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克非花了一個多小時準備午餐。該煮爛的炖在鍋子上,該現弄的一字排開在料理台,等沛霓跟東籬來,很快就可以開飯。
當初知道周姿嫻幫他訂的是附設廚房的商務房,還覺得有點浪費空間,沒想到有朝一日會派上用場,久沒下廚,剛開始只覺得有點生疏,所幸忙了一小陣子後,慢慢想起步驟。
他跟沛霓在一起的日子,誰有空誰就負責做飯,他剛開始難免手忙腳亂,但經過三年多的練習,已經學做不少料理,兩人從小到大都吃大鍋菜,因此有了廚房有了時間之後,都頗熱衷研究精致美食,久而久之,都練就了一手廚藝。
這是第一次他們一家三口一起吃。
雖然跟過去想象的家庭晚餐不同,無論如何,總是一個好的開始。
朱克非很期待,還有一點點緊張。
無論大人還是小孩,第一印象都很重要,他對小東籬有著與生俱來的愛,以及很多的愧疚,如果小東籬對他的印象好,可以加快熟悉的腳步——他錯過的太多了,他希望能盡快的將時間餃接上,跟小東籬當一對父子,跟沛霓當一對夫妻,三個人,一個家。
十二點十分,沛霓來簡訊說,快到了。
二十分,在等電梯。
二十二分,門鈴響起。
朱克非打開門,不意外的只看見程沛霓——小東籬縮在她後面,顯然對這個約會有點抗拒。
她笑了笑,拉著孩子的手臂,「出來跟人打招呼。」「不要。」
「東籬,媽咪跟你在家說的話都忘記了?」
「我不要啦。」
小男子漢還是抗拒得很。
程沛霓臉上又是無奈又是好笑,「他就是這樣。」小家伙雖然才六歲,但也許是太多人在孩子面前都不遮攔,他听到的幾乎都是未財而來,有些雖然真心喜歡媽咪,但也會不喜歡她有個孩子,八字沒一撇就先問結婚後,孩子能不能就放在齊恩淑那里,兩人有空再回去看看。
程東籬是個很早熟的小孩,他完全知道這些叔叔打什麼主意。他們不想讓自己跟媽咪住,所以他討厭這些人,非常討厭。
包括媽咪一直跟他保證‘絕對會喜歡你’的這個人。
小男子漢才不想見他,可是,不敵媽咪的扭耳攻勢,只好來了。
外婆常跟他說,船到橋頭自然直,希望是這樣吧,等一下他吃晚飯就朝著要回家,上次外婆生日時,他直接把果汁倒在陌生叔叔身上,被媽咪扭了耳朵,所以他這次不能再那樣做。
小東籬想,如果這個飯店的討厭鬼要跟媽咪說悄悄話,那自己就要一直看著他——之前在露台時有個叔叔教他的。
那個叔叔長得很不錯,他挺喜歡他,希望他教的這招有用。
「程寶貝,沒听見媽咪的話?出來叫人呀。」小男子漢心不甘情不願的從媽媽身後出來,鞠躬,「你好,我叫程東籬,今年六歲。」
前面那個高高的人影蹲下了,「你好,我叫朱克非。」小朋友一抬頭,突然覺得眼前的人有點面熟,想了想,小短手往前一指,「是你啊。」那個在露台的叔叔。
「是我。」
朱克非對他笑了,雙眼看著他。
雖然只有六歲,但他已經感覺的出來,眼前這個叔叔跟以前追求媽咪的人完全不一樣,那些人從不正眼看自己,但是他會。
小東籬在心中給他第一張好孩子才有的隻果貼紙。
「我可以叫你東籬嗎?」
「嗯,好吧。」
「東籬肚子餓了吧,我煮了你喜歡吃的東西。」朱克非很自然的牽起他的手,「你一定會喜歡。」
小東籬生平第一次被個男人這樣牽著手,感覺除了奇怪,更多的是新鮮——這個人的手真大。
即使媽咪跟外婆都拿他當寶貝,但他還是對父親有所向往。
幼稚園上下學,很多小朋友都是爸媽輪流接接送送,每次看到別人一把撲在爸爸身上,撒嬌,要抱抱,他嘴巴上雖然說不稀罕,但心里是羨慕的。
進入房間後,小東籬看到角落一個大大黃黃的東西,忍不住眼楮一亮,「哇」的一聲,一下子松開男人的手往前沖去。
程沛霓跟上兩步,「程寶貝!」
她的兒子對在床鋪上彈跳這件事情,一直有著相當程度的興趣,他可以在家彈跳,但她希望他在外面不要這樣。
朱克非笑著拉住她,「沒關系。」
穿過了三公尺的小走到,眼前的一切讓程沛霓一時之間反應不過來。飯店擺設什麼時候變成這個樣子了?
