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凝純是百分之六十的我。
對不起,我真的很羞愧,這麼厚臉皮又白目的角色居然是我自己。
她的思考、她的想法、她的言行舉止,話尾老有很多語助詞,甚至她喜歡吃泡芙喝全糖飲料(我是螞蟻族人啊),把肉醬擠到牆壁上去,都是我以自己為範本。
(女主角看起來是不是個怪人?因為我就是一個怪人囧。你們要是討厭她的話,我不會傷心的,沒關系囧囧囧。其實不只肉醬啊,我把很多東西噴到牆壁上或門上過XD,一開始不會剁玉米也是大亂噴,而且自己一個人都不會出包,大桃一站在我旁邊我就出包了,有時不禁想漫畫里畫的原來是真的,還被他邊清理邊白眼XD)
然後我覺得心胸狹窄的副班長同學根本是個行動派,雖然感覺冷冷的,但該做的事一樣也沒少做。(像是這樣的事,和那樣的事!我是說幫找領養小狗的人和英雄救美的事XD。後面那個圍裙,是我以前在電視上看到某位女星說她都穿圍裙炖雞湯給男友喝,我心想我也好想試看看啊!但至今仍沒有勇氣XDXDXD,然後我只好把想像具象化,剛好朋友送我圍裙……可能看我很饑渴這樣,奇怪為什麼饑渴的是我XD,想嘗試各種東西有什麼不好!XD)
郭凝純沒有手機這點,則是參考我的一位朋友。她在手機流行之後很久都沒有手機,好不容易因為別人的勉強而終于有了一支手機,十年沒換過(我現在看到那支都會覺得好復古喔XD)。我問過她干嘛那麼不想用,我有點忘記她回答什麼了,大概是因為她覺得手機很像牛鈴,讓別人能夠一直找到她,而她不想掛著牛鈴。(我在交稿前夕和她聚餐,那位昵稱集滿一頁就送照片的阿跳跳小姐,驗證了答案XD。我跟另外一個朋友說,這次的女主角是百分之六十的我,她露出了微妙的笑容。嗚嗚,我的朋友XD,本來還想要將我會把電視遙控器和鑰匙放在冰箱的事情寫進去,想想還是算了XD)其實我也不大用手機,幾乎不打,一個月響不到五次,月租換成易付卡,300元用半年XD。(就用不到啊,真的……我都用網路聯絡。)
至于便利商店被怪叔叔搭訕的事情啊,則是我自己遇到的XD。不過當然沒有副班長來救我了,我只能一直說謝謝不用,謝謝不用,謝謝不用!(笑。不過現在想起還是會想,說不定那個人真的是個好人)
來到你(你)身邊,是在說背著包包奮不顧身去找林想歌的郭凝純,也是在說最後想要見到郭凝純而去尋找她的林想歌。
這個故事其實我原本是打算按照時間軸順序來寫的,但是我一直想,她的愛情在過去,他的愛情則是現在,如果按時間軸寫,會分離開來,于是我把時間前後穿插進去,一邊訴說著她的愛戀,一邊編織著他的感情,只有這樣才可以同時看到他們兩人那份喜歡的感情。我想你們也許會想到《誰先愛上誰》,其實我自己並不希望有人把這兩本書重疊(不過重疊也沒關系啦XD,我又不能控制,笑),在我心里這兩個故事是完全不同的,我想要的只有如何將這段愛情盡力地描寫出來。
喜歡一個人,可以喜歡多久呢?在開始寫這個故事的時候,我一直在想。
可能幾天,幾個月,幾年,也許一輩子都只喜歡一個人。
郭凝純什麼也不想要,她只想把自己的感情說出來,不要留有遺慨。或許,她也想安慰喜歡的人,所以她做出了決定。(比起做了之後後悔,我個人始終認為多年之後後悔沒做是會更遺憾的;做了,至少能得到一個確定的答案;沒去做,卻永遠無解。如果當時做了就或許會怎樣怎樣,也許會有更好的結果,但是時光卻已經無法倒流了,天哪,光用想像的我就會悔恨)
為什麼會這樣喜歡對方?為什麼會一直忘下了對方?像是這樣的事情,或許完全沒有道理或理由,有時候連自己也無法明白和解釋;但是,我覺得喜歡一個人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想要和對方在一起,對自己誠實,就算過程辛酸,就算會失敗,就算會流下淚水,也一定能夠得到些什麼。
如果每個人都可以幸福就好了。
