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初晴有些紧张,不,应该说是非常紧张。尽管平常在别人面前,她也容易害羞,甚至有些自闭,不太善于与人打交道,但她从来没像今天这么紧张过。
她坐着的脚已经麻木,失去了知觉。双手放在桌子上,绞成一团,手心里都是冷汗。旁边放的一杯色泽诱人的玫瑰花茶也渐渐失去了温度。
这是一家名为“雕刻时光”的红茶馆,整个茶馆呈现柔和的橘黄色。桌椅全都是上好的黄花梨木制成,不但黄里透红,连纹理也清晰如行云流水,呈现原木的自然状态,而桌子上也没有摆饰任何的桌布。
现在正是下午茶时间,附近办公大楼里的白领阶级纷纷过来点一杯红茶喝,再搭配着各种香甜可口的小点心,真有着忙里偷闲的舒适与惬意。
相较于这些企业员工,薛初晴就显得不安了许多,一点点悠哉的味道都没有。
只见她紧张地盯着门口,看着那旋转玻璃门不停地转动,她的表情也一次一次地显得失望。
老板娘席未央走过来,坐在她的对面,敲了敲桌子说:“你要不要先去休息室歇会儿?都已经等了两个小时,或许他不会来了。”
薛初晴摇摇头,“他一定会来的。”
“你们又没见过面,仅仅凭着网路上的交流,你怎么知道对方不是个骗子呢?再说,网路的不安全性最高了,也许和你聊得正投缘的帅哥实际上却是个变态女人呢!?”席未央边说边摇头,“是不是写书的都特别相信网路恋情?”
薛初晴窘迫地解释道:“未央,我们不是网路恋情,我们只是——”
“只是想一起养个小Baby是吧?”席未央翻翻白眼,“没见过像你这么奇怪的女孩,想要孩子就去精子银行领一个就是了。或者,我也可以给你介绍条件好的男人啊!我保证他们都是万里挑一的新好男人,对女人更是关怀体贴备至啊!干嘛去招惹那些网路上的陌生人?”
薛初晴尴尬地笑了笑,“未央,谢谢你的好意。”
席未央大刺刺地抬抬手道:“小Case嘛,谁让我这么喜欢你呢!说实话,每天到店里来的客人成百上千,能和我谈得来的没几个,我们这样也算是缘分。”
薛初晴是位作家,说来其实就是个写手,靠写字赚些生活费的那种人。平常她都会憋在自己的小窝里写稿,除了去邮局寄稿子之外,几乎很少出门。
可是,有一次她的灵感突然间完全丧失,坐在电脑前整天也没写出一个字来,她便颓废地逃出家在街上闲逛,走得又累又渴时,正好路过这家名为“雕刻时光”的红茶馆,便走了进来。
从那之后,这家红茶馆便成了她最常光顾的地方。即使什么也不想,仅仅坐在窗子边看大街上的车水马龙,也会让她觉得惬意无比,许多灵感经常就这样诞生了。
而雕刻时光的老板是名年轻的女子,和薛初晴年纪一般大,只是和她羞涩内敛的个性完全不同,席未央说风是风、说雨是雨的火爆脾气,有时候看哪个客人不顺眼,甚至会把人家打跑。
这样两个个性迥异的人居然成了好朋友,也算是人生奇妙际遇的一个例证。
***
薛初晴伸手握住席未央的手,“未央,等会儿,你一定要帮我哦!”
“安啦!安啦!我一定会罩着你的。”席未央拍拍她的手,“谁要是敢在我的地盘上撒野,他就准备下海喂鱼吧!”
薛初晴微微一笑,“未央,你真有大姐大的气势耶!”
席未央伸手在她的脸蛋上捏了捏,“那你要不要跟了我呢?”
薛初晴一口茶差点喷出来!脸蛋呛得通红,咳了好半天才抚着胸口说:“拜托,不要真把自己当成女同志好不好?”
席未央一双犀利的眼睛闪烁着调侃的光泽,“不是你要求我扮演的吗?我当然要尽责一点。”
薛初晴笑着摇摇头。
席未央说:“不过我真搞不懂你到底在想什么?要养个小孩,可以去孤儿院领养一个啊,不是又省事又简单吗?”
“可是我想要一个自己亲生的宝宝。”薛初晴慢慢地低下了头。
“那就该找个好男人嫁了嘛!凭你这么娇俏玲珑的女孩子,还怕找不到老公不成?”
“我就是不想结婚,不想和男人谈恋爱,才想找个同志养小孩的嘛!”薛初晴嘟起粉女敕女敕的小嘴说。
席未央露出一副被她打败了的表情。“天知道,你从来不和男人谈恋爱,也不想嫁人,这样像禁欲修女一般的人,居然还是个写言情小说的作家?天啊!我真为你的读者叫冤,她们如果知道整天写情爱的作家,竟然是个怪胎,不知道会不会撞墙?”
