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生活很平靜,一直沒有跟丈夫說起以前那一段。
大成是很明事理的那種人。
行禮之前我問他︰「你要不要知道我的過去?」
他即時說︰「不要,沒有興趣,不關心。一切從今日開始。」
于是在他面前,我成為一個沒有過去的人。
我們很尊重對方,結過婚的人都知道,一注冊登記,生活另一階段便宣布開始,我們都不是餐風露宿的神仙,戀愛管戀愛,婚後一切在乎實際,再神魂顛倒也得去辦開門七件事。
不知不覺已經過了三年。
漸漸想要一個孩子。
婚後搬到溫哥華住,開始時非常亂,上屋搬下屋已經夠忙的,別說從香港搬到加拿大。
先擠在大成的王老五公寓,地方不夠用,四出去找房子,大成喜歡花園洋房,我情願選大廈,他贊成租,我習慣買。
爭論半晌,一人贏一半。租了大廈的公寓,三間大房,兩個客廳,玻璃露台。月租一千,不便宜。在香港,我老听傳說,以為外國房子爛賤。
等租到房子,安頓下來,已經有老夫老妻之感。
我老咕噥︰「這麼貴的租,不如買下來。」
他說︰「太太,那筆款子的利息足夠交租,擔心什麼,把大筆錢壓死在一項投資上,不劃算。」
在香港,我的主意頂強,來到異鄉為異客,漸漸為大成佔了上風。
我並沒有找工作做。
不想再辛苦。
在全世界找高薪的工作都不是易事,包括香港在內,非得從頭開始,打底層做起。
離開中環那一年我的月薪已經頗鉅,也明知無法再屈就,所以干脆轉變習慣做主婦。
大成並沒擔心我的適應能力,我會在墨爾本渡過四年大學生涯,該處更悶更苦燥。
做事的時候老是盼望有個大假期,真的休息下來,一年什麼都足夠,不由得向往起以前走路都小跑步的雄姿來。
以前中環也有人認識我,時髦的職業女性,愛說笑,獨立,肯吃苦。
現在往超級市場一站,跟其他唐人街的主婦沒什麼分別,不知道為什麼,一失去工作也就失去那個勁。
現在我套著大成的毛衣便可以過一天。說是另有一番風味,但到底有點滑稽。
大成說我像大學生。自然,學生都是隨和的,不修邊幅的。
我沒有再進學校,我並不好學,而且也受夠了。
亦沒有視日煮三餐為人生大事,在家我們吃得很簡單,要不往外跑,吃龍蝦去。
日常時間平均用在閱讀、家務、躲懶上頭。
真的,或許應該生一個孩子了。孩子長得一兩歲,便會得蹣跚的走過來,伏在母親的膝蓋上,溫馨地表示親愛。
不過也有現實苦惱的一面,雇保姆是不可能的事,半夜起床喂女乃極其可怕,白天一一難移。
故此想管想,下決心還待將來。
時間過得真快,一蹉跎便三年。最近我買了畫具回來,開始寫生,有時在史丹利公園逗留至天黑。
大成的薪水是有限的,稅金高達收入三分一,在外國做太太,跟在全世界做太太一樣,身邊有些私蓄較為安全。
再說,我們這一代女人,早已忘了如何做伸手牌,自由需要付出代價,誰說不然。
身邊沒有余錢自然也捱得過去,但已經用慣最好的潤面霜、剪最時髦的發型,一時節縮不來。再說,為什麼一個女人看上去瀟灑時髦,另一個村氣土氣,倒與文憑無關,完全是,穿什麼在作祟。
大成也知道我不用靠他。
他沒有問我靠什麼。因為他對我的過去不感興趣。
但是他也該知道,即使年薪六十萬港元的女性,到頭來也不會有什麼剩下,因為那種排場那種架勢都非錢莫辦。
這就是為什麼許多紅星到老潦倒的原因。
至于我此刻可以做得逍遙自在,那是因為曾經有人對我慷慨饋贈的緣故。
過去,我做過一個男人的情婦。
