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回春堂里弥漫着一股诡异的气息,受长安众多闺女欢迎的南宫大夫不知怎地,脸色比往常臭上好几倍。
在窗口偷看的众家女子,原本还会偶尔瞄到南宫大夫收取诊金时,脸上露出迷人的笑意,看着他嘴角勾起的弧度,就让她们幸福得想要尖叫。
而今不知为了什么,大夫连那一点点稀有的微笑都消失了,这让众女子议论纷纷,急着想找出让大夫笑容消失的原因。
该死!
他想吃鱼。
要吃清蒸的,其余免谈!
南宫凛几乎想不起清蒸鱼鲜女敕的口感了,他上次吃到这道菜的时候,已经是将近一个月前—也就是那女人还没来以前。
当然,只要他想吃,长安各大酒楼饭馆多的是这道菜,要不就对着每天来回春堂站岗的女子们放出风声,隔天,还怕没有吃不完的清蒸鱼?无论他是想坐着撑死、站着撑死、还是躺着撑死,这三种愿望都不难达到。
但,他就是和她杠上了。
这一个月来,饭桌上是有鱼。虽然自第一天的炸鱼排后,鱼就消失在南宫家的饭桌好一阵子。
而后在他的强烈坚持下,鱼是出现了。
豆瓣鱼、醋烹鱼、茄汁鱼片、凤梨烤鱼、红揪鱼饼、醋溜鱼卷、豆酥鲳鱼、姜丝鱼头、蒲烧鱼肚等等,种种做法都有,就是没有清蒸的。
哼,他倒要看看那女人能煮出多少不同菜式的鱼料理,总有一天她会有黔驴技穷的时候,到时他的清蒸鱼还不乖乖送上眼前?
只是,这样僵持不下的斗争,第一个波及的就是南宫炜的胃。
天啊!他好命苦呀!从小就有这种喜欢拿他试药的哥哥—他敢说,今日老哥的医术如此精湛,他的贡献绝对不容磨灭,现在又来个意志力惊人的未来大嫂,为了一点芝麻小事就与老哥大战三百回合,结果倒楣的还是他:…
本来他对鱼料理只是浅尝,并无多大兴致,原因是他的体质吃了鱼后有时会引起红疹过敏,由于这一点,老哥更喜欢拿他来试药。
不过,他绝不会笨到去找他老哥求药,天知道在这些毛病治好以前,他要成为老哥的实验品多久。
「你有没有什么药能治我身上的毛病?语苹嫂—」
话未说完,一道凌厉眼神杀来,南宫炜马上识趣地住口,要是等一下求来的药加进了什么奇效让他无法消受,那就完了。
「怎么了?有病去找你哥不就行了?」苏语苹低头专心地剁着药草。
面色青白交错的南宫炜以可怜的眼神看着她,对她伸出布满红疹的手,心知语苹嫂子绝不会违背「医者仁心」的一贯坚持。
果然没错,嘴巴念归念,苏语苹还是放下了手中的工作,在一番望、闻、切,知道病因后,她马上去帮他配药。
「你怎么不跟我说你对鱼过敏?要是知道的话,我就不会整个月都煮鱼了。」她只是想让那家伙吃点闷亏,可没心思连累其他人。
苏语苹熟稔地抓了几方药,叫南宫炜取水煎服。
「我大哥到底是哪里得罪你了,要不你怎会这样整他?就算是老哥陷害你成了他的未婚妻,但事情都变成这样了,一切就等苏伯父回来再说吧,你就不要跟我哥过不去了。」南宫炜一面蹲着,一面取出陶瓮准备煎药,也顺便提出心中的疑惑。
说来他应该算是这场战争的受害者,总有权利知道答案吧!
「谁教你哥动不动就开口女人、闭口女人的,怎么!当女人得罪他呀?说什么『女人,明天我要在饭桌上看到豆鼓清蒸鳕鱼』,叫人煮东西给他吃还用那种语气,以为他真是我未婚夫呀?要不是为了等我爹回来,我才不想留在这里呢!」想起他吆喝她的语气,她越想就越火大,声音也跟着扬高起来。
南宫炜只能苦笑。
原来让他拉了一个月的肚子加上身上起红疹的元凶就是老哥平常开口闭口、从小叫到大的「女人」。
「那只不过是我哥的口头禅罢了,话中没什么其他意思,你别想太多了。」他哈哈地打圆常
「你把我当成每天在回春堂门口傻笑尖叫的那群姑娘吗?你哥是什么的德行我会不清楚?他压根儿就看不起女人,所以才会这样。」
把她当三岁孩儿了啦?
