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门遗珠 第七章 不同的阅历 作者 : 千寻

骑白马,没有过城墙,城墙上面也没有三十六把刀,但侯一灿脸上是满满的春风得意。

对啊,因为他刚刚义正辞严地成功说服皇上搞外遇——

侯家不需要一个后宫妃子来增光,我们要侯家女儿安安稳稳地活着,若非堂姊需要皇上的爱情才会快乐,我才不想要一个万人景仰的堂姊夫。

这话让皇帝感动不已,侯家和别的世家不一样,不要权、不要利,功劳全是自己在战场上一刀一枪挣来的,而侯家女儿不要名分,只要爱……

高高在上的皇帝不缺金、不缺银,独独缺少感情,他没有父亲,只有父皇;没有兄弟,只有竞争敌手;没有妻子,只有贵妃皇后,那颗枯萎的心灵,需要感情来浇灌呀。

于是,皇帝将养外室的重大任务交到他手上,还送了他十家铺子,就在他刚走过的那条路上,那是京城最贵、最繁华也最多人抢的地段,等同于台北市的信义区。

说说,他怎能不得意?天啊!他应该改名叫做聚宝盆。

那年他买下第一间铺子同文斋,然后慢慢地扩展,到后来食衣住行什么店都开。

上辈子得到艾滋病,对于事业,他的态度很随便,但这辈子,他身强体健,却不想上战场,攒银子成了他的重大成就。

在同文斋下马,缰绳一丢,侯一灿快步走进铺子里。

关宥慈正在和杨掌柜说话,他半声招呼不打,拉着她直接往后面跑,雪球见状便也跟着跑。

杨掌柜考虑了一下下,还是不确定自己该不该跟着跑。

但跑不跑不重要,重要的是,内定媳妇已经被主子爷订走,唉……时势比人强,看来他只能放弃了。

关宥慈被拉着进了自己的房间,侯一灿从怀里掏出从大哥那里抢来的匕首,绑在床头,一面说道:“这匕首见过不少血,能避邪。”三两下绑好后,他转过身,笑出一张桃花脸。

“以后,你就不怕作恶梦了。”

她突然觉得心头暖暖的,是孙婶告诉他的吧,没想到他竟放在心上了。

“我昨天没作恶梦了。”

她也大吃一惊,天天都重复的事,昨天竟然会破例?

她试着寻找原因,可是这几天,她的生活作息照旧,只除了……除了失踪的他回来了。

“不管有没有都挂着吧,反正不占位儿。”他凑上前,在她耳边又道:“作恶梦不丢脸,我床头也挂一把,和你这把是一对的。”

他怕她觉得作恶梦丢脸,在安慰她?这么体贴,难怪所有人都喜欢他。

“好。”她点点头。

“来,我们说说正事。”侯一灿拉着她走到桌前坐下。

“什么正事?”

“我看过你写的小说了。”

“咦?”才刚回京,事情多如牛毛,他这么快就看过了?

“是杨掌柜让你写的?”

“不,是我自己觉得可以试试。”

“喜欢写吗?”

“嗯,挺有意思的。”

“知不知道你的小说问题出在哪里?”

“知道,情节架构不丰富。”

她占优势的地方,是对女子心情的描述比其它人更细腻,因此买书的客人几乎都是女子,她们对她的评语是感同身受。

“知不知道为什么你写不出大架构、大布局的故事?”

关宥慈摇头,对于这点,她也很苦恼。

“因为你的生活经验太少,没有骑过马,如何描述乘风的快感?没有进过青楼,怎么写出红尘女子的哀伤?没有见识过歌舞升平的景象,你如何叙述太平盛世?要当一个好的写书人,就要多走、多看、丰富阅历。”

他说得她蠢蠢欲动。

侯一灿又道:“我这阵子很闲,要不要带你到处走走看看?”如果不理会大老板的话,如果把事情都丢给岳锋的话,他确实很闲。

“可以吗?”望着他,关宥慈的疑问从他们有这么熟吗,变成他为什么对她这样好?

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都不是容易解答的问题,所以……问题搁置。

他笑得风流倜傥、俊逸非凡,“当然可以!”

