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彩券當天,我排隊想買彩券,但盧世豪卻制止我,不讓我買,結果我們發生口角分手,盧世豪隨即離開。我是在他離開後才用自己的錢買彩券的,那張中獎的彩券是我花自己的錢買的,跟盧世豪一點關系都沒有。」徐希夏站在法官面前,緩緩陳述事發經過,羅守正則坐在離她有大約一公尺的桌後。
「開獎隔天,在同事的起哄下,我才想到我也有買彩券,拿出來對,竟然中了頭彩,結果卻被人也在現場的盧世豪強行搶走彩券。」
「她說謊!」盧世豪臉紅脖子粗,大聲嚷嚷。「她買彩券的錢明明是我給她的。」
「盧世豪,安靜!」法官敲敲手中的木槌,厲聲道︰「我還沒叫你說話。」
「徐希夏,你們怎麼會這麼剛好,就在那天分手?」法官質疑分手的時機太過巧合。
「法官先生,那時我跟盧世豪已經交往三個月,我們每一次的約會費用都是平均分攤,他經常借著約會的名義,帶著我吃遍各大餐館,但他每一次都會點菜單上最貴的餐點,卻替我點最便宜的攤平,而且每次都會說得很好听,點不一樣的食物兩人可以share,但事實上,他點的那一份餐點,從來不會分我一口,而我的那一份,他一定吃得到。」徐希夏娓娓道來分手主因,平平淡淡,不帶半點火氣。
「我生日那天,他明知我不吃牛肉,卻點了最貴的牛排,而且更過分的是擅自作主幫我點了義大利面,因為那是價格最低的餐點,平均下來,我又替他多分攤了近一千元。」
「你、你胡說!明明那天你自己也同意點義大利面!」他慌亂又尷尬地試圖反駁。
「那是因為你已經代我跟服務生點餐了,我不想讓你難堪,只好再度吞下心中的不滿。事實證明,我的一再退讓,只是讓你的自私變本加厲。」就這一點,她一直在反省。
「都……都是你自己在說!」
「盧世豪,既然你一再打斷別人的話,那你現在開始說說你自己的辯詞。」法官依然面無表情。
「她生日那天,我們吃過晚飯後,經過一家彩券行,我想買一張彩券試試運氣,她說又不會中,干麼浪費錢,不願意我去買,結果我們就當場吵了起來,最後我還是給她錢,要她去買。但我沒說彩券要送她,她卻佔為已有,我才會生氣地搶回來。」盧世豪這番話說得很順,一點都沒結巴,顯然事先排練過。
「既然沒要送她,為什麼要她去買?」法官听出語病。
「因為我想說她那天是壽星,運氣會好一些,看能不能提高中獎機率。」他回答得很順。
「既然如此,她買來彩券後,你為什麼不當場把彩券要回來?」法官又問明其中的關鍵。
「因為我忍不住尿急,先去找廁所,結果人回去現場時,她已經拿著我的彩券離開了。」盧世豪立即給答案,顯然準備充足。
「羅哥,證人全部都沒來,只有尤玉蕙來旁听。」剛從外面進來的林建成,後面跟著尤玉蕙,偷偷在羅守正耳邊小聲報告,聲音帶著氣憤。「我每一個都打電話過去,但他們都關機不接!」
羅守正一听,側頭看向坐在另一旁的方怡宣,她給了他一個「自信又自滿」的冷笑,他立刻知道是她在搞鬼。
「……」我知道了。」他壓下心中的氣憤和惱怒。如果有人證,可以立即揭穿對方滿口胡言亂語,但現在少了最重要的人證,只剩下沒有聲音的監視錄影帶,必須多費些手腳,他要想想該如何善用物證,讓盧世豪露出馬腳。
「你說謊!」徐希夏從來沒有這麼生氣過!
盧世豪完全顛倒是非,說的全部都是謊言,偏偏他的話听起來又沒有破綻,分明就是看過無聲錄影帶後,根據當時的狀況,將言詞都做出最好的編排,若非她是當事人,也抓不出問題。
真可惡,一定是那個女律師教他說的!
