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想走可是很快的,把該處理的事情處理完,收拾干淨桌子就可以了。但上升到經理秘書就不一樣了,即使我當小妹時對公司情況已經有所了解,負責的又只是文秘,經理先生的大秘書還是對我耳提面命了很久。最後大秘書小姐嘆了一口氣,喃喃自語的說︰「真不知道那小子在想什麼,怎麼突然……」
不想再多一個人以看灰姑娘的眼光看我,我逃難似的逃到經理室——特別優待,我的桌子設在經理室里——坐到我的桌前,開始熟悉桌上的一切。到現在終于開始有做夢的感覺了,我這一下午都在慌亂和驚訝中度過,以至于忘了去考慮它的真實性。只有閑下來,我才覺得一切太不合邏輯。如此不合邏輯的事情怎麼可能發生在我身上呢?灰姑娘……至少也是美麗月兌俗氣質高貴的,我這個樣子,多麼的侮辱灰姑娘啊!
耳朵上的感覺很真實,我抬起手去模耳環。太明顯了,戴上這個就是大大方方告訴別人「我是辛蒂蕾拉」嘛!干脆拿下來算了。對著電腦熒幕(我沒有隨身帶鏡子的好習慣),我側過臉摘耳環。
「你沒看見我嗎?」一只大手阻住我的意圖。
「喂喂,您是經理耶!就是眼大露神,秘書在不在干什麼都不會在意的大人物耶!」要是經理還要留心秘書,誰來工作呢?
他笑了,這次笑的還算正常,沒有什麼算計的成分在內︰「不要總以這種語氣對我說話,小雨,我和你一樣,只是這所公司的員工。」
冠冕堂皇,我悄悄吐了下舌頭。知道這家伙肯定不會讓我摘下耳環,把手放下。
「下了班一起吃飯吧!」他說,正如我剛才猜想的一樣。
「為什麼?」找到工作的禮物我已經收過了,現在還有什麼理由?
「慶祝我們再見。」理由是靠人找的,只要有心,他家小狗下仔都能成為理由。
「梅婷小姐教育我們,‘don’tspeaktostrangers’,更不要提吃飯了。」梅婷是指中國第一部描寫家庭暴力的電視劇《不要和陌生人說話》女主角的演員,她在劇中是一位受虐妻子,受著她丈夫以「愛」為名的虐待。
其實我和他真的只是陌生人,我只知道他是這家公司小開,一定是姓羅,但叫什麼就不知道了。我和他是互不相識的,他,只是我的上司而已。
「Stranger?」他挑起眉,伸出手,「韓雨小姐,我叫羅逸。很高興認識你,可以請你共進晚餐嗎?」
「慶祝初識?」我看著他伸過來的手,和他一直以來淡然表情中的一點不確定。
「Yes.」
「OK.」
這種地方不是我應該來的,我打量餐廳四周,想著。
我常去的那種餐廳——哦,或者說,我平時去吃飯的地方甚至算不上餐廳,只是小飯店或路邊攤——是亮亮的燈,白白的牆,再加上牆上亂七八糟的畫。時常會听到鄰桌談生意的人大吵,或誰對朋友發泄著工作生活的種種不如意。絕對不會是這種很有「氣氛」,柔柔燈光柔柔音樂,生怕人太多桌子之間離一條河的地方。這種地方,連呆一會兒都會覺得不自在。
看,這就是差距。我在我的世界很舒服,為什麼要把我拖到這種地方受罪呢?
麻雀變鳳凰總會有這樣的場景,然後不懂餐桌禮儀的女主角就會表現出她自然天真不作偽的一面,讓男主角更加賞識。或者是女主角更加明白她和男主角的生活差距,然後對男主角油然產生崇拜感,對他的「垂青」加倍感激。
可惜我沒有什麼天真可以表現,因為我是學英語的,西餐的基本禮儀算是公眾課之一,而我對公眾課一向還算用心。盡管因為缺乏實際經驗有些笨拙,唬唬人還是可以的。
不過對面的人才真是有完美的餐桌禮儀,一舉一動都優雅極了。有什麼好拽的,天天吃這個的話我也可以做到很完美啊!
