是很厚道的人,如果你就是安客,明知我是你的书迷还写小说吓我,那实在太过分、太恶劣了。”
“嗯,说的对,很有道理。”夏景泫头皮发麻,不敢再多说。看她拿起长筷搅拌面粉,他阻止她。“等等。”
他开柜子,找出电动打蛋器。“用这个,不必那么辛苦。”又从口袋里拿出一管软膏。“手伸出来。”
她依言伸手,看他挤出带椰香的粉黄乳液,落在她掌心,他拉起她的手合握,乳液的清凉舒缓了方才她扭罐头而发红疼痛的掌心。
“这是护手霜,前任管家说很好用,我花了点时间才找到哪里有卖,它有镇定和滋润的效果,你每天晚上抹一点。”
他将护手霜放进她围裙的大口袋,看她呆呆地合着手不动,他捉住她手腕挪动,让她掌心互擦。“不是倒在手上就好,双手都要抹过啊,女孩子对保养不是都很清楚吗?”
“我知道啦。”她赶紧照做。整天忙家务,她的手是变得粗糙了,但他怎会注意到?他们只是雇佣关系,他何必如此?莫非他对她的感觉也不单纯?
一点点猜想,就让她心跳加快。她崇拜想象中温文完美的安客,但这有血有肉的毒舌男人,偶尔的体贴就教她迷惑,感觉陶醉。
太多不该有的感觉,太危险,她必须找点事分心。
“我有件事想拜托你,我每天做完家事还有很多时间,可以去拜访那位白老先生吗?”
她曾想邀对方来夏家,但探了夏景泫的意思,他反应极冷淡,双万可能有什呒过节吧。
不出她所料,夏景泫沉下脸。“他邀你去?”
“也不是,是我自己想去。他年纪大了,一个人住,可能有很多地方需要帮忙,我会把工作都做好才过去,也不会在那边待太久。不过,你是全天候雇用我,如果你觉得不妥当,我就不去了。”
她也知道在两家可能有恩怨的情况下,提出这种要求不太明智,但老人家气色不佳,她实在很担心。
夏景泫淡淡道:“既然你把请况解释得这么清楚,我不准就太不通人情了,不是吗?你去吧,只要做好分内工作,想去多久都行。”
他的表情很不乐意,但既然他答应了,陶青岑也就按照计划前去白家拜访。
白宇和很高兴地接待她。
她对白家的第一印象是书,到处都是书架,书架上满满的书,多到让她怀疑屋子是书本砌成的。得知白宇和原来是赫赫有名的文坛前辈,她肃然起敬,大学时代她做报告时曾经读过关于他的评论,照着搬出来赞美对方。
白宇和却问:“你看过我几本书?”
她当场糗得闭上嘴,嗫嚅道:“看过一本,只看了三页……”
白宇和哈哈大笑,不以为忤。“不要紧,不必不好意思,我这老头子写的东西,年轻人原本就不爱看。”他眨眨眼。“至少我们都读安客的书,我们可以一起讨论他。”
大师平易近人,让陶青岑松口气,更添景仰之情。
大师起居简单,一天只吃两餐,她说服他让她帮忙采买食材和生活必需品,她每天抽空来帮他煮些能久放的菜,让他随时可以热来吃。她不肯收半毛钱,于是白宇和也坚持不让她打扫屋子。
她每天抽时间去陪伴老人,他们下棋,或一起看安客原著改编的连续剧。
过了几天,几近中午时分,陶青岑正在做花寿司当午餐,一早就出门的夏景泫拎着购物袋回来,踅进厨房。
他们闲聊几句,他将话题引到她和老人的相处情况,听她描述和老人一起看连续剧,他愣住。
“他看我——看安客的戏?”
“是啊,他很喜欢喔,时问一到就坐在电视机前。”陶青岑将寿司摆盘,他复杂的表情没有逃过她的眼睛。“而且电视剧哪避难和原著不一样,台词不对之类的,他马上就会发现,可见他对安客的作品很熟。”
老师会看他的部落格也许是偶然,可是天天看他的连续剧……老师对他的作品很熟?这是他没预期的情况,他茫然,哑口无言。
“有件事我觉得很奇怪,他一个人住,书房里却有三张书桌,其中一张上面堆满安客的书,但明明旁边的书架还有空位。”
他知道,那是他的书桌,他曾在那里度过许多寒暑,让白老师指导他的文章,白老师的孙女在另一张书桌。青梅竹马的他们后来成了彼此的初恋。
他嗓音干涩。“白先生……他健康状况还好吗?”
“他膝关节不太好,精神倒是不错。”陶青岑将寿司盘推到他面前。“好了,你的午餐,海带芽汤在炉子上。我要过去白爷爷的家了,然后下山一趟。”
“等等,你顺便把这个带去。”夏景泫打开购物袋,取出一盒鸡精、一袋梨子和水蜜桃。
“我不小心买错的,你带去给他,别说……是我买的。”最后一句话说得有点尴尬,见她笑盈盈,他更狼狈。“有什么好笑?”
