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物年年 第三章 作者 : 金吉

第二年的春天。

孟春的第一天与季秋的最后一天,是族里每年最重要的两大祭典,这年妲娃终于能够正式跳祭神舞了,虽然有点不敬,不过她将这次的祭神舞当成了暖身,好在季春的第七天——也就是吉雅出嫁那日,为她跳出最后的祝祷之舞。

只不过,许是她心不诚、意不敬,那场祭神舞像个灾难,先是她跌了好大一跤,害白玛被她一绊,也倒在她身上,然后她右手的金扇飞了出去,“啪”地一声正面砸在某位长老的脸上,庄严肃穆的祭神大典上立即有人爆笑出声。

妲娃脸蛋爆红,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只能硬着头皮,单手持扇将祭神舞跳完。

祭典后她很沮丧地躲在山神庙的树洞里,缩着身子数地上的蚂蚁,纳兰半哄半骗,好半天才把她拉出洞外。

他拍拍她的头,抱着怞噎的小家伙柔声轻哄,“也没有跌得很惨嘛!”只是很爆笑而已。

妲娃扁着嘴,知道纳兰是安慰她,她只能更加努力练舞,决不能把吉雅的婚礼搞砸。

季春的第七天,她手持金银花,穿着祝祷的正式礼服,心里其实难过多于紧张。她也想像苏布德一样陪着吉雅,毕竟狼城远在千里外,嫁到狼城后吉雅的身份更不比以往,以前是因为族长不拘小节,所以他们总是玩在一块儿,未来……何时能再见面都是个未知之数。

可是她知道自己的任务,一定要为吉雅跳好祝祷舞。

不同于祭神舞拿的是扇子与铃鼓,婚礼的祝祷舞拿的是金银花,在仪式之前为敬告天神用,巫女的舞姿优雅而庄重。妲娃成功地完成了她的任务与她对好姐妹的祝福,在神殿里,穿着嫁衣的吉雅对她微笑时,妲娃的眼泪都快掉出来了,大巫女念完祝祷文,吟唱赞歌,接下来的仪式就得等吉雅到了狼城后,依照狼城的传统进行。

仪式一结束,妲娃手忙脚乱地把礼服换下,当她赶到迎亲队伍在山下最后休息的地方,也是吉雅的家人送行的终站时,迎亲队伍早已起程,她只能跑在后头和探出花轿朝她挥手的吉雅道别。

纳兰在腿短的小家伙跌倒前抱住她,狼城的迎亲队伍都是骑着骏马,驾着马车,不一会儿就不见踪影了。

“别哭了,明明是喜事,你哭得比女乃娃还惨。”他依然不厌其烦地哄着她。

妲娃吸着鼻子,“我才没有哭……”她很努力不哭的。想要献给吉雅最好的祝福,跳祝祷舞的她当然从头到尾都不能哭,可是说着说着,还是忍不住把脸埋在他胸口,小声地呜咽起来。

从今以后,她就不能再和吉雅一起玩闹,一起谈心,她们三个曾经说好老了也要当好姐妹,也许之中有人生了女圭女圭,也许有人如愿成为第一位女大学士,到那时都还要聚在一起,要比过去感情更好,现在吉雅却离开了……

苏布德拿着红布包走过来,见到他俩的情况本想回避——唉,这对小情侣也真是不害臊,虽然大家都在想,等妲娃满十八岁,他们的好事也该近了吧——但转念一想,妲娃那么爱哭,还是把东西给她,让她一次哭个痛快吧!

