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糖小甜心 第十章 作者 ︰ 孫小千

滿室的人聲喧嘩,卻怎麼也點綴不了楊詠晴的孤寂。

這里,是她和李維康第一次相遇的地方,只要想他的時候,她就會來坐一會兒,總以為他在下一秒就會以他獨特的出場方式出現。

可惜的是,她的願望沒有實現。

「再來一杯。」楊詠晴對吧的酒保說。

為什麼還不醉呢?她已經喝了一杯啤酒、一杯「天使之吻」、兩杯長島冰茶,怎麼越喝越清醒?她很清楚自己的酒量,平時大概只要一杯雞尾酒就暈了,怎麼當她想大醉一場的時候,卻還精神奕奕?

楊詠晴飲下一口手中的龍舌蘭,熟辣辣的感覺一路燒向空蕩蕩的胃,味蕾上還留有杯綠上嗆人的鹽巴,那滋味,一如眼淚。

這也算是一種慶祝的方式吧?他結婚了,而她不想一個人待在家里獨自啃蝕自己的心酸和傷痛。她傻傻地以為他會丟下教堂里的未婚妻,飛回台北來,親口告訴她,他愛她。

事實證明她錯得一塌胡涂,她已經老得不適合作夢了,卻還在腦袋中勾勒這種王子公主從此過著幸福美滿日子的Happyending。

他是個獨一無二的王子,但她卻不是他此生唯一的公主。

「Hi,你好。」有個男人靠過來,不等楊泳晴開口,便逕自在她右手邊的空位坐下。

「你是誰?我不認識你。」她警覺地看著他,又是個想搭訕的無聊男子。

「我是誰?我只是一個目光不能離開你的男人。」他自以為深情地對她放電。

楊詠晴抬眼仔細打量他,他長得還不壞,很有時下流行的男孩團體的調調,身材適中,穿的是名牌的休閑西服,抹著味道濃重的古龍水,很標準的都會男人裝扮。

「真會說話。」她笑了,這是她今晚听到最高明的搭訕開場白,也許她應該嘉獎一下他的創意。

「我叫Eric,你呢?」打蛇隨棍上,他才不會讓自己空手而回。

「小晴,晴天的晴。」

「小晴?好可愛的名字。」他稱贊道。有哪個女人不愛听贊美?贊美詞多說點,百利而無害。

「只有名字可愛,人不可愛嗎?」她突然轉了性,居然對一個陌生的男人大發嬌嗔、大送秋波。

「不只人可愛,還非常漂亮,美得讓我神魂顛倒、不能自拔,我的魂已經被你給勾引去了。」Eric露出一個邪邪壞壞的笑容,女人最吃這一套了。

「騙人!壞男人的話最不可靠了。」她回他一個媚笑,一手假裝不經意地揮向他。

他乘機捉住她細白粉女敕的小手,「男人不壞,女人不愛,你喜歡笨頭笨腦的好男人嗎?」

是啊!她的確愛壞男人,但愛上壞男人的代價,就是苦了自己的心,痛不欲生、苦不堪言,她再也不要愛上任何人了。

「這里太吵了,我們換個地方單獨聊聊,怎麼樣?」他相信她不會听不出他話里的別有用意,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自己的行為不需要別人負責。

