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女奇緣 第四章 作者 ︰ 謝上薰

黑決明大大地被震驚了,向來冷靜到近乎無情的主人竟會干出「搶親」之舉!

那位新娘只有十四歲,還沒有發育的跡象,難道他敬重的主人患有「戀童癖」?!名分未定,尚未下聘、迎娶,他就這麼把人搶回來了,天底下就是有這種任性到極點的主人,他命好苦,累得他又黑瘦了一圈。

「此事萬萬行不通的,主人。」

黑決明說到口乾舌燥,石不華仍是充耳不聞,一意孤行。

「你設計的大馬車終於有派上用場的時候,你應該高興才對嘛!」

這一次例外。黑決明揮汗如雨,繼續和主人奮戰︰

「請納屬下忠言,讓來弟小姐待在石園養病,主人若是帶著小姐齊赴兩湖,這里將會謠言四起,說林來弟和石園的主人私奔了,這對來弟小姐太殘忍,日後她還有臉回來嗎?」

「你是什麼出身的?任由別人欺到頭上也不曉得反擊,枉費跟隨我多年。」石不華反倒訓了他一頓。「謠言由人口中傳播,你不會趁謠言未起時自己先放出話嗎?說丁家假仁假義,凌虐一名孤女,害得她舊病復發,命在旦夕,石園主人為她打抱不平,帶著她出門尋覓神醫治病,又考慮到林來弟的名節,所以事先和她訂下名分,以兔遭人非議。」他清冷的眼神,有種戲-眾生的快意。「我說的也算是事實,如此一來,村人反過來同情來弟,丁耕義為了不使事件擴大,當會收下聘禮。」

丁耕義不知倒了什麼楣,招惹上「鬼佛」石不華。他厭惡血腥,不輕易揚言報復,但這不表示他不會整人。

黑決明可以想像「石家版謠言」一傳揚出去,傳人丁耕義耳中,他這位桃花村第一清高名士的臉包準馬上黑一半,以他保守書生的僵化腦袋只怕會不懂得轉彎,萬一他耍起性子,硬踫硬起來,到時兩家都不好看,只會使流言變得繽紛多采,樂得村人一飽耳福,短期內茶餘飯後不愁沒話題可聊。

以黑決明對主人的了解,石不華從沒有認輸的時候。

但願丁耕義少一點意氣,多一些世故才好。

回到居處舒心樓,石不華見旅行用物都已打包好,夏雪拿著冊子正在點算,他直接上樓去。房里,林來弟已經醒來,她的雙手纏滿了白色布條,靠坐於床頭,春柔正在喂她喝蘑菇雞湯,所有的作料全事先弄碎了,容易人口。

冬晴正邀功。「你可是托了主人的福,才吃得到我親手煮的東西。」

「放肆!」石不華剛好進來。「這是你的本分。」

「奴婢知錯。」冬晴裝出慚愧的樣子,等石不華臉色稍緩,便要求道︰「主人此次出遠門也帶我同行好嗎?」他只吩咐春柔、夏雪隨行,秋心和冬晴留下來幫黑決明,石不華要他們往北依照他的指示設立商業據點,他則帶著來弟往南走。

「主人,小姐身子虛,我可以幫她熬補湯滋養身體。」

石不華看了來弟一眼,她比第一次見面時更瘦一些,愈發像個小孩。「也好,你和丘聖平調換,叫他跟著老黑辦事。」

「遵命。」冬晴喜上眉梢的去傳話。她要把新做的兩套行頭帶著,必要時可以亮相,她知道男人都是愛面子的,身旁的侍女愈美,主人就愈有面子。

她也知曉丘聖平絕不會埋怨,她早看出他對秋心那老實丫頭有意思。如此安排,既成全他們倆多相處的機會,也等於替自己剔除一名競爭者,一舉兩得。

相信日後秋心也會感激她的,冬晴滿懷喜悅的步出舒心樓。

石不華接過春柔手中的碗,「你也下去準備吧,我們未時三刻動身。」春柔告退後,他坐在床側繼續喂食。

來弟神情呆板,面無歡容,自昨天歸來,她一直沒開口說一句話,大不同於他們初相識時的情景;兩三個月形同奴役的生活,非但令她的身消瘦,更令她活潑的心萎縮。所以,石不華要帶她走,去看看外面的世界,相信不出幾天她便會恢復從前的模樣。