青龙寺楼高二十八层,是京城最高的建筑,长生殿位于最顶层。

不是人人都可以登楼,因为门票一人一百两,这种钱,打死关宥慈都不花。

但是有很多聚宝庄的侯一灿,想也不想就带她上楼了。

不只带她,连安溪也带上来了,不是因为他是好老板,喜欢提供员工优渥福利,而是他发现这丫头年纪小小,就有招蜂引蝶的高超本事。

京城里,钱多官多,纨裤子弟更多,总有那么几个不长眼的凑上前,而他又是个不动手的,如此一来,安溪存在的意义就相对重要了。

一张五百两银票递出去,消费额三百两,他给出七成小费,他觉得自己超大方,简直是大周朝的郭台铭。

三人爬上数百阶,好不容易站在最高楼层。

关宥慈往下看,见来来往往的百姓像蚂犠似的,穿梭在一片片园林之间,真有意思。

爷说的对,不登高怎么能领略高处不胜寒的滋味?不登高怎么能晓得俯瞰众生的感觉?

全新的体验让她笑逐颜开,即使这份经验昂贵得让人很心疼。

“不害怕吗?”侯一灿看着拉长颈子往下看的她,笑问道。

不确定是因为惊讶还是惊喜,她紧绷的小脸松开了,微微的扬眉,扬出一副好姿色,他承认,虽然尚未长开,但她的美已经看得出来,假以时日肯定会千娇百媚,让人别不开眼。

关宥慈侧过头望着他,回道:“不怕。”

弯弯的眉、弯弯的唇,三弯美丽的月亮停在她的脸上,让侯一灿有一秒钟的窒息,回过神来,他看着仰头等待自己说话的她,叹道:“丫头,可不可以不要长得这么美丽?”

并非调戏,他是认真的。

美丽的女人很辛苦,天底下对美女无法免疫的渣男很多,万一她被人骗去?万一她被渣男欺凌?他一定会非常生气。

她的笑容又扩大了几分,她不晓得有多久没这样开心过了。“我可以把爷的话当成恭维?”

侯一灿摇摇头道:“我想,你对我的要求无能为力。”

他没有回答她的问题,是因为在认真考虑把她藏起来的可能性,但是她误会了,她认为前后两句凑在一起,没错,就是一种高明的恭维。

天底下的女人,不管五岁还是一百岁,容貌被恭维,都会无比开心。

“爷的要求确实太强人所难,不过既然是爷的指示,我会尽力达成。”

侯一灿哈哈大笑,没办法让她变丑,但能让她变得快乐,这五百两花得忒值。

“来,学我。”他张开双臂,把背挺得直直的,仰头、闭眼,用力吸气。

关宥慈依言照做,挺背张臂,闭上双眼,她发现其它的感觉更

敏锐了,她听见风在耳边呼啸,她感觉凉意从肌肤渗入,她吸到风中带来的沁心舒畅,那个味儿落在唇舌间,她尝到微微的甜。

“舒服吗?”他大声地问。

“嗯。”她小声地答。

“喜欢吗?”他大吼。

“喜欢。”她耳语。

“关宥慈,喜欢就大声喊出来!”他握住她的肩膀,鼓吹她纵情恣意。

关宥慈摇摇头,捂着小嘴,不敢。

“怕什么?”

“怕……”她指指下面,“人很多。”

侯一灿道:“你怕的是传统、是限制,是世道对女子的束缚,丫头,你要打破这一切,才会明白,自由能予人多大的快乐。”

关宥慈被鼓动了,双手圈在嘴旁,深吸一口气,但是下一瞬,气没了,看到那么多人,她还是胆怯。

他不勉强她,只是凑到她耳边道:“知道了,下次带你到一个可以尽情大吼大叫的地方。”

“为什么要大吼大叫?”

