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女人還真不是傻的。看著她哭紅的雙眼和鼻頭,他忍不住伸手模模她的頭。她一怔,抬眼看他。
「好乖。」他說。沒料到這突如其來的稱贊,她呆了一下,但眼前的男人只是看著她微笑,起身朝她伸出手。
「來吧,我載你回去。」春風拂過,吹落幾許粉女敕。小滿抬頭仰望著他,當這男人站起來,她才突然意識到,他真的很大威猛。
天色漸晚,這家伙迎風在夕陽下微笑,簡直帥到不可思議,讓一顆心瞬間跳快了兩下,看著他伸出的大手,她沒有握住他的手,只是故意把喝完的熱巧克力空杯塞到他手里,自己站了起來。
他笑了笑,一手拿著可樂杯,一手抓著熱巧克力空杯,神情自在的轉身朝垃圾桶走去。
看著他高壯的背影,剎那間,莫名的內疚又上心頭,就如上回在電車里一般。
他對自己的情緒掩飾得很好,就是因為掩飾得太好了,才讓她更清楚他一定對她的拒絕感到受傷。
即便他和恐怖分子有所牽扯,而且還是個用起暴力毫不手軟的人,可她知道,這男人不是壞人。天知道,他救了她不只一次,把圍巾和手帕借她,替她帶路,幫她解決麻煩,還特別買東西給她吃。她又不是傻的。你麻痹了嗎?
她記得上回問他這個問題時,他臉上的表情,她也記得他的回答。
我不知道。他說。可她知道,現在知道了。他沒有麻痹,因為沒有,所以才會出現那樣的表情,才會說出那樣的答案。
但她真的不認為,對這男人有好感對她是一件好事,就算他真的瞎了眼喜歡上她好了,她也不覺得自己有辦法應付他。
所以即便這家伙又帥又有幽默感,笑起來時臉上還有可愛到不行的酒窩,而且真的很高大威猛,身材更是黝黑健美到讓人流口水,她還是不會傻到對他有什麼奇怪的妄想。
不過,話說回來,這男人真的讓人很難不喜歡他。
如果只是當朋友的話,她真的不介意有一位像他這樣高大威猛又可愛搞笑的朋友。
等她回神,她已經匆匆邁開腳步,快步走到他身邊。
看見她跟上,他一句沒吭,只是嘴角悄悄微揚。
夕陽西下,兩人漫步在櫻花樹下,世界看來是如此和平。
身旁的男人一臉輕松愜意,很難想象八個月前,他還在巴格達玩炸彈。
忽然間,覺得眼前的和平好虛幻,像假的一樣。然後,他握住了她的手,那結實粗糙的大手,散發著溫暖,莫名讓晃的現實安定了下來。她一怔,抬眼看他。
「沒事的。」他垂眼看著她,道︰「我相信你那位親愛的教授,不會再做出什麼傻事。」心頭,驀然一熱。她不知該說什麼,只能點點頭。當他繼續握著她的手,帶著她往停車的地方走去時,她沒有抽回手。他開車送她回到住宿的地方,也許她不該讓他進門,但她想到如果他想對她做什麼,早就做了。而且她注意到,他跟在她身後進門時,刻意沒有把門關上。「你等我一下。」她說著,回房去拿她收好的圍巾和手帕,過去幾個月,她一直將它們裝在紙盒里。
他接過手,沒有打開來查看,只開口問。「你自己一個人可以嗎?」「當然。」他垂眼看著她,然後掏出一張名片。
「我這幾天都還會在附近,有什麼事就打我手機。」她看著那張名片,頓了一秒才伸手去接。
他抬起大手,模了她低垂微紅的臉一下。
她微微一驚,抬起眼來,只見他笑看著她。
「不要那麼害怕,我不會吃了你。」她微紅的臉瞬間暴紅,想反嘴說些什麼,腦袋里卻一片空白。
「到英國安定好之後,傳地址給我,我把游記寄過去。」她只能再點頭。「晚安。」他笑著說。「晚安。」她紅著臉回。然後,他轉身走了。
她上前關門落鎖,等到腳步聲消失了,她才拿額頭抵著門,吐出憋在心中的一口氣,又過了幾秒,她才有辦法鼓起勇氣低頭查看手中捏緊的名片。
那張名片格式很簡單。上面寫著他的姓名、手機,還有用中英文寫的公司行號與電話。
紅眼意外調查公司?調查員?
什麼東西?偵探社嗎?這男人是偵探?