她干咳了一声,本来还抱在一起的两人暂时分开,妲娃依旧怞怞噎噎,泪水满腮,鼻子红,眼儿红,纳兰则一点也不介意他俩亲密的模样被人发现,一手仍环在妲娃肩头安抚她。

苏布德虽然也很想和好姐妹抱在一起痛苦,不过她的性子向来沉稳冷静,还是将情绪掩饰得极好,哪知道下一刻,妲娃却按捺不住地冲过来一把抱住她,害她本来只是眼眶有点热,这会儿也不由得跟妲娃抱在一起哭成一团。

“苏布德……”

族人三三两两地回去了,经过他们两个傻丫头时,忍不住笑了笑,纳兰则识相地退到一边去。人家姐妹淘感情深厚,何况是今天这么重大的日子,他还是模模鼻子,哪边凉快哪边闪。

“别哭了,唉!”到底还是苏布德冷静,先收拾好情绪,“你别把鼻涕往我衣服上抹啊!”她不改本性地调侃道,“好了,要哭你回山上去哭,躲在你那口子身边尽管哭。这是吉雅刚刚交给我,要我拿给你的……”

说到这儿,苏布德不禁又有些哽咽了。

“如果没意外,下个出嫁的就轮到你了吧?吉雅说她可能没办法回来看你嫁人,所以先给了你……”族里有个习俗,新娘若戴着母亲或姐妹成亲时用过的首饰,会给新娘带来好运,所以通常族里的女孩出嫁时,母亲或出嫁的姐妹都会送给她一个首饰,苏布德是打定主意终身不嫁的,但吉雅还是给了她和妲娃一人一个。

吉雅给了妲娃一只珊瑚手镯,给苏布德的则是代表她名字的珍珠发簪。

看着那只手镯,妲娃好不容易止住的泪水又泛滥了,从苏布德手上接过手镯时,她再也忍不住地蹲子,捧着手镯呜咽起来。“吉雅……”

“唉……别这样……”苏布德轻叹,眼眶一红,也干脆和她一起蹲在地上,抱头痛哭。

希望狼城那少主是个好人,否热,她们一定会要他好看!

这天,纳兰有着强烈的被排斥感,好姐妹的圈子男丁止步,不过他也只能认了。

***

孟夏,山桃树结了果子,青涩青涩的,看上去让人嘴里都泛起酸,却也在心里萌生出期待的甜美。

纳兰挣了点钱,打算在城里开间木工坊,打猎则当作偶尔加菜用的副业,毕竟打猎的收获比起做生意还是较不稳定的,纵使他技术再好,总也要给山林和动物休养生息的时间。

想着还有两年才能把妲娃娶回家,纳兰既期待又迫不及待,他原想利用这两年的时间慢慢挣钱,至少给她一个安稳且不愁吃穿的环境,而他的好手艺让他的计画进行得比预期更顺利。

“如果有自己的房子,你想住在哪里?”他问她。

妲娃的脸蛋微微泛红,虽然十八岁还很遥远,但她已不只一次地幻想着和纳兰在一起之后的两人生活。

“我希望……在能够看到山桃树的地方。”

“就这样?”能看到山桃树?那好多地方都行啊!

“就这样!”妲娃用力点头,笑得傻乎乎,却让他暖进心坎里。

然后,他花了几天时间找了块最适合的地方,在向阳坡地,面南,坐拥整座山桃树林,还可以看到那株最大的白山桃,夏日来时有群树遮荫,冬日的山风则被树林挡去,这样的地方一定会是妲娃和他最温暖的家。

他开始在空闲时打造他们未来的小窝,妲娃忙完工作也会带着自制的点心来看他;由于一直向食堂伸手要食物并不妥,妲娃征求食堂大娘的同意,让她有空时可以到食堂亲手做些小点心或小菜带去给纳兰。

巫女的工作并不轻松,尤其是还没成年的小巫女,虽然她们不用烦恼生计,而且看诊与替族人消灾祈福这类主要工作,必须是成年后通过神授仪式的正式巫女才能担任,但他们这些小巫女每天都得比大巫女更早起,通常五更没过就得梳洗好开始一天的忙碌工作。

小巫女最多的工作就是打扫,神塔大约六十尺高,加上天台与地窖一共七层,每一层包括中央的大厅共有九个房间,若要把神塔周围的银杏树林与五条大道加进去范围又更广了,但总共也才十一个小巫女在打扫,这还没算上祭神与祈福所使用的道具都必须每天拿出来一样一样保养照顾,她们还不时会被分派到别的工作岗位上,去食堂帮忙、去账房帮忙,以及辅佐大巫女们。