“等你吼叫过后我再告诉你。”他的桃花眼冲着她笑。

她不晓得他有没有意识到他这样子有多吸引人,但她知道她被勾了心。

心微微地鼓噪,微微地悸动,她不知道幸福过后会剩下什么,但是她会用力珍惜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刻。

这天夜里,不知道是不是匕首真的能镇住邪祟,关宥慈果然不作恶梦了,反倒作了一个很开心的梦,她梦见自己站在高高的长生殿上,低头俯瞰,一阵大风刮起,她没有坠地,却像羽毛般飞了起来,御着风,上上下下,在蔚蓝的天空中高歌,然后,她了解了恣意是什么样的感觉。

清晨,天未大明,她醒了,却觉得自己好像还在空中飘,愉快的感觉久久不散。

她笑着搂住雪球,小脸往它的毛里猛钻。

雪球以为她想跟自己玩,一翻身,把她压在下面,伸出舌头舌忝着她的脸,舌忝得她满脸口水。

玩够了,关宥慈果着双足跳下床,燃起蜡烛,提笔写下这份喜悦与感动。

侯一灿真的带关宥慈去一个可以大吼大叫的地方。

两匹马,前头是侯一灿带着关宥慈,她的背靠着他的胸膛,风刮得她的脸隐隐生痛,但这样的奔驰,带给她刺激快感,她的眉放松舒展,笑得嘴巴发酸。

后头是安溪带雪球,一人一狗脸色不佳。

安溪当然不开心,好好一个男人,居然背着条狗骑马,怎么看怎么像妇人背女圭女圭,这算什么?

雪球脸也臭,想它堂堂一只兽,什么时候被人绑过,安溪的行为对它是严重的污辱!

到地儿了,前方是一大片芒草地,白花花的一片,很壮观。

下马,侯一灿领着关宥慈钻进去,比人还高的芒草一下子就遮住她的视线,他身形轻快,转眼间就见不着踪影。

她张大眼睛,伸手不断拨开芒草,但就是看不见他,失去他的身影,她狂奔乱跑,却觉得离他越来越远。

她一阵心慌,扬声大喊,“爷,你在哪里?爷,你有没有听见?爷……”

他没有响应,她更怕了,害怕自己迷失在无边无际的芒草中。

越慌,跑得越快,她一面喊,一面不断拨开芒草,到后来声音都哽咽了。

突然,芒草后头,侯一灿大大的笑脸钻出来,看见她微红的鼻头和双眼,他轻掐了下她的脸颊,笑道:“胆小鬼,哭鼻子!”

“爷不负责任,怎么可以把我丢下,自己跑开?”

咦?敢同他叫板了?他揉揉鼻子,笑得满脸欢快,这样才好,才像个丫头,他不喜欢她太拘谨小心。

侯一灿摊开手掌,她毫不犹豫地把手迭上去,他拉着她快跑,笑着哼歌,是她不曾听过的旋律,很奇怪,但是好听。

他们跑过好长一段路,终于离开芒草原,来到一片宽阔的草原,草原中间横着一道长长的溪流,不远处有一座高耸的山壁,山壁像是被仙人用斧头凿开,平平的一大片从天上直泄而下,灰的黑的颜色交错,像大师手下的水墨画。

停下脚步,侯一灿双手圈着嘴,对着山壁大喊,“喂,有人吗?”

声音撞击山壁往回传,有人吗……人吗……

关宥慈惊讶,这就是书上说的回音?

“试试!”他鼓励道。

她跟着圈起嘴巴,只是从小到大的教养,都要她温柔婉言,她没

有吼叫的经验,接连吸了几口气,她都喊不出声音。

从后头追上的雪球看不过去,扬起头,对着山壁大喊。

虽然雪球年纪小,声音不够雄厚,却也带起一阵回音,而且关宥慈觉得有点奇怪,怎么雪球的叫声是啊呜,而不是汪汪?不过她还来不及细想,就听到侯一灿调笑的话语——“哈!被雪球比下去喽!”

她不服气,马上反驳,“谁说的,我可以的。”

她再试一次,可是……姿势一百分,声音零分。

侯一灿忍俊不禁,从身后握住她的双肩,再次鼓励道:“别怕,这里没有人会听见。”

“嗯。”关宥慈用力点头,用力吸气,用力地大喊,“我是关宥慈!”

她的声音还是不够大,但是这一瞬间,她觉得好像有什么绑住自己的东西断了,呼吸变得自在,脑袋变得轻盈,连心情都跟着放松了。

这就是自由的感觉吗?

