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韩适宇有生以来最糟糕的一个夏天了。
准备出国的琐事极多,他跟天晴也没和好——虽然他不认为自己的做法是错,但他承认其实他可以用更好的方式处理。
易地而处,如果他是天晴,他也会受不了,所以他拼了命的想道歉,但天晴也是拼了命的绝对不见他的面。
她似乎,真的是气炸了。
八月初的时候,他跟父母先飞往西雅图办理语文学校的注册手续,顺便在学校附近找房子,总共待了快十天才回台湾。
接着,就是一连串的购物行程。
他的百货公司狂妈妈买了好几年份的新衣服给他,打包、邮寄这类琐事多得说不完,赴美的时间一天一天逼近,但是要做的事情还是堆积如山,其中,最让韩适宇觉得可怕的就是饯别宴。
一顿吃下来就要一个晚上,大鱼大肉不说,而且每个大人都要过来模头捏脸颊的,要不是他真的很会忍耐,只怕会当场翻桌,他已经十八岁了,不要老是在餐桌上提起他小时候怎样又怎样,如何又如何,最无聊的是,每个人讲来讲去都差不多是那几件事情。
母亲每次都跟他说是最后一次,但是最后一次后面、永远还有一次。
方威仰知道后,笑得东倒西歪,“大人都这样啦,像我考上台大,还不是被我妈拎着到处去给人家参观。”
“你不觉得那很无聊吗?”韩适宇一脸无奈。
“是无聊啊,不过没办法,反正活了十八年,难得有一件让他们这么乐的事情,随便他们喽。”一旁,杨炎楷颇有同感的点了点头,“我妈也是,她最近出门都会带我的照片,遇到认识的就拿出来说:‘这是我二儿子啦,对啦,今年刚考上台大,没有啦,运气比较好而已……’明明就很得意,还一直说我只是运气好。”
他们三个果然是朋友,遭遇都差不多,真是……不想见的一直见,想见的偏偏不见。
他再一个星期就要上飞机了,可是天晴还在跟他怄气。
适卉自然是被他骂过了,不过那也于事无补。
直接登门,绝对会害到她,所以他能做的也只能等,等她气消,等她主动跟他联络。
等候之间,暑假过去了。
韩适宇直到很多年后,都记得向自己离开台北的那天。
拖到最后一刻才上车,拖到最后一刻才入关,直到飞机冲上云端那刻,他才真正发现,天晴不是气他,她是觉得心凉。
因为自己被撇除在他的人生计划之外而心凉。
到美国后没多久,有天,房间的电话突然响起,他直觉反应是同学,也没多想,拿起话筒就喂了一声。
一秒,两秒……沉默。
“谁啊?”他不耐烦的以英文问道,“再不说话,我要收线了。”
三秒,四秒……还是沉默。
就在他预备挂掉的时候,对方开口了。
“是我。”
这两个字一入耳,他立即从床上翻起身,“天晴?”
“你在睡了吗?”
“没有。”韩适宇只觉得很高兴,他曾经数次逼适卉替他转信,虽然适卉都保证她有交到天晴手上,可是一点回音也没有,时间一长,他几乎都要放弃了,没想到她居然在这个时候打电话来,“已开学了吧,功课忙不忙?”
“还好,你呢,还习惯吗?”
“不习惯也得习惯,其实这一阵子下来已好多了。”
隔着千山万水,他们交换着彼此的近况。
新生活对他们来说,都是冒险,各自都发生了好玩好笑的事情,说着说着,感觉好像回到以前的时候。
天晴的大学生活似乎很愉快,活动颇多,她个性又很外向,什么东西都想参一脚的结果是累得自己筋疲力尽。
“小心不要累坏了,不要医生还没当,先当了病人。”
“可是我觉得忙一点是好事哎,课选多一点,活动跑勤一点,这样比较不会有空闲去想一些有的没的。”
“什么有的没的?”
“你啊。”天晴顿了顿,“我在想,我们要怎么办。”
我们要怎么办?
跨越了半个地球之后,他们之间的那条线还能像以前那样强韧吗?
他至少要待上五年,五年是很长的时间,在他甚至不确定自己五年后能否就回去台湾的这个时候,他要怎么对她说?
想叫她等他,可是,他却说不出口如果不能在她身边照顾她,不能在她需要安慰的时候给予扶持,不能在她快乐的时候分享她的喜悦,那么充其量,他也不过就是一个遥远的名词而已。
“已经……有学长约我出去了。”
天晴说话的声音很轻,但是听在他耳中却恍若雷击,而且还是空间共鸣,震得他的头一阵疼痛。
他不想让她觉得他小气,但又忍不住在乎,“你答应了吗?”