「小雨,你能不能不用那種批判的眼光看我?」他停下叉子,平靜的問我。
「有錢不是我的錯,我並不是想把你帶到這種地方出丑,我知道你一定是懂餐桌禮儀的。如果說我選錯了地點,我道歉,因為我的確不知道其他比較好的地方。但是,你能不能只把我當成一個比較有錢的朋友,而不是你的敵人?」
我承認我心態上有問題,我本能的把他的一舉一動都看成居高臨下的施舍。即使我知道他是沒有惡意的。
是自卑吧,即使不認為有什麼可自卑的,但還是知道,這個世界真的是以地位來分人的,而我們,恰好屬于最多也最低的一層。因此,對著高高在上的人們,會因為自卑而心理失衡。
我的性格,還真是差勁呢!
「對不起,是我失態了。」這男人沒有高人一等的語氣,我該知道的。
「小雨,你的性子太強,不適合與人打交道。」他的話很中肯,我點了點頭︰「我知道,我會改的。」剛強易折,有稜角的人不適合這個圓融的社會,尤其像我這種無背景人士。
「你不用改……」他似乎想說什麼,卻還是改口了,「你現在是我的文秘,不會有人為難你的。」
「謝謝。」我是惶恐的,對著這個陌生的世界,但他給了我一條我最能接受的路。
「Fromthemomenton.」他忽然說。
「什麼?」話音剛落我就明白他說的是什麼了,輕輕柔柔的音樂,恰好是我很喜歡的歌。
ShaniaTwain的聲音在這種環境下听來格外悠揚,「From?this?moment?life?has?begun.From?this?moment?you're?the?one…」
——從此刻起生命開始,從此刻起你就是唯一……
羅逸看我的眼神有些異樣,在這樣的樂聲中,竟給我一種感覺,他是在對我說著這句話。
搖頭搖頭,音樂的魅力就在與此,不管是怎樣的平凡,都享有自己的天籟。ShaniaTwain的歌是給每一個人的,我只是其中渺小的一員。至于他的眼神,只是燈光音樂高雅環境之下的錯覺罷了。這種地方,本來就是讓人忘卻凡事,飄飄然產生錯覺的場所。
「又在想些什麼?」羅逸問。
「我在想,這里很漂亮很有氣氛呢!」我回他一個笑。
「騙人。」他伸出手彈我額頭,「你啊,第一次見到你的時候我就知道,你的腦子里裝的,一定都是些與眾不同的東西。」
「我是‘泯然眾人矣’的平凡人,哪里有什麼‘與眾不同’之處,您過譽了。」每個人腦子里的東西都是與眾不同的,要是一樣,那才是心有靈犀好不好?
「是你過于自謙了。」他見我嘻嘻哈哈,倒也不再說什麼,和著曲子的高潮,居然唱了起來。女聲的歌曲在他口中不顯突兀,他倒是有一副好歌喉,可以改行當歌星。
「From?this?moment?as?long?as?I?live?I'll?love?you,I?promise?you?this.There's?nothing?I?wouldn't?give,From?this?moment?on.」
——此情不渝,我向你保證,我甘心給你一切,從此刻開始。
那句「Ipromiseyouthis」他唱得極重,重的幾乎撞進了我心里。
強笑,這句話太曖昧,听起來讓人很難懷疑。可是啊,心中幾乎同時泛起了另一段旋律,讓有一點波瀾的心歸于死水。Promise,承諾,諾言……諾言來之不易,卻是最容易消逝的啊……
「這種時候,你就不要想些‘Promisesdon’tcomeeasy’之類的話來掃興了。」他仿佛知道我的心思一樣阻止我的胡思亂想。
「那天那兩首曲子是你選的!」我恍然大悟。
「是的。」他回答,「我沒想到,在‘I’llberightherewaitingforyou’時,會有人真的唱出來,還帶著那種嘲諷的笑。」
「我是那種很別扭的人,不諷刺一下心里會不舒服啦!」他那個時候離我那麼近嗎?連我小聲唱歌的聲音都听得到?還是我自以為唱得聲音小,其實是非常大的?
