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你怎麼會在這?」鄭博宇吃驚瞪著除了他妹妹跟母親以外,第一個踏進他辦公室的女人。
「當然是有事找你啊。」喬于暄理所當然道,「沒听過無事不登三寶殿的嗎?」
「你、你會有什麼事找我?」
為什麼她會大大方方的直接走來他的辦公室?
有「異星人」出現,前面的屬下怎麼沒一個通知他?
那群混蛋,在打混模魚嗎?
喬于暄忽地掩嘴噗笑。
「笑什麼?」他蹙眉。
「是不是你錄取的人都跟你一樣講話會結巴?」而且都結巴在第一個字,這巧合也太好笑了。
「什麼結巴?我、我才沒有結巴!」靠,他的舌頭為什麼要背叛他?
「不鬧你了。」她直接坐來辦公桌前的扶手椅,毫不客氣的。
鄭博宇像盯著突然冒出的蟑螂般死瞪著她。
「你要干嘛?有事不會……不會打電話就好。」
「我沒有你電話啊,還是你現在要給我?」她拿出手機。
「我為什麼要給你電話?」死也要護著他的手機號碼。
「你自己剛才說叫我有事打電話給你的啊。」
「我是說打公司電話。」
誰要給她手機號碼?
他的手機通訊簿內,除了母親跟妹妹不會有第三個女人出現。
「喔。」她一臉惋惜的將手機放進口袋。
瞧見她失落的模樣,他沖口而出,「九三……」
「三多少?」小臉喜孜孜回視。
「三……三你的小朋友!」
「大哥說粗話!」食指指控的指向他。
「關你屁事,我不會告訴你電話的。」他剛一定是莫名其妙腦筋忽然打結了,才會差點抖出手機號碼來。
臭女人,她是不是偷拔他頭發下蠱,所以他才會頻頻做出差點失去理智的事?
「不說就不說嘛,每次都這麼凶。」她一臉委屈的扁嘴。
她一露出可憐樣,鄭博宇的態度不自覺的就軟化下來了。
「找我什麼事?」
「我今天收到這個。」喬于暄拿出一張紅色的信封,上有金色燙字,一望便知是喜帖。「我房東幫我轉到公司來的。」
「你朋友要結婚關我屁事?」他又不認識她半個朋友。
「是我前男友要結婚了,發喜帖給我。」
「你要去參加前男友的婚禮?」現在前男友跟前女友都可以這樣平和相處了嗎?
「我不太想去。」她托著腮,手指將喜帖移向他,「寄喜帖來給前女友不是很沒水平嗎?」
「那就不要去啊!」有什麼好猶豫的。
「他喜帖內附了一封信。」她拿出信封內的信紙,「說什麼他一直覺得很對不起我,對我很愧疚,然後他的伴郎內有個不錯的男生,是在公家機關上班的,說想介紹給我,好彌補他的錯誤。你說好不好笑?」她的前男友真是個白痴,當初她怎麼會鬼迷心竅看上他的?
幫她介紹個男人,而且是在公家機關上班的,這根本是只想讓自己好過,一點都不考慮她的心情感受的作為吧。
鄭博宇心想這麼自私的男人,難怪遇到家人反對時,不但不保護女友,還很絕情的分手並與家人介紹的女人交往,現在又為了不讓自己有愧疚感,自作主張要介紹男人給她,還請她來參加婚禮。
這人真是太可惡了!
喬于暄撕下喜帖上的回條,抽出他筆筒內的原子筆。
「寫什麼回條,」他口氣惡劣道,「直接丟垃圾桶啦!」
「我後來又改變主意決定要去了。」她在回條寫上自己的名字。
「你去干嘛?真的接受他幫你介紹的男人嗎?」這女人到底有多愚蠢?
「當然不是啊,我思前想後,決定輸人不輸陣。」
「什麼東西?」輸人不輸陣?
「我決定要去,」她在是否參加的「是」上頭畫圈,「而且,」接著又在是否攜伴上的「是」畫圈,並在出席人數上寫「2」,「我還要攜伴去。」
「喔,」他怎麼覺得有些怪怪的?「攜什麼伴?」
「當然是攜個男人,好告知他,老娘不是沒人要,不需要他施舍。」
「那關我什麼事?」干嘛特地來告訴他?