為了打贏官司,不擇手段說謊,這樣還有社會正義和公理嗎?
「徐希夏,安靜。」法官敲敲木槌,看著兩位律師。「雙方律師,有沒有任何問題?」
「法官先生,我有疑問想問被告。」羅守正舉手發言。
「問吧。」
「盧世豪,既然你說那張彩券是你拿錢要原告去買的,那彩券號碼呢?是你跟原告說的,還是電腦選號?」
「是……」盧世豪听了心一慌,因為他跟方怡宣演練時,沒對過這個問題。他心虛地回頭看方怡宣,但看不出任何指示,只好選一個回答。「是電腦選號。」
「庭上,這里有一張選號卡,是原告買這張彩券時親筆點選的。事實上,那張彩券是自行選號,不是電腦選號。」羅守正慢條斯理地拿出一個裝著選號卡和光盤片的封口塑膠袋。「而且,我這里有張彩券行所提供的監視錄影光盤,畫面可以證實原告在一旁親筆圈選號碼後,再交給老板娘。」
「呃……我記錯了,是、是我跟她說的,是我選的號碼!」
「喔?供詞改口啦?」羅守正語帶調侃。「你剛剛說你要原告去幫你買彩券,是因為要沾沾她壽星的喜氣,是嗎?」
「沒錯,我叫她去幫我買彩券,就是要沾沾她壽星的喜氣!」盧世豪得意地大聲應答。
「是嗎?」羅守正露出一絲鄙笑,轉頭跟法官說︰「庭上,我這里有個證人尤玉蕙小姐,她跟原告和被告都是同事,我想請她證實被告的話是否屬實。」
「可以。」法官點頭。「證人尤小姐,請上前說話。」
林建成輕輕推了臨時被叫出場、不知所措的尤玉蕙一把。「去吧。」
「喔,好。」尤玉蕙有些腳軟地站上前。
「尤小姐,麻煩你說明原告所主張的,被告強行搶走彩券那天的發生經過。」法官下達命令。
「好。」看到盧世豪無恥的嘴臉,尤玉蕙忘了緊張,義憤填膺地述說︰「開獎隔天到公司,大家的話題都在樂透上,尤其是那個幸運兒,更是讓人又妒又羨。一名男同事問徐希夏有沒有買彩券,徐希夏回說她有買一張,同事就說‘你趕快對對看,搞不好是你中的喔’,結果盧世豪就說‘她命中「帶賽」,不可能中的啦’,我們听了都很生氣。而徐希夏一對彩券,竟然中獎了,沒想到盧世豪居然沖過去搶了彩券不放,硬說是他的,還放進口袋,佔為己有。」
「不公平!尤玉蕙跟徐希夏是好朋友,當然會替她說話!」盧世豪心慌意亂地大喊。
「被告,安靜!」法官的木槌聲有加重的現象。
「那天看到的同事都可以作證我有沒有說謊。」尤玉蕙狠狠地瞪著盧世豪,嗆道。「我不像某個人,只會說謊,顛倒事實!」
羅守正停了五秒後,才又開口問︰「尤小姐,你確定被告有說過原告命中帶賽,不可能中獎嗎?」
尤玉蕙斬釘截鐵地說︰「我很確定,辦公室的同事也都有听到同樣的話。」
「謝謝,我暫時問完了,如果等一下還有需要,再請你上前回話。」羅守正結束證人的問話後,轉而問被告。「我想請問被告,既然你說原告命中帶賽,不可能中獎,為什麼又說要沾沾她的喜氣?這不是前後矛盾嗎?」
「呃……我、我只是一時氣話……」
「氣話?的確,分手的情人,確實不會有什麼好話。」羅守正突然又轉了個話題。「對了,我還想知道,你告訴原告要買的那六個號碼,有沒有什麼意義?」
「意義?哪、哪有什麼意義!」盧世豪的表情有些慌。「那只不過是突然涌上我腦子里的六個號碼。」
「是嗎?就原告跟我說過的,她親自圈選的這六個號碼是有意義存在的。」羅守正轉向徐希夏。「原告,請你告訴庭上,這六個號碼有何意義?」