「李商隱的那首詩太悲了,我不喜歡。」不會吧!我總不會連那句詩都大聲背出來了吧!我有些尷尬,內心被別人看穿了一樣的尷尬。自言自語被別人听到並不是一件愉快的事,尤其對我這種別扭的人而言。
在我拼命回想自己是不是還說了什麼不該說的話之時,他繼續說著,「我現在很後悔當時選了‘TheLastWaltz’作為你我第一次共舞的曲子,太淒涼了。」
TheLastWaltz,一見鐘情之後的曲終人散,前半段共舞的浪漫和後半段人去歌留構成了完整的故事,經典到不能再經典的故事。
「共舞一曲,曲終各散,這是正常的啊。」我眼神一黯,很快又露出笑,「沒有人能永遠和另一個人在一起,就算有共舞的緣分,也只是一曲的時間罷了。」就像戀愛,就算有相戀的緣分,常常,也只能共度幾年甚至月余而已。
這世界啊,最後的結果不過殊途同歸,不同的只是過程罷了。
「為什麼這麼悲觀呢?人,總是會有另一只手可以相攜至老的啊!」羅逸看我,竟然說出了听來很奇怪的話。
我斜著眼看他,沒想到他竟然會有這種「天真」的想法。
「老大,現在分手啊離婚啊都成了家常便飯,哪里有天長地久可以保證的?」何時開始,愛情成了速食食品,更像是一種消遣和潮流,一段一段精彩紛呈,不過是一幕幕短劇,幕落戲止。
羅逸眼中飛快滑過一絲情緒,然後換上了若無其事的笑,似乎有深意的說︰「天長地久不是保證出來的。」
「是啊是啊,英雄所見略同。」難得我和他可以達成一致,我點頭。每次看電視啊小說啊的時候看到誰發誓「我永遠愛你」時,總是嘲笑嘲笑再嘲笑,如果再加一句「若違背誓言,叫我不得好死」那就更加好笑了。明知道老天管不了那麼寬,這樣矯情給誰看哦?
「而是見證出來的。」侵略性的眼神看向我,我怔住,他趁機握住我的手。
!好像大叫一聲,但看看周圍環境……
唉,原來這種場所還有一個壞處,那就是被吃豆腐時沒有辦法動作和聲音太過激烈的反抗。可是,我的豆腐,也值得一吃嗎?
就在我和他大小眼互瞪的時候,音樂演奏到「All?I?need?is?just?the?two?of?us?」,旁邊傳來第三個聲音,打破了我與他之間僵持不下的氣氛。
「逸,你怎麼在這里?這位可愛的小姐是誰呢?」隨聲「飄」來一位大美人,長相清麗而月兌俗,氣質高雅而大方。就是那種如果不是第一女主角,也一定是女主角強而有力的情敵的美女。
我又忍不住想笑了,想問我是什麼人還要拐彎抹角,大概是找不到合適的詞語來形容我的平凡,居然加了個萬用名詞「可愛」——可憐沒人愛才是真的。一面可以裝得若無其事,一邊可以讓我放松警惕對她產生好感,這種做法,多麼像發現男友外遇後小心應對的痴情女友啊!而我扮演的,又是怎樣的角色呢?
