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是同志!”席未央断然地对西蒙说。
“哦?怎么说?”西蒙浅斟慢饮着自己那杯冰柳橙红茶,很是享受的模样,似乎对自己“男朋友”抱了女人离开的事,并没什么太大的反应。
“别以为女人是好骗的。”席未央站起来就要往外走,却被西蒙伸手拉住。
“不要打扰别人的好事。”西蒙淡笑着说。
“是不是好事我不确定,因为我还不知道你们到底打什么主意,万一那个凶巴巴的家伙对初晴不利怎么办?”席未央想甩开他的手,却发现无论自己怎样努力都是白费工夫。
“放心,他不会对她怎样的,他只不过是想找回自己的青梅竹马罢了。”西蒙依然笑得四平八稳。
“青梅竹马?”席未央瞪大了眼睛,“你是说他们两个从小就认识了?”
西蒙从怀里掏出钱夹,然后抽出一张照片给她。“喏,这是那家伙保存了二十年的照片。”
照片上是一个头发绑着蝴蝶结,穿着公主裙,甜美可人的小女孩,眉眼间隐约可以辨识出薛初晴的影子。
席未央吃惊地看着照片,然后问:“这真的是初晴耶!”
“当然。”西蒙又喝了一口红茶。说实话,这茶同时拥有水果香甜和红茶的清香,懂得让柑橘类果实特有的清甜香气和红茶做巧妙的搭配,调配出非常不可思议的美味。
席未央终于稍微放下了心,“他既然不是同志,为什么要骗初晴?”
西蒙耸了耸肩,“你确定他不是同志?再说,即使不是同志,也可以喜欢同性啊,你不知道这世上还有另一种人,叫作‘双性恋’吗?”
席未央嗤了一声,“拜托!我已经再三警告你不要耍花招了,你以为我这双眼睛是白长的?我店里经常来一些同志,还有几个和我处得不错,是不是喜欢同性我一眼就能看得出来。那个男人看到你的时候根本是文风不动,看着初晴却像饥饿了八百年的野兽一样,哼!”
“哦哦哦!”西蒙做出一副很惊讶的表情,眼底却是满满的戏谑。“那么用你的火眼金睛帮我看一看,我是不是同志?”
席未央瞥了他一眼,忽然大笑,却不说话。
西蒙问:“怎么了?还是你根本就看不出来?”
席未央勉强收住自己的笑意,停顿了一下,做了个深呼吸才慢慢地说:“你既不算同志,也不算双性恋,因为你根本就是个——人妖!”
西蒙一张笑眯眯的漂亮脸蛋顿时铁青,席未央笑得更加放肆。
“一个男人美成这样真是罪过,你让我们女人还怎么活啊?”
“席、未、央!”西蒙薄薄的嘴唇一个字一个字的吐出这个名字。“你就等着受死吧!”
席未央下巴一抬,“来啊来啊,谁怕谁啊!”
西蒙气得用手指敲着桌子,“咱们这个梁子算是结下了,你可记好了。”
席未央耸耸肩,“那又怎样?”
西蒙抽出一张大钞压在杯子下面,转身大踏步地朝外走去。席未央对着他的背影看了半天,摇了摇头,真是的,连背影都这么迷人!
***
被男人抱出红茶店的薛初晴被丢进一辆凯迪拉克的轿车里。
她气得小脸绯红,手脚乱舞着,“喂!你要干什么?放我出去!”
男人缓缓开动车子,冷冷地说:“闭嘴!”
他的声音并不大,却有一种令人不容置疑的气势,薛初晴果然乖乖闭上了嘴巴。
等车子已经平稳地行驶之后,薛初晴才恍然大悟地说:“你还没回答我,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要绑架我?”
“绑架?”男人的嘴角微微挑起,露出一个非常性感的笑容。
“小姐,你有没有点常识?什么人值得绑架?你有钱吗?还是有色?”
薛初晴噘起嘴巴。好嘛,她承认她很穷,也不算什么性感大美人,可是这个男人的作法也太不同寻常了吧!
“你是谁?要带我去哪里?”
“我是你未来孩子的父亲,现在要带你回家。”
“嘎?”薛初晴瞪大了眼睛,“真的是你回了我在网络上刊登的那个广告?”