别的她不了解,关于那恶劣家伙有多差劲,她再清楚不过。
「其实我哥会变成这个样子也是有原因的。」南宫炜感叹,要不是太清楚
事情的原由,他早就离家出走了,哪还可能从小被试药试到现在,饱尝非人的待遇?
原因?
忘了原先自己对南宫家老么所抱持的远离态度,她倒要好好从这第一线受害者的口中,听听是什么不为人知的原因,会让一个人变得如此吝啬小气、没医德又没口德。
南宫炜衷心盼望这番话说出后,就能中止这种三餐吃鱼的日子,他现在连闻到鱼腥味,全身的疹子都几乎发作。
「我家不是一直这么有钱的,是从我老哥开始继承回春堂后才有改善的。.回忆倒溯,他对娘亲的记忆早已模糊。「我爹不善理财,往往穷苦的病人来看诊时,他非但不收分文,连药材都由自己私底下垫付,所以我娘就辛苦多了。」
慈悲为怀不好吗?她眼神露出疑问。
南宫炜看出她的疑问,淡淡说下去:「当然,医者大度,常怀救济世人、普渡众生的心肠自是很好,我娘很清楚我爹见不得人穷苦的性子,所以她在后园开辟了一小块地,自行耕种蔬果,偶尔有些受过我爹恩惠的人,家中鸡鸭等牲畜下了蛋也会送到我家来,再加上她帮人做些针线活儿,我们南宫家也平安度过了好几年。」
那时他哥哥虽没现在这种别扭的个性,但从他九岁那年就将病患送来的蛋孵化成鸡,拿来做实验,变态的个性已可见端倪。
当时六岁的他,全然仰仗娘的庇荫,要不然老哥做实验的对象已不是鸡,换成他了。所以长大后,每次要吃鸡他一定要去城里的客栈,家里养的鸡他死也不敢碰。
「之后发生了什么事吗?」她好奇地追问。
听起来还好呀,跟那恶劣家伙所形成的人格有关吗?她不解。
「问题就是出在我爹身上,他为人良善,但却不懂得通权达变,为了先医治一名重伤的穷苦病人而得罪了当时城里最有权势的褚家。有时伤势的轻重,不是大夫拿来判定病人优先救治的顺序。」
南宫炜用铁钳挟了块木炭丢进炉里,手中的扇子有一下没一下的扬着,整个人陷入往事之中。
「当时褚家的独生子褚强因被马压伤,同时也被送进回春堂,我爹紧急为褚强做了简单的处理后,就忙着医治那位不小心被铁犁刺中月复部的农人,在我爹的判断下,当时褚强只是脚骨断裂,应该无大碍。于是,他决定先行医治这位命在旦夕的农人,没想到却因此得罪了褚员外,在心疼爱子的情绪下,他不惜重金要我爹放下那名农人先抢救他的爱子,我爹性子耿直不懂得变通,自是不答应。褚家员外气愤下就带着爱子另求高明,但万万没料到,那褚强却在就医的过程中因不明原因暴毙,这下梁子就结大了,那褚员外将爱子的死完全归咎在我爹身上,认为都是我爹见死不救的缘故。」
身体那么弱,还跟人家取什么褚「强」,哪里强啊?真是。他心里嘟嚷。
「但这是意外呀,怎可怪南宫伯父?若褚家员外愿意稍等一下,或许情况就不同了,谁都知道伤者不应随便移动的。」她为南宫逸博感到不平。
「谁有办法跟一个刚丧失独生爱子的父亲讲理?,」他扇得更无力了,灶炉下的火也因南宫炜的动作而变得微弱。
「之后,褚员外不仅处处刁难,还叫打手不时守在回春堂门口,为难求诊的病患,慢慢地,上回春堂的人自然少了,原本收入就入不敷出的我们哪还经得起褚员外这般报复?」
「为什么不报官?明明就是件意外,难道都没人出来为南宫伯伯说话?」她气愤地说。
「很简单,就是因为对方财大势大。」窄小的柴房里,忽然多了一个声音,南宫凛面无表情淡淡地道。
「老哥!」南宫炜吓了一跳。
老哥啥时候来的?听他的回答,应是站在那里有一阵子了。
南宫凛不回答,只是走向煎药的炉灶旁。
本以为南宫凛又要大肆批评她开的药方,她不自觉地摆出备战姿态,岂料,他只是提出建议。
「这药方下得不错,但若其中的甘草及蔷薇根再加重些,治疗泻痢及解毒的效果会更显著,痊愈的也更快。」他侧眼看着想拔腿而跑的南宫炜。
从空气中散发的药味判断,炜这家伙大概红疹又发作了。
活该,谁教他要偷他的钱,这一个多月的月复泻及红疹就算是给他的一个教训,他还真以为他做得神不知鬼不觉?