「好啊!今天晚上我們就好好玩個痛快吧!」她一口答應。

一夜又怎麼樣?只要能忘掉他,什麼方法她都會試,這個可憐的家伙也只是被她利用的工具而已,各取所需罷了!她是這麼告訴自己的。

「那我們走吧!我的車就在外頭。」他摟著她的細腰,穿越重重人群往外走去。

楊詠晴什麼也沒問,任由Eric帶領著她坐上二門小轎車。不一會兒,他就不安分地伸手過來,重重地撫模她的左膝,然後伸進她的裙內,摩挲她的大腿。

她別開頭望向窗外,極力忍住不悅的惡心感。那只粗糙的手掌沒有讓她得到一絲的快慰,雖然她喝多了,卻仍舊清醒著。

她又做錯了,她沒有自己想像中的瀟灑與不在乎,她根本就沒辦法接受另一個男人,不管是她的身體還是愛情,她要的只有一個,依然只有一個,那就是——李維康。

楊詠晴嫌惡地用力拉開Eric的毛手,大吼著︰「停車!我要下車!」

「你在胡說什麼?寶貝?」Eric一面注意路況,一面安撫楊詠晴,「我們不是說好要去樂一下的嗎?別急,賓館很快就到了,還是……你想在車上做?」

兩者他都不介意,不同的地點有不同的刺激,他很樂於嘗試。

「我不去了,快停車,讓我下車。」如果她真的讓自己淪落到那個地步,她才真的會後悔一輩子。

「小寶貝,別說傻話了,你不去我還有什麼搞頭?」Eric的毛手更過分地模向楊詠晴的胸部,一臉婬笑,「放心,我的能力超強,保證你滿意。」

剛剛的浪漫情調,現在全成了下流無恥的穢言穢語。

「你停不停車?」

「不停又怎麼樣?」完全是一副油條痞子的德行,終於把他的本性露出來了。

楊詠晴恨恨地瞪著Eric,也不管正在行進的車速有多快、後方有無來車,她鐵了心豁出去地伸手打開車門,作勢要跳車。

Eric被楊詠晴的舉動嚇了一大跳,趕緊拉回她已傾身出去的身子,這才保住她的一條小命。

「算我怕你了,行不行?」Eric將車靠邊停好,然後把楊詠晴趕下車,「快滾吧!真是倒楣,遇到個神經病,荷爾蒙失調的瘋婆子!」

午夜的街頭,楊詠晴坐在沒有行人的紅磚道上,不可遏抑地放聲大哭了起來。

「詠晴!」

那個朝她飛奔而來的身影是……

「皓翔?」是莊皓翔,不是李維康。

莊皓翔月兌下自己的外套蓋在楊詠晴身上,「你沒事吧?有沒有受傷?」

她搖搖頭。為什麼她不愛他?他是個好男人,不會帶給她傷痛,只會給她溫暖,如果當初愛上的是他就好了!

「來,我送你回家。」莊皓翔扶起楊詠晴。

「你……你怎麼在這里?」他不是應該去參加李維康的婚禮了嗎?

「我本來想找你一起吃晚飯,結果看到你出門,就一路跟著你了。」包括在「S」的一切,他全都看見了。跟著她,就是怕她會出事。

「謝謝你。」

「詠晴,不要自暴自棄,不值得。」

「我沒有辦法,我真的沒有辦法……」她哭得更厲害,她真的需要好好發泄一下。

「我知道,我都知道。」他輕擁她入懷,給她安慰。

他心疼她這麼折磨自己,可是又無能為力去改變什麼,他永遠也取代不了李維康在她心中的地位。

◇◆◇◆◇◆

盛大的婚禮一結束,李維康帶著林書嫻立刻從LA飛到倫敦去度蜜月,同時也開啟了他們無休無止的口舌大戰。

一路上,林書嫻喋喋不休地抱怨起倫敦的種種,直到到了倫敦機場,她的嘴還是沒停過。

「我早就告訴過你,度蜜月就要去巴黎才夠浪漫,為什麼你偏偏要和我唱反調?難道你不曉得倫敦一年有三百天都在下雨嗎?」

李維康只是翻弄著自己的護照,沒搭理林書嫻。

「李維康,你說話呀!」看到他對她置之不理,更令林書嫻氣惱。

「你太杞人憂天了,現在並沒有下雨啊!」李維康有一搭沒一搭地說。

「你看天色那麼陰暗,明天一定會下雨,而且是非常非常大的雨。」林書嫻一副氣象專家的口吻。

「也許吧!」李維康排著隊辦理出關手續,對林書嫻的預測充耳不聞。

「我們是來度蜜月的,這種鬼天氣讓我非常不舒服,維康,我們馬上轉機到巴黎去!」

「可是我不想去巴黎,那里到處都是狗大便。」李維康連看也不看林書嫻一眼。

「我喜歡巴黎!我要去巴黎!」林書嫻不顧形象地在機場大廳大吵大鬧起來,像個被寵壞的孩子。

「那你就去啊!我又沒攔著你。」李維康領了行李,自顧自地往外走去,一點都沒有停下來的意思。

「李維康!你給我站住,李維康!」林書嫻一見苗頭不對,蹬著三寸高跟鞋,氣急敗壞地跟了上去。

接下來,林書嫻又開始數落全英國最古老豪華的飯店服務態度太差,住一晚要五百美金的華麗套房被她批評成死了人的鬼屋。她堅持要換房間,但李維康不為所動,最後兩人分住兩間房,這是冷戰的開端。

不管李維康說了什麼或做了什麼,總是能激發林書嫻的怒氣,這些小引線到最後變成一次可怕決裂的大爆炸,然後便引發一場不可收拾的劇烈爭吵。

中午,他們在一家旅游指南推薦的餐廳用餐。

「這些英國佬!」林書嫻才吃了一口剛送上來的魚排,立刻丟下刀叉,並且口不擇言地罵了起來,「全是些白痴!怎麼會煮出這麼難吃的東西來?這是人吃的嗎?難怪英國人老是一張倒楣的苦瓜臉。」

李維康沒理林書嫻,他已經習慣她的挑三揀四了,如果不讓她批評兩句,他才覺得不對勁呢!