“当然。”
薛初晴忍不住再次偷偷打量男子。俊美的五官、深刻的轮廓宛如经过大师的雕塑,那宽阔的肩膀一定非常温暖,还有修长的双腿……嗯,很符合小说里面那种完美的男主角形象,可是……
“你真的愿意做BabY的爹地?”
“当然。”
“你叫什么名字?”
“荆天罹。荆棘的荆,天空的天,罹难的罹。”
“喔……充满灾难感的名字。”薛初晴诧异地说。
荆天罹不置可否地笑了笑,“你可以叫我罹,或者天哥哥。”
“天哥哥?”薛初晴一怔,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她的心里狠狠扎了一下,怎么回事?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怎么,不记得了?那么还记得小狗狗点点吗?”荆天罹的眉毛一挑。
“啊——啊!天哥哥,真的是你?”薛初晴差点跳起来,她扭过身正面看着荆天罹,双手捂住自己的嘴巴。“真的是你?”
“还记得我?”荆天罹的眼眸深处闪过一抹高深莫测的光芒。
薛初晴重重地点头,“嗯,当然记得!对了,那天你跑走之后去了哪里?还好吧?没遇到什么坏人吧?唔……看你现在好像满好的,你吃过很多苦吗?”
荆天罹冷笑一声,只简单回答两个字:“还好。”
薛初晴叹了口气,“天啊,这世界实在太奇妙了,在茫茫网海中,我居然又遇到你?太不可思议了!”
荆天罹依然微笑着,他不想对薛初晴坦白。这其实没什么不可思议的,因为他这两年一直关注着她,在网路上找到她自然也不是什么难事。
兀自沉醉感慨了许久,薛初晴忽然醒悟过来,她两眼怔忡地盯着荆天罹,过了半天才小声说:“你……真的是同志?”
荆天罹哼了一声,没有说是,也没说不是。
薛初晴以为他不好意思承认,便急忙安慰道:“你不用别扭啦,其实我很明白,真正的爱情是没有任何限制的,我不会因为你爱男生就看不起你哦。还有啊,西蒙真的好漂亮,如果我是男生,我想我也一定会爱上他的。”
荆天罹眼中寒光一闪,“那么你现在也喜欢他罗?”
薛初晴点头说:“嗯,满喜欢他的。我的性格有些内向,很怕和别人打交道,这次如果不是为了Baby,我也不会和陌生人约会韵。还好,西蒙看起来既漂亮又温柔,说话也很好听,我竟然一点都不怕他呢!而且他又长得美丽,人见人爱——”
“够了!”荆天罹脸色益发黑得像锅底。
薛初晴立即闭起嘴巴,看来他真的很不愿意提及这个禁忌的话题,那自己还是乖乖地不要惹毛他好了。
***
车子平稳地在路上驶着,薛初晴只觉得自己大脑混乱一片,今天发生的事情实在太过巧合,简直像演电影一样离奇。
她本来还担心会遇到骗子,或者是花花,而且也不希望与普通男子因为生小Baby而产生感情的纠葛,所以才特地上同志网站发表了一篇留言,声明自己只想借精于生个小孩。没想到很快就收到了西蒙的回覆,最奇怪的是,西蒙竟然是意大利人耶!
这让她有些兴奋雀跃,因为混血儿不仅外貌俊美,连智商也颇高。所以她就一直和西蒙以E-mail沟通,来往了大约半年时间,直到确信对方是个值得信赖的人,才约好见面。
其实就像席未央说的,她大可以去医院的精子银行登记,但是出于女人奇怪的心理,总觉得见不到真正的人会难以安心,所以才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在网路上刊登了这样的一则留言。
薛初晴再偷偷地打量着荆天罹,看着他那出众的外表和桀骛的气质,很难相信小时侯的他竟是个又黑又瘦完全不起眼的小男生,可是看看现在,人家说女大十八变,没想到男大简直是七十二变,变成了帅得一场糊涂的大男人。
不过,他真的想要当Baby的爹地吗?他们从小就认识了,爸爸还让她叫他哥哥……这样算不算啊?感觉好难为情!