侯一灿跟着喊道:“关宥慈你好,我是侯一灿。”他的丹田很有力,回音一阵阵传得很远。

这次再不需要旁人鼓吹,关宥慈放开嗓子喊道:“我很好,你好吗?”

他满意一笑,这丫头可塑性极强。“我很好,我们都要一起好好的。”

“约定,我们都要一起好好的。”

“我要变成伟人!”侯一灿高喊。

“啊?呜?”

“我要功成名就!”关宥慈高喊。

“啊?呜?”

两人一狗谁也不愿意先停下来,他们不断喊着、笑着。

直到关宥慈捧着肚子说:“我没有力气了。”

侯一灿扬起眉头,问道:“现在知道为什么要大吼大叫了吗?”

她知道了,因为喊叫会让胸中郁气尽扫,会让人吸进愉快欣喜,会让委屈消失,幸福充填。

她再次凝聚力气,对着山壁大喊“谢谢你!”

这声谢谢,让侯一灿的桃花眼弯得几乎看不见。

而雪球绕着关宥慈转了两圈,对着山壁,一声喊过一声。

侯一灿指着雪球问道:“你现在还觉得雪球是条狗吗?”

她一脸困惑的望着他。“雪球不是狗是什么?”

“你没发现它的叫法和一般的狗不一样吗?”

“每个人的声音和说话方式都不一样,难道跟我不一样的就不是人吗?”

侯一灿捶头喷笑,她竟然以为这是个别差异?

不,不能怪她,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秀,一个连狗都没养过的傻丫头,他能期待她什么?说不定连狼这种生物她都没听过。

他拉着她往草坪上一坐,解释道:“雪球不是狗,是狼,晚上出来活动,嗜血,爱吃鲜肉……”

他越说,关宥慈的眼睛瞠得越大。

她在书上看过野狼,知道那是种性情凶残的动物,可雪球怎么会是?虽然雪球在夜晚的精神确实比白天好,天一黑就想往外跑……她想起来了,孙婶最近老是抱怨养在后院的鸡常常丢掉,莫非……

“你确定吗?”

他笃定点头。

当时他被她吸引,是因为她的勇敢,一个小小小丫头,竟然敢安抚一只大白狼,那双充满野性的眼睛,因为她的慈悲而温柔,他想,她是个有影响力的女孩儿。

果然,不到一年时间,她连最难搞的岳锋都能降服。

“你把它关在同文斋,它太委屈了。”

住在山林、草原、荒漠的野狼,被困在小小的书铺子里,怎么看都让人觉得心酸。

关宥慈皱眉看着雪球在草原上兴奋的迅速来回奔跑,这才是它的天性?所以她该放它离开吗?

她嘴摇头。“它还那么小,放出去会遇到危险。”

“爱之适,足以害之。”她这是在害雪球吗?她顿时一脸的苦大仇深,她才不是,她是爱它啊!

看不得她愁眉苦脸,侯一灿模模她的脑袋,说道:“先别想,我们去抓鱼。”

