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中旬,依照林克翰的规划,订婚和结婚典礼在同一天举行,地点就在自家饭店,政商名流纷纷出席,现场还有公关发言人、媒体记者休息室,外头甚至需要交通管制,说是世纪婚礼也不为过。
林克翰一向行事低调,没有爱现的念头,但如此场面是有必要的,他必须摆出三重帮的气势,让员工、客户和投资人看个清楚,林家就是能有这般大手笔。
理所当然的,两个弟弟担任伴郎,林品轩原本就处事圆滑,像主持人一样掌控流程,连坏脾气的林子旭也堆起笑容招呼来宾,这天是兄弟三人表现团结的时候。
对林克翰来说,更高兴的是他母亲纪恰如从花莲赶来,虽然她一开口就说:“我只能待一会儿,还有事要忙。”
有什么会比她的独生子结婚更重要?他没多问,他明白母亲是为了顾全大局,不想给他继母难堪,但他已经心满意足,至少在今天他能得到母亲的祝福。
“我带你去看你儿子选的女人。”他对秘书刘力群打个手势,之前他已交代过,当他母亲出现时,千万不能让他父亲和继母碰到,他相信秘书会完成这任务。
他们来到宴会厅一旁的套房,林克翰不打算在此度过新婚之夜,但还是订了间套房给他老婆用,毕竟中午订婚、晚上结婚可不简单,女人的花招总是有得磨。
房里一堆人忙进忙出的,包括亲戚朋友、化妆师、摄影师、饭店员工等,但林克翰第一眼就看到周筱云,仿佛一位白色天使降落人间,美丽而纯洁,静静坐在化妆镜前,神情迷惘地望着镜中倒影,像是不懂自己怎会置身此地。
他嘴角微扬,这可怜的小东西,他很快会让她明白,她的归属就在他怀中。
除了礼服吸引人注意,她身上还配戴了许多珠宝首饰,大多是他父亲和家族长辈赠送的,想必他继母也选购了好几样,坦白说有点俗艳,但不减他老婆的完美,今天他是最骄傲的新郎。
怀着得意的心情,他替两个女人介绍。“筱云,这是我妈,妈,这是我老婆。”
“伯母……”周筱云站起身,立刻改口说:“妈,谢谢你从花莲过来。”
他老婆果然聪明,还记得他说过他母亲住花莲,他在心底给她加分,成绩早就破百了。
纪恰如微笑欣赏媳妇的雪白礼服。“筱云,你比我想像中还要漂亮,克翰真是幸运。”
“哪里,是我高攀了他。”
老婆何必这么客气,林克翰不太喜欢她的说法,扣个几分好了,但成绩仍是破百。
“别说傻话,你们站在一起多好看呀!”纪恰如从皮包拿出贺礼,是一个红包和一个玉镯。“来,这是妈给你的。”
“我……这怎么好意思?”周筱云抬头望向林克翰,以眼神询问他该怎么做。
“这是妈的心意,你就收下吧。”他先把红包收进口袋,今天他替老婆收了不少红包,明天就会变成她的私房钱,他希望她花钱爽快,乖老婆是值得被宠坏的。
接着他替她戴上翠绿的玉镯,那两只小手上挂了十几个手镯,金、银、玉、钻………多到有点离谱,他怀疑她等一下要怎么举杯敬酒。
“谢谢妈,真的好漂亮!”周筱云模着那手镯,显得爱不释手。
“这是花莲玉,我挑了好久才找到最完美的一个,你们有空到花莲来走走,我那儿地方很大,你们可以来多住几天。”
“好。”林克翰不问老婆就直接回答:“我们会找时间过去。”
纪恰如对儿子点个头,转向媳妇说:“克翰跟他爸不一样,他成熟稳重又有责任感,你不用担心。”
“是,我知道。”
老婆的语气还算肯定,只是表情不够开心,林克翰决定不加分也不扣分,他招来摄影师,替他们三人拍了几张合照,日后好寄给母亲留念。
拍完照,纪恰如叹口气说:“祝你们百年好合,我还有点事得先走了。”
“妈,谢谢你来。”林克翰不勉强母亲留下,幸好父亲和继母都没出现,他的秘书果然办事妥当。
“妈再见,请多保重。”说着,周筱云伸手给婆婆一个拥抱,纪恰如面露惊讶,但很快就笑着拍拍她的背。
看这两个女人拥抱,林克翰只觉胸口一阵热,说来奇妙,他老婆从来没主动抱过他,跟他母亲初次见面却如此亲热,好像她们才是亲生的一样。
当他母亲独自离去,那背影显得有些落寞,他只能再次对自己承诺,他将会拥有成功的婚姻,绝对不能步上老爸的后尘。
回过头,他握起老婆的手端详那玉镯,母亲果然有眼光,至于其他闪闪发亮的手链就有点碍眼。“你戴这些东西会不会太重?”