「來弟,」他不在意她沒多少反應,以輕快的聲音說︰「不知你對昨天的事情記得多少,總之,我把你帶回來了,從此刻起,你便是石不華的未婚妻。」來弟閉口不食,瞪大眼楮看著他,他自顧往下說︰「你別慌,我有耐心等你長大。把嘴張開!嗯,很乖。你听我說,很快我就要動身下兩湖,那邊物產豐富,有很多生意可以做,不過去分一杯羹實在可惜。來弟,你自己決定,要隨我下兩湖,還是留在石園?」

他早作好決定,只是想請她開口。

「跟你。」她小小聲的說,深怕再被帶回丁家。

她面色陰霾,石不華看出來了,拍拍她的手臂,朗聲道︰「打起精神,林來弟!我保證以後你會忙得沒空垂頭喪氣。」

忙?來弟點點頭,道︰「來弟會干活,來弟不會吃白食……」

「胡扯!」他喝斥一聲,忙又緩和嚴厲的表情,抬起她消瘦得使尖下巴更明顯的臉,溫暖的眼神朝她笑著。「你是我的未婚妻,你不需要干活。你要忙些什麼呢?一開始,你要忙著吃、喝、玩、樂,把自己的身子養壯點,然後學著讀書、彈琴、作畫、刺繡等等,挑著你有興趣的學習,我不勉強也不阻攔,總而言之,你只要忙著花我賺的錢就夠了。」

來弟怎麼也不明白他。「你好奇怪。」

「對,我是怪人,你是怪人的妻子,就是這麼回事。」

她听出他話里的真誠,看來他真是將她當成未婚妻看待了,她心里說不出是什麼感覺,疲累的身心使她無法作深入的思考,不必回丁家倒真令她松一口氣。

「可是,筱樵呢?」

「你不需擔心她,她的處境比你好多了,再則,我已派老黑備下豐富的聘禮,有了這些聘金,相信你舅母會滿意得不再苛待你姨媽和筱樵。」

「聘禮?」那不是太便宜丁家了嗎?

石不華看過清單,數給她听︰

「計有豬二十頭、羊十二只、牛十頭,以及十六對雞,布二十疋,首飾十二件,頭飾十二件,金子五兩重的十二個,白銀百兩,外加一些瑣碎東西。」

來弟傻愣當場。他瘋了是不?丁、閔合婚,總財產也不過是這個數目,他真大方,一下子使他們的財產增加一倍。

石不華傲然道︰「我要他們懊悔曾經虐待你,要不然,日後我敬重他們是長輩,所孝敬的何止是這個數目!他們收下了這些聘禮,難免心虛有愧,以後也不好意思再來麻煩你。同時,我要全桃花村的父老都明白,林來弟是非常、非常寶貴的。」

來弟屏息不語。她很寶貴?

「來弟是寶貝,價值連城的寶貝。」他真心這麼想。

他存心用錢砸昏丁耕義和閔杏妃,看他們還有臉看輕來弟不?

來弟不是賠錢貨,絕對不是!他要閔杏妃承認這一點。更要緊的是他要來弟學會自信,以自己為傲!

