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犬送上門 第四章 作者 ︰ 練霓彩

第二章

吳明鏡一側手臂被一個容貌姣好的少女抱著。

兩人相貼的姿態很親密,不時低頭說話,少女仰著臉去吻他的唇角,吳明鏡垂頭的側臉寵溺又深情,他不住撫模少女的腰,然後親吻少女的嘴。

又黏又膩,簡直光芒四射。

走在前頭的小情侶步伐輕快,後面是一對拖著行李箱的夫婦,再後面是年齡相近的兩個年輕男子,這三組人馬距離很近,不用細看就能察覺這是一家人,相似的面貌,還有不時注意彼此動向的視線。

年紀比較輕的男子指著咖啡店的位置要進來,于是那一家子──包括吳明鏡和那個少女──一起轉向,最後坐到了和方霞歌呈對角線的沙發座位里。

店里提供簡餐,餓壞的一家人熱鬧的進行點餐,然後交換意見。

客人不多,所以只要交談的聲音大一點,這不大的店面里就能傳遍。

方霞歌僵硬的讓自己的視線面對玻璃窗──

放在角落的盆栽很好的造成一個視線的隱蔽角度,她可以透過反射的玻璃窗面觀察身後的那一大家子人,而那一家子人卻只會注意到那個茂盛的觀景盆栽,和一個不那麼清楚的上身背影。

小情侶依偎在雙人沙發里,半刻也沒分開過。

吳明鏡有著很好的外型,從頭到腳都是精心打理過的,平常也會上健身房鍛煉身體線條,刮胡子一定擦收斂水,隨身帶著味道清爽的古龍水,頭發一絲不亂,衣裝筆挺,腳下那雙短筒馬靴形式的運動鞋一雙要上萬。

平日疏于打扮的方霞歌和這樣帥氣有型的吳明鏡走在街上,十個路人有十個都會說,方霞歌實在配不上他。

但這個男人在和方霞歌交往之前,也不是這個樣子的。

他是一點一點被方霞歌打理著,添置行頭。他用的香水是方霞歌選的、方霞歌買的;他衣櫃里的六七套西裝是方霞歌選的、方霞歌買的;他腳下舒適又有型的鞋子也是方霞歌選的、方霞歌買的。他是被方霞歌照顧著、教著,才變成這樣好外貌的人。

只要仔細打理過,選擇適合的衣裝,任誰都可以這樣有模有樣。

吳明鏡卻從來不在外人面前提這些事。

他讓方霞歌把他打理成一個帥氣型男,然後在外頭用這副容貌勾搭女孩兒,再一面極力嫌棄自己的女朋友毫無女人味,好像他會和這樣食之無味的女人交往,全是因為他的心腸太軟,舍不得讓糟糠原配傷心。

這一招幾乎無往不利。

天真的女孩兒總以為自己可以取代那個處處不如人的黃臉婆,把這個皮相好、有前途的男人搶到手里來。

最成功的案例,當然是眼前這嬌艷天真又身家好的方雲玉。

吳明鏡也認為,他已經可以把方霞歌甩了。這是個恰當的好時機。

他放松的倚上沙發背,視線的余光瞥見玻璃牆邊的綠色盆栽,一個長發的女人身形隱約,只露出一點肩背和垂著的後腦袋,以及長裙底下露出的一截小腿。細細的高跟鞋是精致的嫣紅色,更襯得那一彎腳踝細致又艷麗,宛如羊脂白玉。