“没啊,我只是在想,那他要是问东西哪儿来的,我要怎么讲?”
“说是你买的就好了。”
“东西买错,结帐时就会发现了,怎么还买回来?而且这些不便宜耶,鸡精还好,”她拎高水果端详。“今年梨子很贵,水蜜桃更不用说,我只是个穷管家,买不起这么高级的水果……”
“少啰唆,反正你找个理由,别让他知道是我!”
“好,我知道啦!”看他一脸别扭,不肯承认好意,陶青岑偷笑。
据她观察,老人和夏景泫之间大概有一段不愉快的往事,但双方没有全然绝了情分,白宇和也会向她打探夏景泫的近况,如果她能帮助他们修补关系,她很乐意。
“那我过去了。这是你的点心,三点钟才可以打开看。”她给他一张折起的纸条,对他浅浅一笑,拎起鸡精和水果走了。
那抹笑,温柔中带着赞赏,分明看穿他的言不由衷,一瞬间他有股冲动,想和她解释详情,但毫究没开口。她的眼睛藏着善解人意的温暖感情,扰得他心神不宁。
他浮躁地吃寿司,拿起纸条打开,上头写着一行字。
“请于下午三点面向厨房东方,领取点心。提示:位于阴凉处。”底下还画图,是她的自画像跪着,双手捧呈一碗点心。是藏宝图吗?
漫画很生动,逗笑了他,心情好转了。他不急着解谜,拇指细细摩挲纸上可爱的小人,满屋寂静,他听见自己的呼吸声。
她来了之后,屋里常有各式声响,各种食物香味,这几天她往自家跑,声音和气味随着她一同消失,屋子变成空壳,他感觉寂寞。
他出神地看着纸条,直到被电话铃声惊醒。他走到客厅接听,是编辑打来的。
“大作家,我刚看你的部落格,你怎么又把那篇小说改写了?”
“觉得写不好,就改写了。”一早贴上部落格,他的管家应该还没看到。
“那新稿的进度呢?”
“卡稿了,不想写。”
“喔……”人红哪,卡稿也理直气壮,编辑只好安慰他。“那也没关系,慢慢来嘛,反正还有好几本存稿。我有重要的事跟你说,你想不想接受访问?”
“什么访问?”
“电视台的访问,白于紫小姐你知道吧?她亲自打电话来出版社,想邀你当她新节目的首集嘉宾。”
夏景泫冷冷道:“拒绝她,我不去。”
“咦,可是她说你和她是旧识,你会愿意帮她打开节目的知名度——”
“我跟她早就没往来,告诉她少套交情,我不会去。”他挂了电话。除了文学界那票人,没什么人知道他和白家的渊源,出版社也不知情。
她曾是他女友,他以为他们志同道合,她是他一生的灵魂伴侣,她却没有支持他投入灵异小说的创作,他们好几次大吵,最后她要他在她与所谓“不入流”的灵异小说之间做抉择,他放弃了她,两人因此分手。
如今自命清高的她也跳入她曾经不齿的通俗文化,还要他抬轿,他只觉荒谬可笑。她凭什么认为他会愿意帮她?
他心情恶劣地走回厨房,目标是花寿司。他需要美食填平自己的怒气。
陶青岑一进白家就笑嘻嘻。“白爷爷,我带了鸡精和水果给你喔。”
白宇和摇头。“你帮我煮饭都不收钱,我不能再收你的东西。”
“没关系啦,反正不是我买的——”她呆住。惨,马上说溜嘴!
白宇和讶异。“是夏先生买的?”
方圆一公里内没有第三人可以推托,陶青岑只好承认。“是他买的,可是他叫我别说,你要保密,好不好?”
“好,我会保密。”白宇和内心感触良多,几年来和他的学生形同陌路,没想到还会收到来自他的礼物。
陶青岑洗水果,乘机帮夏景泫美言。“白爷爷,我老板虽然酷酷的不爱讲话,但他人真的不错。”
“我知道。”白宇和微笑,看着她毫无城府的脸蛋。“他还是没把笔名告诉你?”
见她摇头,他又问:“安客的部落格有更新,你看了没?他又把“夜声”改写过了。”
“怎么又改写了?”真怪,安客的小说一公布上网,就不会更动,这回却一再改写,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
“大概他不满意最早的版本吧,不过,是越写越好了。我今早印出来读了几次,有他早期的水平。”
根据这女孩来到夏家的时间、小说出现的日期,他大致猜得出他那个学生是如何整这女孩,小说里的女管家很显然是以她为样本,文章从最初的惊悚逐渐渗入情愫,不难发现他的学生对她怀着什么样的心思,但迟迟不揭露身分,怎会有进展?
白宇和将那几页小说给她,意味深长地道:“你有空就看看吧,他这次写得挺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