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始呼吸不顺畅。我努力的深呼吸,深呼吸,这使我有点吃力,我觉得空气稀薄的像在玉山顶上。
过了几秒,我听见她长长的吐了一口气,「分手这件事,常常不是因为某一方做错了什么才分手的,就是觉得该结束了,时间到了,不太想继续了,再也没有热情了。」她说完,话筒那一端只剩下她的鼻息。
像是突然有颗核弹在我脑子里闷着爆炸一样,我瞬间耳鸣心悸颤抖发呆停止呼吸什么的都来了,我的脑袋不是一片空白,而是连空白都没有。那一瞬间是没有痛觉没有味觉没有听觉甚至好像也没有视觉一样的没有任何感觉。我说不出任何一句话,我的眼皮在快速的眨着。
「……尼尔,我知道你听了很难过,但我还是必须直接跟你说,我想分手了。」
这段话的前面之所以有那么多点点点的,是因为我没听到她在说什么,我的听觉尚未恢复。
「其实这几个月的时间,我过得很空洞。我觉得我在一个没有男朋友的爱情里爱着一个男朋友。他偶尔来,急着走,拥抱很少,等待很多……」
对不起,又是一排点点点,那是因为我的听觉再一次失去功能。当时我的脑袋像是没有升级的286电脑,用很破很旧的CPU在处理着很复杂的情绪。眼前像是有台坏了的字幕机,它不断的重复着:「我觉得我在一个没有男朋友的爱情里爱着一个男朋友。」
「他偶尔来,急着走,拥抱很少,等待很多。」
「我觉得我在一个没有男朋友的爱情里爱着一个男朋友。」
「他偶尔来,急着走,拥抱很少,等待很多。」
muchmore?muchmore?muchmore……
然后又回到更之前的对话,然后继续重复着:「分手这件事,常常不是因为某一方做错了什么才分手的。」
「就是觉得该结束了,时间到了,不太想继续了,再也没有热情了。」
「分手这件事,常常不是因为某一方做错了什么才分手的。」
「就是觉得该结束了,时间到了,不太想继续了,再也没有热情了。」
然后继续,继续,muchmore?muchmore?muchmore.「我想分手了,尼尔。」「我想分手了,尼尔。」「我想分手了,尼尔。」
还是继续,继续,muchmore?muchmore?muchmore.我的天!
是谁发明了这么伤人的语言?是谁创造了这么锐利的文字?是神吧!否则怎么有那样的威力,让我感觉到我的某一部份正在死去。
「……不管怎么样,我还是要谢谢你,尼尔。」她说。
……谢什么?我终于能够说话。
「谢谢你这几个月的陪伴。」
我偶尔来,急着走,又怎么会有多少陪伴?
「别这么说,尼尔,好聚好散。」
这……
「嗯?你想说什么?」
对我来说……
我话还没说完,总机介入通话,「长官,三分钟到,请在三十秒之内挂掉电话。」
「那是什么?」她吓了一跳的问。
总机。我说。
「为什么会这样?」
这里是部队,这是军线,那是总机。军线是不能占线太久的。
「那……我该挂电话吗?」
你不急着挂吗?
「别这样,尼尔。虽然我提了分手,但我还是想听你把话说完。」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我们沉默了一会儿,总机又介入通话,「长官,时间超过,请尽速结束通话。」
「那……尼尔……」
嗯?
「我……我挂电话了。」
嗯……好。
「你还好吗?」
我、怎、么、会、好?
「你……」
……你想问我,干嘛这样说话是吗?
她没有说话,只是开始轻轻的哭泣。
我是用顿号来加强表达我的不好啊。我说。这时,总机再一次介入通话,「长官,抱歉,这是军线,请勿占线太久,这是最后一次提醒。」
「尼尔,我挂了电话之后,可以重新打给你吗?军线还会帮我转吗?」
这不是你最后一通电话吗?为什么还要重打呢?
「尼尔……别这样……我也很难过……」
……你当然可以重打,但我们永远只有三分钟了。
她的哭泣声渐渐明显,我的眼泪也掉在军服上。我似乎永远都躲不掉被女人说再见的命运。田雅容是,柳嘉恩是,彭以芳也是。是不是我真的那么没有接近感?是不是我就是让女人觉得那么飘渺,像是不太存在的人。但明明,我是那么的努力啊。
「尼尔!」这是总机叫的,他又介入通话。而且语气显得很焦急,也很无奈。「拜托!我知道你很难过,但快点挂电话吧!指挥官已经打电话下来问为什么占线这么久了,别害我啊,我们是亲爱的同梯耶。」
那么,亲爱的同梯,如果我还需要两分钟,你能帮我掩护吗?