如果是跟西蒙就好,唔……总觉得和荆天罹在一起有些别扭。
“为什么想要小孩?”沉默了片刻,荆天罹主动问她。
“因为……没什么啦,就是喜欢小孩。”薛初晴讪讪地说。
其实她是因为怕孤独怕寂寞,想找个人爱。但是因为她的畏缩个性,无法与成年人自然地交往,所以就异想天开干脆自己养个小孩,有了血缘关系,那样孩子便一定是自己在世界上最亲近的人了。
“你想选择什么样的方式要小孩?”
“什么样的方式?”薛初晴歪着头想了一下,忽然明白过来,不禁小脸绯红。“安啦安啦,我知道同志是不愿意和女人那个的,我也不喜欢与男人……这样那样啊,所以就用人工受精或者试管婴儿的方式就好啦。”
“你真的爱那个女人?”荆天罹没有对她的方式发表看法,反而将话题拉回到席未央身上。
“耶?”薛初晴发现自己很不能适应他的谈话节奏,好像总是一跳一跳的,思维会从这里猛然地就跳到那里去。“你是说未央啊?哈哈……没有什么啦,她只是我的好朋友,我说自己是女同志,是怕你们会担心我纠缠着你们不放,其实我不可能爱上任何人的。”
“为什么?”荆天罹疑惑的问。
“简兮姐说我有人群接触恐惧症,而且也比较自我,不会爱人的。不过谁如果爱上我才惨呢,因为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爱别人。”
“那你要了小孩,小孩岂不是很惨?”
“不会啦,我会很爱很爱他!我又不会怕自己的孩子。”
“简兮是谁?”荆天罹的眉头锁得更紧了。
“我的邻居,她人很好的,已经有一个小男孩了,叫作简逸。
简逸是个好聪明、好懂事的小男生,如果我将来的孩子像他一样就好了,我一定会爱死他的。”薛初晴依然沉浸在自己的美梦当中。
荆天罹的眉头皱了又皱,怎么他的情敌这么多?
西蒙不是告诉他说薛初晴一个人住吗?怎么她身边还有这么多碍事的人?先是那个个性火辣的席未央,然后还有一个带着小孩的简兮?
看来他一定要尽快进行他的“猎爱计划”才行。
薛初晴口口声声说自己不会爱人,那就让他来教她如何“爱”好了!
而“爱”的最简单办法,就是“做”出来的。
所谓MakeLove是也。
***
车子在薛初晴租的公寓前缓缓停下。
薛初晴惊讶地说:“你知道我家啊?”
“我们以前聊过,不是吗?”荆天罹无奈地叹口气,“我找个地方停车,你在这儿等我。”
“哦。”薛初晴乖乖地下车,拎着自己的小包包傻傻地站在公寓楼前等他。
公寓的管理员陆阿伯向她招招手说:“薛小姐,来来来。”
薛初晴慢慢地走过去,说实话,她在这个地方住了三年,和阿伯说话的次数屈指可数,而且见面也仅仅是说“早安、晚安、我出门了、我回来了。”这样的废话。
她的人群接触恐惧症确实相当严重,否则她母亲才不会让她当什么作家。
在殷雪梨的眼中,作家是一群整天只会作梦、不务正业的社会寄生虫。
其实薛初晴很想问问殷雪梨,到底什么样的人才不是寄生虫?作家生产精神消费晶给广大读者,提供精神服务,难道没有创造价值吗?还是一个女人只要找个金龟婿嫁了就不是寄生虫了?
可是,每次薛初晴见到殷雪梨都会乖乖闭嘴,因为她知道自己说不过母亲。
“阿伯好。”薛初晴努力让自己微笑着。
“薛小姐,刚才那位是谁啊?”陆阿伯一副发现新大陆的表情,小小的眼睛射出金子般的亮光。
“是……我一个朋友啦。”薛初晴笨拙地回答。
“哟哟,你的脸都红了,是男朋友吧?我说啊,你一定要抓住这么好的男人,看他那么年轻又英俊,还开着凯迪拉克的车子,真是标准的金龟婿。我就说咱们这个公寓的风水好,最近老是来一些有钱又英俊的男人,下次我要好好做个广告,让小姐们都到这里来租房子,说这公寓就像梧桐树般,能引来金凤凰!”