吳明鏡控制不住自己的視線。

那腳很美,幾乎可以比擬他那個難得有一絲亮點的前女友。

前女友方霞歌有一雙漂亮的小腿,他曾經看過一次。

在大雨淋濕了她褲管,她半卷起來的時候,他隱約窺見在厚重牛仔布料的隱藏下,那雙縴瘦的小腿,連著潔白的腳踝,非常誘動人心。

在那一瞬間,他可以理解古時候男人看見女人的三寸金蓮時,那種隱密的挑逗和勾引。

和性有關。

會忍不住想要伸手去捧起那一截潔白細女敕,然後伸舌舌忝弄,品嘗。

但吳明鏡沒有注視太久,因為被他忽略的方雲玉微有惱怒的推了他一把。

「你在看什麼!」她尖銳道,「看別的女人嗎?」

「胡說。」吳明鏡一臉正經,「我只是在想,應該帶妳去買一雙漂亮的高跟鞋,女敕紅色的,細根,能把妳的腳襯得更美更誘人。」

方雲玉被逗笑了,嬌滴滴的瞋他一眼,「色|狼!」

吳明鏡順勢看了一眼方雲玉的腳。膚白,皮薄,肉瘦且干,骨節明顯,毛發清晰可見。

雖然是年輕的少女,腳踝卻一點都不嬌女敕,簡直令他驚異。

他這才第一次發現,原來不是所有女人的腳都漂亮無比。

他僵硬的收回目光,木無表情的臉上努力不露出異色,然後裝著若無其事的和方雲玉繼續說話,又交替著接下兩兄弟不時拋來的話題。

乍看之下,一伙人談得興高采烈,其中小情侶親密互動無數次。

這一幕讓方霞歌拿著手機,悄悄的連拍了好幾十張。

☆☆☆☆☆☆☆☆☆

夜店的牌子是一顆大大的金隻果。

光臨此地的方霞歌依舊一身寬大T恤,底下是牛仔褲,腳上套著布鞋,肩上掛著一個小容量的包包,她坐在吧台,正慢條斯理──但沒有任何停頓的──喝下第三杯調酒。

吧台里男裝打扮的調酒師瞥她一眼,「這是解禁了?還是瞞著男友來放松的?」前者是已經分手,恢復單身快樂,後者是悄悄背著人來的,也許有偷歡的可能?

方霞歌一言不發,擺弄著手機,然後把屏幕轉向調酒師。

「哇噢!這是偷吃還被妳逮到?第一手資料啊!」

「絕對第一手,我就在同一家店,中間只隔了幾張桌椅什麼的。」方霞歌接過第四杯調酒。

「這小姑娘很漂亮啊,一身打扮都不便宜,看看她那支限量手機……嘖嘖,看看妳,妳輸好慘啊,簡直是趴在泥水里的丑小鴨。」

「輸超慘。」方霞歌自嘲道,「母女都一樣慘敗。」

「嗯?」調酒師的耳朵豎直了。

有隱情啊!她嗅聞到狗血天雷又老套的八卦味道。

有幾分醉意的方霞歌咧著嘴笑了一下,「我媽被她媽搶了男人,最後獨自死在療養院,那個男人轉眼就把她媽娶回家來,于是前妻留下的女兒就成了礙眼的貨,送到寄宿學校去,從此再也沒回過那間屋子──現在,我的男友被她的女兒搶了,原因是這個小姑娘身家好,有財有貌。」

哇噢,跨越兩代的恩怨情仇!調酒師听得津津有味。

「那這小姑娘算是妳……嗯,同父異母的妹妹?」

「不止。旁邊還有兩個男的,看到沒?這是繼母生下的兒子,一個二十四,一個二十二,都比我大──我才二十一呢。」

「兩個同父異母的哥哥?」調酒師驚悚了。

「沒錯。但我母親和她的丈夫是有婚約的,我母親資助他出國留學,再回來結婚──我母親不是小三,她是正室。但她到死前一個月,才知道她丈夫外頭早就有了女人,還老早就生了兩個兒子,就連小女兒也不過小我一歲。」

方霞歌的敘述里沒有「父親」這個詞,那個男人只是她母親的丈夫。

現在,母親已經死了,于是那個男人就什麼也不是了。

調酒師覺得這真是一出老套的狗血劇。

所以這是一個心懷戀慕的女人,投資了年輕有為的未婚夫,結果未婚夫卻背叛得毫不含糊的故事。

外頭沒名沒分的女人,搶先生下兩個兒子,家里的正妻卻只有一個女兒;而在把妻子棄之不顧,再慶祝她終于死亡的一個月後,男人就迫不及待,把外頭的女人接進來當繼室,同時進門的除了兩個年紀稍長的兒子,還有一個和方霞歌年紀差不多的小女兒。

這簡直是狠狠一巴掌甩在毫不知情的方霞歌臉上。

她以為她只是失去了母親,但其實她根本就連父親都不曾擁有過。

那時候她才高一,就被繼母從家中趕出去,理由是要她去上寄宿學校。

她連家門都進不得了。

再後來,繼母苛扣她的生活費,僅僅只繳了高昂的學費,因為那是直接報到父親那里去繳納,繼母無法插手。

她一開始還回去要過錢,卻被繼母冷嘲熱諷的羞辱,要她打掃家里、準備三餐,才可以領到微薄的費用。

她茫然失措,以為忍耐退讓就可以求得生存,但繼母根本不在乎她一個沒有謀生能力的小女孩有沒有飯吃,而兩個哥哥和那個只比她小一歲的妹妹,對她各種制造麻煩,陷害她被父親責罵甚至毆打。