「好啦好啦!保证最后两分钟喔。」他说完就挂了介入。
以芳。我说。
「嗯……我在。」
你还记得你欠我一个要求吗?
她顿了一会儿,「记得」,她说。
那个要求我现在要用,好吗?
「好。」
你说我偶尔来,急着走,拥抱很少,等待很多,说你这几个月来爱的很空洞。你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吗?因为你并不爱我,因为你并没有去珍惜我。我对你好,你只是觉得那是我顺从了你的任性,让你的任性得到了依靠,当我搭着飞机离开,你难过着说飞机一离地,我就离你一个天空的距离了,但你没有想到,这个天空的距离,也是我一个人走完的。我不了解你的过去,或许我太快爱上你,所以没有看清楚原来你是个只想被爱的人。
我深深的爱你,所以就算是分手后,我也不想看你难过。我希望你能了解并且懂得付出,来寻找爱人的快乐,珍惜被爱的幸福。因为一眛的祈求被爱,其实是悲哀的。
再见,以芳,我说完了。这是你欠我的要求。
总机替我把电话切断,我依然拿着话筒。他替我挂掉了一通电话,却没有替我挂掉我的难过。
那天是入伍满一年的前一个礼拜,也是我跟着学弟学着速食爱情的开始。
而那是我第三个女朋友,也是最后一个。
我的爱情在那天就死了,没有活过来过。
不过,当我还在吊慰我死去的爱情时的那些天,部队放假后我依旧习惯性地搭上飞机到了台北,然后搭计程车到百货公司等她。
分手之后的时间,会像是一种不属于地球的时间,你无法感受它的长短,因为当你再见到对方时的那种陌生感,会让你觉得恍若隔世。对,就是那种陌生感。
这陌生感相当强烈,强烈到会影响你的行为。或许你只跟对方分手几天,但几天之后再见他(她),你会觉得那颗已经受伤而且脆弱的心被严重挤压。熟悉感从右方压过来,陌生感从左方挤过去。你的眼神飘忽不定,你的心跳混乱不已,你会说些莫名其妙的话,而且用字多礼,像是第一次见到对方一样的客气。
「呃……嗨!」,「喔!你好啊,吃饱了吗?」,「这几天你还好吗?」,「我能不能跟你说说话呢?」,「我会不会打扰你了呢?」……
对,就是这样。现在正在看这本书的你,如果有过类似的经验,应该会觉得知我者尼尔吧!
因为我就是这样。
我在百货公司员工出入口等她一个多小时,见到她之后我所说的就是这些。我甚至觉得她的头发好像长了一点,她的口红好像亮了一点,她的眼睛好像大了一点。
「尼尔,你来做什么?」她说,见到我她似乎一点都不惊讶。
喔!我……我只是想,想来看看你。
她看了看我,拨了拨头发,「这次一样放假两天吗?」她说。
是啊是啊,两天两天。
「这两天都要待在台北吗?」
嗯……如果有目的的话,我会待在台北。
「哪方面的目的?去玩的目的还是……」
我可以直说吗?
「可以。」
跟你好好谈一谈,挽回你的目的。
「挽回?」她的表情告诉我我用错了字眼。
是啊,挽回。
「在我来说,你是不需要挽回的。」
什么意思?
「就是你并不是那个说再见的人,所以应该不需要挽回。」
那么,你觉得我该用什么字眼来表达呢?
「我想,我不会告诉你该用什么字眼,不过,我会劝你直接放弃。」
不不不,先别说,我才刚到台北,我不想现在就听到要我放弃的话,至少给个时间和机会谈一谈比较好。
「我可以给你时间和机会谈一谈,但结果并不会不一样的,尼尔。」
那一秒,我在她眼睛里看见远远远远,远到不能再远的我。不管在她眼里或心里,我都已经离她好远好远。
是什么让你这么坚决呢?以芳。我叹了一口气问她。
「没什么让我坚决,而是你所说的,我并不爱你。」
我死去的爱情再一次遭受电击,只不过这是救不了人的。过了几秒钟,她没说话,我也没说话。然后她招了计程车,连再见都没说。
接着,我整整在台北等了两天,她没有打来电话要跟我约时间谈谈,我打去的电话和讯息也一样石沉大海。那两天,我一个人在台北闲逛,从东区到西门町,再从木栅到阳明山。我发现台北是一座很深的城市,深到所有擦身而过的行人都看不见你,因为你像是走在比他们的地平线都还要深的地底,你偶尔抬头仰望别人的欢笑和快乐,却没有勇气低头抚触自己的伤口。空气里弥漫着冷漠的味道,不管是捷运板南线还是新店线,没有任何一线能载走我当时的空虚和痛苦,电子看板上显示着再过两分钟列车就会进站,我确觉得那是预告着再过两分钟伤心就会靠近月台。孙燕姿的某张专辑中有一首歌的歌词里写到「寂寞很吵我很安静,情绪很多我很镇定」
,是啊,寂寞真的很吵,但我不知道一言不发就是镇定。
我说的再多都没有用,总之就是结束了。彭以芳来的莫名其妙,去的也莫名其妙,这场爱情我谈得莫名其妙,也痛得莫名其妙。
再过一个礼拜,学弟带我到凤山一家路边小炒吃宵夜,正巧他那天也跟一个速食爱情的女孩说再见。他举杯邀我共敬,我也热情的举杯向天,但在那一秒我们却同时愣在那儿。
「学长,你说,我们该敬什么好呢?」
啊,这倒是考倒我了。
「那,我们敬现在老板娘正在炒的那盘菜吧。」
喔!好啊,敬老板娘正在炒的菜喔!