至于平常人家的婚丧喜庆,信众前来解惑看病,小巫女们都必须跑腿帮忙,做任何想象得到的杂务。

换言之,妲娃可比纳兰忙上许多。

哪怕能挪出的空闲不多,妲娃与纳兰还是乐在其中,因为美好的愿景就在不远的前方,每一滴汗水与每一分辛劳,都让他们感觉离幸福又更近一些。

妲娃每天最开心的时刻就是送午饭或点心给纳兰了,他很不挑嘴,对纳兰来说,只要能吃得很饱的,就是他最喜欢的食物。

不过妲娃还是特别努力做好吃的东西给他,就算他不挑食,她也要让他吃得身强体健!

今天妲娃特别多准备了一些小菜和白馍馍、麦饼,慰劳那些前来帮忙的族人,大伙儿一见妲娃,虽然一个个露出暧昧、了然于胸的微笑,却也未曾失礼地说出不得体的话,言词与举止间都把她当成纳兰未过门的妻子来看了。

族人们吃完包子和馍馍都先回去干自己的活儿,临走前不少人还热络地要他们小俩口记得请吃喜酒,妲娃脸都红了。

与纳兰的族人以帐篷为居不同,妲娃的族人在住所方面受到天朝影响,关于梁柱与地基的铺造都是一门学问,所以纳兰除了向人讨教之外,也要仰赖族人的援手帮忙建造。此刻,以梁和柱区分的隔间已经规划好,纳兰拉着她走进大致可以看出雏形的工地内。

“这里以后是大厅,下面会有个地窖,我们可以酿酒、腌菜。储存食物……”

妲娃开始相像屋子落成后的模样,双眼灿亮。

“这一间呢,我打算让你放书和研究医书用,外面还有条长廊让你晒草药和植物,院子则给你种小花小草,而且我打算弄一扇大窗,你就算在屋子里也可以看见山桃树开花!”

妲娃没料到纳兰会先替她想到这些,甚至已经规划好了。

虽然身为巫女本就该学习草药医术,大巫女也夸她资质好,但纳兰却知道她喜爱的是那些草药和植物,所以用的心也多。

他们的婚姻不是谁成为谁的附属,而是两个人真心相爱,所以真心付出。

她心里有些激动,忍不住握紧他的大掌。

“这里是厨房,我会做好通风,夏天才不会太热。还有这里……”纳兰拉着她又走过两根柱子,露齿一笑,“是我们一起睡觉的地方。”

妲娃俏脸红成熟桃子,半是娇嗔好笑,纳兰还是径自说得口沫横飞。

“我想你不习惯睡地上吧?所以我会做一张特大的床,让你从东边滚到西边都不会跌下床去,他会非常坚固,就算我们一起……”

“什么一起啊?你不要乱讲……”她捶他,又羞又窘,怕他口无遮拦地说得更多、更不害臊,要说有人路过听到了怎么办?

“一起——”他拉长尾音,看着小家伙红着脸又嗔又慌的模样,眼里的笑意有些肆无忌惮,嘴角勾起的角度更是满满的不正经,他低头啄吻她嘟嘟的红唇,嗓音带笑地道:“一起在雪天窝在被窝里吃热腾腾的白馍馍,一起说说话,作作梦,一起等老了以后,你枕在我的大肚腩上,我梳你的白发,你唱歌给我听……”

脸上的热烫沸腾着,直直烫进了心头里,妲娃小手转而攀在他胸口,感受他的心脏与她同样的热烈悸动。

她想,等他们老了,还可以一起坐在屋外的台阶上,看桃花开落,看星月争辉,那会多美好?

纳兰捧住她的脸,倾身将额头抵着她的。“老实说,你刚刚想说的‘一起’是做什么?”他眼中竟然闪着促狭的笑意。

妲娃本来就熟透的脸,更是红得快出血了。“一起……一起……”好糗,原来是她一个人胡思乱想吗?“一起数蚂蚁……”她只好小声地道。

“是吗?可是你脸红得就像颗熟桃子似的,我还以为你想到了什么难以启齿又见不得人的事呢!”他又手贱地柔起她的脸,羞到无地自容的妲娃哪有心思察觉他的捉弄。

“才……才没有!”好羞人啊!她真想找地洞钻!