薛初晴尴尬地笑着,她知道阿伯说的另一个有钱又英俊的男人指的是西恩,就是邻居简兮姐的房客。
停好车子的荆天罹走过来,朝陆阿伯微微点了个头,便揽着薜初晴朝楼梯走去。
陆阿伯被他的气势震住,直到他们的背影消失不见,他才慢慢地回过神来,眨着一双有些混浊的眼睛喃喃自语:“好厉害,一定是个大人物。”
***
荆天罹走进薛初晴房间的第一个反应就是——目瞪口呆。
从来没见过这么杂乱的房间,沙发上、茶几上、地板上随处都扔着一些小说、漫画、杂志,还有一些报纸,而吃完的零食包装袋也满地都是,衣服堆积在沙发的一角,堆成一座小山,也不知道是洗了还是没洗。
而放着电脑的房间更是混乱不堪。电脑桌台上堆积着一些CD,喝水的马克杯倒了,水洒在地板上,留下一片痕迹;发夹就扔在电脑上,给可怜的电脑增加莫须有的负担。自然,书本更是扔得到处都是,还全部打开着,纸巾可怜兮兮藏在转椅的下面。
薛初晴脸蛋发烧,讪讪地笑道:“我每次赶稿都这样啦,什么都来不及收拾,因为我不能分心,只要一碰别的事思路就会断掉,无法继续写下去。所以啦……呵呵,一个月总有二十几天的时间房间是这个样子的。”
“你多久写一本书?”
“平均起来,三个星期吧。但是也有例外,如果特别有灵感,也许一个星期就能写完,不过这种情况少之又少,而且往往写完之后,休息一个月了精神还是恢复不过来。有的时候,两个月才能完成一部稿。啊——对了!今天编辑还说会给我电话的,糟糕!”
薛初晴急忙打开电话留言,果然听到编辑杨姐的声音:
“喂,晴雪,是我啦,拿起话筒吧。喂,你不在家?快到套书的交稿时间了,你的进度如何呢?有什么困难吗?还记得上次对你,说过的话吗?床戏场面还可以更加精采一些,尽量不要出现太直接的形容词,记住气氛的渲染更重要,最好的情色画面是很唯美、但是却同样能让人产生欲火焚身的感觉,你可以多看看前辈们的那些书,多多吸取精华哦。还有,这次的套书我们已经在做封面了,你一定要接时交稿哦,开天窗的话,我会死得很难看的。就这样,有什么问题回来后再给我电话吧,拜拜。”
薛初晴跑到日历前,看着那些叉叉,她拿起红笔在今天的日期上又画了一个叉,然后抱着自己的头蹲坐在地板上。“完蛋了,还剩下不到三天的时间,我才写了三章,惨了,这下真的惨了!”
她最近一直为了和西蒙约会的事情而分心,只要对着电脑,就忍不住跑到育婴网站浏览,看着那些粉女敕可爱的小宝宝图片一边流口水一边幻想,好可爱、好娇女敕哦!真想抱一抱,真想快点有一个自己的小宝宝……
就这样,一天拖一天,从杨姐对她说要写套书到现在,已经过了快两个月的时间,她居然还没写出来,因为根本忘了写书这件事,呜……
她跑到洗手间用冷水洗了洗脸,让自己清醒一些,然后快速拿了瓶养乐多放在电脑旁边,深吸一口气,打开电脑准备开工写作。
***
天色渐渐暗下来,房间的灯打开了,薛初晴也没有发觉。
她已经在电脑前坐了将近三个小时,却连两千字都没有写出来,大部分时间都在发呆,大脑一片空白,根本就是处于罢工状态。
又到床戏的场景了,她发现自己已经束手无策。什么叫气氛的渲染?点上蜡烛,跳一段探戈,然后再洗一洗鸳鸯浴,这叫气氛渲染?
真是欲哭无泪。
突然有只温暖的大手放在她的肩上,薛初晴吃了一惊,抬头看到一张英俊得近乎邪恶的面孔,这才恍然想起房间里还有另外一个人。
“天……哥哥……唔,有些别扭,我还是叫你罹吧。你饿了吗?可不可以自己先叫份外卖?我没有时间煮饭了。”
荆天罹紧皱着眉头问:“你平常写作时都这样吗?”
“嗯,填饱肚子就好了。”
“难怪这么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荆天罹从书橱中抽出一本书晃到她的面前。“这是你写的?笔名是晴雪?”
薛初晴点点头,随即又醒悟过来,把那本书抢过来。“你不要看啦!”