一整杯啤酒下肚之后,学弟迅速的再倒满我们眼前的空杯。他再一次邀我共敬,我也热情的举杯向天。
「学长,那这一杯,我们该敬什么好呢?」
啊,你又考倒我了。
「那,我们敬陈水扁总统好了。」
喔!好啊,敬陈水扁总统。
又是一杯啤酒下肚,学弟又迅速的倒满眼前的空杯,这一次邀我举杯时,我总算知道要敬什么了。
「学长,那这一杯,我们要敬什么好呢?」
敬……莫名其妙的爱情吧。
学弟稍愣了一下,随即开心的笑了起来。
「好啊!敬莫名其妙的爱情吧!」
莫名其妙的爱情喝下肚后,我们又倒满了眼前的空杯,学弟说,这一次要敬莫名其妙的男人。酒不够了,我们又叫了一手(就是半打),然后继续敬那些许许多多的莫名其妙。
那天晚上,我们喝掉了莫名其妙的爱情,莫名其妙的男人,莫名其妙的女人,莫名其妙的失恋,莫名其妙的孤单寂寞,莫名其妙的一见钟情,莫名其妙的台北城,莫名其妙的兵役,莫名其妙的牵手拥抱亲吻甚至莫名其妙的上床。
这天晚上酒后的第一泡尿有着浓浓的啤酒味,而我的脸上有着咸咸的眼泪,我把莫名其妙的爱情尿了出来,也把我跟彭以芳的一切给哭了出来。对我来说,我跟她是在喝酒的时候认识的,也在喝酒的时候分手的。不同的只是认识时是她陪我喝,分手时是我自己喝而已。
彭以芳在跟我分手的九个月后结婚了,因为她大了肚子。爱情对她来说只剩下肚子里的那个孩子,还有不喜欢使用的丈夫。
她结婚的那天,介绍我跟她认识的朋友打电话给我,说她想跟我说几句话。她接过电话之后,开玩笑的问为什么我不去参加她的婚礼?
喔!天!你没有寄喜帖来,我怎么知道你要结婚呢?
「那么,如果我寄了,你就会来吗?尼尔。」
我想,我不会去吧。那有点残酷,而且太戏剧化了。
「我猜想你也不会来,所以我才没有寄给你。」
是吗?那你还是一样冰雪聪明不是?我笑着揶揄了她两句。
「尼尔……」过了几秒钟,她说。
嗯?
「你想祝福我吗?」
我一直在祝福你啊。
「那……你有什么想跟我说的吗?」
我微愣了一会儿,左思右想,前思后想,然后跟她说:「Iwasnotyourwoman,Iwasnotyourfriend,Butyougavemesomethingtoremember.Weweren’tmeanttobe,Atleastnotinthislifetime,Butyougavemesomethingtoremember.Ihearyoustillsay,Loveyourself.」
5.我想在十年之后遇见你
但在那之前我必须流浪,像个无依无靠的孩子一样。
原来人生也是有向光性的,心会寻找一个发亮的地方。
只是,没有人会告诉我,那发亮的地方在哪,但我曾经隐约地感觉到,那个地方在你身上。
郑愁予写说:「离别已装满行囊,我已不能流浪。我宁愿依着影子像草垛,夜夜,夜夜,任你把我的生命,零星的,织进网。」
我好像真的有那么点了解了,那种把一个人的生命织进自己的灵魂里的感觉,或许你觉得你的生命依然是你的,但我却觉得,你活在我灵魂里的某一个地方。
那个地方,就是那所谓发亮的地方吗?
如果十年后再遇见你,会有答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