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尼治时间2005年5月24日下午3点
伦敦郊区。
叶萧微微颤抖了一下,天空的阴云就像那个人的黑发,整个天际似乎都是那张令人印象深刻的脸,以纪念那人在此地度过的短暂时光。
阴霾下矗立着维多利亚时代的大门,黑色的狮子威风凛凛仰天长啸,露出征服者的傲慢目光。它既像威严的守护神,也像高举皮鞭的看守,俯视所有走进这扇大门的人,谁敢不老实便要被送入地狱。
没错,这是精神病院。
进门后分外静谧,除了高高的围墙,还有茂密的橡树林,深深的绿色——绿得有些可怕。
独自穿过这片树林,四周没看到一个人,只有天空下自己的影子。他好像回到了一百年前,病人们浑身肮脏发臭,在黑夜发出恐怖的呼救,然后在毫不留情的皮鞭下哀嚎。
呼吸着英国湿润的空气,叶萧走进那栋古老的楼房。二楼的办公室敞开着,一个秃顶老头打着磕睡,想必就是维多利亚精神病院的院长了。
叶萧带着史密斯警长的介绍信,这封信使院长很热情,据说史密斯救过院长的命。院长从电脑里查到了四年前的住院名单,立刻就跳出了那个名字——GaoXuan。
这个中国人的名字,在一大堆洋人名字里特别醒目,仿佛要从电脑里浮现出那张脸来——终于找到这个名字了,一个谜般的男人,长久来吸引着叶萧一窥他的过去。
当然,叶萧万里迢迢来到这里,不单是为来找这个早已死去的人。他是作为一名优秀的中国警官,被公安部派到英国参加国际刑警组织的一个培训,这还是叶萧第一次到欧洲。
培训只有短短两周,包括如何对付高智商犯罪及跨国网络犯罪。幸好叶萧这两年英语进步不错,很快成了培训班教官史密斯警长的朋友——也拜那个早已进入坟墓的人所赐,叶萧用了三个晚上的时间,向史密斯警长讲述了半年前的故事…….
无论哪个国家的警察,好奇心都是他们最大的优点——偶尔也会是缺点,史密斯警长被这个故事俘获了。叶萧告诉史密斯:那人几年前曾在英国生活过。
史密斯帮他找到了这座精神病院,据说在维多利亚时代,许多著名人物都在这被关过。
院长证实了叶萧的判断,那个人确实在此住过大约半年,从2001年的夏天到冬天。
叶萧的英文操练得更流利了:“院长,他在这里留下过什么东西吗?”(若无特别说明,本书一律以中文表示人物的英文对白)
“什么都没留下!”院长耸耸肩膀,但又拖出一句,“不过,除了——”
“除了什么?”
他讨厌这种吊人胃口的说话方式。
但院长依然保持着慢条斯理的风度:“除了他的房间。”
几分钟后。
医院被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包围着,看来更像个郊野公园,但矗立在中央的这栋房子,却保留着百年前的风貌。若不知道这是精神病院,还会以为是死囚犯的监狱。叶萧走在这监狱的走廊里,巴罗克式花纹的铁栏杆,使阳光以格子状投到眼中,就像一张黑色的网。走廊如此安静,除了偶尔从窗户飘出的幽幽哭泣声,几乎使人联想到停尸房。
院长肥硕的身体走在前面,宛如一堵移动的墙。他在走廊尽头打开一扇铁门。
“就像囚牢一样,他真在这里住过吗?”
叶萧往铁门里瞥了一眼。
“是,有半年时间。”院长的表情忽然有些僵硬,“在他离开以后,我们把他住过的房间保留了下来,没有安排其他病人住进来。”
“搞得像名人故居一样?”叶萧依然站在门口,没有急着进去,“为什么?”
“你进去看了就会知道。”
看着院长古怪的目光,叶萧的眉毛不自觉地跳了跳。他知道这是自己的老毛病,尽管所有的警官都要求喜怒不形于色,但眉毛却总是泄露了他的情绪。
他压低眉毛,神情凝重地跨进铁门。
“别去,里面是地狱…….”
一个声音在心底浮起,但又被他强行按了下去——房间出人意料的大,足有三十多个平米,叶萧还从没见过这么大的病房,幽暗的光线穿透铁窗射进来,照亮了他的额头。
——也照亮了他的眼睛,瞳孔瞬间收缩了一下,像被什么锐器刺了进去。
刺痛他的不是光线,而是光线照射下的墙壁。
但墙壁不会伤人,伤人的是墙上的画。
是的,整面墙壁上都画满了画,确切的说是壁画。
在叶萧不由自主地合上眼皮的刹那,黑暗的房子里掠过无数影子,仿佛画中的人或鬼都一个个走了下来,扭起腰肢手舞足蹈,唱出撕心裂腑的歌谣,宛如回到了那个古老洞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