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一場驟雨。
顏依農沒有帶傘,幸好雨很快便停了。
大雨過後,原本灰蒙蒙的天空奇跡般地在極短的時間內,烏雲散去,掀出一方淺藍。
離開太久,她幾乎都忘了,這是個好容易就下雨的季節。
「最近下午常常有雷陣雨。」
說話的人是房屋中介周先生。
他與依農站在小巷的騎樓下,順著她的視線望去,卻不知道身邊這個年輕女子的眼里究竟看到了什麼。
這里是一處鬧中取靜的商圈,鄰近有著幾所知名學府。穿過巷子,往對街一看,就是一所大學,因此平常在附近走動生活的人幾乎都是年輕的面孔。
周先生年過四十,有一張方正臉孔的他,因為職業的關系,是個不習慣安靜的人,因此在這靜謐的一瞬間,他努力地想打破沉默。
「這里學生多,地段好,在這附近開店,只要資金夠,撐過了開頭,接下來大多都能賺錢。」
依農轉過身來,打量著身後這間地坪大約三十來坪的舊咖啡館,眼神里有一種很仔細、很專注審視的意味。
這建築的主樓有上下兩層,第三層則是半層樓高,屋頂約呈六十度角斜傾的閣樓。先前的一個小時里,她已經在周先生的陪同下,參觀過了這間歇業的小店。
室內陳設已舊,並且因為乏人照料,裝潢已經略微月兌落,桌椅和窗台上也積了層厚厚的灰。原屋主由于移民國外,所以才把這家店收起來︰這間舊屋的買賣租賃事務全由周先生負責。剛剛,他們已經在口頭上約定好買賣價錢和簽約的時間。再過不久,這方小天地就將屬于她顏依農所有。
這小店在其它人看來,也許是一間空洞幽暗的舊店面,然而在依農眼里,她卻看見了自己的未來。
「不知道顏小姐買下這里後,打算做什麼用途?」
依農看著吊在屋檐掛勾下的一盆長春藤,決定在重新裝潢時留下它。
「我打算開一家書店。」她說。
「呃,書店?」那要回本可能就會慢一點。眾所周知,賣書不容易賺錢,真正想發財的人不會賣書。
依農笑笑。「對,書店。賣書、音樂、空間,和咖啡。」想想,又補上一句︰「過陣子掛牌營業後,歡迎過來坐坐。」
說完,她回頭又望向巷口成群經過的年輕男女。
只有她自己清楚,當她看著那些年輕學生時,心里所想起的是自己那段曾經年少的日子。
那是她最寂寞、最快樂,笑得最多,卻也哭得最大聲的一段歲月。
只是她懷疑,過了那麼多年,在六年後的今天,除了她以外,還有誰會記得當年或者歡笑、或者悲傷的原因?