人人均不瞧在眼里的小孤女,石不華卻愈發看重,他自信眼光不差,來弟是未經雕琢的美玉,所需要的只是巧匠以靈敏的雙手琢磨出屬於她的美麗。

她的美麗只有他知道。

石不華悠然地笑了,他不急,他有耐心等待她的美麗。

但來弟有自知之明。「你為什麼要對我這麼好?為我花費驚人的金錢?我根本不是價值連城的寶貝,你會後悔的。」

「你錯了,後悔的人將是你,不是我。」

「我?我後悔什麼?」她根本一無所有。

「等你真正長大了,你會後悔過去太輕信別人的言語,貶低了你自己。」石不華起身將碗擱在桌上,從懷里模出一件金質物件,突然道︰「令天是咱們兩人的定情日,我送你一件有趣的東西。」攤開手掌,現出一只約兩寸半高的黃金雙耳瓶,瓶上有金屬蓋,兩只金耳穿上細致的金鏈子,在瓶蓋上方一寸半的地方再穿過一顆圓溜溜的黑珍珠將金鏈收束後再延伸上去成為一條項鏈,十分別致,玲瓏可愛。

「好不好看?」

「真美。」來弟沒見過比它更迷人的東西了。

石不華就愛看她驚嘆的可愛模樣,愛她那分真性情,不假思索的將黃金雙耳瓶懸掛在她胸前。「給你在車上無聊時把玩兒,可以把瓶蓋打開,瓶里填有香料,聞著可醒腦安神。」

來弟卻愛它是難得一見的首飾,瓶身雕鏤花紋,怎麼看都不覺單調,更因它是她的第一件裝飾品。

地仰臉感激的看著他。「我要如何謝你呢?」

他手指自己的面頰。「親我一個,用心的愛我。」

她像孩子般蜻蜓點水的親了他一下,帶著羞澀的心情發現男人的面頰同樣光滑溫暖。

石不華不甚滿意,勉強可以接受。「下次要親久一點。」

「石大爺……」來弟急了。

「石大爺?好奇怪的稱謂。你還小,就叫我大哥吧!」北地有些地方民風保守,妻子不直呼丈夫名諱,尊稱大哥。

她一時叫不出口,石不華也不勉強,自先回房更衣,讓春柔和秋心幫來弟換上全套的新衣;上次他去兩湖,帶回江陵有名的細羅、絲綢和錦緞,細羅輕軟薄柔,絲綢色澤絢麗,錦鍛高貴清華,早交由春柔代來弟裁衣。

人要衣裝,華衣美服教人精神為之一振,上自八十歲的老太婆,下至八歲的小姑娘都一樣。

午後的太陽,使來弟的面孔蒼白中透出一抹紅暈,石不華將她抱出來,裹著白布的雙手輕摟他粗壯的頸子,訝異的目光落在石板道上,兩馬拉的大馬車已準備就緒,十位神情剽悍的男子牽著自己的馬,面上一片肅穆。

「各位,見過我的未婚妻林姑娘。」

「林姑娘。」十壯漢齊聲呼道。

來弟羞怯地一笑,枯萎的心在目睹這麼多充滿活力干勁的悍馬健兒,竟也活潑潑地蘇醒過來,眨著好奇的眼楮看著這一切。

「要上路了。這一去要好幾個月,有時需露宿野外,你怕不怕?」

「不怕。」

石不華露出贊賞的笑容,讓她坐進大馬車,春柔和冬晴陪侍左右,冬晴替代丘聖平上馬,她也是情願騎馬的。

「出發!」

雜沓的馬蹄在石板道上敲出響亮的節奏。

四輪馬車跟隨馬隊快速馳行,車身寬長且堅固厚實,里頭可坐可臥,十分舒適,不感覺什麼顛簸。

「這座多人一起出遠門,心里比較踏實。」春柔說著。石不華暗中交代她們多與來弟交談,激發她的談興。「小姐是否也有同感?」

來弟暗自比較她和筱樵隨丁勤花來此投親的情形,和今天大隊人馬前呼後擁的景況,確實不可同日而語,人多總是比較容易使人安心,所以她點了點頭。

微掀窗簾,還有一層透明的青花薄銷封住窗口,阻隔沙塵,又不妨礙視線。

「主人是位不甘蟄伏的大人物,我早知他鄉紳做不久的,果然他早有安排。」冬晴的臉上滿是崇仰之色。馬車正路過一片棗林,她正好夸耀。「這片三甲多地的棗林是主人的產業之一,像這種棗園有三處,栗園有兩處,每年的收益便足夠豐衣足食。我想你是不懂的,棗栗全身都是寶,棗花、粟花是很好的蜜源,蜂蜜成了另一項多出的收益,果實的用途多廣,而棗葉可入藥,栗子葉可充飼料,棗木和栗木可以做車輪軸、橋梁和家具。」