抓鱼?那是野孩子才做的事,她怎么能……

没等她反对,他已经卷起裤管,月兑鞋子下水。

雪球看着他,忍不住诱惑,跟着跳进溪里,在浅浅的地方奔跑。

它的脸不臭了,知道把自己一路背过来的安溪是好人,他跑到安溪身边,迅速转动头颅,把水溅到安溪脸上。

安溪转身一面逃一面叫,他的叫喊声让雪球有击败敌人的成就感,于是迈开四条腿,追在他的后面。

水中的热闹场面,引诱了关宥慈的尝试,她一点一点靠近溪边,慢慢地月兑了鞋。

她的脚才刚碰到水,侯一灿就跑过来,把她拉到溪水中间,他们互相泼水、他们嬉戏玩闹、他们大叫大笑。

这辈子,她没有这样快活过。

今天是童试发榜的日子。

前一晚,关宥慈翻来覆去就是无法安心入睡。

弟弟在考前生了场病,进考场前头还昏昏沉沉的,硬是灌下一副药,走路还打着摆子,考完后,弟弟对自己的表现很不满意,相当沮丧。

她虽然嘴上安慰“不打紧,你还小,明年再来也没关系”,但心里仍然盼着他能考出好成绩。

好不容易熬到了天刚亮,关宥慈便急急忙忙起身,想要出门看榜单,没想到来到门口就发现侯一灿已经套好马车等着了。

看见他的那一瞬间,她那颗造反的心瞬间被平定,谁说他不能当大将军?他和侯一钧的差别在于,侯一钧打人,而他攻心。

侯一灿知道她心急,难得没有逗弄她几句,牵着人上了马车后便出发了。

关宥慈频频掀开车帘子往外看,榜单尚未贴出来,榜单前已是万头攒动。

这是好事,代表大周朝学风盛,这点,让歌功颂德的文官有马屁可以拍。

昨天侯一灿进宫,他就知道皇上肯定要问那件事。

有那么容易吗?人海茫茫,又失联多年的人,这里又没有网络或影片,可以放上网肉搜,更离谱的是,他手上的线索只有一张皇上小老婆的画像。

要是光凭这点就能找到人,那他就不是人,而是神仙了。

皇上还不要脸地说——“那孩子肖母,定是俊美人物。”

哈哈哈!皇后、皇贵妃、后宫三千女子,哪个不是极品?随便抓几个出来,都可以在演艺圈称霸,更何况谁说儿子一定像妈?要不然大皇子、二皇子怎么会长成那副德性?

除了这件事,皇上还很闲,居然关心起他和大哥的终身大事。

莫非皇帝这行做得太久,想换跑道当媒婆?还是自家女儿滞销,非得强迫熟人帮忙消费?

娶公主?哈嘿,白痴才会做的行为,更何况皇帝的家教实在不怎样,儿子蠢、女儿笨,还一个个自以为高人一等。

知道他用多少口水才劝得皇上打消念头吗?

他说:

第一,大哥一年到头至少十个月在北疆,而他,天涯海角到处替皇上搞定“小事情”,身为父亲,怎舍得女儿长夜漫漫寂寞冷清?

第二,公主是娇养大的,而将军府家的女人得够强悍,要不,当了寡妇,怎能撑起门庭?

第三,公主总有比较喜欢的哥哥,枕头风一吹……皇帝老大,你这是要让侯家提早站队?

真正说服皇上的是最后一点,皇上才三十多岁,风华正盛,说不准还能再生七、八个皇子,呃,前提是没有皇后、皇贵妃作梗的情况下,在这个时机点,夺嫡争位这类的事,光想都让人伤心。

于是皇帝草草结语,“就算不是公主,也得是别人家的姑娘,镇国公夫人都快为你们兄弟操碎了心。”

谈完私事提公事,皇帝问他治水、治贪官、税赋改革。

他傻了吗?这年头,聪明的会过劳,有那种闲情逸致,他宁可拿来风花雪月。

所以皇帝问“你说,这堤防年年盖,却年年崩,是怎么回事?”

人心贪咩!可他才不接话,他要是接了,皇上肯定要他去抓几只蠹虫回来砍脖子,就算治不了根,能吓吓后面那群猴也好。

于是他很有智慧地回道:“生命会自己找到出口。”

皇帝问:“为什么北方山林茂盛,出产颇丰,百姓会如此贫苦?”

啊就朝廷重农抑商,货不畅流咩,这不是三年两年能改滴。

所以他还是很有智慧地回道:“皇上免忧,生命会自己找到出口。”

皇帝又问:“你说说,为何一个扬州知府的缺,各方人马都抢着要?”

啊不然勒?肥缺不抢,抢瘦缺吗?十年寒窗无人问,一朝成名还不认真贪、尽情挖,否则生命前半段受的苦,辜白搭?

他继续发展自己的智慧回道:“这是生命在自己找出口的过程。”

他的敷衍惹毛了皇帝,笔一丢,怒道:“去去去,跟你大哥去北疆历练,别成天待在京里,熬出一副懒骨头,让人看着碍眼。”

他痞笑着道:“我去了北疆,谁让皇上丢毛笔?”