「你沒听到我說話嗎?」林書嫻用力地、泄恨似地狠狠用叉子戳著無辜的英式炸魚排。

「英國人的確是不擅烹飪。」這倒是李維康的真心話,比起中國美食,英國菜一比就給比到印度洋去了。

「這全都是你的錯,如果不是你,我也不用吃這橡皮似的死魚。」林書嫻瞪著李維康,把他當作她手上的魚。

她嫌東嫌西,抱怨這抱怨那,挑剔來挑剔去,其實她最不順眼的就是他!

李維康何嘗不明白林書嫻的用意,他只是在賭,賭賭看誰先在這樁利益婚姻中撐不下去,先喊暫停,只有如此,他才能真正解月兌。

想到這兒,李維康淡淡一笑,輕啜了一口傳統紅茶。

「你笑什麼?」

「還好,英國人對茶還挺嚴格的,這茶的味道不錯,是道地的阿薩姆紅茶。」他雖然嗜咖啡如命,但既然來到英國,不妨入境隨俗吧!

「光喝茶有個屁用!這些東西真是難吃死了,我不吃了!」林書嫻招來侍者將未吃完的餐點撤下。

「那你是在跟自己過不去,餓肚皮的人是你。」李維康閑閑地說風涼話。

林書嫻一听,勃然大怒,咬牙切齒地說︰「跟我過不去的人是你!」

「注意你的形象,夫人。」李維康提醒道,他們還在公共場合,撕破臉也不必選在這個時候。

「去你的鬼形象,李維康,這幾天我總算看清你的真面目,你是個邪惡的小人,下流低級又無恥,你是個孬種!」但是林書嫻已經忍不住了,她用盡所有惡毒的字眼來解讀她的新婚夫婿。

李維康仍然面不改色地享用他的午餐,她喜歡在大庭廣眾下丟人現眼是她家的事,恕他不奉陪。

「我在跟你說話,你該死地听到了沒有?」林書嫻不淑女地大吼。她最討厭的就是他每次都一副事不關己的態度,沒有人可以如此漠視她,只有他敢這麼做,她會讓他後悔的。

「我听到了,你說我是個孬種,還有呢?」李維康並不生氣,反而有點幸災樂禍地看著林書嫻一個人演獨角戲。

「你不但是個孬種,而且還是個超級混球!」

「而你嫁給一個超級混球,夫人。」李維康笑咪咪地回敬了一句。

林書嫻火冒三丈,他居然……他居然敢嘲笑她?在那麼多人的餐廳里?他實在是太不給她面子了,她要反擊,她絕對要他好看!

「你變態!差勁!沒用!你性無能!」

來到英國這麼多天了,他連踫也沒踫她一下,如果他不是神父,那一定是他有問題!

此時,他們變成餐廳中的注目焦點,雖然語言不同,不過小管是哪一國人,愛看熱鬧的心態倒是全球統一的。

林書嫻早就不管別人用什麼眼光看她,反正這里沒人認識她,她豁出去了,正好把這幾天受的怨氣全發泄出來。

「說完了嗎?我可以結帳了嗎?」李維康冷冷地拿起帳單,眼中盡是不屑,「還有什麼要補充的?你讓這些愚蠢的英國佬大開眼界了一番。」

「李維康,你竟然敢這樣對我?」林書嫻氣得渾身發抖,他居然不把她放在眼里,還如此地羞辱她?

「是你逼我的。」李維康雖然生氣,但還在他可以控制的範圍內。

「我逼你?我逼你什麼了?你給我說清楚你是什麼意思?」林書嫻氣得用名牌提包丟他。

「你不要這個樣子……」他可沒打算在這里和她上演全武行。

「你還在想台灣那個女人,對不對?」林書嫻向李維康投去一個飽含怒火的眼光,她早該想到的,他和那個女人根本沒有斷乾淨!

是的,他想念詠晴,她和林書嫻是完全不同的典型,她永遠不會這麼咄咄逼人地對他說話。她溫柔、深情、善解人意,她善良、包容、無私地付出,這麼好的女人,他卻離開了她。

相較之下,他不但差勁,而且自私、無情、惡劣,他真的是全天下最可惡的男人了。

「你說話啊!」林書嫻蠻橫驕縱地扯著李維康的領口,「你是不是愛上她了?」

愛?他當然愛她!當他明白自己的感情之後,才知道自己已經愛她愛得那麼深了,而他卻從沒有對她說過一句「我愛你」,他真是個該死的混蛋!

