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夜酒吧」是全台素人歌手、樂手、樂團眼中的聖地。
酒吧老板康在仁搭上選秀節目的熱潮,將店里的表演舞台設計成競演擂台,只要表演者能通過他的初選,以及客人的復選,便可固定在店里駐唱,且不只唱酬豐厚,還有機會能被各大唱片公司相中。
今晚,是夜酒吧每周一次的擂台賽之夜,在一陣掌聲之後,終于輪到最後一組參賽者上場表演。
舞台燈光再次熄滅,全場立刻鴉雀無聲,未久,悠揚的小提琴樂音響起,接著樂團加入伴奏,而後在舞台燈光一明一滅的陪襯下,一名女子躍上舞台,以價值不菲的黑色電子小提琴演奏孫燕姿的《綠光》,為今晚的壓軸演出拉開序幕。
就見她一頭如瀑般的波浪卷長發隨著身體律動輕舞,臉上戴著十分華麗卻遮去大半張臉的面罩,無法看清她的五官,她身穿開高衩黑色短旗袍,露出雪凝般的雙臂與雙腿,腳上蹬著一雙超過五寸的黑色及膝皮靴。
《綠光》演奏完畢,樂團以簡短的間奏做為轉場後,她開始拉奏江蕙的《無言花》,帶領听眾進入另一個令人心碎的愛情世界,數盞色彩繽紛的旋轉燈同時亮起,將她襯托得更加唯美動人。
當听眾仍沉醉在《無言花》的琴音中而無法自拔之時,弦音倏地一轉,女神卡卡著名的《PokerFace》變奏曲震撼登場。
當下,所有人都瘋狂了,全都站起來隨著她狂放的演奏動作與音樂起舞,有些人甚至忍不住沖到舞台前方,高舉著雙手跳舞、歌唱,像是正在參加一場演唱會。
眾人的情緒依舊激動,然而表演已進入尾聲,燈光也漸漸暗下,須臾,樂音停止,下一秒,安可聲四起。
「在仁,把她的聯絡方式給我。」駱少淮沖到吧台前,銳利的鷹眼閃動著志在必得的決心。
駱少淮,今年二十七歲,是知名企業家駱衍揚的獨子,目前是一間經紀公司的老板兼獵才顧問,他和父親約定好,在他三十歲以前,他可以自由自在的去做他想做的事,之後他就得回家準備接班。
「誰?」面對很難纏的高中學長,康在仁沒有理由不裝傻,心里想著,駱少淮不愧是獵才之神,果然很有眼光,出手也快狠準。
「剛剛在台上表演的那個女小提琴手。」為了不讓康在仁繼續裝傻,駱少淮這回把話說得可清楚了。
由于母親熱愛音樂,駱少淮自小學習鋼琴,而自從他十歲時看過知名小提家陳美結合古典樂與流行樂的演奏會後,陳美便成為他的偶像。
可是他很清楚,音樂只能是他的消遣,所以他只好把對音樂的喜愛轉化成夢想,打造出另一個陳美則是他的目標,無奈多年來他始終無法找到值得栽培的人,這次好不容易讓他看到了明日之星,他怎能錯過。
「不認識。」康在仁給了他一個釘子。
「在仁,我真的很有誠意力捧她,你……」
康在仁懶懶的搶白道︰「不干我的事,你這麼有本事,何不直接去找她本人?」
「好。」駱少淮也很干脆。「告訴我她的姓名、地址。」
康在仁奇怪的看他一眼。「我都說了不認識她,又怎麼會知道她的姓名、地址?」
駱少淮不死心地追問道︰「那給我一點線索總行了吧?」
康在仁不置可否的笑了笑。「我想,依照你的能力,想要得到線索不是什麼難事吧。」眼角余光看見已換下表演服的表妹喬可婷從後頭員工休息室的暗門走出來,他立刻找了個借口離開吧台。
喬可婷,今年二十四歲,出身音樂世家,父親是指揮家喬本硯,母親是大提琴家宋文筠,大哥是鋼琴家喬梓昕,二哥是小提琴家喬禹麒,一家人都是古典樂界的紅人,喬可婷更曾被樂評人盛贊為百年難得一見的音樂才女,她自小學習多種樂器,後主修鋼琴、副修小提琴。
「妳挑那是什麼曲子,就叫妳低調一點,妳是听不懂國語嗎?!」康在仁一逮到喬可婷劈口就罵,罵完還是氣不過,曲起手指輕敲了下她的額頭。