如果我是女主角,那麼這就是老得不能再老的新人見舊人的場面。新人心中該是忌妒啊,自慚形穢啊或暗生警惕之類的感覺。而舊人,如果不是默默含怨,就是爭風吃醋,盡力傷害女主角。
如果我是女配角,那麼就是用來刺激女主角的,讓她更快發覺自己的心思,再受那麼一些些的傷害。若我是最終的那個大Boss女配角,也許女主角還會因為我而遠遠離開,直到男主角追上她並澄清誤會——當然,誤會一定是很容易澄清但女主角不管智商多少都不會看出來的,而最後的解釋也一定是男主角一句「我愛你」便可搞定的。
我想我一定是女配角吧,但是我不想做出什麼讓她誤會的事情,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我沒有當那種極惡boss的資質,就算她想幽怨,對象也該是男主角,而非被他拉出來吃飯的小下屬兼路人甲我。
「醉蕊,這是我的秘書韓雨;小雨,這是我家世交之女沈醉蕊。」羅逸介紹著。多麼平淡的語氣,我一時間很想笑。誰說我們中一定要有一個是女主角的?我當然不是,她好像也不是。
「沈小姐好。」又不是想立威掰腕子,握手就免了。我比較好奇的是她的名字,听起來饒有古意又繞嘴,這年頭也有起這種名字的人啊!果然是與我等不同的上流社會,我本來還以為「韓雨」這名字已經詩意得要死人了。中學時就常常有人拿我名字來做文章,什麼「寒雨連江」之類的。「沈」在古語里通「沉」字,那麼她豈不是沉醉的花蕊?
「我怎麼不知道你還有這麼漂亮的秘書?」沈醉蕊的反應是對我微微一笑,然後轉向羅逸。人美就是不一樣,忽略別人都忽略得理所當然。「又換秘書了?帥哥果然魅力非凡,一向干得很好的李秘書也逃不過嗎?」
我收到她眼中的警告,雖然知道她並非善意,也笑著感謝她。摘花是要刺到手的,像羅公子這種長在高處的「花」,只是仰視就已經令我近視的眼楮發花了。我一向懶也一向怕痛,是不會做這麼白痴的事的。
羅逸看到沈醉蕊的眼神,臉沉了下來,問她︰「醉蕊,你是和朋友一起來吃飯的嗎?」
沈醉蕊對他笑笑,很漂亮︰「不是,我是一個人過來吃飯的,正覺得無聊,就看見了你們。」這種小姐會一個人出來吃飯,而且還這麼「巧」的遇上我們?羅逸公司里怕是有間諜吧!
羅逸輕輕嘆息,似乎很無奈地說︰「那我們一起用餐吧。」
我常常在想,為什麼很多有錢人並不胖,現在我似乎明白了。
面對著自己不喜歡也不喜歡自己的人吃東西是件痛苦的事情,尤其當你不能表現出痛苦,相反還要裝得很開心時。如果我多吃幾次這樣的飯,我想我一定會得胃潰瘍。
原來,美味的食物也要有愉快的心境來吃才行,心寬體胖,就是這麼來的。那麼,我注定是胖不了了,因為我現在就很郁悶。
沈醉蕊不停的問我種種問題,年齡學歷出生家庭背景就職經歷……我有一搭沒一搭的回答著,像嚼蠟一樣品嘗著可能超過我一個月生活費的晚餐。我的不滿已經溢到極點,不知道我還需要忍耐到什麼時候。今天真的是最糟糕的一天,先是在公司里被人陷害,又莫名其妙的升官得罪了一批人,然後被上司綁架出來到完全不適合自己的地方吃晚飯,又遇上把我當假想敵的柔弱大小姐。我已經受夠了,尤其是眼前位大小姐的敵對眼光。真想對她大喊一聲︰「我對您男朋友沒有半點興趣,您就不用調查我家底了,把力氣留給有威脅的人去吧!」我一向敏感,她帶刺的語言對我是種很大的侮辱。
「韓小姐,你耳朵上戴的是什麼啊?」她含笑問我。
「耳環。」這句基本上是廢話,耳朵上戴的不是耳環是什麼?這話不過是用來掩飾自己的心虛的,因為那的確是羅逸送的。
「很漂亮吧!」沈醉蕊加入後,羅逸從我對面改坐到我旁邊,他伸出手輕輕踫著我的耳朵說,「我可是找了很久呢!」
沈醉蕊的臉色很快變了,一直掛著的笑也無法繼續下去。她起身︰「我想去化妝間,韓小姐可以陪我去嗎?」
我有拒絕的權利嗎?她拉著我走向WC,手勁大得令我懷疑她的柔弱。
進門之前,我回頭看了一眼,羅逸正擔心的看著我。
擔心什麼?我傷害沈大小姐嗎?以她的「功夫」來看,該擔心的人是我才對吧!