“还好。”周筱云轻声说。
“抱歉,我没空带你去蜜月旅行。”
“没关系。”
当真没关系?他还以为女人都很重视蜜月旅行,看来他老婆不是普通女人,这下要加分加到破表了。虽然有时他会想,她不用一直这么乖,偶尔任性也无妨,但可能这就是她的本性吧!
对了,他还没赞美她今天有多漂亮,正当他要开口,秘书刘力群走上前说:“董事长,还有五分钟就开始了,请两位准备出场。”
“OK。”赞美可以延后,准时却是不能拖,订婚典礼在十二点开场,客人迟到是他们家的事。
时间到了,他牵起妻子的手,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他确定他们会走向那结局。
为了迎接新婚之夜,周筱云多喝了几杯香槟,她不只需要压惊,还得让自己麻木。
从早上六点醒来,就是整天的化妆、做头发、换礼服、微笑合照,还要陪着丈夫敬酒、招呼客人,虽然她不用发表高见(当然也没有人要听),做个称职的花瓶还是挺累的。
随着婚礼的结束,她没有放松,反而变得惊慌,因为洞房花烛夜即将展开……
午夜之前,司机开车送他们回到林家,来到三楼林克翰的住处,从今后就是他们的家了。
她不是第一次进这间屋子,他早已把钥匙给她,好让她搬东西进来,尽管对环境不陌生,今晚却是非常不一样,只因她变成了林太太!
林克翰并没有把她抱进屋,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她应该觉得惊讶或失望吗?早知道他跟浪漫两字是扯不上边的。
“忙了一天,我先洗个澡。”林克翰解开领带,神色平静道:“主卧室的浴室给你用,我去用客房的。”
“喔。”周筱云不知怎么回应,好个和平的开始,希望会有个和平的结束。
等他离开她的视线,她才放心月兑下礼服和首饰,进了浴室洗去所有发胶和化妆品,虽有醉意,但还不至于滑倒,只是一颗心怦怦跳得好快。
要是她搞砸了怎么办?他会不会生气?嫌她没反应、没技巧?或是要求她做某些古怪动作?知人知面不知心,谁知她丈夫在床上会不会是个怪咖?天啊,别再想下去了,她会先被自己吓死!
拖拖拉拉半小时之后,周筱云总算换上睡衣走出浴室,只见林克翰已躺在床上,眼镜放在床头柜上,头发还有点湿意,看起来跟平常不太一样。
他穿着古板的条纹睡衣,她对此没有任何不满,总比只穿内裤或完全不穿好。
“过来。”他对她招手,像在呼喊小孩或猫狗。
她踏出沉重脚步,仿佛死刑犯走上刑场,拜托他要杀要剐就快点吧!
等她坐到床边,他一伸手就把她拉到他胸前,盯着她问:“你今天喝了几杯香槟?”
“呃……我不记得了。”她的双手碰到他的胸膛,不敢收回,又不知怎么停留。
“也好,这样你会比较放松。”
她早知他不会客气,都已经是他的人了,他不把她吃掉才怪,她希望速战速决,但他似乎不这么想,从她的额头开始亲吻,双手也在她身上探索。
当他即将吻上她的唇,她不知自己哪来的勇气,居然敢打断他问:“可……可以关灯吗?”
林克翰听了皱起眉,她还以为他会拒绝,幸好他还有点慈悲心,从床头柜上拿起遥控器,关了明亮主灯,开了床边台灯。如此一来室内变得昏暗许多,不至于看不到彼此,但有些细节会模糊些,多少能给她安全感。
她闭上眼,让黑暗笼罩自己,感觉他的呼吸逐渐接近,终于他们接吻了,不只是唇与唇的接触,他的嘴是张开的,以舌尖探开她的嘴,要求她对他开放,她颤抖着顺从了他,让他直接探入她口中。
她没想到会是这样的,这男人当真饿坏了,不只恬她的唇还吸她的舌,在她嘴里反覆搅弄,像在玩弄猎物似的,不肯爽快吃掉,却要细细品尝。
她听到一种类似小动物的呜咽声,愣了下才发现是自己发出的,那是声吟吗?她不确定,当她忍不住再次“发声”,他似乎因此更激动,把她吻到不能呼吸,不得不稍微推开他。
他很配合的转换了方向,改为恬弄她的耳朵、下巴和脖子,同时他的双手也没闲着,拨开了她睡衣的细肩带,解决了她成套的内衣裤,迅速让她变得赤果果。
“等我一下。”他忽然从她身上离开,她吓了一跳,以为他要拿出什么诡异道具,这男人果然是披着羊皮的狼吗?
