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來看鞋子。」他又由大精品袋的底層撈出那個鞋盒,獻寶一般的推到她面前。
若不是他一再強調是廠商送的,看他小心翼翼的樣子,她真的會以為那是他自己精心去挑選要來給她的。
她看過電視,有集女明星在討論鞋子,那些名牌鞋動輒都要好幾萬,有些鞋一雙甚至超過十萬元,真不知道那些女明星是怎麼想的,買鞋的錢多到都可以去買房子了。
修東恆對她的大方與關切早超出她預期的,他不可能只是把她當成好一點的朋友在對待,他根本是把她當成「女朋友」一般的在寵著,她不是感覺不出來,也沒有那麼遲鈍。
只是,她真的該照單全收嗎?
「又是Roger.Vivirer?!」她再度起了罪惡感,他對她太好了。
「我和這牌子有長期合作關系。」他不喜歡又再次撒謊,卻是不得不。
「很貴吧?」
「這是‘公關鞋’。」
「公關鞋是什麼意思?」江彩櫻看著他半蹲跪下為她試鞋,不禁心跳加速,他是一個知名的男明星,可是在她面前卻完全沒有架子,八卦周刊說私下的他難搞又機車,明明就沒有嘛。「也是免費嗎?」
「對,也免費,三十七號……」他是在目測她腳小大的情況下買的,結果非常剛好,就像是特別為她訂做的。「完美。」
她低頭看了看這雙黑色的方形飾扣皮鞋,配上那個黑色包包,簡直就是完美無缺,而她整個人的質感也馬上升級。
「穿起來舒服嗎?」
「舒服,而且很典雅大方。」
「一分錢一分貨。」
「你不是說是公關鞋?」她一听便要馬上月兌下來,好像鞋里有針在扎她似的。
「我是說,如果要花錢買的話。」他馬上圓過來,差一點點就穿幫了,「雖然這一雙鞋‘要買的話’是不便宜,不過好鞋耐穿又舒服,很值得。」
「這麼好的鞋,我……」
「你白天上班穿吧。」他都替她想好了。
這一次江彩櫻並沒有猶豫太久,因為廠商送他女鞋,他確實也不能隨便送人,而且在古老的習俗里,送鞋是有要分手的意思,是指請對方「跟別人走」……他知道嗎?
「我要付錢……」
「彩櫻!」修東恆直起身,怕她又要拒絕。「就說是公關鞋了,而且又這麼合腳,連尺寸都不必換,你就開心收下吧,你們女人不是最喜歡鞋子和包包的嗎?不要再拒絕了。」
「你一定不知道。」她微笑解釋。「有種說法是當男人送鞋給女人,那就表示那個男人想要跟女人分手,所以……雖然我們不是那種關系,但你送我公關鞋是表示我們連朋友都不必做了嗎?」
修東恆當然不知道,因此倏地大驚,如果他知道這個典故,那麼打死他,他都不會送她鞋子,所以,他馬上朝她伸出了手,攤開掌心。
「付我錢。」他急迫的說。
「多少?」她有點擔心,她愛這雙鞋,這雙鞋就好像是灰姑娘的玻璃鞋,可是現實中這「玻璃鞋」的價格不菲她也明白。
「一元。」他開出價碼。
「一元?!」她的小嘴微張,真的听到他是說「一元」嗎?
「太貴嗎?可惜現在沒有五毛這種幣值了。」修東恆也愁眉苦臉的看她,「但我說什麼都一定要收你這一元,因為我絕不想和你分手。」
和他相識以來,江彩櫻常常覺得自己好像活在夢里一般,因為他是個大明星,而這個大明星卻又對她好得不像真的,他行程多、拍戲忙,可是卻一有空就陪著她、待在她身邊,即使他不在,也會安排自己的助理保護她,這樣的男人如果她再否認自己對他的感情,那她豈不是太鐵石心腸了?