可是这么一来一往,他也从大老板的话里嗅出他又要让大哥回北疆了,唉……娘亲要是知道这个消息,肯定又要抹眼泪鼻涕。

实话说,在古代嫁给将军头子不是件好事,人家老公出门,怕的是回家时带着新二女乃,但大将军出门,却得担心回家时带着棺材。

他娘比起别的将军夫人更倒霉,老公、儿子走同业同行,别人拜观音求平安,她得求阎王手下留情,地狱缺人才时,能不能给她留一个。

因此老爹气他不承父志,一见面就骂他孽子,但娘却疼死他了,捧在手中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幸好他是有理想、有志向的穿越人,否则肯定会被宠成一个贾宝玉。

微微一笑,突地,那个男人的面容窜进侯一灿的脑海中。

昨天,他又在御书房遇见那个叫阿睿的年轻男人,他确定对方并非官身,不是皇上的远房亲戚,可是这样的他,面对皇上的态度不卑不亢,说起话来像在聊家常。

他自己是穿越人士,不把皇权看在眼里,理所当然,可是那个阿睿呢?难道也来自二十一世纪?

关宥慈再次拉开车帘子,满心的迫不及待。

侯一灿的手往前伸,模模她的头。

她习惯了,懒得躲,既然他的喜好改不了,她只好提升自己的容忍度,谁让他是主子爷,她是小奴婢,除了认命还是得认命。

“别老皱眉头,老得快。”

“像爷这样,老吊着一张笑脸,就能永保青春?”关宥慈反问。

“至少人缘好啊!”瞧,上上下下谁不把他捧得高高的?除了喜欢把孽子当作他的昵称的老爹之外,光用一张笑就换得人心无数,太划算。

“我的人缘也不差,袁尚书家的姑娘可喜欢我了。”

这倒是大实话,有不少女客是奔着她去的,看着节节高涨的业绩,他认为有必要开一家只供女客上门的书铺子。

“你的第二本书已经完成,自己觉得满意吗?”

关宥慈想了想,回道:“下一本我会写得更好。”

不错啊,有志气!侯一灿的眼底闪过赞赏。“我想问,为什么书里的寡妇不能再嫁?”

“世人皆重贞节……”

“别跟我谈忠孝节义,如果读者想看那些,直接买一本《烈妇传》回去就好了。你笔下的李华娘,未成亲先守寡,如果我是读者,与其看她如何辛苦照顾小姑、小叔长大,成全小姑和成君平的爱情,我更希望能够看到李华娘独立自强,从一个只能做女红的寡妇变成绣娘,开绣庄,成全小姑的同时也成全自己。”

见自己成功地转移了她的注意力,缓和了她等待的紧张焦虑,他微微勾起唇。

“这种事……不太可能发生。”

“如果你只想写身边随时会发生的事,读者为什么要看你的书

“找几个三姑六婆,在耳边说说左右街坊的闲事就成了。”

关宥慈认真思考他的话,过了一会儿,反问道:“读者想要看什么?”

“看书和旅游一样,都是人们在有余裕时,想接触更多新鲜的、有趣的、不曾见识过的事物,或许娱乐、或许充实自己,如果你的故事一成不变,都是一男一女经历偶遇、相处、心悦、结成连理……也许你细腻的文笔、对女性心思深刻的描述可以短暂吸引读者,但长久下来,会让读者厌腻。”

她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点点头。

“我说过的几个故事,你印象最深刻的是哪一个?”

“乌盆记。”

“你相信一个乌盆会说话,为自己喊冤吗?”见她摇头,他又问“那你最喜欢的故事是哪一个?”

“聂小倩。”

侯一灿不禁莞尔,不管什么时代的女人,对爱情都情有独钟。

他跟她讲了很多鬼故事,喜欢她又害怕又想听的可爱模样,更喜欢把她拽进怀里,拍胸保证,“甭怕,爷的阳气足,有爷在,妖魔鬼怪不敢来。”

他喜欢罩着她的感觉。

“人鬼相恋,你见过吗?”

“没。”

爷说的对,不可能发生的故事,却在她脑海里盘盘旋旋若干日,若她的书也能带给读者这种感受,一定会更受喜爱吧?

初见侯一灿,觉得他是个长得有模有样的纨裤?,他买下她的铺子时,她觉得他是个有钱的纨裤;他向他们姊弟伸出援手时,她觉得他是个好心的纨裤。

无论如何,在她心底,他始终是个纨裤,即使备受信赖。

进京后,知道他不依赖家世,独自建立庞大商队,成为大周朝数一数二的皇商,这份能耐,天下有谁比得上?