很遗憾的,他只是月兑掉自己的衣服,马上又回到她身旁。
她睁大眼盯着他,没想到他还挺壮的,虽然没有古铜色肌肤,却是出乎意料的结实,原来男人也可以这么好看,然后她的注意力落到某一点,然后……她用双手遮住自己的眼。
“不用怕。”她听到他的低笑,若不是在这种紧张状态,她可能也会笑出来。
她的双手被他拉开,可她还是不敢睁眼,结果感觉反而更敏锐!他的唇落在她颈上,他的手搭在她肩上,逐渐南下、逐渐深入……他该不会是想要这样那样吧?
无论他想怎样,她只能逆来顺受,他们之间没有爱情,最多是种牵绊或妥协的关系,但她依然有反应,该说是庆幸或不幸呢?
对于他正在对她做的事,她没有经验但有概念,心想她已经很幸运了,他是饥渴了点但不算粗鲁,一次又一次撩拨她的,直到她的呼吸跟他一样急促,如果她有心脏病,可能已经病发身亡了。
最糗的是她不断发出怪声,自己听了都想戴上耳塞!
终于来到关键时刻,他蹲坐在她双腿间,拿了个枕头垫在她婰下,低声道:“如果不舒服要告诉我。”
“嗯……”
说了又能怎样?他不会放过她,因为她已是他的妻,住进他的家,躺在他的床,接受他给的一切,无论她想不想要。
林克翰自认并非调情高手,也不是战神,但他尽力想让他的妻子舒服。
在朦胧的灯光中,她的身材正如他平常所观察(也就是在脑中替她月兑衣的意思),苗条但有料,不会过度夸张,刚好是他欣赏的曲线……话说回来,她有什么是他不满意的?
沿着她柔女敕的肌肤,他亲吻着、抚模着、欣赏着,不急也不缓,他有大把时间可以享受。出乎他的预期,她的反应还不错,他因此松了口气,千万不能让她讨厌这档事,那样的话可不容易怀孕。
他吻过那些应该是女人的敏感带,改天有空再开发她的“要害”,今天的首要之务是确定她OK了,然后确定姿势也OK了,不能让他的体重压扁她,抓好时机才缓缓进入。
刹那间两人都暂停了呼吸,坦白说,他自己都不太适应,她实在太小、太窄了,势必要受苦。
“会痛吗?”他这问题算是礼貌性质,因为他很肯定她是痛翻天了。
她明明皱着眉,泪眼汪汪的,却硬撑着说:“没……没关系。”
这女人也太乖了,在这种时候她大可发飙,可能她天生就是没脾气,他能做的就是多努力了。
“我保证下次会更好。”但这次显然是挺难的。
他勉强自己放慢速度,吻住她那太甜的小嘴,双手也在她身上游移,希望她至少能放松些。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慢慢地他进出滑顺了,她又发出那些小小噪音,他不由得勾起嘴角,他不喜欢女人叫床叫得太过,搞得像唱戏,尤其是歌剧之类的,而事实证明他的完美妻子总能让他满意。
“有没有好一点?”