她由座椅下的夾層取出一只木漆食盒,打開來。「棗子可以生吃,做成蜜棗可以保存良久,請小姐嘗嘗。」一整盒的蜜棗散發出一股甜香。

「還有栗子糕、山楂糕……主人吩咐想法子讓小姐多吃。」

「我不餓,突然覺得好困。」來弟柔了柔眼皮。

春柔忙道︰「吃了藥想睡才好,睡得多身體自然好得快。」大馬車原設有睡眠的空間,伺候她睡下了,拿出主人的披風給她當被子蓋。

冬晴輕哼。「早知她听不懂,何必浪費唇舌。」

「冬妹!」春柔警戒她。「你的口氣和態度都不對,把她當成無知小兒似的賣弄你的知識,你逾矩了,你知嗎?」

「春姊,我不懂,你真當這個黃毛丫頭是我們的主母不成?」

「不錯。莫非你在質疑主人的選擇?」

「冬晴不敢。」她擔不起這罪名。石不華何等自負,他做買賣從沒賠過錢,林來弟必然有她的價值在,可是……「可是我就看不出她有什麼好?臉蛋不美,身材像小孩,又沒讀過書,連一樣拿得出來見人的特長也沒有,我就不懂,主人看上她哪一點?我想,無非是同情她的遭遇罷了。」

「冬晴,你會說意放肆了,萬一教主人听見,非趕你回去不可。」

同情?春柔很快否決這個因素。她們四人全是在生死邊緣掙扎過的,比起林來弟,加倍令人同情,石不華可沒意思娶她們任何一個。她不是沒看出冬晴心心念念的全是主人,太傻了,跟隨他左右這麼多年,她都快二十了,冬晴也過十八,石不華若有意,早已命她們侍寢,他有這個權利。

冬楮是聰明人,怎麼偏在這事上懵懂呢?

春柔也有過奢望,但很快便醒悟過來,但願冬晴也能早日清醒。

出了桃花村,石不華來到窗邊,瞧一眼來弟的睡相,說道︰「第一站是葉城的萬來客棧,我們先走,你們隨馬車慢行。」春柔答應。他再看來弟一眼,策馬離去,留下夏雪一騎護行,其餘十一騎飛快消失在視線外。

冬晴隔窗道︰「夏姊,明日換我騎馬,你來坐車如何?」

「你這小妮子在想什麼我會不知道?好吧,成全你。」夏雪暗笑,一路上,她根本沒有同石不華說上一句話,十個大男人虎視左右,再大膽的女人也不得不安靜。

冬暗不料自己的心事這麼輕易便教人看出,這麼一來,她非成功不可,否則顏面何存?

春柔搬出她的百寶盒,來弟的一套夏杉她已裁好,在車上正好動手縫制,一來也可排遣無聊。枯坐了一陣子,冬晴也忍不住拿起一條褲管縫了起來。

初夏,蟬聲乍起。

+十+

「這是干什麼?這是干什麼?」丁耕義連連問道,氣得吹胡子瞪眼楮,直人書房,拒絕見黑決明和媒婆。流言四起已令他惱然,大筆聘禮一路吹吹打打的送上門來,更引起四鄰側目,議論紛紛。

閔杏妃樂得眉開眼笑,有了這大筆進帳,她可以買進數甲良田,從此吃穿全不愁了,怎能不舒心快意呢?真個始料不及,林來弟竟價值不菲,早知當初就多對她好些,把她養得白白胖胖,聘禮怕不更多?

