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喜欢拿誓言当甘美醇酒,咕噜噜灌完就把空罐子扔开,有人则是履行承诺说到做到,童九歌碰巧属于后者。
若若被带到山寨大厅,不过跟其它几名女子随便转了几个圈、挥舞了下手中绸带,连厅中大人物的脸都没看清楚,就被童九歌拉到一旁坐下帮忙斟酒。
不对,应该是说,进来转了几个圈转到他身旁,突然被他拉住手腕,以很夸张的姿势整个人摔倒在他身上,尔后即使想纠正他的坐姿,也一直被他按在原地——他的身旁,无法动弹。
“你不是说要找人给贵客献舞的吗?”
前面把贵客说得无比重要,结果开始没多久就把她拉过来,顺便不着痕迹的把人遣散,现下除了她,就只剩下奏乐的两名姑娘有一下没一下地弹琴助兴了。
“不是已经献过舞了吗?他们已经看够了。”童九歌回答得很不耐烦,伸手倒了杯酒,又往自个儿嘴里塞颗葡萄,完全不觉得说这话时良心有过微微泛疼。
“和有没看够没啥关系吧?我以为所谓的献舞,该是让人完整的跳完一曲舞。”老实说,她没有跳完整首曲子的意思,弹琴的姑娘弹得有够糟糕的,幸好厅中男人粗枝大叶,拿杂音也能当下酒配乐,径自沉醉闲聊。
“啰嗦,我说够了就够了,你脚步那么轻盈,转圈转得那么好看,再放任你跳下去,只会让那些本来兴致缺缺的家伙醉翁之意不在酒,全把注意力集中在你身上,我这么做是为了保护你。”
这回不耐撤去,厚嗓掺进了一丝浅浅的烦躁,在混着谈话声和乐声的厅里显得不明显,却在若若耳边清晰响起,令她无法不在意起来。
“你指的保护是?”
大家都是各说各话、各做各事,偶尔有几个抬头看来一眼,舞姿比她好看的姑娘有那么两三个,旁人自然爱看曼妙舞姿,而不是像鸭子一样扭捏,之前料想的事一件都没有发生,所以她不懂他的意思。
“那边那个人,看到了吗?”他所指的是一名她从未见过的陌生男子,也是今日寨里邀请的贵客之一。
“老寨主上一年刚过世,少主接掌寨中事务不久,不久前得罪了其它山寨,今日邀请人家过来吃喝当作赔罪,顺便叫我坐镇盯着为免再生事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人家寨主看上你了,要带你回去当压寨夫人,你不会真的点头应允吧?”
当然不会。一个童九歌就够她惊悚的了,要是再来一个?还是饶了她吧,她敬请不敏。
“人家寨主也不一定会瞧得上我吧?我长得也没有多好看。”若若模了模不施脂粉的脸颊,她没有自恋的毛病,每天照着镜子都不觉得自己的容貌属于倾国倾城……
或许是她醒来这么久,见过的人还不多,认为只要端正长有一双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还有两只耳朵的都能视为普通人。
“谁说的?咳咳……他要瞧不上,自然有别人会看上。”例如他。
都说了她是他喜欢的类型,当初一回山寨他才会把她丢在一旁,让她自个儿自生自灭……是熟悉环境,免得有人起哄把他这个“救命恩人”摆上台面,毫不客气的要求毫无记忆的可怜小白兔自动送入虎口。
“若我真被对方看上,以你的立场,你会……保护我吗?”
“当然会,我现在就是在保护你啊!不过你不用担心,其它山寨的人都知道我几乎能与少主平起平坐,我看上的别人不敢染指。”所以他现下才会大刺刺的双手环缠在她腰间,让她紧贴着他,享受不吃白不吃的豆腐和软玉温香,稍作暗不。
“……是,谢谢你。”
“不敢当。”
那咧绽在阳刚俊脸上的笑容太突兀,也太一如既往的灿烂。
若若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跟他客气什么,而且她很有必要纠正他先前的错误:“刚才我不是脚步轻盈,是虚浮,我头晕。”
头晕的原由是他强行为她戴上的那只镯子。
镯子上刻着她的名字,应该……是她的名字,他给她的那一个。
一直无法停下的隐约抽痛和晕眩让她十分确定,这原本是属于她的东西,同时附带她最不想回忆起来的过去。
“你就那么讨厌这金镯子?”童九歌有些按捺不住,只因她注视镯子时的表情过于嫌恶,彷佛跟镯子有血海深仇,他倒是希望也能有哪个蠢蛋像他一样,拿着金晃晃的镯子套上他的手腕,对他说:“这只金镯送给你。”多美好啊!
“这是我的东西?”
“这是你的东西。”
这次他没诳她,大方说出实情,这也令她明白为何当初醒来时,她身上会“干净”得那么彻底,搌明了就是她这个民女遇上他这个贼,身上财物被搜刮得一干二净。
等等!