“我还在考虑。”
“这样啊……”
“应该会去吧,反正大一的课还很轻松,你在那里应该也常会跟新朋友出去走走吧,看电影、喝咖啡什么的,西雅图的咖啡不是很有名吗?你这么喜欢咖啡的人,在那边应该过得蛮愉快的对吧?”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韩适宇总觉得她说话的语气越来越奇怪,声音扁扁的,好像随时要哭出来似的。
他的脑子混乱极了,根本没仔细听她说了什么,只抓到最后一句——“在那边应该过得蛮愉快的对吧。”
于是他给了一个合宜的回答,“还算不错。”
电话那头传来吸鼻子的声音,然后又是一阵无言。
他试探性的唤,“天晴?”
“韩适宇,你这个大笨蛋!”
他还来不及回话,天晴再度抛下一串,“大笨蛋,你就在那边尽量交你的朋友,尽量喝你的咖啡,大学毕业后读硕士、博士,一直念书一直念书一直念书,然后永远不要回来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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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初恋,算是划下休止符了,细数一切之后,韩适宇才发现,他们的爱情其实多么受时光的左右。
认识。
确定心意。
还没到天长地久,很快的面对离别。
刚到美国时,他几乎天天都在想她,后来或许是接受事实了,她的样子不再是心中的压力,只有在特定的节日里,他会想起她。
开始修硕士课程时他才发现,不知不觉中,她从他彻夜难眠的原因变成记忆中的一片风景。
不再心痛,也不再夜不成眠。
就是一个回忆了。
他的书仍然读得很顺,跟旧友们也因为网路的四通八达,联络得比刚到美国的时候更勤。
他知道方威仰正在当兵,杨炎楷在修硕士,念的是中国文学。
等到韩适宇开始念博士的时候,一切又有了变化。
方威仰考入电视台,凭着他自称的敏锐的新闻嗅觉在跑政治新闻;而杨炎楷则是选择了教职。
转眼之间,在异乡一待十年。
曾经在不同的时间跟两个女孩子交往过,但是总在女生抱怨他不够体贴中宣告结束,那感觉很奇怪,一样是失恋,天晴让他失眠了许久,但是后来的恋爱,最多只是在让他感觉一些失落。
失恋从来不会影响韩适宇的生活,甚至,他还蛮能享受一个人的日子的。
最大的娱乐还是看书,偶尔也会去看看电影。
MegRyan的《电子情人》上映时,他去电影院看了三次,每次看到MegRyan跟TomHanks在大屏幕上传着电子邮件,他总忍不住想起《西雅图夜未眠》,那是他跟天晴最后一次约会,最后一场电影。
而他,现在就是在故事背景里生活着。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
拿到博士学位后,他开始将东西寄回台湾。
十年生活,他累积了许多东西,当然不可能全数寄回,能送人的送人,不能送的只好一边收,一边丢弃。每天每天,把装满回忆的东西施在垃圾袋内,然后拿去丢进垃圾子母车。
终于,归国的日子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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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几个朋友的簇拥下,离开了有着许多记忆的西雅图,经过长途飞行,降落在明亮的第二航厦。
“适宇,这边。”韩母在吵闹的入境大厅中卖力的叫着。
爷爷女乃女乃、爸爸妈妈全来了,还有适卉,一时之间,人人抢着看他这个这些年来徒留名字的长子长孙。
“不愧是妈妈的儿子。”
“哎哟,不是小孩子啦,让女乃女乃好好看看你。”
“哥,我好想你喔。”
父亲跟爷爷还算镇定,而他,就在老中青三代的女子中被拉来拉去,妈妈模头,女乃女乃捏脸,适卉一下哭了出来,场面乱成一团。
后来,还是韩父出来收拾,“好了、好了,坐了这么久的飞机,适宇也累了,大家先回家。”
在家人围绕下回家的韩适宇,接下来就是一连串的洗尘宴。
韩家是大家族,大家族坚持不能小气,叔伯间还要比排场,于是乎,每一顿都是大饭店,每一顿都是名厨,每一顿都是该饭店最贵的宴席。
在第七次的洗尘宴后,韩适宇终于忍不住向他那位几乎成了他经纪人似的妈妈开口了。
“不能推掉一些吗?”
“咦,可是都说好了耶。”
“很多亲戚我都不认识,有什么好聚的。”
“就是不认识才要叫他们出来认识认识啊。”韩适卉在一旁笑眯眯的说,“妈妈对你可得意了呢。”
“我又不是什么巡回展出的奇珍动物。”连续两个星期这样,他真的体会到应酬的累人程度有多高,那些人好像都把自己当酒家女似的,拼命想灌醉他,真是奇怪了,他喝醉对大家也没好处,敬得那么卖力干吗?