薛初晴笑眯眯地说:“不用撞墙啦!撞豆腐就好,我还可以免费提供豆腐喔!”
席未央扁扁嘴道:“豆腐不是用来撞头的,而是用来吃的,就像这样。”
她伸手抚模薛初晴的脸蛋,“皮肤光滑滑的,真好。难以相信你和我一样二十六岁了。”
薛初晴正想回答,却看到随着玻璃门的旋转,走进了一个身材挺拔的男子,她不由得眼睛一亮,整个人几乎窒息。“未央,他来了!他真的来了!”
背对着来人的席未央转过身去,看到走过来的男子,不由得瞪大了眼睛。MyCod!世上竟然有这么美丽的男人!
那是一张混血儿的脸庞,精致的五官以最佳形态组合起来。肌肤雪白,比薛初晴的皮肤还要好上三分;一双秀丽的眉配上墨绿色的眼睛,呈现迷人的温情;高挺却不突兀的鼻梁,薄薄却格外性感诱人的红唇,唇角微微挑着,带着三分邪魅的诱惑;而细腻的锁骨则在微微敞开的白色衬衫里若隐若现。
见识颇多的席未央知道那是俗称的“美人骨”,无论生在男人身上,还是女人身上,统统具有颠倒众生的魔幻魅力。
可惜啊,这么绝色的男子居然是个Cay?
唉,难怪这年头的女人们总是在慨叹,好男人不是结婚了,就是同性恋。看,眼前不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男子走到薛初晴的面前,微笑着伸出手说:“薛初晴?我是西蒙尼·兰纳。”
薛初晴站起来,伸手和男子握了一握。“兰纳先生,你好。”
西蒙笑了笑,“不用这么客气,就像在网路上聊天一样叫我西蒙吧,我的达令也这么称呼我。这位是?”
西蒙的目光转向一直盯着他看的席未央身上。
薛初晴扁了扁嘴巴,有些紧张。
席未央主动走到薛初晴身后,状似甜蜜地从后面拥住她。
“我是她的亲爱的。”
相对于只有一百五十五公分的薛初晴,席未央足足一百七十公分的修长身材就显得相当突出,加上席未央又喜欢裤装搭配T恤的帅气打扮,两人站在一起,还真的像一对。
西蒙耸耸肩说:“明白了,你好。”
薛初晴笑得满脸僵硬,“西蒙,请坐吧。”
西蒙在她对面坐下,席未央则坐在薛初晴的旁边。
“想喝点什么?”席未央问。
“对了,未央就是这家红茶馆的老板哦。”薛初晴兴致勃勃地介绍。
“难怪你会选择来这个地方约会,怕我欺骗你吧?”西蒙直言不讳地说。
薛初晴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席未央说:“来杯冰柳橙红茶吧,给你消消火气。”
西蒙笑起来,“我喜欢你的性格。”
席未央还以颜色,“彼此彼此。”
侍者送上冰柳橙红茶,西蒙喝了一口道:“很好喝。”
“他们都是未央一手教出来的调茶高手。”薛初晴真心地赞美席未央。
西蒙再次看了席未央一眼,然后对薛初晴说:“那么,我们还是开始来谈正事好了。”
薛初晴端着杯子的手一紧,又开始不安了。“好。”
“你为什么想要一个孩子呢?不要家庭只要孩子,你可知道这样的小孩长大之后,可能会受人欺负,心里会留下阴影。”
西蒙的话一针见血,让薛初晴一时之间难以回答。
席未央替她反驳:“这个你就不用担心了,那些结婚的夫妻生下的小孩又怎样?亲眼看到父母不合闹离婚,不是更惨?只要真心爱小孩,不管在什么环境下,小孩都会健康成长。”
西蒙点点头,“那么,日后你打算怎么抚养孩子?有足够的经济条件吗?我不希望小Baby生下之后,却要过着三餐不济的可怜日子。”
薛初晴这次坚定地道:“我会努力的,我已经有了一些存款。”
“多少?”
“不到……一百万。”
西蒙挑挑眉,“这些钱你就打算养一个小孩了?”
席未央怒道:“你以为怎么样才能养小孩?那些手里没几个钱的人不是一样要养孩子?不也一样把孩子养大?不要以为只有衔着金汤匙出生的孩子才能幸福哦!喂,看你这样子,应该是富家子弟吧?离开钱一分钟都活不了的那种人!”
西蒙微笑,“你说对了,我就是那种人。所以我才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过着同样宽裕而舒适的生活。”
薛初晴低着头,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厉,她小声问:“那么你呢?西蒙你为什么想要孩子?”
“不是我想要,是我的达令想要。”西蒙叹口气。
“耶?”薛初晴抬起头来,“原来一直和我探讨孩子问题的不是你?”