她還以為偵探都是在查外遇、跟拍小三之類的。
然後她突然領悟過來,這名片八成只是他的掩護。搞不好連這姓名都是假的。哈。
只不過,不知為何,她不覺得他和她報了假姓名,她記得他臉上漾開的笑容,和他介紹自己姓名時,黑眸里的笑意。
「耿念棠……」把這三個字說出口,感覺更真實了。她把名片收到口袋里,不再多想,只是轉身去收拾那些已經裝箱到一半的行李。
接下來那幾天,沒人找她麻煩,沙也加來找過她,告訴她,那小人把論文掛上了沙也加的名字,雖然只是並列,但聊勝于無。她沒有再多加追究,沙也加不想把事情鬧大,她也很清楚她能幫的就只是這樣。
離開華盛頓前,小滿沒打過那男人的手機,也不曾再見過他。
兩個星期後,她到了英國,搬進了一棟全新的屋子。
她的新老板是個十分大方的雇主,除了豐厚的薪資,還提供了附前庭後院的百年老屋給她住。
雖然屋子是個老古董,但整修得很好,屋里冷曖器皆備,家、家電萬分齊全,什麼也不缺。她花了一點時間把自己那些書籍、衣物、雜物——放好,當她整理衣服要清洗時,發現了那張名片。
她應該要傳簡訊給他。
但不知為何,忽然覺得,他要她傳簡訊給他,是客氣話。他給她電話,只是以防萬一教授又找
她麻煩。她很清楚,如果他想,就算她不說,他也輕易就能找到她。她不是什麼特殊人士,也和幾位舊同事保持著連絡,只要到她曾任職的大學稍微打听一下,就能查到他的行蹤。
她把名片塞到口袋里,這一回卻一直無法忘記它的存在。那張小小的紙片,像是會發燙一樣。那天她帶著它走來走去,始終意識到它的存在。
到了晚上,她回到房間,洗完澡之後,套上睡衣躺上床,卻還是想著那張名片。
然後,她終于還是忍不住,走回浴室,把擱在洗衣籃里的牛仔褲撈了出來,掏出口袋里的名片。
她拿著名片走回床邊坐下,一邊覺得自己很傻,卻還是忍不住低頭查看它。
這一次在台燈下,她注意到上面有個打凸的圓形符號,那浮雕一般的符號沒有上色,所以不是很清楚,她對著燈光傾斜名片,很快辨識出那是什麼。
荷魯斯之眼。
這是一位埃及鷹頭神的右眼。
埃及的神話很有趣,她曾研究過好一陣子,寫過幾篇論文和報告,荷魯斯的右眼也代表太陽,左眼則象征月亮。奇異的感覺涌上心頭。
這是右眼,荷魯斯的右眼又名全知之眼,有著遠離痛苦、戰勝邪惡的力量。這圖騰,和他很搭。
他燦爛開朗的笑容,也總讓她想到明亮的太陽。
莫名的溫曖,因他的笑容流滴過心口,撫著那流傳了數千年之久的古老圖騰,她一時沖動,掏出了手機,敲了一通簡單的簡訊,傳地址給他。
可按下傳送鍵之後,她瞬間就後侮了。那股他只是說客氣話的感覺,不知怎地越發鮮明。
他收到簡訊說不定會嚇一跳,搞不好還覺得她為了一本游記這麼小題大作也太夸張。
那本書說實話也不是真的那麼稀有,但那男人又不會知道。
如果他打來,就說那是首刷珍本好了,她擔心它要是沒好好收藏會壞掉、被蟲蛀掉之類的。話說回來,他搞不好根本不會打來,了不起禮貌的回個簡訊,說不定他根本連簡訊都不會回。
噢,可惡,她覺得自己簡直是個白痴。因為太過驚慌,她飛速關掉手機電源,然後將它塞到抽屜里,迅速躺上床,蒙頭大睡,來個眼不見為淨。
可躺在慶上,她卻翻來覆去的無法睡著,等到她終于因為太累昏昏沉沉的睡著時,天都快亮了。
第二天,鬧鐘一響,她匆匆忙忙趕去上班,連手機也忘了帶。
她從來就不是低頭族,加上又剛到新環境上班,接連忙了幾天,等到她終于想到自己的手機時,已經是好幾天之後的事,當她看見抽屜里的手機,有那麼一瞬間還納悶自己為何把手機塞在抽屜里,直到她把手機打開,才想起原因。
那一秒,驚慌的又想把手機關掉,但來不及了,螢幕已經亮了起來,她也輸入了密碼,手機連上了網路,顯示著幾通未接電話和未讀訊息。
她遲疑了一下,終于還是忍不住好奇,屏息點進去看。
結果,里面沒有一通來電是陌生的號碼,也沒有一封簡訊是他傳來的。
看著手機螢幕,小滿愣了一下,心中瞬間涌現一股莫名羞恥的難堪和失落。
她扯了下嘴角,自嘲的笑了笑。可惡,真是的,害她白緊張半天。
好吧,顯然給她手機號碼,真的只是以防萬一,叫她傳簡訊也只是客氣話。
為了平復小小受傷的自尊心,她抓著手機到廚房,打開冰箱,掏出冷藏的巧克力蛋糕,坐到沙發上,打開電視,看著電影台播放的老電影大吃一頓,卻忍不住一直想到,他沒回電和回訊息,會不會是因為——那家伙出事了?畢竟他從事的是那麼危險的工作。吃了幾口甜食之後,她想起那男人雖然總是喜歡嘲笑她,又太過一針見血,但他在某方面其實教養很好,他帶著手帕,他進出門口會讓女士優先,她也注意到,他在電車里下意識的護著她,將她和人群隔開了。
不知為何,雖然他總是嘻皮笑臉的,她卻覺得他不是那種會已讀不回的人。
不管怎樣,她還是希望他平安健康。睡前,她刷牙洗臉後,在床上翻來覆去,卻無法入眠。最後,她還是忍不住爬了起來,又傳了一封簡訊。
這一回,沒有太多期待,只有真心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