他與我共同生活兩年,分手之時,給我一筆款子。
不然你以為從良那麼容易?身邊有個錢,只要看到喜歡的男人,就可以一頭撞過去,否則擔心衣食住行,一躊躇就蹉跎。
說得難听,也確是事實。
倘若我不是胸有成竹,哪敢離鄉別井嫁到這種地方來吃西北風。
那個時候,我還年輕,我以為那個人會娶我。但他沒有,他听他父親的命令,娶了一位門當戶對的千金小姐,對他事業有幫助的女子。
不是合法的妻,就是情婦,我無奈地做了別人兩年情人,他覺得委屈我,故此補償我。
剛在我認為婚姻生活挺有意思之時,他寫信來給我。第一封信是半年前收到的。
他居然會寫信,真是太難得,再去想法打听到我的地址,更加稀罕。
開頭他訴苦,說他那娘家富甲一方的妻子如何與他志趣不合,然後就表示想念我。
我以為他開玩笑。
後來信越來越多,禮物接踵而來,家中不是多了一整套的水晶瓶子,就是一打半打的時款大衣。
過去是過去,我並不記念這個人。
男人再闊綽也沒有用,如果他不愛惜女人,只把女人當玩偶,光有錢是無用的。
後來我學乖了,把包裹與信退回去,讓它們環游世界。
他于是打電報來。
郵差是個老伯伯,開始取笑我︰——
「你要請我喝啤酒,一天見你三次。」
「到底是哪個羅密歐?」
「當心我告訴你那一家之主。」
我淨微笑。
我不敢把電報退回去,怕他撒賴索性打電話來。區區長途電話費可奈他不何。
白天閑的時候我也問自己︰他到底想怎麼樣?甩掉的人,又想她回到他身邊?
像我這樣的女人是很多的,何必一定要舊人,況且這舊人已經嫁人。
他第一個電話終于來臨。
大成剛出門,我以為是他忘記文件還是什麼的。
電話里的聲音卻不是大成。
「你忘記我了?」聲音蕩氣迥腸。
我淡然說︰「是你?」
「你好嗎,生活可愉快?」
說不愉快,他會覺得有機會乘虛而入、說愉快,又怕他妒忌破壞。
對牢這種人,只得說︰「托賴,過得去。」
他清清喉嚨︰「有孩子沒有?」
「快了。」
「為什麼把東西退回來?」
「用不著。」
他人在什麼地方?電話中的聲音那麼清晰。
「我想來看你。」
我心頭一松,幸虧他不在此地,還可以施緩兵之計。
我馬上說︰「看到你也不會認得我,老多了。」
「我是不應該放棄你的。」
「過去的事,不要去提它。」
「我以為你不會再听我的電話。」
「大家還是朋友嘛。」
他嘆口氣,「你不恨我?」
「恨?為什麼要恨?我在你那里學到很多,我們在一起也曾經高興過。」
「你一向是個懂事的女孩子。」
「謝謝你。現在我要出門辦點事,下次再談吧。」
我掛上電話。他的消息真靈通,不知在什麼地方找到一萬多公里外的電話號碼。
在目前的生活中遭到不如意,便想往回走,這是人之常情,可是我過得很好,好得不作他想,尤其是經他不住蚤擾之後,更覺現在的平靜舒適難能可貴。
大成與我已經很有了解,他是好伴侶,在周末,他閱讀,我做運動,或是他看足球賽,我打理盆栽,兩人可以半天不交談,但心靈相通,脈脈流動。
做好夫妻至要緊有諒解,有時候我覺得我們倆是好伙伴、好兄弟,我極珍惜他,他也愛護我,兩人一起坐看電視也會握著手。
這個小城使我們心靜,有機會好好地培養感情,我想我們之間不會有問題。
我絕對不會回到以前的噩夢里去。
天天早上,我推開露台的玻璃門,深呼吸,公寓對牢海景及公園,猶如仙境,靜得可听見露水滴下,喝瓶牛女乃,伸個懶腰,便有種夫復何求的感覺。
讓我告訴你什麼是快樂。
