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情人进化论 第五章 作者 : 陈毓华

第三章

依旧是一张巴掌大的女圭女圭脸,皮肤粉女敕女敕的,身材一如以往的纤细婀娜,和他面对面的哈昀心跟几年前并没有太大差别,只是少了笑容,变成了一张冰雪似的冷漠容颜,少了天真,多了一份轻熟女的魅力。

“好久不见,妳好吗?”

对女人,他是很挑的,向来他只要抱最好的,可这些年过去,他恍然大悟,所谓的“最好的”

是他放手让人走掉的她。

看着放在桌上的珍珠女乃茶,茶是红茶,珍珠有和小珍珠,这是她喜欢的混搭法。

她慢吞吞地把眼光移向眼前男人,他的唇形薄而有力,谈吐的时候还是那么好看。

他的唇是她喜欢的,他有管挺直、鼻翼丰厚有肉的鼻子,一双开得很灿烂的桃花眼,眼色不是沉重的黑,而是剔透的琥珀,比女生还要高翘的睫毛,这个人、这张脸,只要随便站出来,就会吸睛到引起暴动的程度。

以前在他身边看过太多。

不过这些都过去了。

很多人总爱说唇薄的人无情,她不以为意,想不到竟是以切肤之痛的经验告诉她爱一个人爱到沉沦,很容易看不见周遭的一切。

“谢谢,我很好,没有缺手缺脚,每顿饭也吃得很饱,过得很自在。”她看似平常,其实倒吸了一口气,不让自己表现出任何情绪来。

但是对她一言一行抱着最高注意力的韩漱发现她抓起了餐巾纸,卷成了筒状。

打从看见他,她的表情从震惊、错愕、不信到最后变成防备,他全看在眼底,尽管她目光维持着冷静和平淡,可是她那一紧张就会折腾放在手边小东西的习惯,却让跟她生活过的人知晓她内心是紧张的。

那也就表示……见到他,她还是有情绪的。

“看得出来妳气色很好。我可以坐下吗?”本来不安的他像吃进了一颗定心丸。

“不可以,我有朋友。”她不是婉转拒绝,是悍然。

“哈昀心,多个人没什么不好,韩老板可是一番好意。”刚从舞池回来的薛曼妮看傻了眼。

韩老板欸,只有没脑袋的人会拒绝他,他可是蓝纸的“地基主”哪,不给他面子,就别想在这里混了。

哈昀心瞪她。

薛曼妮皮皮地笑。

这两人一看就是有谱,那种吱吱响的火花,可不是每对男女都有的,此时不待,要等到头发胡须白吗?

于是韩漱不客气地挑了哈昀心的对面坐下。

“这位美丽的小姐想喝什么尽量叫,今天这里的消费都算我的。”他的“撒密苏”给得很大方。

“你说我吗?你真会说话!”薛曼妮晕陶陶的。“那我跟昀心就不客气了。”哇!眉眼分明,五官深邃,微微勾起的嘴角是杀人武器。

哈昀心却是倒了胃口,“你们慢聊,我有事先走了。”拿起包包,头也不回地走了。

“喂喂喂,哈昀心,妳给我站住,妳急什么?欸欸……等我一下……对不起,韩老板。”慢了一分钟才反应过来的傻大姊向韩漱道了声歉,也抓起自己的LV当季新款包追了出去。

韩漱看着那杯动也没动的珍珠女乃茶,心里涌上一股说不出来的涩然,那是不被需要的失落感。

她就这么讨厌他?连一句话也不想跟他说。

快步走出巷子的哈昀心一下就被薛曼妮追上了。

“我的大小姐,拜托等我一下啦。”脚下踩的是三吋高跟鞋,美则美矣,就是不适合跑步。

哈昀心只好缓下脚步。

“我说妳这家伙,妳最好给我解释清楚,妳干么见了韩老板就像见到鬼似的?以前给妳介绍男朋友好歹妳还会跟人家哈啦几句,今天这么不客气,哈昀心,有鬼喔!”

根据她看日韩台偶像剧多年的心得,哈昀心表现这么失常,一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想听秘密,是出自她对好友的关怀,也是女人的最爱喽。

“我怎么可能跟那个混蛋有什么!”

哇!都骂人家混蛋了,还没什么?

“明天还要上班,妳也早点回去吧。”哈昀心没摆坏脸色给薛曼妮看,只是在陈述一件事实。

薛曼妮出社会至今,她的许多女性朋友中就数哈昀心脾气最好,个性最体贴,虽然说,男女组成一个家庭后又分手一定是双方都有问题,可是就算打死她,她还是不相信哈昀心的婚姻失败问题是出在她身上。

“睡觉?”薛曼妮怪叫。“哈昀心,妳又不是明天要赶上学的小学生,妳想唬弄谁啊?”

