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城志卷三:龙神 第八章 白鸟 作者 : 典心

有个叫商君的年轻男人,住在雪山山麓。

他的父亲是有名的猎人,每年可以打猎好几千只狐狸、水貂。

再怎么狡猾的狐狸,都会落入商父的陷阱,或者被射猎。

猎来的狐狸,皆由商母去杀,必须当天就宰杀,俐落扭断颈子,再从脚部慢慢往上仔细剥下皮毛,一寸寸很小心,不能有一丝破损,一旦破了价格就不好。

剥去皮毛后的狐狸或水貂,再去除内脏,下锅煮成汤,夫妻都这样吃,知道很滋补,利用得很彻底。

商家剥的皮毛,丰润柔软、毛锋细密、光泽迷人,到砚城里卖,每每都有很好的价格,连邻近城镇的货商,也会先付出许多银两,预定商家的皮毛。

商家于是变得相当富有,在砚城的四方街附近,购置了很多房子。

但是,尽管愈来愈富有,商母却一直没有怀孕。

商父东西奔走,不论再贵重的药材、再难得的药方,全都不惜重金买来。

但努力许久,夫妻二人都年过四十了,还是没有孩子。

实在很想要有孩子的商母,于是去木府前跪下,日夜不分的恳求了许久。

木府的主人,就是砚城的主人。

木府的主人通常都很年轻,男的称公子,女的则称姑娘。

砚城内外要是遇上难解的事,只要来求木府的主人,没有不能解决的。

虽然她很诚恳,还带上最好的貂皮当礼物,然而跪了好几天,公子都没有理会。

倒是夫人知道了,很不忍心的求情,公子才召商母进木府。

容貌俊逸非凡的公子,穿着一身泛着光华的白衣,冷冷说道:“你害得夫人担忧,实在罪该万死!”

商母听着,觉得自己那瞬间就要死了,完全无法呼吸。

她终于懂得,当初在她手下被杀的狐狸与水貂们,被折断颈子的感受。

好在是柳眉弯弯、肌肤柔润如玉、双眸像美梦的夫人,走上前去,一手轻抚公子的胸膛,轻声说:“你别生气,这样会吓坏她。”

夫人很温柔。

“她想要孩子,所以很努力,你要体恤她,就像体恤我。”

最骄傲、最冷淡的公子,只有对夫人深情,呵护着疼宠,这才平息怒气,说了一声:“好。”

这字的声音听入耳,商母就恢复了,能够呼吸自如,没有一点的不舒服,刚刚的窒息感像是不曾存在过。

“你跟丈夫杀生太多,所以才没有孩子。”

公子淡淡的说,用最珍惜的姿态,牵握着夫人的手。

“要停止杀生,把赚的钱财都还给狐狸与水貂,这样才能怀孕。”

商母频频磕头致谢,恭敬的送上貂皮,要让夫人做冬季的衣裳,穿着就不会受寒受冻。

“有我在,冬风不敢冻着她!”公子的脸色又变了。

是夫人再度替她解围。

“有丈夫的保护,我从此就不会冷,所以用不到皮毛。”

夫人拿起貂毛,珍惜的抚模着:“这皮毛好软好美,活着的时候,应该更好看吧!”

公子于是笑了。

“这有什么难呢?”

他举起温润如玉一般的手,打了个响指,说:“活。”