快樂是身體健康,可以有足夠的體力去應付日常生活所需;快樂是活動一天之後,回到自己的家,與伴侶高高興興、談談笑笑吃頓晚飯,然後倒在床上,舒舒服服地睡八個小時。
快樂就是那麼簡單。
我不會容忍任何人來侵略這種快樂。
大成在下午下班返來,問我︰「怎麼瞼色有點蒼白?」
我微笑,「老了。」
「去買那種一百美金一瓶的營養霜來搽臉呀,」他笑,「廣告上不是說可以青春常駐嗎?」
「駐太久了,返陽乏術。」
「心情不好?」
「哪里。」我說︰「你別瞎疑心。」
「我關注你身體,會不會有了孩子?」
「我在密切注意中,不會錯過。」
他握住我的手,「生活還愉快嗎?」
「希望可以躲到更安全更遙遠的地方去,天之涯,海之角,大成,單獨與你在一起,避開那些無良的人的追殺。」
「有什麼人要害你?」
「誰沒有仇人?」我反問。
「我會替你出氣。」
「至怕你屆時離棄我。」
「我像那種人嗎?」
「要來到臨頭才會知道。」
那日下午我們到城內去逛街,買了許多釣魚用的工具,秋季快來,又是釣三文魚的季節。戴一頂塑膠雨帽,穿最舊的牛仔褲,帶野餐籃子,一瓶最好的白酒,以及兩張折疊的小帆布椅,便可消磨成個傍晚。
我出奇地適應這種生活。
廿五歲之前與廿五歲之後的我是兩個極端。
年輕的時候比較外露,鋒芒很勁,事無不可告人,掉一根頭發都要宣揚出來,什麼地方跌了一跤,什麼時候與人吵罵,都是大事,太陽永遠只繞著我轉,稍受冷落便受不了。
經過風霜後人生觀大變,現在只想尋個安樂窩躲起來,巴不得世人當我透明,不存在,好讓我太太平平做人。這就是所謂物極必反。
有人偏偏要在這種時刻來蚤擾我,怎能不惹我憎厭。多少禮物花束甜言蜜語,都不能再引起什麼漣漪。
不過我實在怕得罪這種人,怕他會采取什麼離譜的行為。
我想提醒那個人,在傷害別人的時候,行凶的人也往往會受到傷害。這是物理反應定律,
壓力越強,反應也大。
他也不是沒有身家財產的人,應當想到這一點。
正當我的困擾尚未平服,他人到溫哥華來了。
他叫我接飛機。
他以為這還是他的全盛時期,我得伺候著他。我推說我要補課,並且告訴他,他來得不
合時,我正要往紐約探親,說不定半個月也不同來。
「你故意避開我。」他說。
我說︰「避人也要精力,干麼要避開你?」
「至少你應請我吃一頓飯,替我洗塵。」
「我實在忙,沒有時間吃吃喝喝的。」
「哼,不是都說此地生活閑得慌?」
「視人而定吧!」我說。「我沒說過。」
「那你是肯定不出來?」
「待你辦完正經事咱們再聯絡。」
「我有辦法見到你。」
這已經接近恫嚇,我也並沒有惱怒,順手掛掉電話。
他為什麼拚了老命來纏住我?我弄不懂。看不得別人有好日子過?我並不是在做皇後,
我開心不過是因為我滿足。
即刻我收拾簡單的行李。
我同大成說︰「要向你請十天假。」
「神出鬼沒,又到什麼地方去?」
「紐約大都會博物館在展覽現代美術,我想去逛逛。」
「三天還不夠?」
「還想去參觀皇牌大廈。」
「四天也夠了。」
「看幾個舞台劇、演唱會及舞蹈。」
「五天,最多給你五天半,周末要回來陪我。」
我們習慣這樣討價還價的。
我說︰「一言為定,五天半。」
「住哪家旅館,老規矩亞美利堅那?」
我點點頭。
「這間旅館已經很破,事事自己當心。」
大成一關心我,就像個老太太,我看住他笑。
我倒沒有胃口去避開任何人,好的歹的,避都避不開。
一上飛機,發覺坐在我身邊的,便是那個人。
我意外,這不是巧合吧。
他的興致恁地好,萬里追蹤,是不是用上私家偵探?