然後方霞歌終于明白了,她的生存處境如此窘迫險惡,她已經失去在家中的位置──如果再留下去,只有兩個結果︰不是她死,就是那一家子死。

方霞歌走了。

正確的說,她再也沒有踏進家門一步。

沒有錢,就去打工;沒有飯吃,就用水灌飽肚子;沒錢置辦足夠替換的生活用品,就全部用最簡單的。

她這樣撐了半年。

然後有一天,一個陌生的電話打到學校來,是個律師。

她得到母親死前所準備的一筆信托基金。

僅僅一個月,瀕死的母親倉卒匆忙,卻仍然悄悄為她備下一筆救命的錢。

她不用再排滿打工,終于有時間讀書,有時間想想未來。

在二十歲之前,她可以靠著基金的利息過活,現在居住的那棟房子也是基金組成的一部分。

這一切在二十歲過後就會變成她的,完全隨她支配。

這是連她父親都不知道的秘密資產。

方霞歌在高三時刻苦讀書,考上公立大學,之後也證明她的努力是對的,因為在她高中畢業之後,那個已經完全由繼母掌控的家就再也沒有遞過任何一點消息給她──當然也不會有學費。

所以她才要考上公立大學,為自己省下大筆學費支出。

知識才是晉升的武器。

她活下來了,進大學時又交了男友,是打工地方的正職員工。

吳明鏡一直陪伴她,曾經簡樸土氣的男人,現在被她服侍打理成一個英俊筆挺的企業精英。

然後這個精英做了和她父親一樣的事。

事實證明,有其母必有其女,她居然犯下和母親一樣愚蠢的錯誤。

方霞歌忍不住長長的嘆了氣。

她的指頭在手機上擺弄,滑行,東點西點。

調酒師興致勃勃的問她,「妳人在現場,捉奸成雙,是立刻分手了?」

「沒有。我太驚訝了,腦子里亂成一團,而且──我那時仔細打扮過,我把自己弄得那麼漂亮,可不是為了演出這種兩女爭一男的爛戲碼。」

「怎麼會?就是因為妳漂漂亮亮,才有砸桌子的氣勢啊。」

「不,那樣只會提高那個男人的身價,讓他更加得意洋洋。而且我並不想正面接觸那一家子。太惡心了。」

「也是。」調酒師聳肩。「所以妳怎麼做?」

「我拍照。從他們進到店里,到他們離開店里,全程都拍下來。」

「然後寄給妳男友?」

「還沒寄──不過他已經是前男友了。」方霞歌漫不經心的說。

「那妳是現在才要寄?」調酒師看著她手指靈活的撥弄手機。

「我那時候是為了去給他接機的,他出國前還叮囑我一定要去接,說他等不到我不會走。結果他今天離開機場的時候,完全沒有想過要通知我一聲。」

「他的心不在妳身上了唄。」

「是啊。」方霞歌輕聲嘆息。

整件事情就這麼簡單不是嗎?他的心不在她身上。

但她卻居然也沒多傷心,頂多只有被愚弄的憤怒,還有這些年來花在他身上的錢真是浪費啊的感嘆,最後剩下最多的,卻是慶幸。

慶幸終于畫下句點了。

也許真的就像吳明鏡講的,她其實不那麼喜歡他?

不然,她怎麼會覺得如釋重負呢?

看見他和方家人走在一起的時候,她有一瞬間是這樣想的︰啊,他先出軌了。這下她終于解月兌了。

牆上一個倒置的「愚者」時鐘,指針晃悠著,過了午夜十二點。

今天過了。現在是明天了。

吳明鏡沒有發來訊息,也沒有撥來電話。

方霞歌點下「發送」的按鍵,信里是大量的照片,和一句「分手吧」。

三年的感情,結束的時候居然只是指頭的幾個撥弄而已,輕巧、隱密,比丟一袋垃圾還要簡單快速。

方霞歌想著,笑了一下。

她把手機關了,收到包包里,喝第七杯酒。

又苦又辣還澀,後勁強烈,至少能求一醉解千愁。

偶爾她也需要逃避現實的軟弱。

☆☆☆☆☆☆☆☆☆

隔天下午,方霞歌頭暈目眩的醒過來,發現自己在家里三樓的主臥室,躺在柔軟芳香的雙人大床上。

枕頭邊蜷著一只狗崽,床底下趴著一只大狗,床上,她身邊──正確的說是對方的懷抱里──她八爪魚似的攀在一個男人胸前,把頭枕在他肩窩里,而男人把她緊緊摟住。

頓時覺得自己整個人都不好了的方霞歌,頭痛欲裂。

「這是發生了什麼事?」她幾乎歇斯底里的搖醒男人。

男人只用一只手就輕易鎮壓她的抓撓。「冷靜點,我們沒有上床!」

沒有上床?那現在你和我待的是什麼地方?

方霞歌瞪圓了眼楮,對著男人大大炸毛。

「噢。」男人懂了她的意思,立刻改口,「好吧,我們只是滾了床單。」

什麼?!

方霞歌捂著心口,覺得自己中了好幾箭。那是字字滴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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