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暗的空間里,坎燈的光束雖強烈,卻帶不動一室光亮。
舞台前,每張桌椅都坐滿了人,每位女孩的臉上都有著一份迷醉,痴痴的望著舞台上勁歌的樂團,情緒因搖滾而狂熱,因情歌而哀傷。
離舞台最近的一副桌椅坐著兩名女孩,其中一名短發的女孩听歌時,不時與發長及腰的女孩咬耳朵。
「有沒有听到?他的高音真的很高亢迷人,低音婉轉自若,對不對?」短發的厲苜一臉崇拜。
「嗯啊!」被拉來當陪客的莊姬點點頭,心魂壓根不在出色的主唱身上。
閑暇時間就愛跑PUB听BAND的厲苜最近迷上了一個樂團,听說才駐唱半年多,就是PUB里頭人氣NO.1,想進場欣賞得在兩個禮拜前就預約,若想現場排隊,可能排了兩個小時都還排不進。
主唱阿力是名高挑英俊的男子,嗓音高亢可比張雨生,除了他以外,貝斯手、吉他手皆怕光環被搶盡似的,極盡所能的挑起現場觀眾的情緒,只有躲在最後的鼓手低調內斂的仿佛不屬于這個團體。
鼓手蓄著一頭長發,皮膚比站在前方的三人明顯黑了許多,輪廓也不似主唱般俊美,粗獷的如刀刻一般。
他穿著背心與寬松牛仔褲,打鼓的手臂肌肉糾結,每一個敲擊的動作都可以感覺到肌肉的律動。
他一點都不像這群花美男之中的一員,他應該是屬于山林的,屬于廣大的世界,屬于陽光底下的——莊姬莫名的就有這樣的感覺。
「厲苜,那個鼓手叫什麼名字?」
「鼓手?」厲苜瞥了與「花美男」樂團扯不上邊的粗獷男子,「我不知道耶!」
「你怎麼會不知道?你不是他們的fans嗎?」還有人迷樂團迷得半調子的!
「不是啦!因為那個人是代班的。」厲苜喝了口氣泡水後續道︰「本來的鼓手因為肌腱炎的關系,一個月內不能打鼓,所以請來了代班人員。今天是那個代班鼓手第一天來。」
「原來如此。」
「等等歌曲的空檔,主唱應該就會介紹代班團員了。」
厲苜才剛說完,果然就看到主唱阿力跑來代班鼓手身邊,握著麥克風大喊︰「這是我們的代班鼓手凱,請大家給予熱烈的掌聲。」
成為眾所矚目的焦點,凱顯得有些不太習慣,點了點頭,似乎有些害羞。
「因為阿德肌腱炎發作,我們可是費了好大的勁才請來凱代班。你們說,凱的鼓打得棒不棒?」
「棒!」女孩們像被點了穴般,異口同聲,就連厲苜都將手圈在嘴旁大喊,就怕阿力沒听到她的聲音。
此情此景讓莊姬覺得好笑,她好像看到總統登高一呼,問著大家︰「厚憮厚?」然後台下觀眾皆捧場的大喊︰「厚!」
「喂,你笑什麼?」厲苜推了她一下。
莊姬笑著搖搖頭。
「有這麼好笑嗎……喔!天啊!」質問的歷苜捂著嘴,不可思議的瞪著前方,「阿力朝我們走過來了!」
莊姬回頭,果然看到阿力拿著麥克風走下來,邊送秋波,邊朝她們的方向前進。
「他會不會是要找我聊天?」厲苜開心得小臉漲紅,殷殷等待。誰知道呢?莊姬沒回應。
突然,一只麥克風湊到莊姬眼前,將她嚇了一跳。
「美女,要不要點歌?」阿力一手撐在桌上,俊美的臉龐離莊姬超近,其距離足以讓在場女孩昏倒在地。
瞧見阿力竟然找上莊姬,讓厲苜又妒又羨。
「我朋友想點歌。」身邊的妒火快將她灼傷,莊姬聰明的把機會讓給厲苜,將麥克風推向她,「厲苜,你想點什麼?」
「呃……我……」厲苜忙不迭將麥克風抓過去,順便連阿力的手一起握住。「信樂團的『死了都要愛』。」
「好……」阿力臉上隱隱有三條線出現。
他點頭之後想把麥克風連帶淪陷的手抽回,不料厲苜抓得死緊,他費了點力氣才有辦法抽開。
「那我們接下來演唱的曲目叫『死了都要愛』!」阿力大喊著走回台上,臨走前,偷塞了東西在莊姬手中。
眼神追著阿力俊臉跑的厲苜並未發現這個小動作,不過他塞紙條的動作又快又準確,莊姬猜想他應該偷塞紙條給不少女孩過吧!