皮毛们砰的胀大,被吃掉的肉、丢弃的内脏与骨爪,转眼就通通恢复,变成好几只活生生的水貂们,毛蓬蓬的窝在夫人脚下,乖驯的磨蹭讨好。

夫人很惊喜,蹲下来跟水貂们玩耍。

公子面带微笑,看都不看商母一眼,食指轻轻一挥,商母就被推移到木府的石牌坊外,过了一会儿才回过神来,连忙奔回家,跟丈夫说这件事。

于是,夫妻二人从此不再杀生,把得来的房产财富都变卖,用来守护山里的动物们,要是看到别的猎人,捕抓了猎物,就花费银两去买下,然后放生回山野。

这样把银两都花费尽了,夫妻住在雪山山麓的老家,终于有了孩子,生下来很健康,是个眉目清秀的儿子。

两人都很高兴,希望儿子能当个君子,是以取名为商君。

商君从小就有善心,很疼爱山林里的动物,奇妙的是动物们也不怕他。

他父母不在的时候,总有动物会进到他家,蹲坐在他身边,静静的陪伴着。

幼儿时,他有一次跌下床,好几只狐狸就在一旁,奔上去用身体当铺垫,才没让他摔到地上,连一根头发丝都没伤着。

比较大的时候,他夏季时贪凉,跑去玩水,却陷在深潭泥中,差点要溺水时,有只大乌龟用厚壳驮起他,带着他回到岸上。

诸如此类的事情,不知道发生过多少回,砚城内外的人与非人,都说他有动物护佑。

他长大后容貌相当俊美,据说还跟公子有一点点的神似,名声传得很远,很多人与非人们都来求亲,但是他都没兴趣,醉心于跟动物相处,人与非人们于是纷纷放弃,说他是个痴子。

后来,商父商母陆续过世,他只剩孤身一人。

家里很贫穷,他倒也不以为苦,每天就在山林间,寻找需要帮助的动物;平时则捡拾干枯的木柴,下山去卖给商家,温饱倒也不成问题。

☆☆☆

去年冬天,公子成魔后归来,袭击现在的木府主人姑娘,引起雪山震动,许多动物受到波及,也负伤或是死去。

商君是受恩于公子,才能够出生的,他从小就听父母说,一定要感激公子,不可以忘记恩情。

他一直铭记在心,对公子很敬重。

但是,看见公子入魔,为了夺回夫人,不惜牵连这么多动物,让动物们平白无故的死去,他相当心痛,好多个晚上都睡不着。

姑娘来的这几年,就连植物们都不受伤害,更别说是人与非人了。

以前,公子施恩于他。

现在,姑娘赢得他的敬重。

即使天寒地冻,商君也不敢休息,来回巡看山麓之间,为受伤的动物治疗、为死去的动物做坟,好不容易才处理妥当。

到了小年夜那天,大雪积得有大腿那么高,他还出来巡看,确定没有动物需要帮助,便顺手捡了许多木材,要下山去换些食物跟衣裳,一个人过年也要舒适周到。

正要下山的时候,商君却听见动静。

那是鸟类的哭啼,声音很小,但是他没有漏听。

循着声音找去,他终于在山麓上,看见一只羽色雪白的鸟,细细的鸟爪误踏进细密的干枯木枝中,挣扎着扑腾双翅,一直试图挣月兑。

商君卸下背上的木材,小心翼翼的靠到白鸟身旁。

“嘘,别动别动,让我来帮你。”

他的声音很温柔,轻轻的哄着。

渐渐的,白鸟冷静下来,歪着头用乌黑的眼睛看他。

“看,你挣扎得都流血了。”

商君伸出手,仔细拨开树枝,把白鸟捧进怀里。

“你等等,我帮你止血。”

他拿出怀里的手绢,轻轻的圈在鸟爪的伤口上。

“我稍微用力,会有一点点痛,你要忍忍,这样才能止血。”他说得很仔细。

白鸟也有灵性,没有再挣扎,即使手绢按在伤口上,真的引起疼痛,也只是轻轻啼了一声。

“你应该渴了吧?”

商君说着,转移白鸟的注意力,才不会让它感觉太痛。

他从怀里取出水壶,咬掉布塞,含着一口水,低头凑到白鸟的头旁。

白鸟一瞬也不瞬的看着他,过了一会儿,才靠上前去,啄饮他口中的水,尖喙没有弄伤他,甚至没有碰着他,优雅得像是大家闺秀,慢慢把水都喝尽了,才移开头,对他点了点。

“不用谢,这是我该做的。”

商君很高兴,拿开手绢,看见鸟爪的伤口不再流血。

“太好了,再敷些药。”

他松开手,在怀里掏找出随身的药,白鸟也没有飞走。

挖取药膏、仔细涂抹伤口后,他抱起白鸟。

“现在天寒地冻,怕你没有地方可去,就先到我家养伤吧,”

他拉开衣服,把白鸟护卫在怀中,用体温去暖着,然后就要走回家。

白鸟啼叫了一声。

“那些木柴?”

