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是三十萬?
因為方喬韋每個月給她的零用錢就是三十萬,所以,她不是方喬韋的女朋友,而是方喬韋養在豪宅里的女人,這也就是方喬韋失憶,她沒痛哭流涕,反倒是順其自然地與他分手的理由,畢竟打從一開始,她就不是心甘情願地跟他在一起。
她會當他的女人,完全是他用錢砸她的結果,他忘了她,很好,他不要她,那更好,她完全解月兌,她自由了。
里花打從離開方喬韋的那一刻起,就快樂得跟只小鳥似的,一向沒什麼表情的臉,眼里眉梢都藏著笑。
那跟他在醫院里看到的里花很不一樣啊!
方喬韋的黑頭轎車就停在C大門口,他像個跟蹤狂似的拿著望遠鏡看著每一個走出C大門口的女學生,他原以為要找到里花那個平凡到很一般的女生應該很難,沒想到里花一出現,他的雷達就搜尋到她的蹤跡。
她穿著白襯衫、牛仔褲,背著布制的手工包包,就像平常的女大學生那樣平凡又不出色,可他怎麼會這麼快就認出她來?方喬韋想破頭也想不通。
但他是做大事的人,從不浪費時間在這種小事上頭,所以很快的,他就丟開這個煩人的問題,自然地走下車,人依著車,等著里花走向他。
里花看到他時,很明顯地嚇了一跳。
他干嘛來C大?
找她?
為什麼?
里花腦子里閃過一堆疑問,卻不主動開口去問他。或許是當他女人三年的關系使然,讓她比一般的大三學生早熟又老成,她習慣性地藏住自己真實的情緒,不讓方喬韋看出她內心真正的想法,這也就是為什麼,她明明不喜歡當他的女人,卻依舊能留在他身邊三年的原因。
只是她不懂,他明明失憶,又說她不是他的菜,三天前的他對她可是避之唯恐不及,像是她的存在是他人生中的一個大污點,可現在,他卻又找來了!這真的讓人很惶恐。
該不會是……方喬韋想起了什麼?
不會吧?她呼吸到自由的空氣才三天耶!老天爺沒這麼殘忍吧?
方喬韋這才擺好瀟灑帥氣的POSS,沒想到里花就停住腳步,不願往前走。
真是氣死他了。
方喬韋莫可奈何,只好移動尊貴的身軀,走向里花。
他真是沖著她來的!里花的臉垮了下來。
她那表情,明擺著不想看到他。她有沒有搞錯?她以為他很愛來找她是嗎?
他沒那麼閑,也沒那麼無聊好嗎?他之所以來找她是有原因的。方喬韋從口袋里掏出一只雙圈瓖鑽的陶瓷機械表。
「這是你的吧?」他在家里的床頭櫃上看到的,思前想後,覺得這只表應該是她的,沒考慮太多,就給她送來了。
他對她夠好了吧?
她一個女大學生,沒什麼經濟能力,丟掉這麼昂貴的表,想必是心疼了好久,所以他不嫌麻煩地幫她送回,沒想到她沒感激得痛哭流涕,還不想伸手把表接回去。
莫非……
「這表不是你的?」這明明是女用手表,若不是她的,那是誰的?
「是我的。」
「那干嘛不拿回去?」害他拿在手中老半天,以為自己找錯人了。
「可我不想要了。」
「為什麼?」
「因為……」那表是他送的,所以他送的東西,她一樣也不想拿走,省得落人口實,可這位大少爺,想必不懂她千回百轉的心思,只知道這表好貴,她不拿可惜了吧?
算了,不想多听他羅唆,里花再怎麼心不甘情不願,還是把表拿走。
里花將表塞進她的布包里。
這樣總成了吧?以後,他們倆天各一方,應該再也不用見面了吧。
「再見。」她瀟灑自若地越過他,便想走人。
而就是因為她太瀟灑了,所以方喬韋才覺得不自在。
他拉著她包包背帶,又把她拉回來。
「你干嘛啦?」一直拉著她不放是想怎樣?
「我有話問你。」
「什麼問題?」
「我們兩個之前……就是我還沒失憶前,是不是住在一起?」
「啥?」里花眼神充滿防範與戒備。他干嘛問這個?
「我住的地方有一堆女孩子的東西,我在想,那些東西是不是你的?」
她想說不是,但又知道她若說不是,方喬韋鐵定會抓著她問︰那是誰的?