書中那只小狗的事情,是真實事件。我國中時的班長是一個很愛動物的人,有次就在便利商店買了一個肉包喂了一只流浪狗,然後到處幫它找主人,我陪她找過一兩次,最後答應領養的是一個同班同學。後來我跟班長有去她家探望那只狗狗喲。
我另外有個同學,上次看到她的時候,她告訴我,她現在和她的小學同學在一起。她說︰「以前雖然也有聯絡,但就是沒感覺,後來也沒有什麼特別的理由,就是喜歡上他了。」每個人都有應該遇見的那個人,可能不是相識的現在,可能要等好多好多年以後,什麼時候會喜歡上一個人,誰也不會知道。
我每次在寫一個故事的時候,光是想那個人要怎麼喜歡上那個人,就要想很久很多。(因為我腦容量太小了,真糟糕)要如何才能夠遇見那個唯一的人,要怎麼知道對方就是那個唯一的人?想要戀愛,可以很簡單,也可以很困難,喜歡或愛上一個人這件事,對我而言,是一個永遠也沒有答案的奇跡。
另外就是,這個故事,是我腦海里那張網中的一個重要的點(郭凝純是某人的妹妹呢,其實她會跑去看她哥,但我完全寫不進去XD,他們依然是感情很好的兄妹喔)。我一直非常想要寫出來。我終于把點連接起來了。(也是眼楮有痣系列的第三本,噗XD)
那麼,還是謝謝總是照顧我的出版社,謝謝願意翻開這本書的每一個人,非常感謝!(鞠躬)
P.S.1非鬧區的鄉鎮中古透天厝沒有想像中貴呢,我查房產,大概一桶到兩桶金就可以買到了。(副班長原本的公務職位薪資還不錯,他是自己降職,跟照顧他的長官請調,加上偏遠地方的確缺人,所以便成功了。我們台灣推行「鄉鎮一圖書館」,但專業的圖書館員並不夠,所以也有以鄉鎮公所人員去充當圖書館人員的狀況。書里提到鎮公所也是因為有往來,我本想詳細寫出來,卻又覺得這些羅唆到不行,所以就寫在這里好了XD。
P.S.2那個教畫畫的爆炸頭大叔不曉得有沒有人也想知道?我喜歡看他畫圖!總是很輕松很快樂,不過我覺得他根本是魔法師啊!(開始絕對不知道他是要畫什麼,即使明明親眼看著他怎麼畫,也不知道那東西到底是怎麼出現的XD,每次都跟觀眾說很簡單吧,只想吐嘈他怎麼可能簡單啊啊啊!)
P.S.3說到狗狗,以前我家這邊的便利商店也在行道樹下養了一只狗;再之前,我家大桃青年打工,我去探班,他們也在店外養了一只狗,我不禁覺得這是常態嗎?(笑,真的很有趣呢!這些狗狗們的共通點就是都很乖喔!)
P.S.4我之前提過,要寫誰我自己也無法預期或控制,所以我不會去承諾,不然我就大對不起大家了。我要等角色們願意讓我寫了,我才能寫,真的懇請大家多多包涵!如果真的不想包涵,要恨我也可以,不勉強大家囧。對不起,我能力不足,沒辦法確實告訴大家我會不會寫那誰和誰。
問我什麼時候會寫什麼,我真的無法回答;但是我是真的有打算要交代的,真的非常對不起。(這本書的附篇是我在寫那個人之前一定要寫出來的東西,交代了新的狀況……我真的沒有在吊人胃口,真的啦。不過就是跟朋友講說那個人的故事說不定會很像花系列XD,我說過他真的是個爛人)其實心胸狹窄副班長XD這個故事從開始發想到寫完,我也拖了兩三年呢,真的是要等他願意讓我寫啊。
注︰林大哥的故事,請看《我的金剛芭比》,三哥的故事,請看《誰先愛土誰》。(打廣告XD)
P.S.5最後要告訴大家的是,我已經跟曾先生大桃結婚了。已經變成人妻了。(色色的意味,笑)
P.S.6總覺得一定要說一下,不然好像很不夠意思。雖然變成色色的人妻,但好像也沒什麼改變(因為本來就很色XD),因為我跟他交往十三年了,去蜜月的時候啊,機場甜美的櫃台小姐問我們是不是夫妻,我還搖頭呢!XD(因為當情侶十三年,當夫妻才幾天,還沒什麼認知,所以現在跟大桃說好每天早晚問候的時候都要使用老公和老婆這個稱呼,趕快習慣這個身分!跟新朋友介紹的時候還要說這是我老公,真的老公!不是男朋友那種愛稱XD)
真的很謝謝大家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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