他笑道:“算了,别去管,你才是最重要的。”

他一边说着,贴敷感受到白鸟的心跳噗噗噗跳得很急。

“反正要过年了,你就陪我过年,也好热闹点。”

那几天里,他就留在家中,替白鸟养伤。

吃饭的时候,商君自己有一份,也替白鸟做一份;聊天说话,白鸟偶尔啼叫,一说一啼的,就像是真的对话,彼此都能了解,相处得十分愉快。

除夕那晚,商君拿出一瓮弥猴送来的酒,是用桃子酿的,味道很芬芳。

他在桌上放了两个杯子,一个放在自己面前,一个放在白鸟的座位前,都斟了酒。

他喝得尽兴,白鸟只是偶尔啄饮。

深夜时,他已经醉得睡去。

外头下起大雪,他起先觉得冷,想起身穿衣裳,却又醉得起不来。

朦胧之间,一阵轻盈的暖意覆盖,他顿时不会冷了,身体很温暖舒适,感觉到有肌肤贴近,传来噗噗噗很急的心跳。

大醉醒来,已经是大年初一的早上,白鸟就靠在他胸膛上,也睡得很沉。

又过了十几天,白鸟的伤都好了,商君于是带着它到云杉坪去。

起先,白鸟还不肯飞。

他劝哄说,鸟就该在天上遨翔,不能被困在地上,白鸟随即落下泪来,终于展翅飞起,还在他头上盘旋了许多圈,啼叫着告别,最后才飞得看不见。

商君回到家中,屋里没有白鸟,觉得很冷清。

他一个人习惯了,但是跟白鸟相处一阵子,才知道有陪伴是那么快乐,失去陪伴如此空虚。

“原来,这就是寂寞。”

他这么自言自语,叹了一口气。

☆☆☆

春天到了。

起先还好好的,花木逢春都生长得好,动物们也恣意奔跑追逐,人与非人纷纷忙碌起来。

砚城内外都惦念着木府里养伤的姑娘,祈求她能快快恢复,别再受病痛折磨。

之后,有许多人与非人的房产被骗走,搬来许多陌生的人与非人,砚城内外变得很挤,商君也觉得不习惯,不过对新来的住客都很礼貌。

他到四方街广场去,贩售木柴的时候,听到有鸟妖勾引蔡家的媳妇,后来被信妖收拾,坠落到山麓上死去,化成一块巨石。

他很是担心,特地跑去山麓观看,还问了住在一旁新搭成的草屋里,发上簪着淡紫色羽毛的女子,确认鸟妖是鹦鹉,才放心离去。

某天却有很诡异的风吹来,撒落片片红鳞。

很多原先就住在这儿的人与非人,就这么都病了。

有消息传出木府,据说姑娘也病得很重,人与非人就病得更厉害。

人心惶惶、鬼心慌慌。

连商君也病了。

他倒在木屋的床上,身体忽冷忽热,神智忽醒忽昏,喝不到一口水,吃不到一口食物,病得就快要死去。

在他病得最重的那天傍晚,木屋的门咿呀一声,被从外头推开。

一个穿着素雅白衣的年轻男人,走进屋子里来,走到床边坐下,伸手模了模商君的额头,很是关怀的说道:“唉,没想到你会病成这样。”

男人用衣袖挥了挥,把覆盖在商君身上的红鳞都挥开,拿到屋外去丢弃。

然后,他出门,用布揣着一个包裹回来,保护得很紧密,到厨房去生火烹煮。

原本病得快死去的商君,闻到厨房里传来的气味,肚子就咕噜咕噜作响,口水也不受控制的流下,竟觉得病好了一些。

等到煮好之后,男人装了一碗来,一口口喂着他吃下,滋味很甘美,比牛肝菌好吃不知道多少倍。

他吃完了三碗,还想要继续吃,男人却阻止。

“你还病着,这东西虽然滋养,但是你不能一下子吃太多。”

“可、可是——”商君很急。

“别担心,之后要吃都还有,不会缺的。”

男人说,抚平着他的胸口,神态无比温和。

“你是谁?”商君很困惑,确定没有见过这个人。

男人迟疑了一会儿,才说:“我是凌霄。”

商君没有听过这个名字,对凌霄却觉得很是亲切,跟他相处一室非常自在,像是先前就相处过似的。

因为很放松,吃饱后他就睡去,醒来后出了一身大汗,身旁看不到人,以为是在作梦,但肚子是饱的,不饿也不渴了。

晚上的时候,凌霄再度出现,同样无微不至的照料他。

在他睡着后,也不知是什么时候离去的,只知道白天时都不见人影。

不过,就跟先前承诺的一样,每晚都有那滋补的食物,煮成一锅酱红色,很是浓稠,嚼起来滋味像牛肝菌,却没有菌类的咬劲,一咬下去,牙齿便像是被吸住般,鲜活女敕脆的口感,在舌上很滑顺,吞进胃里就暖暖的。

