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強迫癥 重癥患者凌淑芬
本書的形成有某個原因,但是這個原因,我其實不太想先在本書中說,總覺得如此有引導讀友閱讀之嫌,因此,請容我把這個原因放到日後的作品後記再來聊。
今天就讓凌某人來寫點別的,自罪一番吧!
我想,禾馬的編輯台是快受不了我了。我一直在等她們跳起來對我尖叫、把所有校對稿全部摔到我頭上的那一天。
是這樣的,同為創作者或試圖創作者,或許有人跟我一樣,都是某項「絕癥」的患者,這種病叫「作者強迫癥」。
它的發病情況通常如此︰你很辛苦地寫好了一本稿,你很辛苦的打算投稿、發表、張貼、傳送、交稿,你已經自己重看過兩百二十三次,也修改過兩百二十三次。這種「修改程度」大至情節的變動,小至把一個簡單的「的」、「嘛」、「吧」從句子里修掉。
你是如此地確定你已經寫完了,這本稿子已經定稿了,你再也找不到地方可以動一個字了,因為每個字你都動過了。
然後,你不小心打開檔案,不小心看了那第兩百二十四次,不小心發現,你找到第兩百二十四個自己想改的地方。
作者強迫癥。
你告訴自己︰「別理它!我已經交稿了!編輯台上現在八成已經在作書了!拜托,多一個呢少一個呢又有什麼差別?這個路人甲姓李還是姓陳根本不會影響全書!好了,‘你好嗎’後面接‘我很好’是正常的對話,不要再動了!」
你強迫自己把檔案關掉。更狠心一點的,甚至把它找個隱密的角落藏起來,告訴自己在出書之前,不準再看這個檔案一眼。
你已經交稿了!你對自己大吼。
一切已成定局,不要再動它了!
但是……
那句可惡的「我很好」就是在你腦子里閃,而你就是非把它改成「我還不錯」不可。
不要笑壞人家大牙了,你告訴自己。「我很好」和「我還不錯」有何差別呢?你覺得讀者會在乎你用前者或後者來回答人家的招呼語嗎?
對,對。沒錯,讀者才不會在乎呢!你拚命叫自己不要去理它。
……三十秒鐘後,你發現你打了一通電話,很可憐地在跟某個更可憐的編輯說︰「呃,拜托,可不可以幫我把第九章第二十七段第三行第四個標點後面的那個‘我很好’改成‘我還不錯’?」
作者強迫癥。就是這玩意兒。
沒讓你想起還好,若是讓你看到一個想改的段落,你就是無法教自己視而不見。
「以上,便是事情發生的經過。」受害者(編輯?)結束陳述。
而凌某人──俯首認罪。
來細數一下我的惡形惡狀好了。
我的交稿步驟,首先,完稿;定稿之後,把文字檔寄給出版社;接著,把列印稿寄出,或順道送至出版社。(凌某人都會很乖地列印一份,以供校對時方便使用)
然後,稿子交出去了,我閑著也是閑著,晚上開電腦寫日記時,無意間瞄到那個檔,心頭那只小惡魔開始慫恿自己︰再打開來看一眼好了。
于是,我就看了。
于是,強迫癥就發作了。
于是,禾馬的信箱會在半個小時後收到一封信︰嗚,人家不小心又加了一些情節啦,拜托以這個新的文字檔為主好不好?
這個還不是最惡劣的。據說有一次人家排版公司都排好版了,被凌某人硬生生截斷。
「我變動了其中一小段。我知道我不應該再動了,可是我沒辦法控制自己,小鄭鄭,你一定要救我!一定要用新的這個文字檔才行。」我在電話那端哀號悲吟懇求哭泣。
我們聲音甜美的小鄭,雖然她聲音仍然那麼甜美,但是我相信她的嘴角正在怞搐。「好……好,我……我問問看排版公司,請他們重排……」
「你就不能在家里看好再交稿嗎?」這一次,我們袁美眉終于化身為正義女神,把凌某人吊起來拷打。
「相信我,我……我真的已經在家看好了,我……我真的已經自己校過了,我……我真的很確定我定稿了,可是……可是……我不小心又開了一次檔案……」凌某人氣息懨懨地討饒。「無論我們重看幾次,我們永遠找得到想改的地方。這是作者的強迫癥啊!我們自己也是非常痛苦的。」
最後袁美眉決定把我晾在廣場上,等禿鷹飛過來……
編輯台上的諸位陣亡將士們,凌某人在此鄭重保證,以後從稿子和檔案送出去的那一刻開始,直到出書為止,我絕對不會再開檔案來看,絕對不會。我絕對不會亂改!
我第兩百二十五次發誓!
嗯……再看了一次,這篇序的標題好像下得不好?那個「重癥」兩字好像可以換成「重病」?所有「凌某人」好像應該用「凌淑芬」取代?
啊,好想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