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感到好笑地道︰「是嗎?這個房東還真奇怪,規定這麼多,說不定有什麼怪癖。」
聞言,桑思棠尷尬的笑道︰「是、是啊,她是有一點怪怪的。」她垂下了頭,沒想到他的嘴巴這麼毒,只不過是要求高了點,竟然就被他說是有怪癖,真可憐。
望著她有些頹喪的表情,他這才驚覺自己一時口快,連忙更正自己的態度。
「喔,很抱歉,我不該在你面前說你朋友的不是,請你別見怪。」
「不、不會,這是人之常情嘛,否則怎麼會租不出去呢?」她陪著笑臉小聲地說,好人還真難當,被罵還不能抗辯,窩囊極了。
他沒有留心她說什麼,四處看了看,雖然他極不願意由她做中介,但這里確實是個不錯的住所,正好適合他重整旗鼓,當然,價錢才是他最後取決的重點。「租金多少?」
桑思棠豎起右手食指。「一萬。」夠便宜了吧,她就不相信他能拒絕這麼誘人的價位,她滿心期待地等著他的應允,但他卻手撫著下巴,在客廳里走走看看,遲遲不給答案。
等待果然是一種煎熬,她不知道他究竟在考慮什麼,若不是沖著與華媽媽的情誼,她才不會將自己的房子讓出與人共享,這人真是得了便宜還賣乖,不過雖然心中頗有微詞,但她仍酌量著是否該做出更多的讓步。
此時,她不禁對父親升起了滿心的歉意,這房子是父親送她的,家中三姊妹各有一棟且相鄰不遠,若是父親知道她將房子用來做發揮愛心的工具,一定會氣得七竅生煙,因為他曾經再三叮嚀房子只能私用……
他突然出聲打斷了她的思緒,「什麼時候可以搬進來?」
「啊?什麼?」
「我說,什麼時候可以搬進來?」
「哦,隨時都可以。」哈,羊兒上鉤了!桑思棠心中一陣竊喜,父親的交代瞬間被她拋諸腦後。
「那租賃契約呢?」
「不必了,我信得過你。」別傻了,和他簽約不就露出馬腳了嗎?
「押金多少?」
「不用了。」
「桑小姐,什麼都不必,這是你可以作主的嗎?」他不得不懷疑,租房子是這麼租的嗎?
「可、可以,因為房東已經移民了,她委托我全權處理,真、真的!」她有些心虛,以至于回答得有點結巴。
「這麼說租金也是交給你就行了?」
「對、對啊!」
她演得破綻百出,他卻沒有當場揭穿,她是在玩游戲嗎?如果是,他倒是樂意奉陪,反正事已到此,他倒要看看她到底在玩什麼花樣。
他從口袋里掏出了錢,算了十張一千元鈔票遞給她。「這是一個月的租金,還有,我的名字是華健吾。」他主動報告,也伸出了友善的手。
桑思棠有禮地回握,一直掛在臉上的笑意也因而愈發僵硬。她竟然連他叫什麼都不知道就要把房子租給他,這世上還有比她更胡涂的房東嗎?她不露痕跡地在心中咒罵著自己,事成的喜悅消失殆盡。
事情進展至此,可算是完成了階段性目標,因此,心中有鬼的她哪還敢再繼續待下去,收下了租金,將別墅的備鑰交給他後,她二話不說逃之夭夭。
幸好平常她大多時候都是和家人住在老家,很偶爾才會到別墅來窩著,他應該不會發現什麼吧。
她並不是個膽小鬼,會不知該如何應對而急著走,是因為今天的所作所為全是臨時起意,開始得很突然,結束得更突然,所以為免前功盡棄,還是回家從長計議為上。
目送她離去,華健吾的心中百感交集,今天他恢復自由的第二天,竟然就遇到一個這麼奇特的女孩,她的善心確實令他十分感動,但這未必是件好事,因為世事難料,誰能保證這一段緣是良緣呢?
或許是他的心還不夠硬吧,否則他怎麼會答應她承租呢?明知道她是有所為而為,但他卻仍心甘情願地自投羅網,這究竟是為什麼?