那都是凌霄每晚,揣在怀里带回来的,当天就现煮。

商君的病很快就痊癒,身体甚至比以前健壮,又能在山林间走动。

倒是去砚城里卖柴火的时候,他不议论价钱,只要有人出价就卖,一心要拿银两,赶回山麓上的木屋里去,等待晚上迎接凌霄。

这样几次下来,便被精明的店家看破心思,给的价格故意愈来愈低。

商君倒也不去计较,只想着快快回家。

凌霄知道这件事情,非常心疼,却又无可奈何,跟商君说:“这么下去,日子就不能过了。”

说完,他跟商君牵手去山林里,指着某些枯木,要商君捡起来。

这样捡回很多粗细不一的木头后,就见凌霄用斧头跟刀,在屋子里做了一架纺织机,又在纺织机前,用好几块厚木拼成,立起来当作屏风,完全挡住纺织机。

“现在,我要来织布,请答应我,不能偷看。”凌霄这么要求。

商君有些为难,说道:“但是,看不到你的容貌,我就会舍不得。”

“真是傻。”

凌霄笑着:“听着我织布,就知道是共处一室,哪里需要舍不得呢?”

见商君还是没有答应,凌霄继续游说:“这是为了往后着想。

你要想着,往后我们在一起的日子还很长,现在就先忍耐些,好吗?”

商君听到凌霄提到往后,显得相当高兴,而且代表凌霄能留在木屋里的时间也会变长,这才同意的点了点头。

凌霄再说了一次。

“请答应我,不能偷看。”他很慎重。

商君点头。

“好。”

凌霄再强调。

“绝对不能偷看。”

“好。”商君承诺。

于是,凌霄就走到屏风后,传出唧唧复唧唧的机杼声。

商君守在屏风外,好几次想去探看,但是想到承诺,只得硬生生忍下冲动,没有上前去。

当晚凌霄就留在屋里,到了白天也没有离去。

但是,这段时间里,无论商君如何扬声问话,凌霄都没有回答。

他怕凌霄肚子饿,或是口渴了,想要他停歇织布,出来饮食,却也不敢打扰,就这么焦急煎熬着。

三天三夜之后,凌霄终于从屏风后走出来,手里拿着一匹美丽万分的布,模样有些憔悴。

“你这些天不吃不喝,我也不能吃喝,担心得都不能睡。”

商君说道,连忙进厨房里,把先前凌霄替他准备好、餐餐都能吃的食物,热好端到桌上。

“来,你肯定饿了,快点吃些你说过很滋养的食物。

我吃这种食物,病得再重都好了,你吃了肯定也能身体强健。”

他舀了一匙,凑到凌霄的嘴边:“快,趁热吃。”

凌霄显得有些虚弱,却露出笑容,很是感动。

“这东西得来不易,份量又少,只够让你吃,还是你吃吧!”

他推却着不肯吃,接过汤匙,反倒来喂商君。

因为放置得比较久,吃来没有鲜女敕滋味,热过还有铁锈味的食物,让他咽下得有点困难,几乎有些想呕出。

但看着凌霄的神情,他硬是忍耐着吞进肚子里。

这次胃里没有暖意,反而有些发冷。

“那么,你要吃什么呢?”商君问道。

“我先喝点水就好。”

凌霄把布匹交出来,仔细吩咐着:“你把这匹布拿去卖。

记得,这是我的心血,就连姑娘都会稀罕这匹布,千万不能卖低价。

然后,帮我买些好的坚果回来。”

“好,我这就去!”

商君拿着布匹,小心翼翼的护在怀里,往砚城的四方街广场跑去。

铺着五色彩石的四方街广场,依旧熙来攘往。

虽然很多熟悉的人与非人不见了,但是陌生的人与非人,接管了店家与住家,照样经商营生,商店里都挤满客人。

很快的,就有人上前来看货,那人是商君熟识的,居住在砚城很多代了,家里非常富有,为人却很刻薄,出了很低的价钱。

见商君不肯卖,就恨恨的说:“哼,不卖就不卖,看谁会来买你这个痴子的破布!”