我忍不住笑出來,「你?」
多年前追我的時候也沒有這麼吃力。
他有點尷尬,「可不就是我。」
他半絲沒有變,西裝煌然,周身名牌,什麼時興就把什麼搬到身上去,也不消化一下,處處顯得生硬。
他看著我,「你變了。」
「當然,老多啦。」我坐在他身邊。
這樣也好,離遠些,不會把大成牽在內,傷害到他。
「不,不是老,你像是換了一個人。」
我模模鼻子下巴,「沒有呀,我並沒去整容,明年吧,明年也許該拉拉皮。」
他膛目,像是不相信我會有這種幽默感。
我系好安全帶便打算入睡,這一程旅程不長不短,挺悶的。
他並沒有蚤擾我,大概震驚過度,千里遙遙的來追求舊情人,沒想到她此刻邋邋遢遢,像個男人。以前我妝扮得很厲害,化妝時用的掃子都有十多把,起碼對牢鏡子刷大半個鐘頭才能出門。衣服與鞋子成配,手袋與鞋子又得成對,一絲不亂,做人像上舞台。
我唏噓的想︰人真是會變的。
一覺醒來,我向侍應生取飲料,打開一本口袋書,讀了起來。
他一直注視我,問︰「你這樣子開心嗎?」
「還不錯。」我合上書。
「可是你跟從前有一百八十度的轉變。」
「是嗎?人生在各階段的要求不一樣。」
「在紐約,我訂了華道夫。」
「太貴了。」我搖搖頭。
「我請你。」他說︰「已租好兩間套房。」
我訝異地說︰「無端端有什麼理由要你請我。不不,我不可能答應你。」
他也沒有再求我,只是默默端詳我。
飛機上的空氣與座位都令我不舒服,我合上書,叫一大杯開水喝。
他看著窗外白雲。
我替他說出心聲︰「來錯了是不是?」
他不答,萬分感慨的樣子。
我只覺得好笑,「你要的是什麼,你自己難道不知道?」
他苦笑。
「紐約有飛機直返香港,別浪費時間。」
「反正有空,與老朋友聚聚舊也是好的。」
他想穿了,我含笑閉目養神。
他又說︰「你知道嗎?我第一眼見到你的時候,同自己說︰從沒見過這麼標致的女人。」
「不過是三分人材,七分打扮。」
「是,你真會打扮。」他承認。
「太虛榮了,兩萬元一件凱斯咪大衣一買三件之類。」我微笑地,像是在說別人的逸事。
「我不介意你打扮。」
「現在覺得多余,只有信心不足,或是靠外表吃飯的人,才會花盡心思去打扮。」
「愛美不是人的天性?」
我不去回答他︰「這次你不遠千里而來,有什麼目的?」
他坦白的說︰「帶你回去。」
「你太太呢?」我訝異地問。
「早分居了。」
「真兒戲。」
「我不該接受盲婚。」
我伸伸腿。
「你怎麼穿起球鞋來。」他不以為然。
「舒服。」
「你的足踝穿高跟鞋才好看,以前你獨愛穿那種七公分的細跟黑色-皮鞋。」
「是嗎。」
「你忘了。」
「小事我一向不放心中。」
「你會不會卷土重來?」
「我還能夠嗎?我都不是十八歲了。」
他極之失望,將手上的戒子除下又戴上。
這幾個小時的飛機捱死我。
我與他那一段是真正完全過去了。真不明白如何與他共同生活了兩年,當初怎麼會被他吸引。
他並沒有什麼不好,但現在看來,完全不是我心目中那種類型,一切都不附合要求。
連找個題目說話也辦不到。
飛機著陸,我背起手提行李便拍拍手要離開機場。
他膛目,「你沒有行李?」
「就這麼多。」我說。
「什麼?以前——」
「以前以前,我們活在現在,不是以前,夠了。」
他住嘴噤聲。
