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在紐約的季節 第十二節 作者 ︰ 史桑迪

突然出現在我的四周,現在是Mlies一貫的儀式—表示他忙完了,可以好好陪陪我了。

上午八點鐘,我整個人「癱」在診療室的座位上;忙了一回急診室的大夜班,整個人像要散了似的。

一點第六感和淡淡的咖啡香讓我倏的睜開眼楮,伸手接下Mlies遞過來的紙杯。淺淺地對他笑一笑,眼波和他的交會,告訴他︰嗨!很高興你回來了!

沿著紙杯的邊緣,我試著學某些手腕高明的情場老手,用不著痕跡的目光,打量今天的Mlies—這是Fan教我的小把戲,她說︰「Kay呀!有時侯我會覺得非常無法想象你是怎麼談戀愛的。」

我懂芬的意思。她說的是我向來粗心—我認為是「大智若愚」,木頭木腦—我覺得是「老實木訥」和缺乏女人味—根據Mlies所說,這叫「有自己的風格」。

所以她教了我一點小小的技巧,能夠「洞燭機先」。

Mlies今天很不一樣。黑色的長發整整齊齊地束在後頭,泛著自然的光澤。十萬瓦特的笑容和他清亮的眼神一樣炫目;我不大會認名牌,不過套在他最外面,把他的身材撐得像時裝雜志走下來的模特兒的這一件大衣,絕對是不折不扣的亞曼尼。全套整整齊齊的深藍色西服、領帶、皮鞋,甚至袖扣、領帶夾,看得出全是名牌;不像平常他選擇的質地絕佳但不見得昂貴的衣著,更不像每次他忙完後的模樣。

不曉得內衣褲是不是卡文.克萊的?我有點邪惡地遐想著。

「Kay?」Mlies出聲打斷了我的思緒。

「What?」我直視著他的臉。

「你還有事嗎?不然我陪你走回宿舍。」

「噢,對!我沒事了!我們可以走了!」

我和Mlies步出醫院;入冬後室內外溫差更大,我小小地打了個寒顫,抱緊身上的大衣,快步跟上Mlies。沒想到身後立刻披過來一條圍巾,Mlies定在我面前,替我圍上它。乖乖!純羊毛的,不曉得又是哪一家的精品。

「怕冷也不曉得多穿一點。」Mlies用寵溺的口氣責備我,听起來像這條有他的體溫的圍巾一樣暖烘烘的。他把我摟近身側,我們才繼續走。

「Mlies,你老實告訴我,這回你是不是去搶劫了梅西百貨?」我開玩笑地問他,也有幾分試探的意味。

Mlies自己看了看全身,腳步沒有停下來,「其實穿這一身,我也挺不自在的。

好家伙!又避掉了問題。

我丟給他一個存疑的眼神,宿舍已經近在眼前。

「Kay,你晚上有沒有空?」Mlies在門廊上問我。

「有,干嘛?」

「請你去看一部很棒的歌劇,叫Thefantastics,在外百老匯,格林威治的蘇利文劇場。「

「好,我奉陪!」我爽快地答應了下來,又接著問,「看來你今天不需要我招待一頓免費早餐了吧?」廢話,他看起來像是剛從高級飯館用完餐走出來那樣光鮮亮麗。

「沒錯,」Mlies含笑頷首,「而且,我得回去好好想想今晚我要對你說的事。」他很珍重地加了這一句。

「不只是去欣賞歌劇?」

「嘿!」看他一副不正經的樣子,想必又要說出什麼亂七八糟的話,「我的‘額外服務’絕對不只是這樣。」果然!

看來Mlies要告訴我的是件非比尋常的大事,令我有點害怕,也有點期待。我有預感,今晚我會等到所有的答案—決定這一把的輸贏,是悲劇還是喜劇。看著Mlies的車駛出去時我才想到,我忘了告訴他十年前我就看過Thefantastics了,如果劇情和他要說的事有任何相關性的話—他其實現在就可以告訴我。

Thefantastics實際上是個挺老套的愛情故事;小男生和小女生中了彼此父親的圈套而墜入愛河,正在難分難舍之際他們發現了父親們的詭計,也發現了彼此的不完美和不成熟,大吵一架後分手。多年後,歷盡滄桑的他們再度重逢,互訴衷曲,發現往日情依舊然後王子和公主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結束。

當年看這樣一個故事,心里只有對愛情的憧憬和向往,現在看來,則又多了一點似曾相識的感覺。

看完音樂劇已經算很晚了,Mlies和我散步到停車場取車,兩個人都靜靜地沒講話。

「好看嗎?」Mlies突然問我。

「不錯,很可愛的劇情,而且是我最愛的那種—」

「成長中的年輕人?」Mlies替我把話說完。

「對。」我笑著點點頭。

「Kay?停了一會兒,Mlies又問我,「你會不會覺得這個故事很像我們?」

我還來不及回答什麼,幾聲槍響劃破黑夜的寧靜,停車場剎那間混亂起來,到處都是奔跑尖叫的人群,Mlies伸手將我攔腰一抱,往車與車的縫隙間滾,避開了槍聲的來源—一輛正往外瘋狂掃射的汽車。令人不解的是,這輛車似乎是沖著我們來的,一直繞著我和Mlies藏身的地點打轉。

「你留在這兒別動!」Mlies丟下一句話,拔出他腰間那個「大疑問」—手槍,閃過一輛輛汽車沖了出去。

終于讓我看到了。

毋庸置疑的,這就是他的另一面;持槍沖出去的Mlies,是影集里面的那種硬漢,冷靜、卓絕而專業,再也不是那個用糖哄我的情人。

很高興認識你,Mlies。我在心底說。

他絕對是專業的;夾在槍林彈雨中,他照樣把車里掃射的家伙干掉兩個,不過密密的彈雨畢竟不是那麼好躲的,隔著幾個車身,我听到他一聲悶呼,隨即肩上開了道血口,還好他立刻轉身僕倒在障蔽的車陣中,沒有變蜂窩。

我毫不遲疑地靠近Mlies,掏出手帕壓他的傷口,示意他自己來之後,我拾起了地上的槍。

趁那輛車正在疾速掉頭的時候,我朝它的中輪開了一槍—這是根據我看了十幾年警匪片的經驗;估計正確,車翻了。這兩個人爬出來,我朝那個拿槍家伙的手補了一發,很好,他的槍也沒了。我趕緊回頭去看Mlies。

「你還好嗎?」他已經自己壓著肩上的傷口坐了起來,但是額頭不停流下的汗水和他緊抿的唇都顯示了他壓抑的疼痛。而且他肩上已經染紅的手帕還不斷在變紅變濕。Mlies掙扎地勉強回答我︰「還好傷得不重。」

被子彈打中不算重傷?那什麼才算重傷?你是醫生還是我是醫生啊?我在心里一邊嘀咕,一邊把Mlies駕起來。

「你忍一下,我馬上送你到醫院。」

「不,不能上醫院!」Mlies固執地不肯朝幾步外的車移動,奇怪!他的腳明明沒事啊?!

「為什麼?這是槍傷呀!說不定子彈還留在里頭,你想廢掉整條胳膊啊?不行!一定要上醫院!!」我拉起他沒受傷的手臂打算硬拖。遠處已經依稀可以听到警車的聲音了。

Mlies迅速把我推進車里,他自己則跌進後座,同時對我大叫︰「在警察到之前離開這里。子彈只是擦過去,沒什麼嚴重的。別去醫院,到我家。詳細情形我待會再向你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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