「是的,我愛她。」李維康平靜地說。

空氣中隨即傳來一個清脆的巴掌聲。

◇◆◇◆◇◆

楊詠晴請了幾天的假,一個人躲在家里整理紊亂的情緒,同時也做出了一個決定。

「辭職?」莊皓翔看著楊詠晴遞上的辭呈,「詠晴,你……你這是做什麼?」

「我要辭職。」

「不再考慮一下?」

「我想過了,只有離開,我才能真正重新來過。」她很清楚自己能承受的有多大。

「有必要這麼做嗎?」

「我必須換個環境開始我的新人生,我不能待在隨時會和他踫面的地方工作,那樣我一定什麼也做不好,我不希望有那種情況發生。」

經過一家他們以前常去的餐廳,一間專賣卡布奇諾的義大利咖啡屋、一家書店、賣冰淇淋的攤子、電影院……都會讓她想起和他相愛時的種種,每每惹得她一陣心酸。

這個城市中有太多他們共同的記憶,無論她如何努力去學習遺忘,就是無法抹去這些曾經最甜美、如今卻最殘酷的回憶。

如果現代醫學能發明一種選擇性失憶的藥就好了,她就不會痛苦,也能造福其他像她一樣為愛受苦的傻女人。

「離職之後,你打算做什麼?」莊皓翔問。

「也許會再去念書或是學點什麼,我對飾品設計一直都很有興趣,也許將來會開一家專賣銀飾的小店吧!」這只是她的計劃之一。

「你確定這是你要的?」

「嗯。」楊詠晴堅定地點點頭。

「那我也沒有再挽留你的理由了,」莊皓翔將楊詠晴的辭呈收進抽屜,「好吧,你的辭呈我批準了,即時生效。」

「謝謝,我會盡快把手上的工作完成,再交接給接替這個位子的同事,可以嗎?」

「沒關系,那些我會請周姊處理,你就別操心了。」其實他還是舍不得她的。

「還有,那天……謝謝你,如果不是你,我不知道我會變成什麼樣子。」關於這一點,她對他有無限的感激。

「那個呀……沒什麼啦!」

「真的很謝謝你。」楊詠晴再一次真摯地道謝。

「那……還是朋友?」莊皓翔朝楊詠晴伸出手。

「當然。」她沒有猶豫地握住他溫暖的于掌。

◇◆◇◆◇◆

遞完辭呈,楊詠晴連續加班了一個星期,希望能趕在李維康銷假上班前離開公司。

她沒有自信再見到他的時候不會情緒崩潰,甚至不確定自己能不能冷靜地對他笑著說聲「恭喜」。

當她忙完手上最後一個工作,按掉電腦開關,正準備離開座位時,周姊正巧拿著文件夾放到她桌上。

「不好意思,詠晴,我知道你該下班了,不過這是份急件,麻煩你現在就處理好嗎?」周姊拜托地說。

「啊?」

「真的很急很急,今天不辦好明天我一定會被上頭削一頓,你會幫我這個忙吧?」周姊講得很嚴重。

「這個……」看起來不像是什麼優先處理的文件啊?

「那就麻煩你羅!」

楊泳晴只好又重新打開電腦,周姊平常很少把自己的工作丟給別人,總是親力親為,不過看在周姊一直都很照顧她的份上,幫點小忙也不為過,何況她就要離開了……

她翻開文件夾,一看便傻了眼。再仔細一瞧,沒錯,那是一份「離婚協議書」,而簽字離婚的人就是才剛新婚的李維康和林書嫻。

「離婚?」楊詠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楮,她一定是眼花了。

然後,一雙帶著熟悉溫度的大手溫柔地輕搭上她的肩膀。

不會……這不會是真的……

「是的,我離婚了。」

楊詠晴不敢回頭,怕一切都是自己思念太甚而衍生出來的幻覺,她沒有勇氣再去承受他的另一次傷害。

「詠晴,是我,我回來了。」李維康連人帶椅地將楊詠晴轉過來面對他,「怎麼不說話?」

楊詠晴拚命搖頭,不爭氣的眼淚放肆奔流。

李維康心疼地擁她入懷,「別哭,我不是回來惹你哭的。」

「為什麼?你為什麼回來?」

「為什麼?因為我想做對的事。」他真是個大傻瓜!他怎麼可能沒有她?

楊詠晴抬起淚眼望向李維康,「對的事?」

「以前我一直以為對的事,其實全都是錯的,我終於找到唯一對的人,卻沒有把握住,還錯得一塌胡涂,所以從現在開始,我要做真正對的事。」李維康輕撫著楊詠晴的臉龐,「我愛你。」

「維康……」

李維康從西裝口袋中取出一顆小小的梨形鑽戒,「嫁給我,好嗎?」

「你……你真的……你是認真的?」

李維康笑著點點頭,「快說我願意。」

「我願意。」楊詠晴又哭又笑地投入李維康的懷抱,那是她一生的避風港。

「謝謝你愛我。」他將戒指戴在她的左于無名指,「愛上你是我這輩子最對的事。」

「我也是!我會一直一直愛著你,就算你變成禿頭肚大的糟老頭,我還是會愛你。」

「那我就放心了。」

雨不會一直下,總有停的時候,雨後就是出太陽的晴天,還有美麗的一彎彩虹。

那就是幸福的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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