「再見。」
「你住哪里?」
「你總會找得到的,」我笑,「不過同你說也無妨,亞美利堅那。」
「那個破地方。」我攤攤手。
他還要盡最後努力,找到我酒店來,我剛準備出發去博物館,短褲大毛衣。
他看我這身打扮很難過,「來,我同你去第五街買些衣服再說。」
我說︰「沒有時間,我要去看畫展。」
他慘痛的說︰「你幾時愛上那種調調?」
「我一直喜歡,在大學中我副修美術。」
「是嗎?」
他專門記得無關重要的事,要緊的事卻置之不理。
他萬分不情願的陪我到博物館,一小時下來他已悶死,幾乎要叫救命。
我笑說︰「你先回去吧。」
「你還沒看完?」
「沒有,明後天還得來。」
「有什麼好看?」他大叫,「這些畫像似猴子畫,雕像有三個頭。」
「噓。」
他終于打了退堂鼓。
晚上他要約我到的士可去,我早已敷上面霜。拉開房門,他大吃一驚︰「你的臉!」我身上穿著球衣當睡衣。他知難而退,黯然傷神。
第二天我仍駐博物館,不過這次在東方文物部。
他游說我︰「我們晚上去看『貓』,我好不容易買到票子。」
「我不去,我要去看話劇。」
「什麼話劇?」
我笑,「你還是自己去吧,道不同,不相為謀。」
「你幾時變得那麼遙遠?J
我搖搖頭,不再與他爭辯。」
「你總要吃飯吧,」他不服氣,「我們去『周先生』。」
「親戚要替我接風,他家開北京館子,你要不要來?」
鞋帶散了,我蹲下縛好。
他又看不順眼,公眾場所不能蹲,亦不能彎腰,對他來說,女人,是裝飾品,必須維持儀態。
我問︰「你還跟著我作啥?」
「你怎麼會淪落到這種地步。」
「我又不會隨地吐痰,你這個人。」
他跟我到處逛,一邊走一邊埋怨說累,我專往小畫廊里鑽,物色未成名新畫家的作品。中午便吃一只熱狗。
他忍無可忍。
「這種苦學生款是誰教你的?你再也回不了香港,你與時代月兌節,你變得又土又鈍又過時。你不再像個女人,沒有女人味。」
他心痛得不得了,像是要忍痛犧牲我。我這一切並不是裝出來做給他看的,事實上時光沒有隧道,回不了頭,我為了適應新的環境新的生活,自然得作出改變。
不讓他見到我,他不會心息,這一下子他完全明白,不再對我留戀。
我目的達到,反而對他真誠,還是朋友嘛,他們不是老這樣說?
我拍拍他肩膀,他對牢我苦笑。
我們沉默許久。
他的選擇應該是不難的。
他終于說︰「我想我還是回香港的好。」
「對,明智之舉。」
他黯然,「往事只能回味。」
我心中險些兒笑為兩截。
我勸他兩句,「回到香港,好好的挑個女朋友,戀愛再婚。」
他表情很悵惘,「不容易找到合心合意的人。」
「老換伴侶,沒有歸屬感,多麼彷徨。」
「那只是女人的想法。」他微笑。
晚上他送來大叢玫瑰,他失望的走了。
我立刻結束旅程,打道回府。
大成很覺意外,「怎麼不叫我接你?」
「我故意要突襲檢查,看你是否有越軌行為。」
大成笑,「查一百年你也不得要領。」
我似快樂鳥似的自一個房間轉到另一個房間。
大成問︰「為何歡愉?有了孩子?」
「快了快了。」
「我看你臉色紅潤,如釋重負。」
說得不錯,知妻莫若夫。
那是因為我的過去,到此刻才正式成為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