她无法不崇拜他,不管是他的学识、阅历或见解,都非凡人能及,于是她越来渴望接近他、学习他,希望能成为像他那样的人物。

“想要写出一部好作品,努力之外,你需要更多的想象力。”

“好。”

她一脸受教的态度,让他很得意。

这时,安溪的声音在车外响起,“禀主子爷,关大少爷、二少爷都榜上有名,大少爷考中案首,二少爷考了第七十八名。”

都中了!关宥慈一喜,猛然拉开车帘,发现大哥和弟弟就在外头,扬眉冲着她笑,她急忙跳下车,差点儿扭了脚,幸好侯一灿实时扶她一把。

“大哥、善善,你们都考中了!”她跑上前,抓住两人的衣袖。

“意料之中,不是说了别担心的吗?干么跑来这里?”关宥默看着她,温柔地笑着。

“姊,对不住,我考得不好。”关宥善挠挠头,面上有些羞赧。

“有什么关系?能取得乡试的资格才是重点。”关宥慈望向关宥默,这个哥哥真是认对了,他总是不断带来新惊喜。“大哥,你真厉害!”

关宥默被夸得害羞,模模关宥善的头说:“这次不是善善的错,是大哥疏忽了,往后每天早起一个时辰,和大哥一起练武。”

他看着两人,心想着,人的际遇很奇妙,那年他怨慰愤恨,他不想承担恩仇,不想回到京城,他甚至想,死了就好,可是他被夫人从阎王殿里拉了回来,有一度他甚至怨恨夫人为什么不让自己死去?

可是他充满抱怨的眼神没把夫人吓走,反倒换来夫人更多的温柔,夫人是这么跟他说的——

“你以为自己是天地间最不幸的人吗?不是的,每个人有各自的不幸,只看你愿意用什么态度承受。”

那天下午,为了激起他的求生意志,夫人说出自己的际遇,她只是一个弱女子,却抓住每一个可以活下去的机会,带着子女企图闯出一片天。

她说服了他!

夫人没拿他当下人,也没想过收留他会带来什么灾祸,只是一心一意地待他好。

夫人病重之际,把一双儿女托给他。

从小,他在孤独中成长,没有兄弟姊妹,只有被迫学习,他恨过外祖父,恨过师父,直到无止无尽的追杀,让他从北躲到南,从西避到东时,他终于明白,若是没有这身本事,自己早已走入黄泉,外祖父和师父才是他最该感激的人。

扶棺回京的那一天,看着高耸的城门,命运再度把他带回这里,那一刻,他终于明白,该面对的,无法逃离,所以这次,他会做足准备。

“我会跟着大哥好好练武。”关宥善点头,这次他吃亏在身子骨太弱。

关宥慈笑望着两兄弟,他们的第一步跨出去了,接下来一定会走得更稳,她也要加倍努力。

“大哥、善善,跟我们一同回去吧。”

“回同文斋,让孙婶给你们做一桌好菜庆祝。”侯一灿顺着她的话道。

关宥善回道:“今天不行,柳夫子让我们早点回书院。”

关宥默看到了她眼中的失望,轻拍她的肩膀说道:“这两天柳夫子要带我们去拜访几位大儒,等忙过这阵子,我和善善请一天假,到时我们一起去看娘?”

哥总是想得仔细,关宥慈拉起笑容,“好。”

目送两人离去,她握紧拳头,想振奋什么似的,一转头,就发现侯一灿正盯着自己,她一笑,松开拳头。“大哥和善善这么能耐,我也得努力,我要赚很多钱让他们心无旁骛的念书,我要为关家立起门户,我要让那些对不起我们的人知道,我们是欺负不得的!”

他面上在笑,心却隐隐抽疼着,她那副小小的肩膀,到底想承担多少责任?他模模她的头,低声道

“你已经够努力了。”

他靠得她很近,近到气息喷吐在她脸上,些微的温热红了她的脸颊,他的声音很温柔,他的表情很温柔,温柔得把她硬硬的心肠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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