另一人走过,是陌生的脸孔,态度却非常和善诚恳,礼貌的先问,可不可以细看这匹布,研究了一会儿后,露出非常惊讶的表情,说道:“这是鸟类羽毛织成的布,虽然我曾经看过,但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的,请你千万要卖给我。”

那人开了不可思议的高价,一再请求,愿意再开更高的价钱买布。

商君被感动,于是答应卖出。

因为价格太高,用银两会太沉重,搬也搬不回去,所以换成黄金,他这才能携带,但放在口袋里还是很沉重。

“如果以后还有这样的布,请你千万要再卖给我。”那人很诚恳的说道。

“好的。”

商君同意:“但是,不知道要去哪里找你?”

“我的店铺就在四方街广场那头,才新开张几天,是卖粮食的。

你来店里找的时候,说是找翁掌柜就好。”

商君听了,很惊喜的问:“那么,请问您店里有卖好的坚果吗?”

“当然有,找遍全砚城,肯定没有比我店里更好的坚果,就连木府的左手香,用的也是我家的坚果。”翁掌柜很骄傲。

“那太好了,我就要买坚果。”

“到我店里拿吧,要多少都拿走。”翁掌柜说道。

商君跟着那人,走到刚装潢完毕的三房一照壁店铺。

门上匾额系着红绢花,门两旁还摆着鲜花的新店铺,店里果然有很多好坚果,例如:核桃、松子、花生、瓜子、腰果等等,品项都是最好的。

翁掌柜又亲自挑选,挑出半麻袋的顶尖坚果,送给商君,坚持不肯收钱,说只要下次有布,商君愿意再卖给他,就足足抵得过坚果的钱。

商君带着黄金、背着坚果回到家,看不见凌霄的身影,知道他肯定又出门去了。

商君耐心等着天黑,却过了凌霄原来每趟来的时间,天愈来愈黑,商君愈来愈担心。

到了快午夜的时候,凌霄才出现,疲累的走进屋子里。

他连忙送上坚果。

只见凌霄吃了又吃、吃了又吃,虽然很饥饿,但姿态还是很优雅,吃下许多之后,才缓过气来。

商君拿出黄金,又说出在四方街广场的经历。

“这是一位好客人,而且坚果的确是最好的。”

凌霄说道,把黄金推回去:“你把黄金存好。

现在,我再去织布。”

“这样你太辛苦了。”商君舍不得。

“不会,这是为了我们。”

凌霄很坚持,看着他的眼睛,态度依旧慎重。

“请答应我,不能偷看。”

“好。”

凌霄再强调:“绝对不能偷看。”

“好。”商君再次承诺。

凌霄走到屏风后,唧唧的织布声再度响起,回荡在屋子里。

商君把被褥抱到屏风前,想在睡眠时也靠得近一些,但是想着凌霄忙碌没睡,他便睡不着,只能听着织布声响了又响。

又过去三天三夜,织布声才停。

凌霄走出屏风,交给他一匹布,要他拿去四方街广场卖给翁掌柜,再换取黄金跟坚果。

他带着新织好的布,很快跑到翁掌柜的店铺里。

翁掌柜很高兴,拿出比先前更多的黄金,挑出比先前更多的坚果,交换新的布匹,又取出珍藏的上一匹布比较。

“这次颜色较为粉红了一些,但不放一起也看不出来,这颜色更好!下次要是还有的话,也请再卖给我。”

商君点头同意,婉拒了好酒好菜,急忙赶回家里去。

当晚,凌霄到了四更天才出现,同样又是先吃了很多坚果,才有力气开口说话:“一吃就知道,是翁掌柜店里的坚果,这滋味很难忘记。”

他问道:“这次价钱也一样高吗?”