看着南宫凛反常的平静,苏语苹心中颇感怪异,毕竟她眼中的他就是随时准备张口吆喝她、一副想找她确的嘴脸,什么时候会装出一副良师益友的模样?
「然后呢?事情变得如何?」抵不过心中的好奇,她还是继续发问,无视于南宫炜在一旁频频暗示的着急眼神。
这件事,老哥跟爹在娘过世后就只字不提,仿佛无形间已成了南宫家禁忌的话题,今日是他多嘴想替老哥说些好话才提起的,谁知道第一次提就马上被老哥听到。
「在褚家员外的百般刁难下,回春堂的病人消失无踪,每个人都害怕得罪褚家,连我娘贴补家计的针线活儿也断了来路。原本就没什么进帐的我们更是雪上加霜。」南宫凛异常合作地有问必答。
忽地,她脑中灵光一闪,想起了不久前那名纠髯大汉的事件。
当时虬髯大汉因心急救主,态度的确不好,口气也颇有用银子砸死人的意图。但当时她实在太气他一副棺材里伸手死要钱的德行,加上他又用话故意激她,事后医治病人完毕,她狠狠甩了他一巴掌后就率性走人……看来许多事情往往没表面看到的这么简单,难怪那个恶劣家伙会对用权势或金钱出言威胁的人有这么强烈的反应。
「于是有一天,我娘想出城去找娘家的人救助,以解决生活的窘境,但却在出城的途中遭遇抢匪,不幸身亡。当时我十一岁,炜八岁。」
说到此,仿佛故事已宣告结束,南宫凛转身离开。
「炜,吃完药后去长生药铺帮我点货,要特别注意他们的人参有没有做假,听说最近有些不肖商人都用萝卜仿冒,以假乱真。」
「唉,就这样?那褚家员外呢?」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真是的,既然有心说就干脆说个清楚,苏语苹在心中嘀咕。
「死了,突然就暴毙死了。」脚步顿了顿,南宫凛头也不回地答。「喂,女人。别偷懒了,快到前面帮忙吧,小三一个人应付不来。」
「喔!」
不疑有他,苏语苹很自然地接受了这个答案。
这么久的往事了,幸好那褚家员外忽然暴毙,要不依褚家员外的个性,事情想必无法善了。
说话间,南宫凛已先行离去,就在她举步欲跟上时,南宫炜忽然拉住了她的衣袖,窃窃私语道:「那道清蒸鱼就是我娘最爱吃的。」
他唯一没有说出的是—传闻那褚家员外暴毙的死状,就像他老哥实验的鸡死去的模样。
☆☆☆
时至傍晚,夕阳慢慢落下,病患也都已散去。
南宫凛独自坐在椅上,拜弟弟多嘴之赐,儿时的回忆在他百般不愿的情况下,仍不受欢迎地涌上心头。
娘在尚未嫁给爹之前,是户收入不虞匮乏的商贾之女,鸡鸭鱼肉这类丰盛饮食在平常人家虽不常见,但娘多少尝过一点。
当他随着娘到河边洗衣时,看着河中游来游去的鱼儿,他曾多次拿着自制的简陋鱼竿尝试要钓鱼给娘吃,甚至还不择手段用「阎王眠」捕鱼。
事后娘笑着说,这些中了毒的鱼儿怎么能吃?并要他承诺以后不可以这样做,溪水若有了毒,许多人就不能用了,包括鱼也活不了了。
要不凛跟娘打勾勾,等你长大了,能用一手好医术救济世人时,你再买娘爱吃的鱼给娘吃好不好?娘最爱吃的就是清蒸的鲜鱼喔。
好,到时不只鱼,娘要吃什么就有什么!