于是她從隨身的小零錢包里拿出一個一元硬幣,此刻這一元硬幣感覺起來竟比一萬元更多、更珍貴。
「我有給你錢哦。」她把這一元放到他攤開的手心上。「我付了。」此話一出,她才發現自己也不想和他分開。
非常慎重、非常小心的,修東恆把這一元收到了口袋里,彷佛這是什麼重要的收據一般。
「謝謝你。」她站起身,意外又發現這雙鞋居然和她身上的牛仔褲與T恤搭出了另一番不同的風格,聲音頓時有點緊。「東恆,真的很謝謝你。」
「謝謝廠商吧。」他有些心虛的揚起微笑。
「謝謝你對我這麼好。」
「小事。」此刻他是由衷的說道。
「我真的很喜歡,以後如果我有錢了,我用的東西一定都買Roger.Vivirer的。」她向他承諾,好像自己以後一定能飛黃騰達。
「如果你以後有錢了,隨便你想買哪家名牌都可以,Roger.Vivirer只不過是……」他連忙打住,差一點說出那是某個已不在人世的女生,她生前最愛、最想擁有的東西。
「你本來想說什麼?」她好奇的追問。
「沒有。」他硬是轉開話題,「我和很多大品牌都有合作關系,如果你喜歡我可以幫你要到折扣。」
江彩櫻這一會的心思也的確是放在鞋子上了,這雙鞋愈看愈順眼,可輕松也可典雅,不但能搭配長裙、洋裝、小禮服,也可以搭牛仔褲,如果又耐穿的話,那她一定要天天穿。
她終于承認了,女人果真都會敗在衣服、皮包和鞋子上,再理性的女人也一樣。
修東恆又過了一關,他好希望時光永遠停在這歡樂、愉快的瞬間,永遠不必面對現實。
結婚前,定期從洛杉磯飛來台北的齊芃茉,說什麼都要見一見听說正和大明星在談戀愛的江彩櫻。
江彩櫻為此好不容易跟公司請了半天的假,兩人約了喝下午茶,今天她穿著一件簡單的無袖洋裝,背著Roger.Vivirer的包包、穿上Roger.Vivirer的鞋子,看起來頗有名媛千金的味道,真的很不一樣。
齊芃茉有點看傻了,以前她們當鄰居時,她看到的江彩櫻總是T恤、牛仔褲加球鞋,可能是和晚上方便兼差工作有關,她很少看到她做這麼淑女、優雅又高貴的打扮。
「彩櫻,你變了哦。」齊芃茉哇哇叫,在洛杉磯長大、家境又不錯的她,自然熟識各家的名牌。「這是Roger.Vivirer的耶。」
「免費的啦。」江彩櫻坐定之後解釋說。
「免費?怎麼可能?」
「公關品。」
「公關品?」齊芃茉當然知道有這種東西,大明星幫名牌打廣告,名牌商也樂意贊助這些大明星們,大家各取所需、互蒙其利,只是……怎麼是彩櫻在用這些公關品?
「人家送我的,他說他用不到。」江彩櫻有些不好意思的說。
「那麼衛奇諾說的是真的嘍?」齊芃茉很感興趣。「你真的和一個大明星在交往?」
「只是好朋友。」江彩櫻是這麼界定她和修東恆目前的關系。
「‘好朋友’是官方說法啦。」齊芃茉可是內行人。「你和他在談戀愛?我說的是台面下。」
「芃茉,我們真的就只是好朋友。」江彩櫻仍是統一說法,她很怕往自己臉上貼金,更怕自己太自作多情,所以寧可保守一些。
「連我都不能說?」齊芃茉的表情霎時有些受傷。
「不是這樣的。」江彩櫻連忙否認。
「那究竟是不是在談戀愛嘛?」
因為這里的下午茶不是自助式,所以她們不必起身,全由服務人員服務,此時侍者端來一個有三層托盤的餐架,上面擺滿不同種類的甜食、小點心、水果、三明治和冰淇淋,並告訴兩人隨時會有人員視狀況來補充。
被服務生打斷對話的江彩櫻,先吃了口鮭魚三明治,然後才幽幽的道來,「芃茉,人家是大明星,雖然他對我很有誠意也真的很好,可是……」她搖搖頭。「有時我還是不敢相信這是真的。所以當你問我們是不是在談戀愛時,我不敢跟你說是。」
「所以你們沒有公開?」
「怎麼可能公開?!」江彩櫻差一點被三明治噎到。「台灣的狗仔多恐怖,相信你也不想領教。」
「那你們要一直這樣下去?」齊芃茉吃著馬卡龍,一邊不解的問。
「目前是如此。」
「你們都怎麼約會的?」齊芃茉很好奇。
江彩櫻大概講了一下,其實她也不知道那算不算是約會,修東恆有空時會陪她一起關店,不然就是在便利商店陪她站櫃,保護她到下班。有時則到她家看DVD、球賽轉播或吃吃宵夜聊聊天……
「你們都沒有被發現嗎?」齊芃茉很訝異,這對她來說就是熱戀啦。
「或許是大家想不到一個大明星會和我這麼普通的女生有什麼吧。」江彩櫻自我解嘲的說。「當然有些人有時會投以好奇或打量的眼光,但那並無妨。」
「真的沒人打破砂鍋問到底?」
「沒有耶。」江彩櫻一笑。「有時出去他會戴墨鏡,有時戴棒球帽,很少被認出來,因為他知道我不喜歡成為公眾人物。」
「江彩櫻,你真的喜歡他?」听她這麼說,齊芃茉並沒有更放心。
「我真的很喜歡他。」江彩櫻沒有否認。「他真的是個很好的男人。」
遠在洛杉磯念書的齊芃茉其實不是很認識這個台灣的大明星,但是听了江彩櫻敘述兩人的相識過程,她莫名有種直覺……事情沒這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