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確定?」
「嗯。」
「真的確定?」
「對。」
「你確定確定確定?」
「夠了沒啊!」任行風低吼,皺眉抿唇,不耐地瞪著神經兮兮的經紀人。
方碩國,四十多歲,戴副眼鏡,長相斯文,身材也可以,號稱是演藝圈明星「園藝師」,專長是將那些粗枝大葉、名不見經傳的平凡素人,「修剪」成造型亮麗又搶眼的超級大明星。
對他的專業能力,任行風倒沒意見,否則也不會放心將自己的經紀約簽給他,但對他婆婆媽媽的個性,就非常非常有意見了。
「我拜托你方碩國,一句話非要我重復那麼多次嗎?我不是跟你說了嗎?我確定、一定、肯定要買下這層樓!」
「是,我听到了。」方碩國推推眼鏡。「只是……我覺得不可思議。」
「哪里不可思議?」
「我是說,這間房子有那麼好嗎?值得你人在西藏高原拍戲,一听說屋主同意賣了,馬上請假飛回來簽約,就算導演大發脾氣也不管?」方碩國狐疑,左看看右瞧瞧,怎麼看也看不出這層樓有何購買的價值。「憑你現在的財力,要在帝寶什麼的買幾間豪宅都不是問題吧,干麼非要這一間?你瞧瞧,這屋內才四十多坪,裝潢也不怎麼樣,而且屋齡老舊,天花板那個……天哪,那該不會是傳說中的『壁癌』吧?」
「是壁癌沒錯。」任行風肯定經紀人的猜測。
「什麼?真的是壁癌?!」方碩國一臉驚恐,皺眉歪目,一副「你殺了我吧」的激動神態。「你瘋了嗎?任行風,你這家伙,平常規矩不是最多的嗎?連住蚌飯店都要求浴袍、床單、被單、枕頭套,所有可能踫到你身體的布料全部得是純白,白到沒有任何污點……你、你、你可是任行風耶!怎麼可能忍受住在一間有壁癌的房子里?」
就因為他是任行風,我行我素是他的特點,經紀人難道還不懂?
任行風冷笑。「當然不是現在要住進來,你忘了我還在拍電影嗎?我已經全權委交給設計師了,等我拍完回來,這間房子應該已經處理得差不多了——不對,是盡善盡美才對。」
說著,他低下眸,指尖挑起一根沾在衣領的發絲。「我交代過他了,如果我回來後發現房子還有任何瑕疵,他就等著在業界混不下去,我絕對會把握任何機會,在媒體記者面前好好替他『宣傳』的。」
哇,這人好可怕!
方碩國暗暗月復誹。千萬別得罪他,否則憑他這只演藝圈的超級明星怪獸,隨便一腳就可以踩死混口飯吃的小老百姓。
嘖,他為那個可憐的室內設計師默哀,做到任行風的生意,不知是幸還不幸,讓這家伙滿意固然可以上天堂,若是有一點點不滿意,哼哼,等著迎接地獄吧!
「不過啊,」方碩國很不怕死地繼續追問——幸好他是任行風的經紀人,勉強算是領有「免死金牌」。「既然都花了錢,干麼不直接買條件比較好的房子?像帝寶那種豪宅你又不是買不起。」
「我是買得起。」
「那干麼不買?你沒空看房子的話,我叫助理幫你留意——」
「不用了。」任行風比個手勢。「買得起不代表我一定要買,那些地方,我不屑,好嗎?」
他不屑?方碩國差點咳出來。一堆富豪搶住的豪宅他不屑,寧可來住這種有壁癌又老舊的鬼房子?
真是活見鬼了!方碩國再次打量這間老屋,試著從中找出一絲絲優點……有了!「不過這間房子的陽台還不錯,夠大,擺下幾張躺椅都不成問題。」
他推開落地窗,走出去,一見戶外景致,馬上把準備好的稱贊縮回來。
這什麼view啊?不見山不見水也就罷了,前方居然還一排低矮的公寓,那種幾十年前的老房子,早就該隨著都市更新計劃淘汰了,怎能還有臉杵在原地一動也不動?
實在太不堪入目了。
包糟的是,那排老公寓還離這棟大樓很近,近到往下俯視,完全能夠清清楚楚地看到對面公寓頂樓加蓋的鐵皮屋。
這就表示,住在鐵皮屋里的人只要走出來抬頭往上看,也能清清楚楚地看見站在陽台上的任行風。
這、這、這……還有任何隱私可言嗎?一向最注重隱私的任行風,究竟為何會看上這間見鬼的房子?