“更高。”商君拿出黄金。

“啊,这位翁掌柜真的是我的知音人。”

他很高兴,精神振奋起来。

“我现在就再去织新的布。

请答应我,不能偷看。”

知道阻止不了,商君只能同意。

“好。”

凌霄再强调:“绝对不能偷看。”

“好。”商君第三次承诺。

当晚,躺在屏风前的被褥里,他听着织布声。

唧唧——唧唧——他想着凌霄的手指,如何握着梭子,在织布机上游走。

唧唧——唧唧——听着想着、想着听着,他突然觉得身体火烫起来,于是又没睡着,还得去用冰冷的泉水沐浴,才能冷静下来。

又是三天三夜后,凌霄走出屏风,把布匹交给他,同样要他去换取黄金跟坚果。

看到他再度出现,翁掌柜惊喜万分,也不管别的客人在,立刻把他迎接到店的后方,在华丽的屋子里接待,拿出更多的黄金,也把珍藏的先前两匹布都拿出来。

“这次的布,比上次又更粉红了些,这颜色更好!要是下次还有,请也务必卖给我,这样就能做一件鹤氅,献给砚城最尊贵的主人,我的光荣几辈子都不会褪失。”

翁掌柜拿出更多坚果,让他带回去,再度礼貌的恳请,留他一起吃饭,但还是被他婉拒,只能目送他离开。

商君想跟先前两次一样,快点回到家里。

无奈黄金跟坚果实在太重了,他走几步就要停下来休息,所以耗了好一会儿的时间,仍旧在四方街广场里走着,还被先前那个要买布,却开很低价钱的人骂。

“笨痴子,扛这么重的东西,要去跳黑龙潭、让黑龙给吃了吗?别挡路!看着就烦!”

商君也不管,耐心拖着黄金与坚果,走几步,就停几步,喘了喘再走。

但是,因为走得缓慢,他于是被一把铿锵有力的嗓音吸引,原来是个说书的,正在讲故事。

很多人都停下来,仔细听着说书人模拟各种情境与角色,说得活灵活现的声音。

那个故事是“白鹤报恩”。

很久以前,有男人救了白鹤,后来白鹤变成女子,与男人结为夫妻,吩咐男人不要偷看,在房里花费三天三夜纺织出一匹布。

“唧唧唧唧——唧唧唧唧——”说书人模仿的织布声,跟真的没有两样。

布卖了很高的价钱,男人家里变得富有。

女子又再去织布,一次比一次灿烂夺目,价格也愈来愈高。

到了第三次,男人终于忍不住,打开房门偷看,发现妻子原来是白鹤,用尖尖的喙拔羽毛织布,大部分的羽毛都被拔下了。

因为被发现是鹤,不是人,所以不能留下来,就变回白鹤飞走了。

商君听着这个故事,站在原地驻足了很久。

☆☆☆

回到家之后,凌霄还是不见踪影。

商君等了又等,过了午夜、过了四更,天亮了,凌霄还是没有出现。

到隔天夜里,木屋的门才又被推开。

凌霄来了,模样果然比先前憔悴不知多少倍,衣裳下的身体也瘦得像是没有肉似的,吃了坚果后,又问布卖得如何,听到黄金多了,更是高兴,即刻就站起来。

“那么,我现在再去织布,要是做成的鹤氅,能送给姑娘穿,你我以后就不用发愁了。”

他看着商君的眼睛,认真慎重的交代:“请答应我,不能偷看。”

商君同意。

“好。”

凌霄再强调:“绝对不能偷看。”

“好。”

于是,织布声再度响起。

唧唧——唧唧——唧唧——唧唧——屏风外的商君耳中听着,心中想着听来的故事,白鹤如何用喙取下羽毛,编织成布。

然后,他下定决心,推开那块屏风。

织布机前的不是白鹤,而是他去年冬天救的白鸟。

虽然是白的,却是一只鸦,不知道什么缘故,所有羽毛都是白的,跟同类都不同。

一如说书人说的,大部分羽毛都被拔下了,皮上出伤口,所以织出的布混入血,才一次比一次粉红。

白鸦哀啼着,翻滚在地上,变成凌霄的模样,用双手遮掩受伤的身体,哭泣的说道:“你为什么要偷看?为什么?”

“我不是偷看。”

商君走过去,抱起凌霄的身体,爱怜的抚模着:“我只是要告诉你,不论你是什么,是白鹤,还是白鸦,人或非人,我都爱你,从此都要跟你在一起。”他坚定的说。

凌霄放松下来,依偎在他怀中,

“我知道你不是负心的人。

但是,我有我的苦衷,就怕会阻碍我们的将来。”他的心跳噗噗噗的,跳得很急。

“没有什么能够阻碍我们!”商君很坚定。

凌霄却依旧苦恼,靠在他胸口前说得小小声:“北方人喜欢鸦,而厌恶鹊鸟;南方人却喜欢鹊鸟,而厌恶鸦。

我走投无路,被诱惑来到砚城,按照吩咐办事,等时候到了,就能分食天地间最滋补的食物。”

商君立刻醒悟过来,紧紧抱住凌霄,神色变得很严峻。

“难道,是公子要你这么做的?”