那段歲月是她生命里最美好的一段時光。
如果當時的她知道,往後的她會時常想起那段日子中的美好,或許她會更珍惜當初的每一分秒吧。
只是,日子再也回不到從前,再也不能了……
依農的小書店夢想正按部就班地進行著。
她讓木工拆掉原本暗暗的窗玻璃,打掉一整面臨路的牆,換上明亮的落地窗。室內的設計出自她自己的巧思,木上師傅則按照她的構想盡可能地將設計圖上的圖樣轉變成實體。
漸漸的,隨著工程的進度,路過小巷的行人陸續注意到在他們生活範圍里,每天經過的一條街上,出現了一家目前還保持神秘的小店。
偶爾依農穿著簡單的服飾出現在小巷外、手上提著幫木工們買的冷飲時,他們還注意到這條靜謐的小巷里有一位養著一頭很美麗長發的女人。
再接著,有一回,她手里抱著一只虎斑貓,人們便約略有了一個印象--
這個經常穿著一件寬衫、一條褪色長褲的小姐,有著兩條長腿,一對單鳳眼,一頭直長秀發;她還養貓,而她的貓有著棕、灰以及深茶色相間的斑點。
又過了一陣子,他們才知道那只貓有個名字。
他們听見長發小姐叫牠「托托」。
最後,店面的裝潢完成,一面明明嶄新、看起來卻有幾分古意的粗坯陶制招牌以著粗黑的行草寫著「呢喃」兩個字。看上去就像兩只剪尾燕子。
這時大家終于知道,原來,這家店叫做「呢喃」。
是一家有些另類的小書店。
「呢喃」正式營業的時候,周先生來捧依農的人場。
他坐在透著明亮光線的小桌前,看著依農一個人招呼幾名學生模樣的客人。
在還沒看到這家店以前,他以為顏依農是在開玩笑。
她幾乎花掉了所有的積蓄才開了這家店,虧本的風險卻很高。
然而在他走進「呢喃」的那一剎那,他卻不再認為「呢喃」會蝕本了。
顏依農將這家店布置得很有味道。
當他推開玻璃門,撞著彩色琉璃風鈴發出清脆聲響地走進去時,一股香醇的咖啡香直沖進他腦門,讓他這喝慣了三合一速溶咖啡的人都忍不住想嘗嘗看那散發著誘人香氣的咖啡。
沖著顏小姐煮咖啡的技藝,就已經足夠讓「呢喃」在四周餐飲店、咖啡館的環伺下獨樹一幟,生存下來。
突然,他的腳下一陣搔癢,令他左腿跳彈了下;低頭一看,發現是一只虎斑貓。
「牠叫托托。」依農端著一杯剛煮好的咖啡走了過來,一頭幾乎及腰的長發用了一只玳瑁發夾松松地固定在腦後。
「托托你好。」周先生看著跳到他腿上的虎斑貓,驚奇地道︰「這只貓不怕生呢。」
依農將咖啡放在小圓桌上,笑著抱起貓。
托托乖順地趴在她的肩頭上,依農抱著貓的樣子像是在抱一個小嬰兒。「都是牠房東把牠慣壞了。」
牠房東?「咦?」周先生忍不住問︰「托托不是妳的貓嗎?」貓怎麼也有房東?
依農撫貓的手停住,引起托托的不滿而抗議地掙月兌,一古腦兒溜下了地。
「是啊,」頓了頓,她說︰「托托是我的貓,不過牠以前沒有跟我住在一起。」
周先生「喔」了一聲,雖然他還是不懂,突然想起顏依農不久前才自國外歸來的事,他忍不住問︰「顏小姐,我記得妳說過妳已經出國很久了吧,怎麼會想回來呢?」很多人在台灣都巴不得能長翅膀飛到外國去,怎麼她會反其道而行?
依農笑了笑,一時間不知道該怎麼回答,移開眼時,正好看見窗外餃泥飛來的兩只燕子,便反問︰「看,是燕子呢,你說牠們到南方過冬去了,為什麼還要回來?每年飛來飛去不是很累嗎?一直待在溫暖的南方不是很好?」