“算了啦,哥,爸妈跟爷爷女乃女乃已经很久没这么兴奋了。”韩适卉看着他,“你就当尽一点孝道嘛。”
由于她的落井下石,韩母得到了一票,故此,韩适宇的洗尘宴行程表并没有减少的迹象,照例密密麻麻,十分精彩。
在饭店与饭店的转台中,他有时候会跟父亲到公司,看一些过去的档案以及资料——过一阵子,等他把该应酬的应酬完,琐事也都处理好之后,便会穿起西装,正式到“韩氏化工”上班,尽第三代应该尽的义务。
但在这一切开始之前,他还有人想见。
他的老朋友,老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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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韩适宇学成归国后最轻松的一场洗尘宴。
没有大批人马,没有令人眼花撩乱的菜色,更没有那些根本没有答案的问题,露天的啤酒屋里,只有他与两个老同学。
距离最后一次见面已经十年了。
当时,他们都还是大孩子。
此时,他们已经是三个近而立之年的人,照理说,应该要成熟、懂事,最好多一点符合身份的文质彬彬,但是事实总是与想象有差距。
酒精下肚,没人记得要保持形象。
“你啊,最无情了。”杨炎楷松开领带,用力的朝韩适宇肩上一拍,“别人到国外读书,两三年会回来一次,只有你,简直把那边当家似的,十年不见人影,每次写电子邮件也就那几句,多写一点会怎么样啊?”
“不会怎么样。”
“那干吗不多写一点?”
他喝了一口啤酒,欣赏老同学喝醉的样子。
“我懒。”
“你……”杨炎楷似乎在考虑措辞似的,想了半日,吐出两个字,“薄凉。”
韩适宇扬起眉,薄凉?
喔,对了,杨炎楷是念中文的,薄凉。
他真的醉了。
就算他薄凉好了,问题是联络得太勤不也很奇怪吗?人与人之间又不是说得越多感情就越深。
韩适宇转向方威仰,“该说的说一说,扯那么长篇大论做什么?”
“有人爱嘛,人家可是很脆弱的。”他模模已经倒在桌子上的杨炎楷,“他本来就神经质,你想不出来要写什么,就转寄几个小故事、小图片、小叮咛,他也会很高兴啊,前后又花不到几分钟。”
“麻烦。”
“你的脾气还真是万年不变,你啊,就是什么都嫌麻烦才会……”停了两秒,“才会有时间把书读得这么好。”
韩适宇原本已经预备招手叫服务生再送一杯生啤酒的,但在听到那么不自然的结论之后,立刻把空了的酒杯放到第二位。
他记得,他的眼神一向很有用。
盯着方威仰,一秒,两秒,三秒,方威仰啊了起来——
“你知不知道你的眼光很凶?”
“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会这样看你?”
“你、你想怎样?”
“我想知道,你啊,就是什么都嫌麻烦才会……原本应该接什么。”断句断得太诡异了,他要真的听不出来,那才有问题。
方威仰叹了一口气,“相信我,你不会想知道的。”
韩适宇笑了笑,不疾不徐的说:“相信我,我有办法问出来。”
“真是,相煎何太急。”他抱怨了一下,终于还是决定吐实,“你啊,就是什么都嫌麻烦才会到现在还是孤家寡人。”
“那也没什么,你不是也没结婚?”
“至少我是单身女记者眼中的快婿人选啊。”
“杨炎楷呢?”
“他在学校可受那些未婚女老师欢迎了,那种忧郁又神经质的样子,不知道勾起多少人的母性情怀。”方威仰好像想起什么似的,恨恨的说:“女老师就算了,最不可原谅的是连那些年轻女高中生都对他很好。”
韩适宇半眯起眼,这算是示威吗?两个行情看涨的单身汉。
他又不是没人喜欢,只是他不爱没事找事做,更懒得花时间去哄人,或者是讨人开心,能在一起就在一起,不能在一起他也不会勉强。
其实,也很少有女孩子让他觉得交谈起来是轻松的,除了记忆里的那抹蔚蓝颜色之外。
方威仰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喂,你还记不记得李天晴?”
天晴?
他怎么会不记得?!
对大人来说,那也许只是小毛头的恋爱,但对他而言,却是二十八年来,最刻骨铭心的一段岁月。
一直到现在,他都还保存着她的照片。
韩适宇线条刚硬的脸上透出一丝柔和的气息,“当然记得。”
方威仰没注意到他变幻的脸色,一边拨着花生壳一边说:“我前一阵子从政治组调到社会组嘛,跑一些凶杀案之类的,居然遇到她了,哇咧,你知道她在干吗?她是法医,法医耶!”
“法医?”
“对啊,就是在凶杀案现场穿白袍,翻弄那个东西的那种人,看不出来对不对?我见到她的时候其实也吓了一跳,差点跌到旁边的水沟里。”大概是想起了自己的蠢事,方威仰笑得非常开心,“天晴完全没变,第一眼就可以认出来,跟记忆里的她一模一样到有点好笑。”
“她还是那个样子吗?”一样爱玩?一样爱笑?
他很愉快的说:“我现在跟她还蛮熟的,有案子就会见面,下次有空一起吃个饭吧。”
韩适宇已经没听清楚他后来说了些什么,在喧闹的啤酒屋中,那年夏天的记忆像潮水一般的向他涌来。
虽然已是遥远旧事,但乍然听到她的名字,心中还是起了波澜。
他清楚想起她的所有样貌,哭脸、笑脸、撒娇的样子、微瞠的样子……也就是在那个时刻,他才发现,原来过去的平静只是经过时间洗炼的假象,那个十几岁的初恋一直在他心里,不曾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