“没有吗?”他的大掌往后托住她的头颅,低下头,像他们总是偷偷躲起来时一样,吻她。“没有想到这个?”最后舌头直接闯入她毫不设防的檀口问。

他又在欺负她了。妲娃总是这么想着,因为每回他这么对她,她总是飘飘然,头晕心悸耳鸣,好像昏了傻了,好半天才能清醒。

可是她又期待着、喜爱着他这么“欺负”她,一个人时呆呆地发起愣来,回忆起他们的吻,立刻满心满脑热到滚烫的蜜。

大掌柔乱了她的发,纳兰轻轻地抬起头,与她同样眷恋,也同样迷醉。风暴不只席卷了她,也撼动着他,只是雄性的侵略本能作祟,他总是采取主动攻势、主导大局。

像每回偷偷地尝了一点的甜美与呛辣,总是要在彼此的气息中等待沉淀,他轻轻地将额头抵着她的,贪看她双颊酡红、大眼盈满水气、荏弱无力地顺服在他怀里的模样。

胸口一阵阵地疼,这样的疼痛太奇妙,不属于痛苦与被撕裂、被怞干的那种煎熬,相反的,心很扎实、很澎湃,里头涨满了太多的幸福与快乐,鼓鼓的,快要承受不住。

他五指梳过她后脑的发,她的发质虽然不是纤细柔软,他却爱上那种触感。妲娃一向只在脑后简单地用布条扎个马尾,他知道巫女除了祭典时能够穿戴华服与金冠之外,平常身上是不得有任何装饰品的,所以就连吉雅送她的珊瑚手镯,她都只是宝贝地收藏起来。

“你会不会用发簪?”他突然问。

“用过。”祭典或仪式时有金簪或花簪,不过平日是不会佩戴的。

“我还没有很多的钱,最近都花在盖房子上了……”

“啊!我这里有一些,昨天就想说要拿给你。”妲娃从袖袋里掏出一个模样小巧朴实的钱包。“是我之前存下来的。”

纳兰把钱包塞回她衣襟的内袋里,动作粗鲁又暧昧,妲娃想生气也不是,想害羞也不是。

“我要用最正统的方式把你娶进来。”他宣示道。

依照习俗,族里的女子在成亲前必须准备两人的衣裳与炊煮、打扫等工具作为嫁妆,男人则至少要有马匹和牲畜,比较穷的至少也要有头驴子或牛只,毕竟好人家的女儿不会无端嫁给一无所有的光棍。妲娃的族人月兑离游牧生活已久,所以马匹和牲畜渐渐改以房子或田产替代;当然,以后他还是打算养匹马或养几只小羊。

“我怕你太辛苦嘛!”妲娃也明白习俗是怎样的,虽然对女红不擅长,她每天晚上就算已经辛苦了一天,还是很认真很努力地在为他缝制衣裳鞋袜,就是可怜了她十根手指头,稍一不慎就成了针包,不过心里想着纳兰,想着将来他穿上她做的衣裳和新鞋,她的工夫便下得格外用心。

纳兰捧起她一绺长发,“我暂时送不起真正的珠宝首饰给你,不过简单的木簪子还可以。”他想这件事想好久了,以后成了亲,她不再是巫女,他会为她买各种漂亮的饰品,但眼前他只能偷偷做给她,偷偷在只有他俩独处的时候,让她戴上女孩们总是喜欢拿来互相比较、她却因为身份不被允许拥有的漂亮小玩意儿……

虽然还是有点心疼她,第一支簪子只能是这样便宜又不甚稀奇的木簪。

他拿出那支他以精细的木工雕制而成的桃花簪子,妲娃一阵轻呼。

纳兰的木工手艺不只好,而且可以巧妙精细,可以传神豪迈,所以让族里的人啧啧称奇,木工坊还没开张,想买他一手好手艺的人已经络绎不绝。那桃花簪子的骨干维持着天然原木弯曲的模样,簪子尾端却用极细的刀工雕出一朵朵既薄且巧的桃花,大的若一指宽,小则有如绿豆大的花苞。

“暂时只有这样了,你不会嫌弃它吧?”他有些不安地道。

“你怎么可以觉得我会嫌弃它?”妲娃轻轻地抚过簪子上一朵朵桃花,“好漂亮,你好厉害!”