答案其實再簡單不過。不外是想靠近生命里那段最不想忘記的記憶。
誰叫那是她長久以來最幸福的一段呢。
顏依農有一段過去……
室內突然靜了下來。
唱盤跳針了。
依農走過去,從CD架上挑出一片,放進機器里,按下播放鍵。
音箱里流瀉出柔美的小提琴聲,將近四十秒鐘的超長前奏後,帶出一個低回沉渾的男性嗓音,優美而略帶滄桑的歌聲,撫慰著室內每一處需要音樂照拂的角落。
隱隱地,她听見店里年輕的客人低聲交談。
「是葉予風最新的專輯耶。」
「耶,沒錯唷,我很喜歡他的聲音說。」
有那麼一瞬間,依農臉上的表情教人分不出是笑,還是嘆息。
她側過臉,看見厚玻璃窗上映照出自己淡淡的身影。
微晃頭,一笑。
她也……很喜歡他的聲音啊。
從以前到現在,這從來不是個秘密。
熱鬧的天母街上行人如織。
商圈的店面里傳出的歌曲幾乎無一例外,全是情歌王子葉予風最新專輯「尋她」的主打歌。唱片行里擠滿著一群年輕男女,手中拿著那張封面上有著一雙憂郁眼神的CD,在櫃台前排隊結帳。
這五年來,葉予風每年只出一張專輯,卻從一開始就出乎預期的暢銷,惹來唱片業同行不少眼紅欣羨的目光;更不用說在這幾年因為盜版的緣故而日漸蕭條的唱片市場中,仍能獲得好成績所需要付出的努力以及超級好的運氣了。
他的聲音被大眾所喜愛,似乎象征著︰他的歌聲能夠喚起某種這個城市逐漸消失的愛情感覺。
听他的歌,會使對愛情失望的人重新燃起希望。
而午夜有他的歌聲相伴,則會讓沒有愛情的寂寞男女少一些空虛。
人們欣然接受了他以聲音所詮釋的感情。
這個世代也許在變,但對于可能存在的真情卻仍是期盼的。
唱片行里,兩個高中生模樣的女孩並肩走了出來,手里各拿著一片「尋她」。大街上,看著專輯封面,討論起來。
「哇,看看他這張專輯封面,他的眼神看起來好深邃、好憂郁喔。」
另一個女孩同意地猛點頭。「我想他一定是一個感情很豐富的男人。」
「嗯嗯嗯,現在這種男人是愈來愈少了……」
伴隨著這句話,身後傳來一聲悶笑。
兩個女孩轉過頭去,原本蹙著的眉頭在看見那名在人家身後偷听別人講話、還笑得那麼開心的家伙時,突然困惑地攏聚起來。
那家伙是個長腿哥哥,身上穿著寬松的休閑上衣和牛仔長褲,頭上反戴一頂白色的棒球帽;他倚在玻璃牆邊,兩手輕松地環抱在胸前。
兩人互望一眼,手肘推推對方。「喂,他看起來是不是有點像……」
再拿起各自手中CD上那只有上半張臉孔的特寫,點點頭。「真的耶。」
其中一名較為大膽的女孩忍不住上前搭訕︰「哈,有沒有人說你長得跟葉予風好像?」可以去參加明星臉喔。
棒球帽哥哥濃眉一聳,一張黝黑的臉上完全看不出有任何一點憂郁,他白牙一咧,反倒像個陽光少年。「葉予風?他是誰?」
听他口氣,好像不知道葉予風是什麼人。
簡直難以想象這世界上會有人沒听說過情歌王子的大名,女孩忍不住大翻白眼,用力將剛掏錢買下的專輯秀了出來。
「瞧,這個就是葉予風。」
棒球帽哥哥睜大眼看了看,而後再度聳起一對又濃又黑的眉毛。
「我跟他很像?不會吧?」模模下巴,若有所思一番,「我覺得我比他帥多了耶。」