「所以我要總監跟我一起去啊。」
「喔……啊?我跟你一起去?」好個「無事不登三寶殿」,根本是要把他賣了吧。
「當然啊,要帶去耀武揚威,就要找個比他條件還要好的,不能隨便找個路人甲啊。」
「那為什麼要找我?你可以……可以找我弟啊!」他除了個子高以外,有什麼地方可以帶去婚禮現場炫耀的?
「你會答應讓我跟你弟以情侶之姿參加婚禮?」
「當然不行!」他怎麼可能讓弟弟羊入虎口!
「這就對啦,所以只有你了。」
說得好像他是挑剩的一樣,鄭博宇听了可有氣了。
「我也不可能!」他嚴正拒絕,「我才不要陪你演戲,裝你男朋友,女人真惡毒,為了面子問題,連假扮……」他的目光忽然被一個人名吸引了。
「是他不義在先,我哪里惡毒了?」什麼都是女人錯,要把他的心態糾正過來到底有多難?
「……我陪你去。」
「你要陪我去?」她注意到他似乎死盯著喜帖。
「對,我陪你去。」
「有問題喔。」喬于暄拿回喜帖,在上頭端詳可疑之處,「為什麼突然改變主意了?」
「我願意陪你去,你就該感謝老天爺了,問這麼多干嘛?」不要再猜中他的心思了。
他應該找鋁箔紙把頭包起來,免得她的探測電磁波又掃進他的腦袋,挖出他的想法。
「我才不相信你會無端端的答應陪我去。」
她早認定這是場艱困的戰爭,敵手這麼簡單就投降,百分之百有問題。
她瀏覽著喜帖,想逐字發現是哪有蹊蹺之處,鄭博宇滿面冷汗的看著她仔細審閱。
「你、你再哩唆,我就不陪你去!」鄭博宇撂話威脅,有股沖動想把喜帖搶過去。
「好吧。」這喜帖怎麼看都很正常,莫非是她想太多了?「我明天沒課,我們一起去約會,記得帶皮夾喔。」
「我為什麼要跟你去約會?還要我帶皮夾?你想坑我嗎?」
「大哥。」喬于暄非常直接且毫不掩飾的將他從頭到腳打量一遍。
「看、看什麼看?」鄭博宇立馬雙手環胸,想保護他身體的貞潔,別被她的眼楮給意婬去了。
「你上班也是T恤、運動褲喔。」
這打扮的確超輕松的,但是有听說過貴為「總監」級的人物穿得像要去跑運動場的嗎?
說不定她看不到的腳是穿著夾腳拖的,連運動鞋他都懶得穿。
「公司我開的,我要穿什麼關你屁事!」
「但你總不能穿這樣跟我去喝喜酒吧?」
鄭博宇心一凜,臉一變。
這樣說好像也沒錯,而且他若還是這樣的宅男裝扮出現在喜宴會場,就不能讓人「眼楮一亮」了。
但是,他還能穿什麼?
成立公司數年來,他始終如一——T恤加運動褲加布鞋,冬天多件羽絨外套而已,完全休閑舒適,與在家里無異。
衣櫥內唯二牛仔褲還是學生時代買的,畢業當完兵後,他大概壯了三公斤,牛仔褲還是塞得進去,但變緊的褲頭穿起來不舒服,所以他壓根不想穿,而這個印象是七八年前的,現在不曉得是否更緊了。
「你衣櫥內一定也沒有適合喝喜酒穿的衣服喔?」
他嘴角抽了抽。
她一定要猜得這麼準就是。
對外若有應酬,都是鄭博展負責,所以鄭博展有一座衣櫥里頭全都是西裝,他不是公司的門面,當然就隨便穿,高興穿啥就穿啥。
「至少襯衫、牛仔褲之類的,也沒有嗎?」
「當、當然有!」至少他有牛仔褲!
「那你回家後拿給我看。」
一個連上班都穿得邋遢的人,她才不信會有什麼登得上台面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