「你和逸到底是什麼關系?」WC並不是談天的好地方,即使是大飯店里華麗干淨的WC。我不好意思霸佔一個洗手池,只好站在沈醉蕊的旁邊緊貼著牆,看她拿著小刷子在臉上粉刷,順便比較一下她和我們寢老大的涂牆技術高低。
「我在他父親公司打工,今天剛當上他的秘書。」關系?還能有什麼關系?公眾關系唄!
「你知道嗎?逸有過很多女朋友,他是一個安定不下來的人,不是你這種小女生對付得了的。」她對我說,臉上很明顯的輕蔑,「我知道你這種剛出社會的小女生總是想著浪漫的戀情和麻雀變鳳凰的戲份,但社會是殘酷的。逸他也只是逗逗小女生和你玩玩而已。」
社會是殘酷的,謝謝提醒。我今天應該已經學會了。
「我從來就不是Cinderella。」我淡淡回答,沒有不甘,只是陳述,「變成公主並不是我的夢想。」我的夢一向很簡單,找一份好的工作,賺足夠的錢供父母生活。也許有一天嫁一個我認為可信的男子,生個孩子。當然更有可能一輩子單身,過著真正屬于自己的生活。總之我不會出人頭地,更不會當什麼鳳凰,別人艷羨的生活不是我想要的。
「那你就不要纏著逸!」她下了命令。
我幾乎是斜著眼楮看她,本來以為她還算聰明——會做表面功夫已經算是聰明了,至少我就不會——現在卻是失望得很。
「一個安定不下來的人,我纏著他又有什麼用?」我用她自己的話回她,「沈小姐,你很好笑耶!如果他是你的男朋友,那你就應該把他看好,對我警告又有什麼意義?如果他不是你男朋友,那你又有什麼資格指責我?」
多麼奇怪的人,提心吊膽的把羅逸身邊的每一個女人都過濾一遍,然後再挨個警告嗎?
有用嗎?看得住人也看不住心,人心是最自由的,管是管不了的。更何況,她連他的人都管不住,只管他身邊的人,有用嗎?變心,是改變的人的責任,不是使他改變的人的責任吧!她想抓住羅逸先生的話,就在他身上下功夫啊,警告我有什麼用嗎?
如果說戀愛中的人注定要蠢成這樣,我這一生都不要戀愛。不過現在想起我的青澀戀愛,仍然沒有感覺到當時的我蠢成這樣子。
算了,人是不同的。我怕粘在一起的感覺,怕凡事都要向另一個人報備的不自由,但也許別人是甘之若飴的。這位沈小姐的做法,搞不好會滿足羅先生的虛榮心呢!
「好了,我不想佔用公用的設施,先走了。」看其他人過來,我讓開位置,我是多麼有公德心的好孩子啊!
出了WC,因為剛才說得比較痛快,我的心情稍微有一點好轉,但當看到羅逸時又變壞了。
都是他啦!讓我莫名其妙的成為灰姑娘一族,即使我從來沒想過要釣到白馬王子。
我恨恨的想著,用叉子將眼前不知道是什麼的食物分尸,我唯一能想出的報仇方式就是浪費他的Money,就算他的money多到根本不在乎這一點小錢。
他看著我,眼中竟然是寵溺的笑。雖然堅信是看錯了,我還是起了一身雞皮疙瘩。他的眼神竟像是看到寶物一樣,欣慰的笑更是怪異無比。
在他的奇怪眼光和她的殺人眼光下,我完成了我平生最貴的一餐,也完成了第一次「上流社會」的試練。
「秘書是不勞老板送的,經理先生,您送沈小姐回家吧!」看我多識趣,盡管我很懷疑沈小姐可能身負武林絕學——或者說是女子防身術——根本不需要白馬護送,但護花使者本來就是干這個的,要是女人夠強就不用保護,他們不是要失業了嗎?