「咕哩。」兩個女孩忍不住抗議起來。「仔細一看,你跟他似乎又不大像了,葉予風有味道多了,他比較MAN。」至于這家伙,想跟葉予風比,還差得遠勒。
彷佛不服氣似的,棒球帽哥哥抓起其中一個女孩手中的專輯,不平地評論道︰
「如果眉頭糾結在一起就算是有味道,那我起碼可以比他再多打兩個結。」
說著說著,他便略略低下頭,擺出一個憂郁的角度,表情隨著眼神的變化,立刻產生一百八十度的改變。
「瞧,是不是很憂郁,很帥呀?」
女孩看著他變臉後的表情,再看看專輯上的半張臉,訝異地面面相覷。「活見鬼了,還真的滿像的……」
棒球帽哥哥抬起頭來,眨了眨為了裝憂郁而快擠成斗雞眼的眼楮,深邃憂郁的味道立刻消失無蹤,取而代之的是帶著一點點男孩般的淘氣與頑皮的笑意。
「告訴妳們一個秘密,」他壓低聲音︰「其實……我是葉予風的雙胞胎哥哥--」
這點立刻惹來小女生的噓聲。
「拜托!沒常識也看看電視好嗎?不然看報紙也可以啦。葉予風哪來的雙胞胎哥哥,听都沒听過!」這個人是山頂洞人嗎?連這種基本常識都不知道。
孰料他非但沒有一絲尷尬,反倒還笑了出聲。他的笑聲從喉嚨深處逸出,有如古寺的晚鐘般渾厚宏亮。
「真是!還是讓人給識破了。」清了清喉嚨,他表情正經地承認︰「老實說,我就是葉予風本人--」
「絕對不可能好嗎?!」兩個女生完全不相信地哼了聲,然後一個人拉起另一個人的手,同時拿回專輯,再也不理棒球帽哥哥,扭頭便走。
「遇到瘋子了。」遠遠地,他還听見她們在說︰「八成是想借機搭訕……」
而他,戴棒球帽的這個男人,則哈哈大笑個不停,直到背後被用力一拍,他轉過頭來,差點笑岔了氣。
「唉唷!」他低叫一聲,看著站在眼前、穿西裝打領帶的男人--黃以安,他的經紀人。
眼尖瞧見以安手上提著的兩大桶哈根達斯冰淇淋,他立即伸手拎過。「謝啦。」
黃以安搖搖頭。「我一定是瘋了才會幫你買這麼多冰淇淋。」
他徑是笑,「又不是只有我一個人要吃。」
「但是你一個人起碼會吃掉一桶半。」黃以安反駁道。
他皺了皺眉,看著手上兩桶特大號的冰桶。「要不然你再去多買兩桶好了。」這樣就不會不夠吃了吧?
黃以安脹紅一張圓臉。「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意思是……你根本就不該吃半口冰。」冰品會傷害他的喉嚨。每回他吃完冰,聲音總會沙啞個一、兩個禮拜。
他做出一臉無辜的表情。「要不然……」猶豫地,「分一桶給你好了。」
以安忍不住翻翻白眼。「葉予風,你明知道我在減重!」他圓圓的臉揮汗如雨,因情緒起伏而震動的胸膛幾乎將襯衫鈕扣繃到最高點。
他依然滿臉笑容。「哦,那我就省起來了。還有,我不是葉予風啦。」
黃以安斜一只眼睨他。「天底下還有哪個男人像你這麼愛吃冰?」
「什麼?我只有偶爾才吃好嗎?」通常他都是在專輯錄制好後,才一次吃個過癮,反正接下來會有很長一段休息時間,因此不怕聲音暫時性地啞掉。畢竟,吃冰品是他少數的不良嗜好之一,再要放棄,人生就真沒意思了。
「你化成灰,我都認得你。」听起來好像在形容踩不扁的蟑螂。
他向上舉起兩只還拎著冰淇淋桶的手臂,「真的,我不是葉予風,剛剛那兩個女學生說我一定不會是。不信,你看……」只是她們早已走遠,他也沒了證據。