她若撇清說她不知道,他肯定又會說︰怎麼可能?方友達跟他小媽都說了,在他失憶之前,他們兩人在交往,他家的女性用品如果不是她的,還能是誰的,諸如此類巴啦巴啦的問個沒完沒了。
因此,就算她再怎麼想跟他撇清關系,不想與他糾扯不清,她也只能很認分地點頭,「是,是我的。」
所以呢?他想怎樣?里花昂著臉,看他意欲為何。
方喬韋想了想,這才說︰「給我你家住址吧。」
「為、什、麼?」她一字一句,擺明了對于他的要求,她非常的排斥,不願意配合。她一點都不想給他她家的地址,不想跟他再有任何的牽扯。
「這樣我才能把你的東西寄回去給你,你知不知道,你東西一堆,讓我很困擾。」他拿出他的平板電腦,秀出一張張的照片。
他把家里她的東西全拍下來,存起來給她看,以茲證明她的東西多到讓他感到困擾。
「困擾?為什麼?」
「我不想我的女朋友到我家看了後會吃醋。」
「女朋友?你有女朋友了?!」里花一雙眼都亮了起來,她的心卜通卜通地狂跳著,因為一旦方喬韋的感情確定了下來,她就真的自由了,再也不用擔心受怕,怕他想起過去,又抓她回去當他的女人。
「這是當然。」想他方喬韋英姿颯爽又風度翩翩,重點是,他還很有錢,所以只要他願意,他勾勾手指頭,要什麼女人會沒有?因此,他有女朋友有什麼好驚訝的?「你要看她的照片嗎?」
她不想看耶,但方喬韋一副很想拿給她看的模樣,她只好委曲求全地點頭。
「好,我想看。」
方喬韋秀出照片。
里花伸長脖子看了一眼。喔,是那個汪小模。
「你真的跟她在一起了?」
「是啊。」怎麼樣,她很羨慕又很嫉妒吧?方喬韋瞄了瞄里花。
里花硬是扯著嘴角,笑得很敷衍。
方喬韋卻覺得這樣的里花好可憐,被他遺棄了,還要故作堅強,強顏歡笑。
好吧,看在她這麼可憐的份上,他就請她吃個飯,兩人算是好聚好散。
「我請你吃飯吧。」
「吃飯?!」她驚得退開兩步,拉開兩人的距離,一臉訝異地瞪著他看。
「對啊。」她干嘛這麼驚訝?以前他們兩個在一起的時候,他很小氣,都不請她吃飯的嗎?
「你為什麼要請我吃飯?」
「就……晚餐時間到了。」要不然還能有什麼原因?不,更正確的說法是……老實說,他也不懂自己為何提出邀約,要請里花吃飯,又或者是,他單純的只是不想這麼早就跟里花說Bye-bye。
「可是我沒有空耶。」不,就算是她有空,她也不想再跟他有所牽扯好嗎?之于她而言,她跟他若能借此次機會斷得一干二淨,那是再好不過的事。
偏偏他不懂她的想法,硬是要問她,「你為什麼沒空?喝!莫非你也在短短三天內交了新男朋友?」
方喬韋蹙著眉頭,擺明著不信。
他知不知道他現在的表情很傷人?
為什麼他能有女朋友,她就不能有男朋友?
可惜的是,她不能赴約,跟他一起吃飯,根本不是他腦中想的那一回事。
「我得去打工。」不是他以為的約會,所以他可以停止他的驚訝,她沒有男朋友。
「打工?」真可憐,離開他之後,她連生活費都得自己賺了,「OK,那你去打工吧。」
他不擋她的財路,畢竟她從此之後得一個人自力更生地過活,那真的很辛苦。
他懂,于是他說︰他恩準了她不用跟他一起吃飯。
恩準?!
呿,她還謝主隆恩咧。
里花懶得理他,逕自將手揮一揮,「Bye-bye。」
接著,她又要頭也不回地走人。
可方喬韋又拉她回來,還要她再等等。
他又怎麼了?里花瞪他。
「你還沒給我你家住址。」他說過了,他真的得把屬于她的東西送回去給她,她忘了喔?
里花真的很想跟他講,不用麻煩了,因為他送給她的那些東西,貴又不實用,她一個單純又平凡的女大學生,根本用不了那些,但,她又很怕自己的東西若放在他那里,他會像現在這樣,三天兩頭地來找她,那她會更煩。
所以,她頗識時務地、乖乖地把租屋處的地址留給了他,只求圖個耳根子從此之後能清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