「退回去!退回去!我丁某人不為五斗米折腰。」

對了,先擺平這不識時務的大老爺才成。

不為五斗米折腰?開玩笑!他可曾憑自己的雙手賺過五斗米?不過蒙祖上庇蔭,做現成的小地主,成天只知閉門讀書,不然便呼朋引伴游山玩水,視生產為讀書人的恥辱,一味講究清高,骨子裹不全靠女人支撐門面?有妻子時靠妻子精打細算,沒妻子時賴妹子勤儉持家,這大老爺做得可真輕松。

奈何閔杏妃亦心知肚明,非但丁耕義自己不會這麼想,父老們也敬重他是有功名的,婦人少艾則羨慕她夫家有底子,不必辛勤勞作。

她的奉獻,只有自己人知道。

「那不知檢點的小賤人,愛跟男人私奔便隨她去!我沒道理代她親娘收下聘禮,因為我絕不承認這門親事。」

「老爺,求你為了家祖先留點顏面吧!」閔杏妃和他關在書房里,勸說︰「流言對丁家不利,說咱們虧待小孤女,咱們有嗎?打我進門起,從沒少過她們姊妹吃的、穿的、用的,瞧瞧筱樵,不也長得骨肉勻亭?只有來弟自來便瘦巴巴的一副可憐相,才引得村人議論。雖說謠言止於智者,一般的村夫愚婦又何以明白呢?老爺,這是一個攻破謠言的上好時機,收下聘禮,將來弟許配石不華,正可表現我們丁家問心無愧,成全良緣。至於來弟的私德令老爺痛心,反正丁家也不必去巴結石園,往後不再來往便是。」她也是精明人,自能體會石不華意在割斷來弟和丁家的關系。如今雖感惋惜,卻已悔之不及,是以更不能放棄這一筆可以令她安穩過一生的財富。「老爺,就算我代大姑求一求你,為大姑的女兒留一點顏面,她在九泉之下也會感激你的。」

丁耕義無法不動容,她一番話合情合理,且保全丁家的顏面。

「唉,我怕父老議論我貪圖聘金,這……」

「老爺若肯答應,我想送來弟一筆嫁妝。」閔杏妃早有打算。「村北那塊兩分田,石園曾有意購下,被老爺拒絕過,不如就當作陪嫁送給石不華,他也不吃虧了。」她有自信這筆財富到了她手中,會比秀才丈夫所帶給她的安全感還要多十倍。

「罷了,罷了,就便宜他吧!」

丁耕義懶得再爭,知道自己並沒佔什麼便宜,不再感覺石不華財氣逼人得教人難受。早日解決這些煩心事,書中自有黃金屋。

閔杏妃興高采烈的出去辦事,那塊兩分地頂多值三十兩,這交易一本萬利,實在好做得很,可惜機會難再。

行經臥房,她才吃驚的看到了丁勤花正佇立一旁,張大眼楮注視著她面龐的一切情緒。丁勤花是知道她的決定了,而且很不贊同,她想。閔杏妃深深的回視一眼,一甩頭,毅然的撇開了丁勤花,自顧自的離去。她以為丁勤花應該明白的,整個家的重擔全在她兩肩上,那麼多人要吃飯,還要籌辦妝奩,她不現實、不功利,全家人喝西北風嗎?

挖石家的東牆,補丁家的西牆,如此她們才有好像吃、好衣穿,她應該懂的。

丁勤花不懂,她不像丁耕義那樣喜歡自欺欺人,這聘禮收得問心有愧、面無光彩,簡直可恥!她沒多嘴的餘地,只是愈來愈不了解她的大哥。

黑決明順利辦好主人交代的任務,真慶幸了耕義有一個「明理」的妻子。

他的心松了一半,另一半卻沉重起來。原有意迎娶了家悄寡婦,主人既跟來弟訂下名分,他怎敢長上一輩要主人叫姨爹?不教石不華擰下腦袋才怪!