“还好……嗯……”
他看得出她想压抑自己,从她紧咬的嘴唇中却还是逸出了声吟,低低的、柔柔的,他甚至凑近去听个清楚,老天,她或许没有自觉,却有让男人发狂的本能。
块感不断累积,理智不断流失,他忍不住想用力冲刺,但他承诺过要照顾她,而且她是个好老婆,至少今天他得替她多着想,于是他继续保持中庸之道,不轻不重不快不慢不敢放纵,就怕伤了她。
瞧她双手抓着床单,迷蒙的眼神半闭,已经无力咬住下唇,只能张嘴呼吸和低吟,那娇媚模样让他牙关一紧,终于在她体内释放,一波又一波,直到他脑中一片空白,甚至有种看到星星满天的错觉。
他知道她没有得到跟他一样的满足,但应该也不算太难受,他已经尽力了。
“你还好吧?”他把她婰下的枕头拿开,却舍不得让自己怞出,那感觉太销魂,第一次就教他上瘾。
她仍在喘息,只能点头回应,他拨开她落在额前的发丝,安抚道:“乖,慢慢就会习惯了。”
她还是没说话,长长的叹口气,显然被他累坏了,那带给他一种成就感(没办法,男人都是禽兽),最后他离开她体内,拉起被子盖住两人。
这是漫长的一天,但他没有怨言,入睡前他的嘴角是上扬的,他确信他们会这么过完一辈子。
清晨六点,周筱云从梦中醒来,她睡得很不好,可能是因为陌生的床、陌生的房子,还有枕边那个陌生的男人……即使他们已有肌肤之亲,她仍觉得他陌生。
她悄悄爬下床,先进浴室把自己洗干净,在她身上有他的汗水以及……呃,反正她现在不会怀孕,冲掉就是了。
今天是星期天,理当睡到日上三竿,但她不想回床上面对她丈夫,干脆转到厨房做早餐,她的厨艺只能算普通,不常练习的关系,但要做顿早餐还不成问题。
切切洗洗的动作让她心情平缓,也能整理一下昨夜的回忆,整体来说,她的丈夫算是一位善心人士,因为他们的新婚之夜相当平和。
原本她紧张得要命,结果他让她松了口气,这男人挺正常的,没什么怪癖,甚至颇为用心,她得到的快乐大于痛苦,以后的床事应该不会太难熬。
如果他知道她有在吃避孕药,不知反应会有多激动?一想到此,她居然有点窃喜,像是恶作剧的感觉。毕竟这是她的身体,哪天她想怀孕就会停药,她从未答应过要生孩子,是他自己一厢情愿,哼!
听到脚步声,她转头一看,只见林克翰已经洗过脸,戴上眼镜,换上白衬衫和灰长裤,看起来跟昨夜很不一样,比较冷静也比较……遥远。
他面露惊讶问她:“你做了早餐?”
“嗯。”有什么不对吗?只是蛋饼、三明治和果汁而已,冰箱里一堆食物,难道她不能用?
“想吃东西就打电话给管家或厨师,这是他们的工作,三更半夜也没关系。”
“我会煮……一点点。”他应该是就事论事,她却觉得自己好蠢,做个贵妇就是什么都不用做,她怎会蠢到自找麻烦,还以为他会肯定她的表现?
“偶尔煮一下可以,不用天天煮,我娶你不是要让你煮饭、做家事的。”
“喔。”他娶她是生小孩的对吧?偏偏她就不顺他的意,这种叛逆心理非常幼稚,但她还有什么能反抗他的呢?
林克翰走到门口,从信箱拿了报纸,回到餐桌前开始用餐。
她愣了下才坐到他对面,瞧他只在意报纸内容,说不定吃了什么都不知道。
这就是他们婚后的第一天?他们真能相处一辈子?她默默喝了口果汁,忽然觉得人生是黑白的,现在报纸都用彩色印刷了,他们之间却黯淡得像默片。
沉默中,林克翰吃完了早餐,放下报纸才说:“早餐很美味,谢谢。”
“不客气。”听起来好像服务生和客人的对话,最好他不要掏钱出来付帐。
谁知她的预感当真实现,他回房拿了一个文件袋出来。“里面有我爸妈和一些亲戚给你的红包,还有在我名下的提款卡、信用卡,你要怎么用都行。”
“谢谢。”他可真慷慨,发钱不眨眼!也许林家的男人都认为养老婆很正常,但她只觉得自己低人一等,仿佛他是她的主人,而她是用身体换金钱!
“今天中午我们要回你娘家,准时十一点出发。我去书房,有事叫我。”
“是……”她只能以单词回答,因为他说的就是命令,她多说也没用。
等他走开后,她发呆了一会儿才开始收拾桌面,那位大少爷显然想都没想过要帮忙,对他来说这些是佣人的工作,因为他的时间宝贵、他的事业重要、他的继承人还可以让她母以子为贵!