她驚訝的看著朱克非,「什麼時候弄得?」
「早上。」
「你……」
他點點托,「我。」
程沛霓覺得自己又被感動了一次,「全部?」
「全部。」
這個房間她來過一次,是麗寶的高級商務房,三十幾樓高的陽台外面就是淡水河,據說有瑞典設計師親自打造,簡約,利落,坪數寬闊,但完全沒有不必要的裝飾,方方正正的格局,非常適合商辦人士。
但此刻,這個房間被裝飾城夢幻小屋。
那些冷硬的東西全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大量的粉色系,從桌布,沙發,到窗簾,都用了小朋友最愛的粉色,天花板上海飄著一整片的彩色氣球。
角落的健身器材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個海綿南瓜屋。
小東籬早已經沖到里面,開心得對她直招手,「媽咪,快點,快點。」禁不住兒子叫喚,程沛霓走了過去,也跟著鑽入。
南瓜屋有一個露營帳篷那樣大,母子倆都躺在里面也不會擠。
小東籬開心極了,好大的南瓜啊……
「媽咪,我要睡這里。」
躺著的地方跟床鋪一樣柔軟,南瓜牆壁軟軟綿綿的,模起來超級舒服,小男子漢一下就為這個橘黃色的物體神魂顛倒了,完全忘記剛進來時,內心只想著吃晚飯就吵著要回家這件事情。
程沛霓看兒子在里面翻過來翻過去,高興得直蹬腳,忍不住笑了,「等下出去要謝謝叔叔哦。」
「好……」
小東籬在心中給了他第二張隻果貼紙。
南瓜屋外,傳來朱克非的聲音,「你陪他玩一下,我再煎個牛排,一會就能開飯。
aaaaa
給沛霓的是海龍王湯以及西班牙海鮮飯,幫兒子準備的是南瓜盅,他愛吃的肉則全部切成小塊放在白色磁盤中——小東籬還不太會使用筷子,因此全部都是湯匙叉子就能吃的東西。
桌子不大,三人可以靠近吃。
自然,小東籬看到自己面前的是一顆完整的南瓜,整個龍心大悅到不行,內心那一百個作對方式早已拋到九霄雲外,小湯匙一拿,開始挖炖飯吃。
兒子從小有自己帶到大,程沛霓感覺得出來兒子心情極好。
他開心,她就開心。
她看著朱克非,他對她笑笑,一切盡在不言中。
吃完飯,一起看了一片卡通後,又玩了疊疊樂,下午三點多時,小東籬從背包中拿出自己的毛巾被,爬進南瓜屋,午睡。
朱克非煮了咖啡,正想招呼程沛霓,卻見她對著桌子出神。
他走到她身邊,「在看什麼這麼專心?」
「這個。」她拿起他原本放在寫字台上的手機,「很特別。」手機上系著小花圖案的木質綴飾——那原本是她送他的鑰匙圈,到紐約後他請人改成手機吊飾,多年已成習慣,也從來沒人提起。
沒想到……
「木質的全立體雕太困難,所以很少見,你在哪里買的?」朱克非笑了,「一個朋友送的。」
程沛霓注意到他回答時,表情浮現出想念與溫柔,「前女友?」他點點頭。
木質小花顏色深黑,甚至有些地方裂開,看得出年代久遠,她想起他跟自己說,這輩子目前為止只談過一次戀愛——十九歲那年相遇,二十三歲時女孩離開,然後就一直一個人,直到遇見她。
看到他對前女友的東西這樣珍視,內心雖然有點冒酸,但轉念一想,至少這人的感情長遠且真誠。
女孩已經走了,現在在他身邊的人,是她,將來會跟著他一起走下去的人,也是她。