即使丁家表明有土地陪嫁,他也高興不起來。

罷了,男人志在四方,他還有生意要做,沒空傷春悲秋。

而丁家一夕成富,成為桃花村人人談論及羨慕的對象。

這廂,卻有一名少女暗自傷心爹娘早逝,而今連親妹子也不得相見。

林筱樵躲在房里哭泣,丁勤花回房瞧見,勸道︰「別哭了,來弟從此是石園的人,這樣也好,石不華不會虧待她的。」

「她怎能這樣……這不等於賣了來弟?」筱樵暗悵閔杏妃拆散她們姊妹。「以後,我還能見到來弟嗎?」

丁勤花不知道。「別怨你舅媽,其實她也不是壞人!只是太會替自己打算,缺少仁恕之心,真要怪就怪你舅舅沒用吧!」

筱樵不懂這些,她只想把來弟找回來。

「找她回來做什麼?從早到晚作牛作馬,做到磨破雙掌女敕皮也換不到一頓好飯吃,人也變得沉默畏縮,成天精神恍然不安……唉,想想,我倒寧願看她毛病恁多時的模樣。」

「跟了石大爺,日子就好過嗎?」

「回想住在石園時那種富裕的日子,你應該反過來羨慕來弟才是。」

林筱樵沉默,兩行眼淚直墜而下。

來弟終身有托,而她呢?在閔杏妃的估算下,她的價值若干?

丁勤花亦心有戚戚,不知閔杏妃又能容她到幾時?

即便不思量,也攢眉千度。

++十

一團火雲卷近石園。

施琉仙姿容皎皎,喜穿紅衣,騎著一匹赤紅色大馬,宛似一團火雲,人與馬的性情同樣的難馴,同樣的壞脾氣,石不華送她一個外號︰「俏羅剎」。

「仙妹!等一等!仙妹!」一匹白馬緊跟於後。

「少嚕嗦!你回去干你的事,少來煩我!」

「不成的,仙妹,我怕你給石不華那厚臉皮的拐了去。」

「你那張臉皮才是舉世無雙的厚!臭痞子!」

「仙妹,唉,仙妹!你總是不懂我的心。」

「老娘不想懂!」她氣得口無遮攔。

「好啊,好啊!你做老娘,我做老爹,不過仙妹,咱們得先生幾個孩子才做得成,你說,咱們生幾個好呢?五個會不會太多?」

「閉上你的嘴!」

「仙妹……」

「閉嘴!谷蓮修。」

施琉仙雙腿夾緊馬月復,拉開距離,飛馳而去。

「仙妹,留點神,別騎太快。」

她理所當然的充耳不聞。

谷蓮修不得不加緊馬步。早知就不把紅馬「火雲」送給仙妹,害他差點追丟了,幸好有「追風」在,他才有法子找到仙妹,保護她不被石不華所騙。

那個皮厚賽城牆、冷血冷心肝的石不華,就靠他那張騙死人不賠命的狐狸笑臉,攏絡他爹的心,又隨便給仙妹一個希望,然後拍拍一走了之,這種人早死早超生,走得乾淨算便宜他了,何苦追他回來?仙妹鐵定中了他的蠱!

他勸過她不下百次,她反而嫌她煩,真是好心沒好報。她怎麼可以這樣傷他的心呢?她是他未過門的妻子(他預定的),跑來追他的死敵太令他痛心了。

雙馬馳至石園前,大門緊閉。

「仙妹,回去吧,我的心好痛!」他捧心道。

「又痛了?你的心是紙糊的,天天痛?!」

「這次是真的。」他生得一張可愛的圓臉,逗人垂憐。

施琉仙卻不上當,長鞭信手卷去圈住他上半身,硬拉過來,他只好夾緊馬月復隨鞭而動,笑出比石不華更騙死人不賠命的無辜笑臉,陪笑道︰

「仙妹,你有法子醫我心痛?」

「我有個一勞永逸的法子,心痛割心,保證你從此不再痛了。」她陰笑道。

他還是笑。「不好吧!這法子太血腥,美女的玉手不適宜沾血。」

「‘修羅門’的人怕見血?」

「那不同,生意歸生意。」谷蓮修巴不得被她圈住一輩子、水不分開,流露出幸福的笑容。「仙妹,我發覺只要你同我這麼親近,跟我笑上一笑,我的心便不那麼痛了,我相信只要你肯跟我成親,我的心痛自會不藥而愈。真的,我發誓不騙你!」

純真樣的笑臉,她愈看愈火,一鞭子怞過去!