“E-mail是我写的没错,不过是代我的达令写的。”
席未央皱了皱眉,“你们意见到底一不一致?既然是他想要孩子,为什么他自己不来?看你的意思,并不是太想要Baby吧?他不来的话,那这个话题我们就别谈了。”
薛初晴轻轻地在桌子底下拽她的衣角,小声说:“难道你以为养一个Baby很简单吗?”
席未央冷哼了一声,“我从来不打算结婚,自然不会想孩子的事。况且我那几个弟弟妹妹已经够我烦了!”
西蒙说:“就是因为他有些急事要处理,所以我们才迟到的。由我先过来和你们谈谈,希望能确定孩子的母亲是个健康的女性,也是个正直善良的女性。”
“这个你放心!我们家小晴最纯洁善良了。”席未央打断了他的话。
西蒙再次将薛初晴打量一番,这是个宛如娇柔**的女子,乌黑的头发绑成了辫子盘在头上,发上还插着一支别致的发钗。幼女敕如婴儿的肌肤,清亮如婴儿的双眸,翘翘的小鼻子,鲜润可口的嘴唇,小巧的脸蛋显得楚楚动人。
薛初晴身上散发出一种非常东方的古典气质,静悄悄地蜷缩在她的世界里。更为惹人怜爱的是她的眼神,怯怯的、羞涩的,像一只被遗弃的小猫咪,让人有一种想把她揽人怀中轻怜蜜爱的冲动。
西蒙在心里叹口气,真是个小美人,难怪那家伙二十年来都对她念念不忘。这种女子,最能激起男人的保护欲与占有欲了,特别是对那种超级大男人主义的男人来说,更是如此。
薛初晴问:“今天他还会来吗?”
西蒙看了看手表,“应该到了。”
他回过头,正好看到一个高大的男子走过来,便说:“咯,就是他,我的达令。”
薛初晴好奇地抬起头来,看到男子,不由得怔住。
***
那是一个举手投足间散发出一股属于王者气质的男子。
席未央在看到他的第一眼时,就下了这种判断。
相对于西蒙极具中性气质的美丽,这个男子就十足有男子汉味道,足足一百八十五公分的身高,让他格外显得鹤立鸡群。
他有着一张让人窒息的面容。
不是可怕得令人窒息,而是太过俊美。
剑眉、挺鼻、薄唇,一张类似混血儿的深刻轮廓,勾勒出雕塑大师梦寐以求的完美面孔,充满着力与美的修长身躯看似慵懒,却隐藏着一种令人不容忽视的爆发力,而那种唯我独尊的气势更是让人望之生畏。
他的眼睛乍看是黑色的,可是近看才会发现那其实是一种蓝,不是天空那样明净的湛蓝,而是千年湖水那样的幽蓝,蓝到发黑,幽幽的光泽全部收敛眼底,让人看不出那双眼睛的情绪波动。
席未央有些心惊地看着他,直觉告诉她,这个男人绝非善类,不是她们可以招惹的。
她想警告薛初晴,可是回头一看,发现薛初晴已经完全呈现痴迷状态。
薛初晴非常震惊,并不是讶异于男子出众的身材与容貌,也不是慑于男子那种狂妄无敌的气势,而是迷惑于他的那双眼睛。
那双幽深的、蓝到发黑的眼睛,以一种深刻、似乎要把她吞掉的目光望着她,一种莫名的熟悉感泛上心头,让她越来越疑惑。
明明是第一次见到这个男子,为什么她会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她有些好笑的想起“红楼梦”中,宝玉第一次见黛玉时就说,这个妹妹我见过。
而现在,她的心中也浮现这种熟悉感,难道她前世和这个男子认识?
要命!她赶紧制止自己这种漫无天际的联想,小说写多了,总会没事乱想一通。
“你好,我是薛初晴。”薛初晴再次站起来,主动向男子伸出手。
男子目光直直地看着她,审视了她三秒钟,然后伸出他的大手,可他并不是要与薛初晴握手,而是直接把她拉进自己的怀中。
“啊!”薛初晴发出一声惊讶的叫声。
席未央伸手去拉她,却被西蒙给拽住,“不要多管闲事。”
“闲事?”席未央回头对着西蒙怒吼,“小晴是我的宝贝耶,这个男人怎么可以这样轻薄她?岂有此理!”
男子目光凛冽地瞅了席未央一眼,淡淡地说:“在Baby出生之前,她是我的了。你们谁也别想碰她!”
不容席未央反驳,不容薛初晴挣扎,男子抱起薛初晴就朝外走,惹得满屋子的人都好奇的观看。
席未央在心里哀鸣一声,果然!这男人不是什么好惹的人物,恐怕胆怯的初晴要被他吃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