他不能解釋他為何會對她的好意來者不拒,他們只不過是萍水相逢,而一個上午的光景,她竟然就躍身成為他的房東,真是太詭異了。
再者,兩人年紀相差懸殊,若他的猜想無誤,她應該還不到二十歲,一思及此,他才赫然驚覺,年紀尚輕的她,代步工具卻是輛轎車,家境想必是不錯吧,她……
他站在客廳,滿腦子都是有關她的種種揣測。
為了對她有所了解,在稍事休息後,他戴上面具,演了一出敦親睦鄰的好戲,一個小時不到,他就將她的底細模得一清二楚。
如同她的個性,她果然是個好鄰居,左鄰右舍皆認識她這個如天使般的女孩,不只對她疼愛有加,更對她贊賞不已,不需要多說什麼,鄰居們自動向他闡述她的光榮事跡及待人處事,相對的,也對他十分禮遇。
桑昱儒,一個他一生都無法忘懷的名字,在他未入獄之前,他是他最敬佩的老師,當時的桑老師,執教的時間雖不長,但在教育界已享有不小的盛名,可卻執意在一所中學任職,只為了回饋母校的栽培之恩。
而他,是受惠者之一,在桑老師的教導下,他對文學有著特殊的情感,只可惜他並未完成學業,不能拿著畢業紀念冊請他簽字留念,這是他就學時唯一的遺憾,至今偶爾想起仍難以釋懷,沒想到桑思棠竟然是桑老師的女兒,命運可真奇妙,父女倆皆有恩于他,他該如何回報?
俯瞰著玻璃窗外一對嬉戲的父女,他不禁笑得有些詭詐,燃起了一根煙,惡念逐漸地擴大。
十年的鐵窗生活磨掉了他所有的正氣,年近三十的他,只想一步登天,因為他已經浪費了太多時間,而且他又有案底,想出人頭地更是難上加難,利用家世不凡的她,不失為一個好法子。
黑暗的那一面佔滿了他的心田,父母的婚姻讓他得到一個結論——貧賤夫妻百事哀,另一個廣義的說法便是,有錢能使鬼推磨。
有了名利、金錢、權勢,他就不會被人看輕,哪怕他曾經是一個殺人凶手,也不會有人在乎或看不起。現實就是這麼殘酷,他有著切身之痛。
既然他已做過一次死神了,繼續當個惡魔又何妨,所有的幸福、快樂都只是假象,一旦失了金錢做後盾,很快的就會煙消雲散,所以,擁有花不完的錢,才是追求幸福、快樂的不二法門。
華健吾並未察覺這樣的想法過于偏激,只因他受過太多的傷害,讓他迷失了方向。失去母親之後,他甚至忘了這世上還有愛這個字,對他來說,愛是看不見的,是不值一提的,更別說他會了解愛的真諦。
捺熄了煙,他立刻將想法付諸行動,第一件事便是出門添購行頭,獵艷必須先有所付出,一個天使需要的是什麼呢?除了外表,就是虛情假意吧。
華健吾帥氣地將手插在褲子口袋里,信心滿滿的出門,誰說愛情是用錢買不到的,他偏要破除這個魔障。裝瘋賣傻、逢迎諂媚誰不會,她是一個清純到不能再清純的女孩,能逃得過他的魔掌嗎?
她還會再來找他的,因為她將自己視為救星,而她判定他極需被她解救,這由她的行為就可以看出端倪,她謊稱朋友的房子要出租,不就是為了能掌握他的行蹤嗎?然後更進一步完成她當天使的信念,太天真了。
所謂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他堅奉這個信條,是她那種舍我其誰的大無畏精神害了她,與他無關。換作別人,做法肯定和他如出一轍,既然如此,他不善加利用怎麼對得起自己、對得起她呢?
這是一個扭轉他一生的契機,是老天補償他的,他怎麼能白白錯過呢?況且,他已經沒有什麼好失去,也沒有什麼好顧慮的了,如果天注定要他下地獄就下地獄吧,反正人世間也不過爾爾,與地獄沒什麼不同,只為了減輕心中忽明忽滅的罪惡感,盡管那個聲音來自靈魂的最深處,但他仍將之壓抑,因為他早已泯滅了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