他的回答是攔下一輛Taxi,交待好地點,付過錢,然後把沈醉蕊送上車。
而他那輛帶著圓環套十字標志的車子,就成了我回學校的交通工具。
「不請我上去坐坐?」他的車子停在校門口,他問坐在副駕駛座上的我。
「女生寢室,男生正步。」我們宿舍樓就在門口,我指著樓門口板子上斗大的字。原來的字是「男生止步」,可惜效果不彰,所以被我們加了一橫。不求他們不進來,只求進來的時候給我們一點預告。
他哈哈大笑起來,他好像是一個很容易被取悅的人,我說什麼他都笑。
「那你自己上去吧。」他見我要推開車門,喊了一句,「小雨!」
「嗯?」
「今天能遇見你,我非常的開心。」好大一朵讓人討厭的笑啊!「如果沒有路人甲的攪局就再完美不過了。」
哦,原來對他而言,路人甲是那朵小花蕊,而不是我啊!
「謝謝經理大人。」我甩上門。你開心?我痛苦的不得了!
把自己的快樂構建在別人的痛苦上,算你狠!
「羅先生可是洛方的繼承人,長得又帥,標準的白馬王子呢!」我回去給吳梅打電話盤問,她一听我問起羅逸,忙說。
「他騎不騎白馬和我有什麼關系?」我沒有動物緣,也不喜歡動物,即使是听起來很漂亮的白馬——現在城市空氣污染指數這麼高,我就不信還有馬能是白的。
「這不重要,韓雨,我知道你並不向往白馬王子。」吳梅解釋著,「可是他對你是真的很在乎,當他到處找你的時候,我都感動了,差點沒把你電話給他。」
「幸好你沒給。」我很重隱私權的,要是吳梅「出賣」我,就算表面上無所謂,也一定會氣得要死。
「所以我打電話跟你說啊,沒想到還沒來得及說你們就踫上了。」說到這里我可就理虧了,中午掛斷電話的人可是我。
「我就不信只見過我一次面的人就對我‘真的很在乎’,還到處找我。我看他只是閑著沒事玩玩。」一見鐘情的先決條件是beautifulface,這張面皮還夠不上格。
「你很特別的,否則我也不會被你吸引。」吳梅說,「王子對灰姑娘就是一見鐘情,也許並不是因為她長得有多美,只是因為她特別。」特別?一堆鳳凰中間的一只烏鴉,所以特別嗎?
吳梅,你知道嗎?灰姑娘是有錢人家,出身良好,氣質絕佳。她只是蒙塵的珍珠,並不是暴富的平民。
氣質是培養出來的,可惜我已經過了培養期,只好多喝點汽水了。
氣質是培養出來的,而我很懷疑羅逸是不是要培養我的氣質。
高級餐廳啊,Caf 啊,他出入的都是那種優雅高「貴」的地方。在那種地方,我即使想不「優雅」也不行,只好微笑裝氣質,然後冷言冷語諷刺他——這是心理失衡的表現,危險!
他老兄倒是不在乎,我常常懷疑他是不是有被虐傾向,我越是說他他笑得越愉悅,在他面前,我幾乎把自己尖刻毒辣的本性都顯露出來了,他卻毫不在意。他每次都嘮嘮叨叨的說上一堆事情,他家啊,父母啊,哥哥啊;他上學經歷啦,交友情況啦。他說得很有趣,雖然我總是裝作听而不聞,其實也都記住了,並且憋笑憋得很辛苦。例如他有一個哥哥,本來該繼承家業的,卻偏偏喜歡自己打天下。據說他去干網絡了,在一片慘淡中竟然還活的很好,真是怪事;還有羅逸的碩士竟然是在美國讀的,而且一年多就讀完了,難怪比我大兩歲就是經理——我入學比較晚,他在我這個年紀時已經畢業了。
難怪他會選那麼老的歌,原來是在USA呆過的。不知道花dollar時,他是不是也這樣大方,用一杯coffee花掉我一周的生活費。
不過這陣子幾乎沒怎麼花錢,除了早飯以外,主要的兩餐都有人請客。既然他喜歡浪費錢,我也就不和他客氣了。
得到的結論只有一個,如果灰姑娘是要來這種地方提升氣質的話,最終提升的絕對還有她的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