“妳到底想知道什么?”走出巷子,对街的百货公司人潮如织,她干脆就着行人道大广告广告牌下面的椅子坐下,捏着包包的指尖竟微微颤抖。

“那个蓝纸的老板妳认识吧?”逼供开始。

“他是酒吧的老板?”他和薛曼妮的对话她几乎什么也没听进去,此刻当然觉得意外。

他不应该是很红的歌星吗?那么爱唱歌的人,为什么离开歌坛?当他被发掘的时候那快乐的样子,他还抱着她,两个人跳了一曲无声的探戈,那种甜蜜镂在她心底,永远不会忘记。

这些年她忙着沉淀自己,想在工作上得到成就……也刻意地对娱乐圈不闻不问,久了自然也不再关心。

她告诉自己,人时刻都在变,世上没有永远的工作,没有永远的爱情,转换跑道不需要大惊小怪。

“我知道他的时候,他就是蓝纸的老板了,而且对女人冷酷出名,哪个女人想跟他搭讪,就算是天仙尤物最后也只能抹一鼻子灰。”

“我们认识的是同一个人吗?”哈昀心以为薛曼妮在说笑。

“妳说,妳跟他到底是怎么认识的?赶快说,我好想知道。”打破砂锅问到底,绝对是薛曼妮身为女人发挥得最淋漓尽致的优点之一。

“他是我前夫。”

“啥”

“妳那什么怪样子,有必要那么夸张吗?小心长皱纹。”她还有心调侃薛曼妮。

“虽然说我知道妳曾经结婚又离婚,没想到……唉,人生何处不相逢,台北真的很小呢。”

咽了咽口水,自己刚刚在酒吧里也太过鸡婆了。

“是啊。”哈昀心好笑地瞅她一眼,回应语气很淡。

“妳不生气?”

“有什么好生气的。”

“我乱撮合,妳没给我一巴掌真是谢谢妳了。”有时候她真讨厌自己一头热的个性,容易惹事。

“妳的个性我还不清楚喔,明天中午买两个布丁来赎罪就好了。”

“哈昀心,妳就是这点让人疼,现在的女人哪个眼睛不长在脑门上,就妳温柔明理又聪明,我为什么不是男人,要不,二话不说把妳娶回家供起来,天天三炷香膜拜。”

“胡说什么。”哈昀心太知道死党的口没遮拦,要真跟她讨较,不如气死自己比较快。

“对了,妳说韩老板是妳前夫,就是那个妳从读书时期就喜欢上他,一路为他做牛做马,不管婚前婚后花边新闻没断过,跟女人总是不清不楚的臭男人?”薛曼妮气得咬牙切齿。

一个女人的青春多宝贵,为一个男人无怨无悔也就算了,那个男的还不知道要珍惜,见异思迁,一点贞操也没有,守着这种男人根本是跟自己过不去嘛。

“都过去了。”韩漱之前的歌星身分敏感,薛曼妮问起,她也只是敷衍带过去。由于狂潮是视觉系的摇滚乐团,所以薛曼妮才没认出韩老板就是狂潮的Light。

“打野食的男人最可恶了!”她说得义愤填膺,恨不得“落人”打得他屁滚尿流,替全世界所有的女性出气。“女人哪,还是不用太贤慧,别说男人花心,就现在一堆包二女乃、小三上门呛声的,都是男人惹的祸!”

“瞧妳在说什么,哪有人鼓吹做坏女人的?爱一个人愿意为他付出,跟贤不贤慧一点关系也没有,不过妳说得对,拥有自我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没有自我的女人,别人也不会来爱妳。

“妳一点都不想念他吗?”薛曼妮问得小心,食指跟拇指拉出那么一咪咪的微小距离来。

“想他?为什么?我好不容易才忘掉他。”

喜欢一个人容易,还是忘记一个人简单?她花了好几年才把韩漱从心里剔除,今天的见面只能说是意外,既然是意外,若只是自讨苦吃,她很久不做那种傻事了。

“这样啊—也好,一个没心没肺的男人比一包乖乖还不如,欸,这么说还侮辱了乖乖,算了,以后这家店咱们不来了,就当拒绝往来户。”

“妳啊,连续剧别看太多,我真的要回去了,明天还有好几个会议要开。”她掐掐薛曼妮气嘟嘟的脸颊,心里眼里完全是把她当妹妹看。

朋友站在她这边让她很窝心,不过是偶遇,就翻搅出这么多情绪来,实在不必要。

人生没什么了不起的,以前的她太傻、太天真,傻得以为爱一个人就要天长地久,天真地以为用尽全部力气爱一个人,他也会倾心地爱妳。这些年,有了年纪才真正明白,爱情只是贺尔蒙错乱时候的产物,过去了,就消失了。

“我送妳。”

“不用,我想走路,静一静。”她的脑袋需要醒一醒。

都九月天了,天气一点也不凉,这圣婴效应反得很过火,大自然的气候变化实在教人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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