原地轉了圈,他攔住一對剛從唱片行里買了「尋她」後,走出來的年輕情侶,指著自己道︰「哈,我是葉予風,需要我在你們的CD盒上簽名嗎?我很樂意喔。」
年輕的小情侶錯愕了半晌,留著小胡子的年輕男人對他的女朋友說︰「我沒听錯吧,這個人說他是葉予風?」
小女朋友配合地說︰「我還是阿妹勒。」
兩人大笑,手牽著手離開他們的視線。
預料中的結果讓他忍不住再次哈哈大笑,眼淚都冒出來了。「瞧,我就說吧!」
黃以安搖了搖頭。「真不知道這是什麼道理,虧這麼多人都聲稱是你的忠實歌迷,我真要懷疑起這幾周的流行歌曲排行榜是不是弄錯了名次。」
戴著棒球帽的葉予風--是的,他正是貨、真、價、實的葉予風本人--收起嘻皮笑臉後,換上了一個莫測高深的表情。
「恭喜了,以安,你一手塑造的那個憂郁深情的家伙太過成功了。每個人都買他的帳,真是不簡單。」他邊說邊往他們停車的地方走去。
「你在說什麼傻話,予風!真正讓你成功的原因,是因為你有一副好嗓子。」走到停車處時,黃以安拿出車鑰匙,遙控解開防盜鎖,打開車門。
「不,好嗓子到處都有……」他低低地說。
黃以安沒有听到他最後這句話,因為他急著要把車子開走,以免違規停車被開單。
葉予風直接坐進前座,等黃以安也坐進駕駛座後,便掀開其中一盒冰淇淋的盒蓋,拿起自備的大湯匙挖了一勺,急急塞進嘴里。哇!好冰。
以安睨他一眼。「芒果優格?」
「不,是酒釀黑櫻桃。」他最喜歡的口味。說著,又挖了一大匙。
該死!那也是他最喜歡的口味。「留一半給我。」
很賊的,「你不是在減重?」再挖一大匙放進嘴里,讓舌頭完全感受到冰淇淋在嘴巴里融化的快樂。
「嗯……」黃以安的表情因為處于掙扎狀態中而扭曲起來。「嗯……」
「听起來好像便秘,別掙扎了。」葉予風說,「我的芒果優格會留一半給你。」
以安咆哮,伴隨著車引擎的發動。「我對芒果--過、敏!」
「喔,那你怎麼還買芒果口味?」葉予風挑起眉。
「那是你交代我買的。」少年痴呆啊?
「耶?」楞了楞,表情呆滯。
「你說你要開發新口味。」往右手邊偷瞄一眼,可惡!他又挖了好大一匙。
「是嗎?」咽下嘴里的冰淇淋後,葉予風將酒釀黑櫻桃的冰淇淋桶蓋起來,轉而打開另外一桶芒果優格。
用他吃冰淇淋專用的大湯匙舀了一大口後放進嘴里。
黃以安邊開車邊留意他的表情。
吞咽後,葉予風又挖了一匙放進嘴里含在舌上,品嘗著新滋味。「嗯……嗯嗯嗯。」
「怎麼樣?」
「很好吃。」說著,又吃了一大口。
以安松了一口氣。那麼,這表示他的酒釀黑櫻桃可以保住了?「咦!你繼續吃你的芒果優格啊。」干嘛把盒蓋蓋起來?這麼快就吃過癮了?
「以安,我發現了一件事。」他突然很正經地道。
「什麼事?」突然間,黃以安腦門一陣發麻。
葉予風重新打開酒釀黑櫻桃的盒蓋,快速地挖了滿滿一湯匙,送進嘴里,然後滿足地笑道︰「我想我是個很念舊的人。」酒釀黑櫻桃,萬歲!
黃以安差點沒心髒病發兼吐血。
他身邊這男人,多大年紀了?二十八歲,快三十了耶。
卻還是一點都沒個穩重的樣子,還是這麼、這麼淘氣,幾乎、幾乎就跟五年前他遇到他時沒什麼兩樣。
有時候他都不禁要懷疑起自己,當年怎麼會被那個學生模樣的大男孩所感動--尤其是,在他不唱歌的時候?