「你還敢發誓,你現在就是在騙我……」

「哇!救命啊!」谷蓮修當她收回鞭子時已有心理準備,她皮鞭掃出,他人已隨馬竄逃!追風別的本事沒有,一見火雲同它的主人一道發怒時,它逃命的本事半點不輸主人,絕不辱沒追風之名。

一追一逃,鬧了半晌,施琉仙憶起此行任務,掉轉馬頭回去。谷蓮修保持兩個馬身的距離在後面盯緊她,不知她氣消了沒有?

真是沒面子,他第八十九次求親失敗。

谷蓮修,「鬼王」之子,「修羅門」第一順位繼承人,有「笑閻羅」之稱。

他初生之犢不畏虎,就怕仙妹發威。

再次來到大門前,施琉仙高跨馬背上,以三鞭打響門板,順便打落了大片門上的紅漆,威力赫赫不凡。

谷蓮修又拍手又高聲笑道︰「仙妹好手段!一來就給石不華一個下馬威,干得好!我的心痛又更好了些。」

「少胡說!我只是懶得下馬敲門。」

「噯,仙妹,你氣消了沒有?」那三鞭子若怞在人身上怕不皮開肉綻才怪。

「你下次還信口胡說不?」

「不了,不了。」他大膽的向前,圓圓的臉配上圓圓的酒窩,讓人見了忍不住想笑,再也板不起臉。

「你不討人厭的時候,挺可愛的。」

「仙妹,我是個大男人,別以可愛形容鬼王之子。」

「誰教你生成一張讓人想笑的臉。」

谷蓮修不悅的拍打馬頭,可憐的追風不敢叫痛,反正每回到最後倒楣的總是它的頭,而它似乎瞧見火雲正露出和施琉仙一樣幸災樂禍的女魔頭笑容。

可怕的女人,可怕的母馬,怎麼主人不離她們遠一些呢?

等了許久,才見一名半老頭子來開門,施琉仙懶得和他嚕唆,直截了當的說︰

「我是石不華的義妹,我要見他。」

「主人不在家。」

「他上哪兒去?什麼時候回來?」

「不知道。」

長鞭卷喉,她厲喝,「說實話!」

那門房嚇得險些暈去,快喘不過氣了。「真的……不知……主人沒交代……」

收回長鞭,她又問︰「黑決明人呢?」

「咳咳……總管昨日也出遠門了。」

「如今石園由誰管事?」

「慶嫂。」

「好,我就見她。」

騎馬長驅直人,如人無人之地,施琉仙一肚子的氣,氣郭冰岩欺騙她義父命在旦夕,這一來一回,倒教石不華開溜了,哼,她總有法子教他現身的。

依她過去的脾氣,非打爛石園里的鮮花出口氣不可,只是……唉!

有一回她拿盆栽練鞭法,石不華見了,繃緊三天臉不和她說話。

就是這麼怪,她反而因此喜歡上他。

同樣的事,谷蓮修見了,拍掌夸她武功好,郭冰岩則根本視而不見,懶得理會,只有石不華會直斥她的不是。

其實,她人門最早,她娘和谷天尊有遠親關系,七歲時被收養,石不華是後來者,竟敢入門沒兩年便開罪於她——谷天尊最寵愛的美女。

當時她氣不過,拿他練鞭法,打中他好幾鞭,那時他初學武功,尚不如她,不過這之後,她再沒打贏過他,他術業猛進,彷佛打從娘胎已是練武功的好材料。過了好長的一段時間,她才明白他三天不和她說話並非恨她打人,而是她害死好多無辜的花草。