「干麼啦,很痛耶!」喬可婷叫道,用手撫了撫微微抽痛的額頭,同時在心里抗議,低調、低調,她今天從頭黑到腳還不夠低調嗎?還嫌她曲子挑得不好,《綠光》、《無言花》、《PokerFace》哪一首歌不好听了?難不成真要她拉一顆小豆苗都不改的抒情老歌嗎?別說台下的觀眾受不了,她鐵定第一個睡著。
「妳還曉得痛喔!」他答應讓她上台,只是不希望她一直煩他,可不是真要她大顯身手打趴眾參賽者通過復賽,更不是要她以頂尖的表演,吸引各大經紀人的注目。
自知理虧,她放軟了語氣道︰「好嘛,那我下次低調一點就是了嘛。」
「下次?哪里來的下次?」
一听,喬可婷變臉了。「你怎麼可以說話不算話,當初明明說好讓我參加三次擂台賽的!」
「妳沒听到剛剛全場的客人都在喊安可嗎?」康在仁非常不甘願的說,按照他以往的經驗,她肯定是今晚的榜首,也就是說,她沒有機會再上擂台了。
關于擂台賽的規定,她當然一清二楚,也早就想好了對策,不然她怎麼敢卯起來大玩特玩。「反正我戴著面罩,沒人認得出我,我可以再變裝。」
他干笑兩聲,冷冷的道︰「妳以為我會讓妳砸了我夜酒吧的金字招牌嗎?」一句話,粉碎她的肖想。
「你就不能為了你最親愛的表妹通融一下嗎?」喬可婷還在賴皮。
「不能。」
她瞪著他,見他完全不為所動,她知道自己這次是踢到鐵板了。「哼,不參加就不參加,小氣鬼,不理你了!」說完,她帶著不滿走回員工休息室,準備整理整理離開酒吧。
康在仁無奈的搖搖頭,一轉頭就看見駱少淮還坐在吧台前,並且一直看著這里,他立刻打消再回吧台的念頭,與熟識的客人聊天去。
是喬可婷!駱少淮慢半拍的發現,她今天一身薄長T、長背心、牛仔褲、帆布鞋,脂粉未施又扎起馬尾,與她平時標準的千金小姐打扮很不一樣,所以他才沒能在第一時間認出她來。
那個女小提琴手一消失,喬可婷便接著出現,這是巧合嗎?
不,這不是巧合,這是線索!見康在仁似乎有意躲避自己,駱少淮更加確定他的判斷沒錯,他現在缺的是證據,證明喬可婷就是那個女小提琴手的證據。
念頭一轉到這兒,他立刻招來服務生結賬,打算到酒吧門外守株待兔。
晚秋,天微涼,風兒卷起一地落葉,點點星光照映夜空。
近午夜,路上人車稀少,喬可婷側背著一個超大包包走出酒吧,才走沒幾步,便見不遠處有兩個少年正在搶奪一名中年婦人的皮包,她二話不說丟下自個兒的包包,邊快速沖上前,邊大喊搶劫。
來到婦人身邊,喬可婷對著兩名少年大聲斥喝,「放手!」並幫忙婦人拉住皮包的背帶。
怎料婦人突然松開了雙手,逃到一旁,因為其中一名少年放棄爭搶皮包,似乎想要攻擊她們。
原本跟在喬可婷身後想要找機會攀談的駱少淮,目睹她如此有勇無謀的行為,暗罵了幾聲,旋即跟著沖上前去。
兩名少年見又有人來幫忙,而且還是個身材高大的男人,互看一眼,皮包也不搶了,立即閃人。
拉扯的力道突然消失,喬可婷一個重心不穩,身子就要往後倒去,駱少淮見狀,忙不迭張開雙手接住她,她才沒跌個開花。
還沒心思顧及是哪位路見不平的英雄救了自己,喬可婷站穩後,馬上拿著皮包走向婦人,關心的問道︰「阿姨,妳還好嗎?」
「還、還好,謝謝、謝謝妳。」將皮包緊緊護在懷中,婦人顫抖著聲音連聲致謝。
「不客氣,我送妳去坐出租車吧,這樣比較安全。」喬可婷主動提議。
婦人點點頭,跟著她走到馬路邊攔出租車。
送婦人平安坐上出租車離去後,喬可婷這才轉過身,要感謝出手相救的英雄,可是當她看清楚英雄的臉孔後,整個人驚喜極了。
是他?!駱少淮!他是不是認出她就是多年前,在他鋼琴比賽結束後,頻頻給他惡評的女孩?