六年前,黃以安已是唱片界里小有名氣的一號人物。
他所培植的新人,不管是在音樂界或演藝界,即使不是大紅大紫,至少也都能闖出一定的知名度。
漸漸的,三十來歲的他,逐漸贏得一個演藝圈中伯樂的稱號。
那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要有媲美伯樂的眼光,除了本身的天賦外,不知得累積多少經驗,才有辦法從沙礫中淘洗出金子或者蒙塵的珍珠。當然,多少也得憑借一點運氣,否則不管在沙礫中淘了多久,最後淘出來的還是沒有價值的砂石。
這是個星光匯聚的年代,但是許多閃亮的星星常常只是一顆劃過天際的流星,很耀眼,卻不能持久發光。生命很短。
黃以安的母親是一個過氣的演員,年輕時曾經擔綱某電視劇的第一女主角。當時許多人都以為從此她將要大紅大紫,平步青雲。
連帶的,以安也被引介入演藝圈,當了一名小童星,還拍過幾支廣告,在電視劇里軋過幾個小角。
然而當年的榮景只維持了一彈指的時間。
沒幾年,女紅星星運不佳,小童星也從此乏人問津。
故事收場的色調是灰色的,帶了點藍。
以安十分清楚演藝圈里的殘酷與現實。
時常,看著自己旗下的人,他不禁會想︰
這顆星星會不會發光?
而已經開始發光的那顆又會閃亮多久?會有多少人留意到它們的光芒?
當星星失去了熱度,不再耀眼時,還會有多少人記得在流星劃過天際的那一剎那所許下的願望?
多年來在演藝圈中打滾的他,或許是因為看得太多,反而漸漸失去了柔軟,只剩下無情的堅硬。
然而也許是內心深處潛藏著一點點容易感傷的性格,教以安在第一眼看到那名在下著雨的杜鵑花台前,彈奏吉他、唱著溫柔情歌的大男孩時,心底某種奇異的感覺像是有一股電流竄過他的腦門。
他渾身一僵,進而留意到,盡管下著雨,但那幾乎融進了雨聲里的那個歌唱的聲音,彷佛在宣示著某種接近永恆的諾言。
那是一個三月天的早晨,下著雨,把綻放枝頭的杜鵑打進了泥里。
紅的花、白的花、粉紅的花,點綴在污黑的泥濘上。
那大男孩沒有流淚,然而那些沿著他頭臉滑落的雨水彷佛即是他的淚水。
那景象讓以安看了,也覺得有點憂傷起來。
一開始他以為男孩在學賈寶玉陪著林黛玉葬花。
仔細一看,才知道他是在為自己哀悼。
那時他不能明白他在悼念什麼?
多年後的今天,以安還是沒有找到答案。
五年前,他不知道當年那個大男孩--如今已然是天邊一顆閃亮明星的男人--是為著什麼緣故站在雨中一個人彈著吉他?
而今,他的歌聲使得沉浸在愛情中的情侶們幸福地流淚。
他的歌聲,也使得失戀的男男女女因備覺傷感而傷心飲泣。
不管是悲傷的、歡快的,各式各樣的曲風,甚至沒來由的,就是令人感動地流下一缸子珍貴的淚水,牽動著人們藏得最深的情感。
當然,葉予風的唱片大賣,也讓他和唱片公司里依賴他過活的一票人等流出開心的眼淚。
他音樂的成功建立在許多人不同情緒的淚水上。
唯一教人模不透的,是他自己流淚的原因。
以安從來沒有問。因為很多事情一旦掘出真相,就會失去最初當時的美感。
以安覺得,當年那個男孩站在雨中彷佛在流淚的畫面很美,他不想忘記那種感覺……
「呼哇!真過癮!」
耳邊一聲滿足的嘆息喚回以安飛到老遠的思緒。他斜睨發出聲音的人一眼,驀地睜大一雙圓圓的眼楮,驚恐地瞪著他,嘴唇顫抖,「葉予風!」
「哈!」被點到名的人舉起手,儼然是一名童子軍。
「你居然吃光了!」以安不敢置信地瞪著已經見底的冰淇淋桶。距離他吃第一口開始到現在,那不過是十五分鐘的事耶!
葉予風眨眨眼。「對呀,我吃光了。」好無辜。他只是埋頭一直吃一直吃……沒注意到。「呃,我好像忘記留一匙了。」出于愧疚,他立即將放在車座前的另外一桶冰淇淋捧到脹紅了圓臉、變成聖誕老公公的以安面前,誠懇地賠罪。
卻令以安咬牙切齒。「我、不、要、芒、果!」真是……夠了!