呵,来打勾勾,我们一言为定,娘等你喔。
嗯,我会的,娘你一定要等我喔!
他知道,娘省吃俭用,舍不得多花一个子儿就是为了他兄弟俩,为了让他和炜能上私塾,冬天到了有新棉袄穿,别再穿补丁的破衣服。
哼,什么城郊遇抢匪,他一个字也不信!
太平盛世,天子脚下,哪来的抢匪?这些疑问,在他趁夜拿着「阎王眠」找褚家员外时,找到了答案。
但,即使报了仇又如何?娘已经不在世上了。
事后,爹虽然怀疑褚家员外的死因,却无任何表示,也未曾询问过他一个字。当时九岁的炜能知道多少他不得而知,只知整个南宫家绝口不提此事。
「大夫,你怎么了?」小三收拾好善后工作正准备离去。
大夫的神情怎么有点怪怪的,不会又是和语苹小姐吵架了吧?要不依惯例,大夫现在应是笑眯了眼在数银子呀!
「没什么。」南宫凛甩了下头,希望能藉此挥去那些伤感的回忆。
走向柜子随手抓了把补身益气的药丸装进一个小瓶子丢给小三。
「喏,这些拿回去给你娘,你可以走了。」语毕,他摆一摆手,示意小三走吧。
那态度,若是外人不明了,还以为他在丢什么不要的残渣剩菜给狗吃,一点也不客气。
「嗯,谢谢大夫。」深知他个性的小三,也不推辞地收下。「对了,大夫。我娘说她在溪边抓了条鱼,想做成清蒸鱼给大夫吃。」
这场奇怪的战争他也知道,就不知大夫为什么坚持一定要吃清蒸的,而语苹姑娘为什么打死也不肯做清蒸的?
「叫女人有什么不对?像你这样子,小心眼、没度量,连女人都称不上!若我真要吃的话还怕没人煮呀?」他不屑地嘲讽道。
「好啊,那以后有志气就别再说你要吃鱼,是男人就连鱼字都别再提起。」臭男人,等她爹回来,她无论如何一定要取消这婚约。
枉费她下午还真的起了那么一点怜悯之心,以为他是好人。结果,他一点也不明了南宫伯母身为女性的炜大之处,才会对女人这么不尊重。
「有一天,就算你要煮给我吃我也不屑吃。」他拂袖转身,离去前还不忘交代一件事。「炜,把饭端到我房里,我要在房里用餐,免得看了这女人倒胃口。」
老哥,你要是有志气就干脆连饭都不要吃呀!南宫炜在心里叹气。
但他脸上可不敢表现出丝毫不愿意,免得晚上睡觉时他老哥又撒了什么不明的药粉在他床上。
看来这清蒸鱼的战争就此结束,南宫家可能再也吃不到鱼了。
当然他相信老哥是不会让语苹嫂子就这样走了,毕竟他再也找不到让他如此吃尽苦头的女子—他老哥要是喜欢吃甜头,那些每天在回春堂门口尖叫的姑娘们中,早就有一个是他的大嫂了,不会等到现在。
忽地,他脑中灵光一闪。
「你明天能不能煮苦瓜镶肉这道菜?煮一些就行了,我要吃的。我老哥最讨厌吃这道菜了。」南宫炜狡黠地笑。
「好啊,你想吃我明天就煮来吃。」就让那可恶的人吃点苦头,她心里暗自决定。
「嗯,麻烦你了。」
她脸上的决定当然没有瞒过古灵精怪的南宫炜,他将饭菜一一挟入盘中,准备送去给他老哥吃。
他嘴角勾起一抹窃笑,不动声色地端盘离去。
肚子差点饿扁的南宫凛兀自在房里气得七窍生烟。
他嘴里不停喃喃地咒骂着,不外乎女人有多么可恶等等。
仍旧是没学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