「不行,你不能住這里!」方碩國忽地轉身,緊張兮兮地揪住任行風衣領。「萬一狗仔在對面樓頂埋伏呢?你在陽台上的一舉一動會被看光的!」
「冷靜。」任行風慢條斯理地拔下經紀人緊拽的雙手。「深呼吸,吸氣,吐氣,吸氣,吐氣。」
方碩國听命深呼吸,來回幾次後,總算比較鎮定了。
任行風這才淡淡一笑。「放心吧,我可是任行風,那些狗仔怎麼也想不到我會住到這種地方來的。」
那倒是。方碩國同意。這種公寓大樓,配不上任行風這種等級的大明星。「說真的,如果你對現在公司為你安排的住處不滿意,我們可以換一間給你,看你是要住北投還是陽明山,或是內湖河畔的豪宅,信義區也有很多不錯的房子,只要你開口,公司一定想辦法讓你滿意,不必委屈自己住在這種老社區——」
「我就喜歡這里。」任行風打斷經紀人。「我喜歡這個老社區,喜歡這棟破大樓,喜歡這間爛房子,尤其是,喜歡這個view糟到不行的陽台。」
他瘋了。方碩國瞠目結舌,瞧瞧他說的是什麼話,老、破、爛、糟,明知這里絕不是理想的居住環境,偏偏要搬進來?
肯定精神出問題了。
「我就知道,不該幫你接那部電影的,到西藏那種鳥地方拍半年戲,到處鳥不生蛋的,連間像樣的餐廳都沒有,誰受得了?怪不得你會瘋掉。是我不好,行風,我檢討,不該沖著導演的名號就替你接了,就算那是史蒂芬史匹柏導的電影,我都不該接。就算這部電影肯定大賣又怎樣?萬一你因此崩潰,以後都不能再工作怎麼辦?天哪,我錯了,真的大錯特錯……」
經紀人碎碎念,止不了自責,任行風翻白眼,懶得理會。他踏上陽台,憑著斑駁的鐵欄桿往下望。
這里的視野,的確很糟,卻也很好。
因為他能夠將對面屋頂的動靜一覽無遺,那間加蓋在頂樓的方正鐵皮屋,以及住在鐵皮屋內的那個女孩,都將在他的視線之內。
想著,他微笑了,風吹過他簡單束在腦後的半長發,額前發綹飛揚,而墨瞳神采奕奕,如黑夜星子。
他有一張很好看的臉。
臉的輪廓瘦削,有稜有角,卻不顯得咄咄逼人,而是一種瀟灑。他嘴唇厚軟,色澤紅潤,讓人很想親吻,鼻子更是藝術,又高又挺,側面看來,猶如雕像般線條完美。
但更吸引人的是他那雙眼,深邃幽遠,彷佛蘊含了宇宙亙古以來所有的秘密,粉絲們都說他的眼神會放電,影評人則盛贊他善於以眼神演繹各種情緒。
他的身材也很棒,俊拔修長,肌肉勻稱,結實的臀部性感迷人,據說戲里只要有他果身的鏡頭,分段收視率便會激升。
這樣一個男人,相貌是神話,身材是神話,成名的過程更是不折不扣的傳奇。
二十六歲那年才出道,在此之前的經歷是一片空白,有人說他是黑道混混,有人說他在家操盤玩股票,也有人說他是隱居的小說作者。
一場電影男主角海選活動,朋友惡作劇替他報名參加,他也由於打賭輸了,只好硬著頭皮上場,誰知一路過關斬將,最後獲得導演的青睞,以素人之姿得到角色。
那部電影不是什麼大制作,舉辦萬人海選活動也不過是宣傳噱頭,沒人料到電影後來竟會大賣。
就像電影里因為中了樂透、從此人生大逆轉的主角一般,他的人生也從此一飛沖天,直上雲霄。
如今他才剛過三十歲,事業已紅到發紫,廣告戲約不斷,主演的電影部部於各大影展入圍,頻頻獲獎,他本人也於去年一舉奪下金馬獎影帝。
「……這就是任行風,酷吧?」好友興奮的嗓音從電話那頭傳來。
夏凱兒听著,情緒沒啥特別的起伏。是啦,任行風是很帥很酷很傳奇,但那又怎樣?她又不是他的粉絲。
「林珊珊,你跟我講這麼多干麼?」
「厚!夏凱兒,你到底有沒听到我說的重點啦?」林珊珊快被她冷淡的反應氣死。「我說,我終於爭取到獨家專訪任行風的機會了!你知不知道他這人有多注重隱私,規矩又多,要訪問他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何況還獨家專訪?比登天還難耶,你懂嗎?」
「我懂我懂。」事實上她一點也不懂。夏凱兒悄悄對自己吐舌頭,敷衍電話那端的好友。「所以拿到任行風的專訪,你從此就可以在你們雜志社橫行霸道了。」