“你喜欢就好。”纳兰松了口气,发觉脸颊有点热,心跳太狂野。

妲娃左右张望着,确定没有人经过,才红着脸接过那支簪子,解开绑住秀发的布条,简单地将长及腰的发绕了几圈,簪上簪子。

“好看吗?”她迫不及待想瞧瞧自己的模样。

纳兰带她到湖边,两人坐在湖畔,他替她梳发,让她瞧瞧湖面倒影里那幸福的女人与幸福的男人。

从今日,到此生的尽头,他会开始练习梳她的发,到两人发斑白,那一丝一缕都会有他一生的怜宠眷恋。

***

仲夏,时局的动荡与炎炎烈日一样让人心烦。

原本以为吉雅的婚姻能换来狼城这个有力的盟友,不料相隔才一个月,却传来令人傻眼的消息——

狼城少主归降天朝。

让人扼腕的消息还不只这一桩;天朝政局在乱了十年后出现奇迹,原以为被华皇后杀害的皇子归来,背后支持他的势力之一正是西域狼城,皇子登基后,分封三王,东南西方三大势力立刻成为替天朝扫荡外患的强大助力。

想当然耳,妲娃的族人反抗天朝的优势不再,即使天朝仍然需要时间恢复元气,但迟早拿他们秋后算帐。

幸而,吉雅的牺牲不是全然无用,狼城派了使者前来招降,狼城少主在天朝新皇面前担保,将妻子的族人纳入羽翼之下,只要他们一同归降天朝,复辟功劳将记上一笔,过往恩怨一概不追究。

眼看天朝日益壮大,吉雅的身份让她面临左右为难的处境,族人的选择将会决定她的命运……或者该说,他们根本没得选择。唯一让人庆幸的是,归降后确实让他们过了一段和平的日子,尽管只有一年。

***

季夏,山桃树的果实一颗颗熟透了,人们却无心采撷,因此大多数落了地,烂了臭了,引来蚊蝇盘旋。

归降天朝的这一年里,看似平静,却像山雨欲来,那种气氛让纳兰想到以前山里曾经藏了头打老虎,鸟不鸣虫不叫,平时悠闲乱晃的松鼠也不见踪影。

去年秋天,反对天朝尤其激烈的六帐长老之首,在一场会议之后,当天夜里无端暴毙身亡。数个月后,另一个曾对天朝使节出言不逊的长老也在孟春祭典上突然七孔流血而死。从那天开始,一股诡谲的气氛笼罩着山城,茫然与警戒越来越常浮现在族人原本乐天知命的脸上。

纳兰在心里提醒自己小心一些,毕竟现在不比从前,他不再是一个人;倒是妲娃依旧不认为那些事情与自己有任何关系。

这日,纳兰就像过去每次经过树林时一样,特地去摘几颗山桃给妲娃,她偏爱那脆甜的滋味,也拿来酿酒,红着脸说成亲那天可以拿出来宴客。

他怀里揣着三颗果子,打算到神塔找妲娃,可是还没进城就感觉气氛不对。天朝的官兵在城门和路口站哨,原本络绎不绝的驿道上空荡荡的,他心里有不祥的预感,机警地绕路而行,还不时躲进隐蔽的角落,避开那些猎狗般巡查的官兵耳目。

山城既傍山而建,加上族人信仰山林与大地,又未曾遇过盗贼来袭,所以并没有特别修筑城墙,大多仰赖天然屏障,纳兰轻松地钻进一处磨坊的篱笆内,再到另一头翻身上墙,猫儿般无声无息地在一条暗巷里落地。