見她站著不動,傻傻盯著自己,駱少淮寒著臉走向她,劈頭就罵,「妳不知道妳的手有多重要嗎?」她這雙手何止價值千金萬金,要是不小心受傷了怎麼辦?
听見這句被家人、師長罵過不下萬遍的話,喬可婷月兌口道︰「你認識我?」所以,他還記得她,對嗎?
「對,我認識妳,妳是人稱音樂才女的喬可婷。」也是那個始終對他的琴藝很不滿意的女孩,但看她的樣子,她應該不記得這件事了。
一句話,澆熄了她滿心的雀躍與期待。他沒有認出她來,他想救的也不是她,他和認識她的每一個人都一樣,在乎的、看見的都只有她的手,而不是她。
喬可婷不發一語地直瞅著他,愈想愈傷心、愈想愈失望,他不記得她了……不,是他的記憶里沒有她,從來沒有……
一個字都不想跟他多說,她轉身便想走,卻被他伸手拉住。
「妳要去哪里?我送妳。」駱少淮緩下語氣,發覺自己適才太心急了,對她說了不應該說的話,他是過來人,知曉他剛剛罵她的那句話對她有多傷。
喬可婷甩了兩下手,擺明拒絕他的好意。
「很晚了,妳一個人回去很危險。」他軟言再勸,她依舊不理會他。
他問一百個人,一百個人都跟他說,她溫順得像一只小貓,但她根本就不是這樣好嗎?他暗自嘆了口氣,不由得有些氣餒。「回過頭來看著我,婷婷。」
他居然叫她的小名?這是只有在夢里才會發生的事啊,她難掩欣喜,想依他所言回頭看他,卻過不了心里的那個關卡。
他的記憶里沒有她,雖然他們一年只見幾次面,但從她五歲到十五歲,整整十年的時間,他們不間斷的一再見面,他的記憶里怎麼可以沒有她?她……
叭!一道響亮的喇叭聲打斷了喬可婷的思緒,接著出租車司機降下車窗,大聲詢問,「小姐,要坐車嗎?」
她毫不遲疑的奮力甩開駱少淮的手,而後迅速打開車門鑽進車子里,催司機快點開車。
來不及反應的駱少淮,只能望著遠去的車子發呆。
他又錯過她了,從他十八歲以後,將近十年的時間,他們沒有機會再踫面,如今他們好不容易再見面,卻又……難道他們之間就這麼沒有緣分?
他長長的嘆了一口氣,慢半拍的想起她丟在地上忘了帶走的包包,連忙轉身往回走。
拾起地上的包包,他拉開拉鏈一看,放在里頭的物品在在證實他的判斷是正確的,喬可婷就是那個女小提手。
他的夢想就近在眼前,他要放棄嗎?駱少淮自問著,想起她今晚在舞台上魅力四射的模樣,他堅定的在心里搖頭。不,既然她並非如她的師長所言那樣排斥流行樂,那麼,這一次無論如何他都不會放棄,絕不!
拉上包包的拉鏈,駱少淮背起包包再度走進夜酒吧,在場內沒看見康在仁的身影,他向領班打聲招呼後,便徑直往康在仁的辦公室走去。
此時的康在仁正趴在辦公桌上唉聲嘆氣,他在前場被客人不停追問那個女小提琴手是何方神聖、什麼時候會排上她的表演班表,他實在被煩到受不了,才會躲到這兒來。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但現在後悔已經太晚了,他除了怨自己又能如何?再想到如今是人手一機的科技時代,他突然覺得自己離死期不遠了,因為他的想法和婷婷一樣,有些事在尚未向她的家人報備之前,能不見光最好,他自己還有另一條但書,就是能不做更好,可是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