就是這樣,他才不想問當年葉予風為什麼站在雨中唱歌,因為倘若問了,破壞美感不打緊,還一定會害他吐一加侖不止的血!他可不想年紀輕輕就英年早逝。
以安看了看手表,想確定他們不會遲到。
先前為了予風堅持要買的冰淇淋,耽誤了一點時間。
待會兒要趕的通告雖然不是很重要,但以安這幾年來在演藝圈里備受好評的原因之一,就是他很堅持自己旗下的人不可以遲到。
很多藝人在成名之後,經常會以遲到來顯示自己的身價非凡;但在以安看來,那是極不可取的。不僅浪費其它人的時間,也會打壞自己在工作人員眼中的形象。
演藝圈是一個狹窄的世界;在這里,好事傳千里,同樣的,惡名也會萬里遠播。
葉予風有一個令他欣賞的地方,就是即使在他初嘗成功滋味之後,也從來不曾耍過大牌。他是個相當敬業,也很有自己原則的人。
沖著這一點,以安便會慶幸自己在多年前那個三月天里,為一場雨而臨時起意走進久違的校園。
紅燈了,他減緩車速。
車子在一個十字路口前停了下來。行人可以通行的綠色人形燈志亮起。
在路口兩旁等候的行人像是兩個敵對的隊伍,正要定向對方,進行人質的交換。只要配上鼓聲,場面就會變得很緊張。
車里的冷氣呼呼地吹,車外卻一片陽光普照,熱氣蒸騰。
這是個很長的紅燈。
他瞥了身旁的葉予風一眼,發現他已經把埋在冰淇淋桶里的臉抬起來--謝天謝地。
他們的車幾乎停在斑馬線的邊緣。
他發現予風也在看著道路兩旁的行人,交錯穿越這條相當寬廣的路面。
他們都沒有說話,只是沉默地看著台北城時髦的男女眾生,如何在這個舞台上演一場急促而短暫的啞劇。
啊,左邊,走來了一個西裝筆挺的男人,他一手插在褲袋里,一手挽著手提公文包,神采飛揚的他似乎正要趕赴一場商業會議;右手邊,一個大月復便便的孕婦推著一台有頂蓋的嬰兒車,腳步穩健地走過他們面前;再接著是一個將衣服穿出許多流行層次的少女,耳上掛著免持听筒,嘴唇不停地動,如果沒注意到她耳朵上的小玩意兒,可能會以為她是在喃喃自語。
這景象讓以安再一次覺得自己有點老了。
盡管免持听筒已經在大街上悄悄地流行起來,然而他就是不習慣在街上對著空氣里的電流說話。老式的他還是喜歡拿著手機擱在耳邊大喊大吼,連買車也寧願選擇外觀保守實用的國產車,因此從來釣不到年輕的美女。怪誰?
注意力又轉回路面上。
這回由右而左走來了一個長發女子,那一頭在陽光下閃閃發亮的美麗長發吸引了他的視線;正想跟予風說他從來沒看過養得那麼長還能那麼漂亮的頭發,偏過頭去,卻發現身旁的人臉色一僵,臉上慣有的淘氣與笑謔霎時間消失得無影無蹤,並且幾乎在同一時間推開車門,長腿跨了出去--
以安一愣!他們還在十字路口上,而後頭跟了一長排的車,行人通行的綠色人形燈號則開始閃爍加速,警告著剩余的通行時間已經不多。
有那麼一瞬間,他想跟下車把予風拉回來。但當他看見予風追上那名長發女子時,卻訝異得什麼也不能做。
因為他從來沒看過予風露出那種樣子的表情--一種包括了驚喜、錯愕、恐懼,以及滿懷不確定的表情。
他到底看到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