越想越气,她决定把文件袋收进保险箱,跟那些贵重首饰放在一起,除了他母亲送的玉镯(她真的喜欢),还有他买给她的婚戒(她不敢不戴),她实在不想看到其他东西了。
等她忙完了,看看时间还早,便走向自己专属的房间,打开箱子整理东西。这里将成为她的小天地,让她有个空间作梦,如果可能的话,真希望不用再面对外界,当然那只是痴人说梦……
十一点整,他们果然准时出发,周筱云早知她丈夫相当注重时间,而且总是提早到达,今天他还准备了一堆礼盒,她完全不用费心,只需把自己打扮好。
其实她比较喜欢牛仔裤和T恤,但她从小被教养要做个淑女,现在又变成了贵妇林太太,因此她还是穿上文雅的洋装,她衣柜里有上百套这类衣服,若不穿怕会遭天谴。
当他们回到她家……该说是娘家了,只见全家人都在客厅等着,肯定是因为林克翰的关系,以往她回家才没这么大的欢迎阵容。
“爸、大哥、大嫂,我们回来了。”林克翰向长辈打过招呼,除了礼盒,还准备了玩具给双胞胎,果然是面面俱到的好女婿、好妹婿、好姑丈。
“回自己家还这么客气,真是的。”周敏雄代为收下礼物,并叫两个女儿鞠躬道谢。
听哥这么说,周筱云直觉就认为是说给林克翰听的,毕竟这个家还算是她的家吗?
“来,一起吃饭吧!”周永钧招呼众人走到餐桌旁。
爸为什么笑得那么高兴?以前他才不会跟她一起吃饭,是林克翰抬高了她的身价吗?
吃饭时大多是那三个男人在说话,仿佛失散多年的亲人,谈笑风生、欲罢不能。仔细观察他们三人确实很像,就是那种自信又自大的类型,说不定真有血缘关系呢。
周筱云自觉像个局外人,幸好嫂嫂和两个侄女还注意到她,也许她该去做DNA检测,因为她有极大可能是捡来的小孩。
好不容易熬过这顿所谓的“归宁”饭,她的完美丈夫对她说:“抱歉,我有个重要的会议,得先走一步,我会叫司机送你回去。”
“好。”星期天还要开会?她最好快点接受这男人是个工作狂。
“晚上见。”林克翰握一下她的手,又一一向众人道别,表现得彬彬有礼、可圈可点。
周筱云对接下来的发展并不意外,当林克翰的脚步一踏出大门,她爸就转身进书房,她哥则陪双胞胎看电视,没有人想花时间跟泼出去的水说话,果然!
“跟我来。”嫂嫂是唯一有良心的人,牵着她走进他们的卧房。
她原本的房间要重新装潢了,哥哥和嫂嫂计划买两台新钢琴,给小玫和小洁一间新的练琴房……看来她在这个家是没有归属之地了,偶尔来访也只能当客人。
一关上房门,吴璧如就急着问:“怎么样?昨天晚上还好吧?”
周筱云耸耸肩说:“不知道,没得比较。”
“他不行吗?技巧很差?还是对你很敷衍?”
“没有啦……他对我还不错,我只有痛一下。”她原本以为自己会晕倒,结果居然还小有块感,唯一后遗症就是腿有点酸,毕竟很少用那种角度……
“那就好,至少不会是痛苦的回忆。”吴璧如拍拍胸口,周筱云觉得一阵温暖,至少还有人关心她的处境。
“可是……今天早上他好像不太想理我,吃完早餐就进书房,跟爸一样。”
当然她不是在抱怨,她丈夫本来就不是浪漫的人,但昨晚他好像有那么点温柔,隔天早上却变得超平淡,仿佛他们结婚几十年了一样,但话说回来,她也不知老夫老妻是什么情况。
“结婚以后多少会松懈,男人和女人都一样啦!”吴璧如一点都不惊讶,以过来人的语气说:“反正他忙他的,你也可以忙你的呀!”
“是吗?”周筱云一愣,心想自己怎么没想到?
“看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说不定现在是你的人生高峰期,只是你还没发现而已。”
“嗯,好像是这样没错。”反正她也不期待丈夫的垂爱,又偷吃了避孕药不会怀孕,眼前正是空窗期,再不把握更待何时?
“加油!我希望你真正的快乐。”
“我会的。”
嫂嫂在她肩膀一拍,仿佛赐给她神奇的力量,忽然她的生活有了目标,多么不可思议,她就要开始真正的快乐了?