她不需要,也不應該吃這個醋。
三十歲的他們都有過去,他接受她帶著小東籬,她接受他有記憶的人生,只看將來。
程沛霓將手機還給他,「看你這個表情,該不會是定情物吧。」
「不是,我們剛認識不久後她送我的,當時只是普通朋友,道早說好,根本還沒交往。」
「可是她已經喜歡你了呢。」
雖然多年前沛霓曾跟他坦白,第一眼就喜歡他,但他還是詫異現在的沛霓會這樣講,「你怎麼知道?」
「你知道嗎?這串雕的是桃花,花語是‘我對你深深愛慕’。」朱克非怔住了——沛霓的小名就是小桃,她將桃花送給自己,表達我對你深深愛慕。
他從來不知道,從來就不知道。
原來那是桃花,原來,那有表達情意的意思,原來,在他鼓起勇氣的時候,沛霓早給他這樣大的暗示。
有些辛酸,但又有些甜蜜。
「看樣子你不知道。」
「謝謝你告訴我這個很棒的秘密。」
驚訝過度,朱克非的嗓子有點干澀,「我現在只慶幸當時鼓起勇氣采取了行動,不然現在知道這件事情,一定會讓我驚訝又內疚。」
程沛霓不喜歡他那種有點自責又感慨萬千的樣子,因此佯作生氣的戳了下他,「你可以驚訝與內疚,但是不要太驚訝與內疚,因為你現在的女朋友是我,在我面前這樣,你就不怕我吃醋嗎?」
「你吃醋了嗎?」吃自己的醋?
「有一點。」
「一點?」
「一點點。」
看她坦然承認,朱克非一方面覺得好笑,一方面又有一點溫暖——他與這個沛霓認識的時間尚短,她對自己還有一些些保留,即使只是一秒間的猶豫,他也看得出來,他們短時間還無法像以前那樣老夫老妻,她想維持某些形象,她希望能展現自己成熟的一面,諸如此類。
現在她願意承認自己在吃醋,對兩人的關系是一種進步。
這是好事。
將來,她累的時候可以不用卸妝,不高興的時候可以摔他枕頭,他也不介意她翻看手機,至于吃醋,當然是她的權利。
因為他們是相愛的兩個人,她自然可以因為他心中有前女友而不高興,朱克非想,等以後她恢復記憶,他絕對要拿這個來取笑她。
自己吃自己的醋。
親了親她的額頭,「我愛你。」
程沛霓沒想到他會突然這樣,呆了一下,就那個瞬間,朱克非又在她額頭上親了一下。
「她是我非常重要的人,但是我要你知道,不管什麼時候,不管在任何人面前,我都可以說我愛你。」
表情認真,語氣真誠。
她看他心情不似剛才那樣低落,稍稍放了心——比起前女友,她反而還比較介意他明顯受到影響的情緒。
「如果有前生今世,我們上輩子應該是夫妻吧。」「一定是的。」
「其實你親我額頭時,我都會覺得很高興。」「我了解。」
她就喜歡人家親她額頭,只是這件事情沒有猜得到,但朱克非好像會讀心術似的,永遠知道她喜歡什麼,想要什麼,用一種很舒服得方式接近她。
「你還知道什麼?」
「我知道其實你不喜歡做生意,我知道比起辦公室,你比較想當溫室農夫,我知道你喜歡自然,喜歡簡單。」
「你還真的會讀心術啊。」
對于他百分之百的命中,她已經習慣了,笑,「你還知道什麼?」
「我還知道你很著迷開心農場。」
「你怎麼會知道?」程沛霓大叫——那時她的秘密啊,只有能進出私人辦公室的人才知道……不對,他也進出過她的辦公室。
仿佛為了回答她似的,他點了點頭,「我看到了。」呃……
「我也有玩,不過我的是英文版。」
咦?同,同好嗎?