「哼哼,那當然!」林珊珊得意地噴氣。「那個肥胖死老頭,等著吧,我會讓他刮目相看的!」
「肥胖死老頭」是林珊珊給雜志社總編輯取的外號,闖蕩職場多年,她從沒這麼恨過一個老板。
夏凱兒每回听她叨念那個肥胖死老頭,都忍不住好笑。「好啦好啦,你別這麼激動,你不是一邊在吃早餐嗎?小心噎到了。」話才剛說完,耳畔立刻傳來林珊珊嗆咳的聲音,她連忙關心地問。「你沒事吧?」
「等等……咳咳,我喝口、水。」林珊珊咕嚕咕嚕地灌了半杯水,才又繼續說道。「差點忘了說,其實我是來請你幫忙的。」
「幫什麼忙?」
「就是啊,我不是要去采訪任行風嗎?你也知道人家是大明星,品味很高的,不打扮稱頭點怎麼說服他我很專業,對吧?所以……」
「你想跟我借名牌包?」夏凱兒猜到好友的用意。
「對啦,就是這樣。」林珊珊嘻嘻笑。「不愧是我的知己好朋友,一猜就中。」
這還用猜嗎?別說訪問任行風這種大明星了,哪次有重要場合,林珊珊不是到她店里借包包充場面?
「當初我說要開二手名牌包租借店,你還罵我沒生意頭腦呢!結果現在反倒成為我最忠實的主顧了。」她笑著揶揄好友。
「拜托!你不要亂扯好嗎?」林珊珊喊冤。「我說你沒生意頭腦是因為你本來只打算開花店,幸好你後來听我勸了,開間復合式商店,賣鮮花兼租借名牌包,我敢打賭,你現在大部分的業績都來自名牌包的租借,對吧?」
那倒是。夏凱兒不得不點頭。這個社會愛名牌包的人比愛花的多太多,其實她自己也一樣。
「而且想想看你以前外號是什麼?時尚教主耶!不把這份專才拿來開店做生意多可惜,你的眼光可比那些假高貴的拜金女強多了!」
「那都是過去的事了。」
「時尚教主」,這稱謂她現在擔不起。夏凱兒苦笑,眸光一轉,瞥向供在桌上的父母遺照,兩個老人家在相片里都顯得年輕,正對她這個女兒溫暖地笑。
人家說遺照應該選莊嚴肅穆的,她卻偏愛笑得燦爛的。人都已經離她遠去了,為何她必須對著兩張苦瓜臉懷念呢?
回憶應該帶著笑,這樣即便是心酸,也會成為甜蜜。
「好了,我不能跟你多說了,我該去上班了。」林珊珊說。「下班時我再到你店里選包包。」
「知道了,我也該出門了。」夏凱兒拿起包包,經過玄關時,審視鏡面中的自己。
一頭微鬈的短秀發,挑染成棕紅色,襯著一張鵝蛋小臉,只化淡妝,更顯得膚質細膩,雙頰透出溫潤的血色。
她的五官並不算美,眼楮不夠大,但勝在眼神清亮,嘴唇以東方人的審美觀來看,稍嫌厚了些,卻也更添性感,鼻子算是長得最好的,尾端還微翹,看起來十分俏皮可愛。
至於身材嘛,是沒那種嚇死人的D罩杯,但該凸的地方凸,該凹的地方凹,穠縴合度,也算可以了。
這樣的她,夠漂亮了。
夏凱兒輕笑,對鏡中的自己比個大拇指,輕快地踏出門。一陣涼風徐徐吹來,屋外竟比屋內還涼幾分,她不禁感嘆。
「好舒服喔!」
「什麼舒服?」林珊珊莫名其妙。
「我說外面好涼好舒服。」夏凱兒解釋。「剛在屋子里好熱。」
「當然熱啦!」林珊珊語氣相當不以為然。「早就跟你說了,那種頂樓加蓋的鐵皮屋,夏天像烤箱,冬天又變成冷凍庫,根本不是人住的地方。」
「不會啊,至少視野挺不錯的。」夏凱兒自我安慰。雖然對面的大樓擋去了大部分視野。「而且我們這棟公寓的人幾乎不上頂樓來,整個屋頂等於是我的庭院呢,我一個人獨享,多好!」
「是啦,很好。」林珊珊嗤哼。「有時候我真佩服你自得其樂的個性,這算不算也是一種特殊能力?」
「是啊,我有超能力,你現在才知道嗎?」夏凱兒笑,是打趣也是自我解嘲。「不說了,晚上見,掰。」
她收線,將手機放回包包,抬頭往上望。
對面大樓七樓的陽台,離這個屋頂很近,只有十幾公尺的距離,以前住了一對老夫婦,經常在陽台聊天泡茶,與她見到面,總會相互打招呼。
老夫婦還會邀她一起喝茶呢,算是她在這里認識的唯一鄰居。
兩個月前,她听說他們搬家了,跟著便進駐一群裝修工人,整天敲敲打打。
不知道住進來的,會是什麼樣的人呢?