“不,不是公子,公子受了重伤还在休养。”

凌霄愈说愈小声,到最后只有嘴唇在商君的胸膛上开阖,是他们之间最亲密的接触。

“是另外一个人。

那个人拿取了无数人的器官,起初是盐妖开客栈,有很多人的器官可以挑选,但是后来盐妖被信妖收了,于是只能偷偷拿取。

那人有奇妙的本事,拿取人的内脏,既不会留下伤痕,也不会流血,很多男人因此没有发现,能活着几天、几月,也不会知道。

因为跟公子有协议,那人于是把最滋补的新鲜男人肝脏,交给我一次又一次的飞翔,叼到公子藏匿的地方。

但是,风邪作乱,疫病丛生,连你都病倒了。

我于心不忍,偷偷拿一部分的肝脏,煮来给你吃。”

商君这才知道,之前吃下的,竟然是人类男子的肝脏,他还以为是更珍贵稀有、没有人曾经吃过的、类似牛肝菌的菇类。

结果不是牛肝菌,更不是牛肝,而是人肝。

“事到如今,我们只能求姑娘!”他下了决定。

凌霄却更是惊慌,连连摇头。

“不行,那人在姑娘身边。”

他深吸一口气,说道:“那个人就是——”

轰隆!木屋突然被掀开,屋瓦都碎了,一只魔化的巨大利爪出现在半空中,空中传来雷鸣似的男人声音。

“鸦,我闻得到你!”

两人很是惊慌,蜷缩紧抱在一起,却听到男人的声音再度响起,响彻雪山之下,在砚城内外回荡着,惊醒所有人与非人。

“你好大的胆子,竟然偷走最好的部分,拿来给这个男人吃。”

那声音哈哈大笑,魔化的巨大利爪,伸进木屋里到处翻找。

“没关系,我吃了这男人,一样滋补。

现在,时间到了,我已经痊癒,木府里那个碍事的姑娘,就可以让召唤来的人与非人分食。”

魔爪之后,出现一个俊逸非凡、穿着光华流动衣衫的男子。

“这次,我会再度成为木府的主人、砚城的主人!”

商君这才晓得,凌空出现的竟然是魔化的公子。

公子再度出现,他所受的重伤已经痊癒了!而姑娘呢?姑娘还在病着啊!商君万般心急,魔爪却已经戳入他怀中,凌霄惨叫出声,被戳勾起来,哀啼着变回白鸦,胸膛上的伤口淌出鲜血,一声声尖锐的啼叫响起,刺耳得让听的人耳朵都要流出血来。

白鸦被魔爪揉了又揉、揉了又揉,剩下的羽毛都飘落,最后魔爪间燃起恶火,白鸦的尸首被烧得一干二净。

砚城内外都在剧烈震动,比去年冬季,姑娘与公子交手时更厉害,所有的人与非人,都被卷入这场战争。

伤心欲绝的商君,跪在凌乱破败、连屋顶都被掀走的木屋中,茫然的看着四周。

那是他心爱的凌霄,最后剩下的部分。

羽毛。

地上只剩下羽毛,一根根都染着红腻的鲜血。

商君抱起羽毛,因为心太疼痛,反倒双目发干,流不出一滴泪。

“我爱你,从此都要在一起。

我的誓言仍旧有效。”

他对羽毛低语,而后抬起头来,朝虐杀爱人的公子说道:“我的命是你给的,现在,就再还给你!”

他站起身来,往魔爪重重撞了上去,因为死意坚决,立刻撞破头死去,滑落的身躯上裹着红色羽毛。

公子用魔爪抓起商君尸首,连羽毛一同放进口中咀嚼。

受到肝脏最精华处滋养,吃来格外不同,况且血肉还温热,跟活着没两样,实在太美味。

有几滴血落在地上。

吞咽商君后,力量源源不绝的涌出。

“云英,我来了!”公子发出狂啸,往木府飞去。

破败凌乱的雪山山麓,剩下染血残羽,有凌霄的血,也有商君的血,两种血溶在一起,再也不分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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