“你不是说我是被你抢来的民女吗?”民女还能穿金戴银,现在的民女家里都是开金山银矿的吗?
“不然呢?你觉得我若把事情经过告诉你,你会相信身为山贼的我真的是纯粹带着人路过,顺便救了你?”
“不会。”她立刻给出否决。
那时她失忆了,面对那种情况,他选择了最便捷的方法——设她。
等到她镇静下来,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他直接升级为她的救命恩人,而她的过去,有点可惜,依旧无处可寻。
“你最近有想起什么吗?”
童九歌自认不是好人,但也并非穷凶极恶的王八蛋,从那只金镯子看得出来,她要不是皇孙权贵,就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把她带进贼窝,他一直很过意不去。
只要她能想起一些事情,就算再微小,就算只是她家隔壁那条小巷里住着的某个孤独老人,或是哪处市集的摊位名字,他都会派人去打听清楚,然后或许……会选择送她回家。
“你。”
“什么?”大厅里有点吵杂,有几个笨蛋喝醉了,开始咿咿呀呀高声唱着五音不全的曲子,而她说话柔柔弱弱娇娇甜甜的,根本敌不过那些吵闹喧哗,他听不清楚,手指掏了掏耳朵。
“想起那天我在马车里醒来,你以为我是尸体诈尸,很是吃惊的模样;想起你借我遮掩衣衫不整的身子,那件外抱至今仍在我屋子里。”
准确来说,那天他们两人都衣衫不整,他是因为身上带伤,不想血污弄脏衣抱,反正驾车的事有人代劳,就理所当然地赤|果着上身;而她,则是被他剥光的……咳咳,只剥掉了特别华美的外裳,身上还穿着件中衣。
“你的意思是,除了最初醒来看到的我,你就再也想不起任何一人或过去发生的任何事?”知道有人在想他,他还是对方最初的记忆,内心莫名就欢悦了起来。
这种感觉是头一回……该死的令他感到难以抑制的狂喜啊!
“九爷。”若若没有回答,只是轻唤他一声,小手按住那只从她腰间移开,得寸进尺往她身上其它部位乱模的毛手。“他们都醉倒了。”
不带半点尖锐,仅仅只是软柔轻轻的甜腻女嗓却蕴含莫大力量。
她在提醒他,大家都吃饱喝足,无论是她抑或是他,任务完成,可以功成身退,还有,记得别再吃她豆腐。
“抱歉。”经她提醒,童九歌才反应过来,带些依依不舍地松了手。“需要我送你回去吗?”
“不用,我认得回去的路。”
除了刚进来那阵子他有跟人交谈,其它时间全拉着她在角落里充当人形摆设。
现下一地醉鬼,一地空酒瓶,唯有他一个是清醒的,待会他要做的事肯定很多,她不好意思占据他的时间。
“好,那你小心看路,外面很黑。”
“那我回去了,你早些休息。”她起身,自似乎对她万分不舍的怀抱里退开,才转身走了几步,身后又传来他的呼唤——
“若若。”
“怎么了?”这些天她一直在努力习惯这个名字,每天都有人这么喊她,只因她没有过去,唯有他给予的这个名字,尽管如此,头一次听见从他口中吐出,她心里莫名一热,下意识就停步转身。
“你要是真觉得难受,就当作那是我送给你的吧,反正是我『抢来』送你的。”童九歌在渐渐有鼾声响起的大厅里,用掺进几分柔和的浑厚声音这么说。
他指的是那只金镯。
他跟她一样什么都不知道,不管是她的过去还是这只镯子的事。
但是,他在乎她会不会难受。
她感到有些震惊,是那种突然被什么重重震撼了一下心扉的惊愕。
多亏忽然吸入肺腑的一道冷息促使她回过神来,迎向他等候的视线,轻轻点了点头。
“九爷……”她在准备踏出大厅的瞬间又再次转身,“以后我要怎么做才能找到你?”
“干嘛?爱上我了?”
真不知道他哪来的自信,外面要是有太阳,真想拿来比较一下谁的笑容比较灿烂。
若若无声叹着气。“在这里我跟你比较熟,若有什么事发生,找你商量会比较好。”
“只要我人在寨子里,随便找个兄弟问我在哪里就能找到我。”
“还有一件事我想问你。”
“什么事?”
她的疑问有点多,童九歌努了努下巴,示意外头天色真的不早了,若她不赶紧离去,他就要怀疑她是真的爱上他,要给他侍寝呢。
“为什么一定要找七个人跳舞?”
这真是个好问题。她瞅见那张俊脸上的表情在这么说。
他们之间一阵短暂的沉默,随即他扯出爽朗笑容回答:“因为我以前看别人跳舞,就是七个姑娘在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