希望可別是個怪人啊!畢竟大家以後很可能時常照面。
夏凱兒想著,踩著高跟鞋輕快地下樓,走在狹窄的巷弄間,輕風淘氣地吹旋她飄逸的裙擺。
經過便利商店時,玻璃牆面貼著一張過期的電影海報,海報上,任行風披著勇士的戰甲,英氣勃勃的黑瞳凝視著她。
五星級飯店附設的咖啡廳里,任行風與林珊珊相對坐在舒適的沙發椅上,一旁還坐著經紀人方碩國以及貼身助理王聰明。
任行風穿得很隨興,一件黑襯衫,解開幾顆扣子,微露古銅色的胸膛,下半身著灰色長褲,雙腿自在地伸展。為了不讓人認出,他刻意掛上一副大大的飛行墨鏡,有型有款,反而顯得更醒目。
沒辦法,有些人就是天生出類拔萃,怎樣都會有人注意到。
在周遭無數傾慕與好奇的目光注視下,林珊珊照著事先擬好的問題稿,戰戰兢兢地進行訪問。她早听業界前輩說過,任行風曾因為對方提出不專業的問題,不著痕跡地奚落一頓,罵人不帶髒字,超狠!
結果那個記者回去後愈想愈惱火,在文章里暗批他耍大牌,登出來後自己還洋洋得意,誰知過沒多久,老板便命令他主動辭職走人。
天曉得任行風用了什麼手段,哄得那個報社老板暈陶陶,認為屬下辦事不力,丟他面子,乾脆開除炒魷魚。
這就是任行風,他不跟你當面杠上,卻會在背後來陰的,讓你怎麼死的都莫名其妙。
所以千萬、千萬不可得罪他啊!
前輩的諄諄告誡,林珊珊謹記在心頭,不敢有違,何況這場訪問,還是任行風電影殺青後,風塵僕僕趕回台灣,連家都沒回,便跟她在飯店約好時間對談,教她怎能不格外感動?
他可是任行風,時間多寶貴,竟然願意優先撥給她這個在媒體界只能算是超級小咖的菜鳥記者,說實在的,她見到他準時出現時,差點沒跪下磕頭謝恩。
逐一問完電影相關問題後,來到比較觸及隱私的題目了,當初列出這幾個問題,林珊珊可是鼓起莫大的勇氣,深怕被打回票。
但奇異的是,任行風竟然照單全收。
「請問任先生,雖然我們常見你出席社交場合,身邊都會帶不同女伴,但你從來都只說她們是『朋友』,難道這當中,沒有跟你交情比較特殊的嗎?」林珊珊小心翼翼地問。
簡而言之,就是問他有沒有女朋友啦!
這問題,她絕對不是第一個提出的,但也從來沒有誰得到過明確的答案。
這次他會怎麼答呢?林珊珊默默在心里設想。
只見任行風悠哉悠哉地喝了一口茶,這才開口。「何謂『特殊』?請定義。」
嗄?林珊珊愕然,沒想到他竟會這樣打太極拳。
「一起看電影、吃飯,算不算特殊?興致來時就親吻上床算特殊嗎?還是要對彼此說過『我愛你』才叫做特殊?」任行風一連串的反問,問得林珊珊啞口無言。
她眨眨眼,又眨眨眼,最後只能乾笑。「看樣子任先生似乎是情場斑手呢!一定談過不少戀愛吧?」
「坦白說,一次也沒有。」任行風笑笑。
一次也沒?!林珊珊驚訝。
方碩國與王聰明也驚愕不已,他們的任大明星今天是怎麼了?平常記者問到類似的問題,他要嘛三緘其口,要嘛顧左右而言他,今天怎麼回答得如此乾脆?
「是有不少女人跟我說愛我,可惜我還從來沒機會對任何女人說過『我愛你』三個字。」任行風坦然地說明,可這語氣怎麼听怎麼跩。
沒機會說?是不想說或不屑說吧!