到今天,她依然沒當花草是一回事,卻沒再傷過一朵花。

石不華珍惜無情的草木,為何不珍惜父子之義、手足之情?他走得那般決然,沒有絲毫留戀,她不懂他的心。

在花廳奉荼,谷蓮修竭力想挑毛病,卻挑不出來。論堂皇是夠堂皇,論典雅也半分不缺,石不華本人就跟這屋子一樣討人厭,光會求表面功夫好看!谷蓮修心中冷哼。

想當初他和仙妹青梅竹馬,兩情相依,我眼中有你,你眼中有我,兩顆純摯的心默默相許,石不華卻死不要臉的硬插進他們之間,故意引誘仙妹的注意,從此仙妹對他分了心。

算來仙妹也是受害人,罪在石不華。

由慶嫂口中只得知石不華下兩湖做生意,其餘一問三不知,但這已足夠。

他大笑。「那家伙一身的銅臭味,走到哪兒都死性不改。」

施琉仙臉色微變,悶不哼聲的走出石園。

「仙妹,死心吧!那家伙只愛銀兩,他不會跟你回去的。」

「臭痞子,閉上你的臭嘴!」

「惹你不快的是石不華,找他出氣去!」兩湖何其大,要找一個人談何容易。

她上馬。「我這去找他。」

「你瘋啦!這不啻是海底撈針。」

「他不能成為商人,」她堅決的說︰「‘修羅門’和義父都需要他,他必須回去。」這也是為了她。她不忍背棄義父嫁出‘修羅門’,她的丈夫自當是‘修羅門’中人。

「仙妹,你是不是藏有私心?」

「誰沒有私心?我想嫁石不華是眾所周知的事。」施琉仙快樂的說出心中事,痛快之至,一點沒有因為谷蓮修在場而有分毫尷尬。

「是嗎?‘修羅門’中人人皆知我娶妻當娶施琉仙,沒人傳說你要嫁石不華。」鬼王之下,他最大,即使散播謠言也需散播對他有利的謠言才行。

「你亂講。」

「我句句實言,仙妹,我早下定‘非卿不娶’的決心。」

「我偏不嫁給你。」她氣呼呼道。

第九十次求婚失敗,谷蓮修真想一頭撞死,但又太便宜石不華了,他怎能留下仙妹孤身一人受盡石不華的欺凌虐待,即使做鬼也會氣得馬上還魂。

「你執意去找石不華?」

「姑娘正是此意。」施琉仙氣勢洶洶,非逮著石不華回去成親不可。

谷蓮修不敢輕捻虎須,更腦恨石不華的橫刀奪愛!怎麼辦好呢?他思緒飛轉,計上心頭,與其阻止她,不如陷害石不華,教仙妹對他灰心失望。有道是英雄難過美人關……呸呸呸,石不華算哪門子英雄,不過他總是男人吧!買通幾位美人兒去誘惑他,教仙妹見了,可有得瞧。

就不知他喜歡哪一型的美女?春、夏、秋、冬四婢各有各的美,春柔情、夏雪媚、秋心甜、冬晴嬌,從沒見他對誰特別好些,莫非他鍾愛妖姬型的?

是夜,他潛進藏書樓,由看守人口中也逼不出石不華南下的路線,卻得知一個很有趣的消息︰石不華已訂了親!

既然大隊人馬同行,找起來便容易得多。

至於石不華訂婚之事,他不急於告訴仙妹,留待時機成熟,教仙妹對石不華從此絕念。

雖說這法子有點兒卑鄙、刻薄、邪門、無聊……但他是堂堂鬼王之子,「笑閻羅」是也,做人不卑鄙一點,努力排除異己,怎能一躍成為大人物?再說,「替天行道」也無庸太講究手段啦!

不講究手段正是‘修羅門’中人慣使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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