「因為號碼根本不是你想的,當然沒有意義。」徐希夏露出不屑的冷笑,轉而面對法官。「法官先生,這六個號碼是我自己圈選的,因為那天是我生日,我慶幸終于跟盧世豪分手了,所以把那一天當作是我重生的日子,因此選了11、04、27這三個號碼。又因為羅律師當時見義勇為地保護我,我問了他的生日,他說是七十年七月二十九日,但由于沒有七十號,所以就以十七號代替,選了17、07、29六個號碼就是這樣來的。」
「你……這是你瞎編的!」盧世豪語氣很虛,但音量很大。
「你卻連瞎編都編不出來。」徐希夏冷冷地回嗆。
「庭上,我想知道,原告除了沒有任何意義的說詞外,是否擁有更有力的實證來證明被告有罪呢?」方怡宣站起身來,冷冷地說。
「我們有彩券行的監視錄影光盤可以證實,當時買彩券的錢是從我的錢包拿出來的,而不是盧世豪出的錢。」徐希夏氣極方怡宣的助紂為虐和顛倒是非,毫不畏懼地跟她對嗆。
「他可以事前或事後給。」方怡宣一副「你連這都不懂」的鄙夷神情。
「證據呢?」徐希夏挺直背脊,氣勢絲毫不輸人。「你口口聲聲要我們提出更有力的證據,但你們這一方從頭到尾都只有盧世豪個人的說詞,你如何證明他說的是真的?」
「問題是,你也無法證明他說謊啊!」方怡宣有恃無恐地冷笑。「你們提供的那張光盤,只看得到影像,又沒有聲音佐證,除非你能找出人證來證實當時的對話,否則我也會懷疑你說謊。」
「我們當然有人證——」
「只可惜人證今天都有事,無法前來。」羅守正適時補上話,也讓徐希夏知道原本答應出庭的人證都沒到場。
「既然雙方的證據都很薄弱,無法判斷誰是誰非,我建議庭上擇日再審。」方怡宣說出早就知道的結論。
她也知道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彩券是盧世豪的,所以她聰明地使用「拖」字訣,大家來耗,受不了的就會提出和解,看要如何分獎金,最後她還是算贏。
「本庭會另行發通知,本案件擇日再審。」法官落槌,離開。
「真氣人!」羅守正四人離開法庭,來到他的事務所後,尤玉蕙還是氣到不行。
「明明他說話顛三倒四,一堆語病,法官為什麼不能判他說謊?」
「法庭上講求的是證據,否則就算是殺人犯,也無法判刑。」學法律的林建成無奈地解釋。
「對了,你們不是說有人證嗎?怎麼今天一個都沒來?」尤玉蕙突然想到。
「要不然就可以將死他們!」
「我猜想他們可能被方怡宣誤導,所以不敢出庭。」羅守正說出心中的懷疑。
有些惡質的律師會去「告誡」對手的證人,嚇得對方不敢出庭,這很常見。
「照你這麼說,如果那些人證不願意出庭,我們就拿盧世豪和那個冷血律師沒轍嗎?」尤玉蕙完全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
「沒辦法,我們又不能強迫證人出庭作證。」林建成雖然氣憤,卻無能為力。
「我再去找那些證人談談。」身為當事人的徐希夏雖然氣惱,但她選擇冷靜地面對,畢竟亂吼亂叫無法解決問題。
正如建成所說,法庭是講求證據的地方,如果不能提出讓法官心服的有力證據,任你說得天花亂墜也沒用。
這是事件發生以來,她第一次展現出積極的態度。
之前她都是听憑羅守正的意見和想法,從沒有積極地想要為自己的案子做些什麼,直到現在。
她很氣盧世豪,但她更氣方怡宣這個只管輸贏的冷血律師。若不是方怡宣的頭腦和詭計,盧世豪根本成不了事。
她不會讓這種人得到她的錢!
「我也去。」羅守正跟著站起身來往外走,這是唯一的方法。「我們必須盡全力解除他們的疑慮,讓他們願意出庭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