一户户人家里,有的传来求情声,有的传来哭喊声,甚至怒骂冲撞都有,接着就是一些族人被带走。纳兰虽听不懂天朝的语言,但是那些官兵脸上暴戾的神情让他明白事情可能比他想象中严重,他们对手无寸铁的百姓一点也不客气,更何况是敢拿起武器的,哪怕只是一柄扫帚,下场都令人不忍卒睹。

纳兰本以为这些官兵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无法无天,可是看着看着,却发觉被带走的都是男子,而且都是年轻人,小的十三四岁,老一点的只要头发没花白、还能走路,也都没有例外地被官兵挟持着离开。

他心里立刻猜到了大概。前几日有商旅到此地来,他们说北国武皇驾崩了,时局可能又会开始混乱,一来北方的鞑子群龙无首,会比以往更没规矩,向南向西侵略都有可能,天朝更可能趁此机会挥师扫北。天朝自新帝登基后,对叛臣乱党以及西域和南方不肯归降的民族,一一赶尽杀绝,南方一个小族就因此被灭族,连襁褓中的女乃娃都难逃一死,流浪的商旅与说书人过去描述天朝的华皇后多么心狠手辣,谁知道一山还有一山高,战争势不可免。

纳兰沉吟着,小心翼翼地往神塔走去,幸好神塔附近官兵较少,他要隐藏行踪还算容易。虽然被妲娃救起后,他安逸了几年,不过之前的从军经验告诉他,神塔的宁静也只是暂时的,等官兵完全掌握这座城,把能抓的男丁都抓光了,他们会往寺庙和山野搜索,到时候他也躲不过。当然他是可以往深山里藏匿,可是他知道天朝正巧有一种手段,专门对付逃兵。

天下间有四种人不会被征召——乞丐、罪犯、残废,还有贵族与当官的。这些人都知道只要能抓到一个逃兵,就可以向官府领赏。纳兰亲眼见识过那些跟流氓没两样的人是如何围捕一个半大不小的孩子,不听那孩子的辩解,将他殴打成重伤,拖去领赏,而许多地方官为了力求表现,往往连审也不审就定了案,将那些被抓回来的“逃兵”送入大牢。这让他深深明白,所谓文明教化,只是教某些人用更残忍决绝的手段去凌迟别人。

他身手灵敏地躲过一名巡逻的官兵,藏身在草垛中,待官兵走远,却看见一个不停左右张望、神色惊慌的小小身影朝他的方向走来。

妲娃没看到他,她跟他一样都在躲那些官兵,只不过她像惊弓之鸟,不似他沉定敏捷,还好几次都因为太紧张差点被自己的脚绊倒。

纳兰在她接近时伸出手臂,一把将她拉进草垛中,大掌也在第一时间捂住她就要尖叫出声的小嘴。

“是我。”他低声道,立刻感觉小家伙身子放松了,这才松开手。

妲娃转身,一见情郎的脸,登时眼眶热了,抖着声音道:“我正要去找你,你快回山上去,那些人……”

“我知道。”纳兰以食指点住她的小嘴,“我们先离开这里再说。”

他抓住她的手,偏着头仔细聆听草垛外的动静,确定附近没有任何人的脚步声与呼吸声,才悄悄走出藏身处。他在脑海中画出从这里到山上最安全的路径,一路上就地找遮掩物躲藏,那些官兵确实无法无天,上面要他们仔仔细细地搜索,他们果然执行得很彻底,借口怀疑有男丁扮成女装想躲过征召,拖着路上看中意的姑娘进暗巷“盘查”。

纳兰握紧妲娃的手,感觉她在听到那个女人的尖叫哭喊时全身僵硬,甚至不停地颤抖,几乎想不顾一切地冲出去制止那些人渣的兽行,他只能安抚地搂住她的肩膀。官兵人多势众,他们现身不只帮不了忙,甚至还白白送死,他自己一个人不打紧,担心的是妲娃也被欺凌。

神塔距离山神庙较近,幸运的是今日天候不甚清明,出了山城就云霭弥漫,再加上群树掩护,他的优势就多了。他们跑进树林里,听见后头传来谩骂声,纳兰握紧妲娃的手,很快地与她双双消失在林烟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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