「哈哈。」林珊珊又乾笑。這男人怎能用一副溫文有禮的神態說著這麼欠扁的話?而且說的時候依然不失帥氣與魅力,簡直令人發指!「所以現在任先生沒有任何可以說這三個字的『特殊』異性朋友嗎?」
「沒有。」
「那麼親吻跟上床的那種特殊呢?」
「你不覺得這問題問得很多余嗎?」這是任行風的回答。
很好。林珊珊眼角抽搐,她的確問得很多余,他可是任行風耶,身邊會缺替他暖床的女人嗎?
「任先生喜歡哪一類型的女孩子呢?」
任行風聞言,皺眉,用手指輕輕敲玻璃桌面。
這是他心情煩躁時的小動作,通常表示失控的前兆,方碩國跟王聰明察覺了,互望一眼,都在心里暗叫不妙。
他們之所以很少替任行風安排專訪,除了他個人很注重隱私,不喜歡談論私事以外,最重要的就是他的脾氣很難控制,若是記者問惱了他,很可能會當眾給人難堪。
畢竟他們是在演藝圈打混的,最最不能得罪的就是媒體記者,偏偏恣意妄為的任行風從來不懂這個道理。
拜托!千萬別發飆∼∼
方碩國與王聰明在心里暗暗祈禱,方碩國正想打圓場,任行風卻搶先一步落下輕笑。
「不覺得這問題問得很空泛嗎?」
「空泛?」林珊珊望著他如陽光般溫暖的笑,心跳不听話地加速,也不知自己是心動還是心慌。
「難道林小姐認為,人在談戀愛的時候,都是因為遇上了自己心目中事先設定的型,才因此心動的嗎?」任行風閑閑反問。
林珊珊說不出話來,因為她心跳實在太快了,快得連自己都能听到那激烈撞擊的聲音,教她臉頰羞窘地發燒。
別說她無言,方碩國與王聰明也同樣啞口,他們瞠瞪著平素對這種膚淺的問題最鄙夷的任行風,他不但沒生氣,甚至還微笑著。
是天要下紅雨了嗎?他們任大明星今天究竟哪根筋不對勁了?明明心情就很不耐,為何要勉強自己坐在那里傻笑地接受專訪呢?
正當氣氛微妙時,一陣手機鈴聲忽然響起,是林珊珊的電話。
采訪時居然不關機?!方碩國皺眉,王聰明則趕忙捧起茶杯殷勤地請任行風喝一口,暗示他壓抑脾氣。
「對不起、對不起。」林珊珊也知道自己這行為很不禮貌,尷尬地瞥了來電顯示一眼。「是我好朋友打來的,我關機好了。」
「沒關系,你接。」任行風微笑。
「不用了……」
「接、電、話。」簡潔有力的三個字,令在座其他三人心頭同時一震。
方碩國與王聰明望向林珊珊,以焦慮的眼神催促她快接電話,她會意,窘迫地接起。
「喂,凱兒,我現在正在工作,有什麼事……什麼?!你發燒了,還暈倒了?你沒事吧?現在還好嗎?」她听好友敘述,憂慮地蹙眉。「嗯,我知道了,你啊就別逞強了,店門關起來,好好休息,我采訪完就過去帶你回家。」
語畢,她掛電話。
「生病了嗎?」任行風沈聲問。
「什麼?」林珊珊愣了愣,還處在心神不寧的狀態。
「你的好朋友病得嚴重嗎?」任行風耐心地重復問句,但方碩國與王聰明都听出他平穩的聲調里壓抑著不尋常的焦躁。
只有林珊珊听不出。「喔,她發燒了,剛剛還短暫暈過去,不過現在應該沒事了……」
「走吧!」任行風倏地起身。
其他人都愣住,呆呆地瞧著他。
「去哪兒?」林珊珊問。
「你不是要去帶你朋友回家嗎?」他一面說,一面扯她手臂,迫她起身。「我送你去。」
「你要送我去?」林珊珊驚訝。
另外兩個男人更驚訝,湊近任行風低聲問。
「行風,你……你沒問題吧?」
「對啊,任大哥,你今天……是不是吃錯藥了?」
什麼吃錯藥?任行風眉峰一擰,毫不客氣地賞貼身助理頭頂一巴掌,巴得他抱頭哇哇叫。
「活該!誰叫你亂說話?」方碩國毫不同情。
任行風凌厲地瞪經紀人一眼,意思是他也沒好到哪里去,方碩國肩頸一縮,笑笑。
任行風輕哼,逕自轉向林珊珊,俊唇一勾,再度揚起電力百分百的微笑。「林小姐,我開車送你,請。」
林珊珊茫然點頭,被電得暈頭轉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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