「順便跟你說一聲,上星期在中文版家你的那個紐約人士我。」嗷……難怪,一天到晚送桃花給她,她還想說這個新朋友怎麼這麼好,每次都送可以增加魅力的植物……
至于他是怎麼找到她的也不用奇怪的了,既然知道她在玩,名字搜尋一下,拼音搜尋一下,自然就會出現,就算名字一樣也不用擔心,因為她有掛照片,大臉就在上面,總不可能會認錯。
「你當時怎麼會開始玩的?」
「我以前就有農夫夢,不過你也知道我的情況,在三十六歲之前我不會離開賀氏,當然也就沒有時間跟經理做自己喜歡的事情,所以就當電子農夫,在屏幕上中櫻桃,養雞養豬,聊勝于無。」
「我也是。」
又一個相同的興趣,「真想在山上有一棟房子,一片地,自己種溫室植物,然後網路行銷,這樣就可以有很多時間跟家人相處。」
朱克非笑了。「家人」,好可愛的兩個字。
這個女人還不知道他就是她的家人,但是不要緊,失而復得,他很感謝上天,「沛霓,嫁給我好不好?」
程沛霓呆住——雖然喜歡他,也覺得他是真命天子,但沒想到他會這樣快跟自己求婚。
「你剛剛……」
「跟你求婚。」
「你是說……」
「我們結婚吧。」
「你不覺得……」
「完全不覺得。」
朱克非說︰「人生苦短,世事難料,以前我覺得人生很長,所以把一切的計劃都放在以後,可是一個意外,我最重要的人離開了,當時我真的很後悔,為什麼沒有把握當下……好不容易遇到你,我不想再浪費任何時間,我要跟你結婚,三個人一起生活。」
她潤潤唇,還沒回答,門鈴響了。
aaaaa
經過長途的飛行,賀亞韶現在正在麗寶飯店,按著朱克非的門鈴。
那天他掛了她的電話後,她再打電話過去,就已經不通了,她留了語音,傳了簡訊,都沒回音,她想了想,決定親自來一趟。
這麼多年來,他無視她的一切,也不跟任何女人來往,沒想到居然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喜歡上別人……她無法接受這種事情。
她要看看齊恩淑的女兒長什麼樣子,跟她面對面說清楚。
來的太匆忙,知道落地,她才想起不知道朱克非下榻的飯店。
他拒接她的來電,大了幾次給周姿嫻,收訊極差,完全無法通話,台北上百家飯店,她根本不知道朱克非下榻的在哪,想問,也不知道訂房用的是中文名字,羅馬拼音,還是英文名字。
想起機票跟飯店都是公司卡刷的,因此她立刻打電話回紐約找會計,要她問發卡銀行支付到了哪里。
那個在賀氏服務三十幾年的會計跟她說︰」現在是下班時間,有事情請在上班日的早上九點再打電話到辦公室。」
賀亞韶氣極,威脅開出對方依然不願意。
「我從事的並不是二十四小時都得接電話的工作,如果你因為我不願在下班時間幫你處理私事兒開除我,我會請律師寄信給你。」
五十幾歲的會計說,然後掛了她的電話。
隨便找了一間飯店入住後,要了電話簿,想從五星級飯店開始打,沒想到第一家就踫釘子,對方委婉表示,不方便透露住宿客人資料,賀亞韶隨便編了個因為有急件信函要送,但收件信封沾水模糊的理由,希望對方配合,但是飯店卻表示,若收件地址無法辨識,您可以根據電腦記錄找出寄件者,確定收件地址,如果確定是本飯店,我們很樂于代收。
公主氣得摔電話,但又無計可施,等等等,等到中午過後,周姿嫻總算下山了,問清楚飯店名字與房號,梳洗過後,叫了車直接奔到麗寶。
理由她都想好了——因為他暫時不打算回去,爺爺又太緊張那份合約,所以讓她自己來取。
沒想到房里除了他,居然還有另一個女人,待看清楚面孔後,賀亞韶忍不住驚叫出聲,「是你!」
雖然是很久前的事,但是她認得出來,是程沛霓。
賀亞韶完全說不出話來,內心的沖擊遠遠大過于憤怒。她不是早死了嗎?怎麼會……
不對,應該只是長得很像的人。
周姿嫻說了,朱克非在追求的是齊氏生技實驗室的千金,這女人姓齊,她不是程沛霓,只是……只是長得很像而已……對,只是長得像罷了。
程沛霓早就不在了,不用自己嚇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