攤開紙條一看,果然如她所料,是阿力的電話號碼。
阿力一上台就注意到台下這名美麗的可人兒了。
她有一頭秀美長發,公主領寬松上衣配大圓長裙,再加上那漫不經心的笑容,活月兌月兌是個艷美的吉普賽女郎。
她身邊的女孩也是名美人兒,但她的特殊氣質讓身旁的女孩一下子就成了庸脂俗粉。
阿力喜歡特別的女孩,這才顯得出他的品味高尚。
莊姬抬眼,正將麥克風扣在麥克風架上的阿力在四目相接之際拋了個媚眼,立刻引起場內一陣尖叫,只有莊姬不為所動。
不是說她不想跟她的朋友搶男人,而是她喜歡的不是這款美型男。
她站起身,身材高挑縴瘦的她走起路來特別輕盈曼妙,更讓阿力驕傲自己的眼光獨特。
「不好意思。」莊姬輕露貝齒而笑,把紙條還給了阿力,「我比較想要他的電話。」縴指指向了後方正專心擊鼓的男子。
突然發現自己成了目光焦點的男子抬起頭來,一臉不明所以的看著直朝著他笑的莊姬。
而阿力的臉整個黑掉了。
「那位粗獷男打電話給你了沒?」在大學校園里,共坐在花園前長椅上,一起舌忝冰淇淋的秦音問莊姬。
那一晚的經過,一向低調的莊姬啥都不會說,但是厲苜可就不會放過了。
她帶著又妒又羨的口吻替莊姬大肆宣嚷,她是如何甩掉俊美阿力,獨鐘躲藏在最後方的代班鼓手。
由于莊姬公然指名要代班鼓手凱的電話,其他兩名團員立刻在旁起哄。
凱的表情沉靜,徐緩的開口,「抱歉。」
短短兩個字,低沉略啞帶有磁性的嗓音果如莊姬在心里設想的一樣。
「抱什麼歉?」吉他手大叫。
「不然我給你也行。」莊姬不疾不徐道,絲毫未被他的拒絕所打敗。
她迅速拿起一旁的點歌單,快速寫下她的姓名與手機號碼,直接遞給凱。
凱一臉遲疑,微蹙的濃眉寫著困擾,但基于禮貌還是接了過去。
「太不干脆了,凱!」吉他手見狀,雞婆的幫他寫了電話號碼交給了莊姬。「別忘了打電話給他喔!」
莊姬巧笑倩兮,優雅的轉身回座——
莊姬的視線自發問的秦音身上離開,落到前方的花圃上。
「沒有耶!」那男的真的對她一點意思也沒有嗎?
「都過了兩三天了,他還沒打電話給你?」不會吧,莊姬主動留電話耶,那男的瞎了沒發現自己榮獲校花欽點嗎?
「對啊!」莊姬自長裙口袋拿出縴薄手機,「所以我先打給他好了。」
「你要主動?」秦音大吃一驚。
從不曾主動約過男生的秦音有著傳統的想法,認為追求這事還是應該由男孩子主動才對,女孩子應該要有所矜持,就算面對心上人,也不可以馬上就答應追求,就算答應了,也不可以馬上就送出最寶貴的初吻。
「有什麼關系?」莊姬才不管什麼男追女或女追男呢!
她不喜歡將主導權統統交給對方,等著對方打電話,等著對方示愛,在漫長的等待中,害得自己忐忑不安,一顆心完全為對方所掌控,因對方的喜怒哀樂而喜怒哀樂,這不是她要的愛情。
喜歡,就要大聲說出來,這是她的信念,要不,她也不會直接在PUB里表態了。
愛,由她來主宰,她決定喜歡他就是喜歡他,不管他的意願如何,她就是要喜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