荆天罹坏坏一笑,“为什么不能看?我已经看过了,而且把你那些书都翻了一遍。”
“啊!”薛初晴惨叫一声,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荆天罹说:“真看不出你的书这么劲爆,Sex场面相当多哦。”
薛初晴用书掩住脸,脸蛋发烧。
“不过一看就知道你是胡乱写一写,骗骗纯情小女生的吧?满篇都是男人巨大的X
X啊、女人的豪乳啊。我都不知道这世上巨乳的女人这么多,拥有傲人XX的男人这么多。动不动就大战七八个回合,男人没有虚月兑真是奇怪。”
荆天罹大胆直接的话,让薛初晴听得格外刺耳,恨不得把自己的耳朵塞起来。这男人真不害羞,怎么可以对着一个女性说出这么赤果果的话嘛!
“你是不是欲求不满,才写这么多妄想型的Sex。”
荆天罹的嘴巴真是歹毒,这句话更是让薛初晴尴尬到了极点。
她羞恼交加地抬起头来,愤怒地说:“拜托!这是我的工作,请你放尊重一点!”
“哦?”荆天罹剑眉一挑。
“我喜欢这种类型的爱情不行吗?虽然白开水的爱情也可以写得登峰造极,但我就是喜欢灵肉合一的爱情,毕竟一个男人爱上一个女人一定会想抱她吧?否则那和交普通朋友有什么区别?因为如果没有的吸引,那么男女之间的爱情就和友情没什么区别了。只是聚在一起谈谈人生、谈谈理想、谈谈社会话题或者生活难题,这有什么与众不同的?”
荆天罹兴致盎然地看着她激动万分的小脸,眼眸深处漾起一抹不易察觉的笑意。逗这个小女人真有趣,看她为这寻常的话题害羞成这样,脸红扑扑的像苹果,真教人想咬上一口。
薛初晴喘了一口气,接着说:“至于你说的什么巨大、豪乳之类的,我承认有稍微夸大,但是小说是允许夸张的。再说,我也不可能把浪漫小说里面的Sex写成生理教科书一样的东西,如果要看那样的写实记录,不如去看好了。不对,也有夸大的地方,你干脆去看教科书好了。哼!”
“喂!你在想什么?不说话就不要再打扰我,我要工作了!”
薛初晴见他好久没有反应,干脆重新回到工作上来。
可惜她还没坐稳,身体己经被荆天罹抱了起来,薛初晴吃惊地挣扎与叫喊着:“你要干什么啦?放我下来,我要工作啦,你没听到吗?就要到截稿期了,杨姐平时对我很照顾,我可不想开天窗让她难堪!”
荆天罹狂妄一笑,“开不开天窗无所谓,以后不要写这种东西了,我来养你。”
薛初晴瞪大了眼睛,“你、说、什、么?”
“我说我要养你,不要再写这种垃圾了!”
薛初晴的双手被他的双臂钳制着,她猛然低下头,趴到他的肩头狠狠咬了一口。“你去死啦!竟然敢说我辛苦写出来的东西是垃圾,王八蛋,滚开啦!放开我,不然我咬死你哦!”
可是,荆天罹的身子就像钢筋铁骨一般,她不仅没狠狠咬痛他,反而把自己的牙咬得都快断了。
荆天罹不顾她的挣扎反抗,迳自抱着她朝外走。“好,关于你写书的事情咱们慢慢谈,现在最重要的是——去吃饭!”
“我不饿啦!我要写东西!”到了这种生死开头,她哪还有心思吃饭。
“臭女人,你以为我喜欢管你吗?要不是为了我儿子着想,你饿死我也不会理你!”
荆天罹好像生气了,猛然把双手放开,摔得她的几乎要裂成两半。
薛初晴揉着慢慢地站起来,这才想起Baby的事。对耶,这才是她请一个男人进她家门的目的,怎么忘记这件天大的事情呢?
唔,她还是先和他谈谈好了。
毕竟没几个男人能让她这样全然放松,可是荆天罹是个例外,也许因为他们从小就认识的缘故吧!
开一次天窗死不了人,但错过一次与男人相处的机会,她的Baby可能就再也无法见到这个世界了。
宝宝,你愿意让这个讨厌的男人做你的爹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