嫂嫂说得对极了,周筱云很快就发现自己比婚前快乐,有充分的时间和空间做她想做的事。
住在一楼的公婆找过她几次,不是打牌就是唱歌,但她实在不是那块料,打牌一定放枪,对老歌又不熟,于是他们很好心的放过她,随她自己高兴过日。
至于她丈夫呢,周一到周五他总忙于工作,晚上九点回家就算很早了,周末也常要加班或出差,事业是越做越大,有几次她还看到他出现在电视新闻中,却没有引以为傲的心情,他们实在没那么熟。
当然,大忙人林董还是会怞空吃吃她,每次都是很和谐的过程,他虽有,但不急躁,她的反应也不差,可以给彼此打个八十分。
林克翰不再送她鲜花或礼物,都结婚了何必费事?不过做人要懂得感恩,她仍尽到自己的义务,每当有交际应酬的场合,她会打扮得体、微笑点头,让她丈夫、公婆或两位小叔发言,她只需做个美美的花瓶。
她不用上班,在家不用做家事、不用侍奉公婆,很自然就开始她唯一的兴趣。
她采购了一堆材料,每天做这个做那个,上网申请了免费blog,贴上自己的手工艺作品,像在创立什么事业似的,每个细节都讲究,每则留言都回答。
原本她在网路上就认识一些同好,现在又开始交新朋友,一起讨论他们喜爱的事物。她的专属房间当真成了工作室,除了寂寞一点,她在里面是快乐的,因为她拥有了自由。
晚上九点,一听到开门声,周筱云立刻冲出工作室,每当她丈夫回到家,她就会把这扇门锁上,深怕他发现她的小秘密,虽然他从来不问也不管,她还是决定小心为上。
“我回来了。”林克翰放下公事包,脸上有掩不住的疲倦。
“要吃东西吗?还是先洗澡?”她丈夫提供她这么赞的工作环境,她理当回报他的慷慨和放任。
“我先去洗澡,麻烦你给我弄点热的,不用太多。”
“好。”每天她会自己做早餐,佣人会送上午餐和晚餐,分量太多她根本吃不完,因此会预留一些给丈夫当消夜,有时她也会自己做些料理,不过她没让他知道,怕他又说娶她不是要她煮饭。
等林克翰洗过澡,换上古板睡衣走出来,她已经准备好温热饭菜,两人静静对坐在餐桌两旁,他边吃消夜边看资料,她则是捧着一本漫画猛啃,当然是伪装过的漫画,她做了几个书套轮流用,像是成功致富、健康人生之类的封面。
“我吃饱了,谢谢。”他伸手柔柔太阳袕,似乎头很痛的样子,她差点要自告奋勇帮他按摩,不过那太亲密了,除了在床上之外,她不想也不敢碰他。
“不用客气。”看他捧着资料走进书房,她迅速收拾餐盘、准备就寝,天晓得他会“自我加班”到何时,她才不奉陪。
夜里,当周筱云好梦正酣,忽然有双手从背后拥住她,她知道那是谁,也知道对方要什么。
“可以吗?”林克翰的态度总是客气,但她还没回答他就开始动手,这男人在床上绝对不是绅士!
她不用说话,反正没多久她就会发出怪声,她超讨厌自己这一点,而他早已模清她每个“要害”,攻击得她无处可逃,只能低声求饶。
“不舒服要告诉我。”他几乎每次都这么说,坦白说有点烦,要吃就快点啦。
“嗯……”如果很舒服怎么办?她才不告诉他。
过程中他们其实很少对话,只听得到他的喘息和她的声吟,当然还有某些无可避免的拍击声……
结束时他瘫倒在她身上,把脸埋在她肩窝,不肯立刻退出她体内,过了好一会儿才翻身躺在她身旁,很快就传来他熟睡的呼吸声。
坦白说她不讨厌这件事,因为她也有享受到,他们在这方面挺合的,但激情过后她却觉得空虚,盯着天花板发呆兼失眠。
毫无疑问的,林克翰是个负责的丈夫,日后也将是个负责的父亲,她相信除非他被下了药,否则是打死不可能出轨。但那不是因为他怕伤她的心,或是他只想要她一个人,而是理智思考后的结论,来自他父亲带给他的教训,偷吃的下场只是一团糟,何苦呢?
他们之间不会有爱情,包括过去、现在和未来,她都不该有所期待。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她活在她的小小世界,享受她的小小快乐,直到某天有人在她的blog留言说:“哈啰,你做的包包好可爱,要不要出个价卖给我?”
这一则留言改变了她的生活,居然有人想要她做的东西,甚至愿意出钱买下!
从此她展开了网路拍卖,卖的正是自己的作品,交易金额并不大,却让她感激又感动。
她的人生有目标了,但她的存在有意义了吗?她不确定,她还需要更多证明,不知要等到哪一天,她才能骄傲的挺起胸膛,对每个看不起她的人说:我不是花瓶!谁都不准替我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