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深夜,按照乌孙人的婚礼习俗,盛大的迎亲仪式,在特克斯城东面的祭台前举行,那里是喀拉峻草原的中心。
出门前,解忧依循汉家女儿出嫁的习俗,洁手洗面、更换新衣,佩戴皇帝赐予的金玉首饰。
尽管这是她的大日子,但她没有出嫁的喜悦,也没有做新娘的忐忑,因为她知道,由于新郎缺席,今夜只是汉、乌两国交接新娘、签订婚书的仪式。
然而,当她在使节、译长和护兵、侍女们的陪伴下来到祭台,看到黑压压的人群、猎猎作响的彩旗,和熊熊燃烧的篝火时,仍被这盛大场面给震住。
翁归靡挺立在祭台前的篝火边,在他身旁围绕着乌孙国的王公长老,和来自匈奴、龟兹、大宛、康居、车师等邻国的使者。
一看到解忧走近,人群就自动分开。
翁归靡双手托着一根以红柳木为柄,用细牛皮编制的马鞭迎向她;他先将马鞭贴在额头,再送到她面前。“公主,请接受此马鞭作为吾王的定情物。”
听到他的话,解忧大吃一惊,虽然她知道乌孙人举行婚礼时,新婚夫妇要交换信物,但绝没想到这礼物可以来自另一个人之手,因此身不由己地后退一步,疾言问道:“这不是该由大王来做吗?”
翁归靡看出她的疑虑和排斥,忙解释道:“吾王有事无法亲自前来,特令臣下代替吾王行礼。公主不必多虑,这只是一个仪式而已。”
一边的长老们和译长,也纷纷向她说明,在迁徙频繁的乌孙国,兄弟间互相代娶妻看家,是很平常的事,希望她能够谅解。
陪伴她的汉朝使节也对她说,这确实是草原部落常见的婚娶方式。
尽管明白这是他们的风俗,但解忧仍觉得难以接受。“如果我与大禄行婚礼,那我嫁的人究竟是谁?”
翁归靡咧嘴一笑。“自然是吾王军须靡,臣下只不过是他的代理人而已。如果公主配合,我们就能早点结束这累人的仪式,享受美味和狂欢了。”
他言辞间透露出他也不乐意扮演此角色,这让解忧稍感安心。尽管对他很有好感,而他的声音和笑容也具有安抚人心的力量,但她不希望嫁错人。
在翁归靡又一次的暗示下,解忧接过马鞭,模仿他的做法,将长鞭梢绕在鞭杆上插入腰间,再让侍女取来在长安时按汉使要求制作的礼物──一个用红线绣着奔牛图案的皮革箭囊,双手递给他。“这是我亲手缝制的,希望大王喜欢。”
翁归靡双手接过,先看了看那代表着国王军须靡所属红牛部落的红色奔牛图,然后将它贴在胸口,大声说:“吾王一定喜欢!”
随着他的动作,一片欢呼声,震天动地的响起。
翁归靡将箭囊交给随从,托着解忧的手肘带她转向篝火,面对火焰,在一排装点着牛角,雕刻着鹰、狼、大雁等的石柱前跪下。
一个萨满法师,站在火与石柱间用乌孙语大声朗诵祷文;尽管听不懂,但她知道乌孙人信奉萨满教,认为火是万物之源,因此重大典礼中必要行祭祀拜火之礼。
当法师的诵读结束后,翁归靡在王公长老、异国贵宾及族人们的见证下,代表国王签下了婚书,和新的联盟协议,并与送亲的汉使交换了盟约。
随后,他扶起解忧,向她要来自己刚刚送给她的马鞭,再取出自己的马鞭,然后转向人群,将这两条马鞭,交叉着插在他们前方的草地上。
顿时,四十八个身上绑着红、白、蓝三色彩旗的男子,吹响了牛角号。
嘹亮的号声与欢乐的歌声,混合成雄壮的乐曲响彻云霄,久久回荡在草原上,开启了这个不眠的狂欢之夜。
解忧惊讶地看到,当翁归靡插下马鞭时,不仅号角响起,就连本来围在他们身边的人们也都纷纷退开;甚至侍女和汉朝使节等,都在长老和乌孙侍者的簇拥下,退至十步之外的篝火边。
“这两条马鞭,有什么特殊意义吗?”她惊奇地问。
翁归靡带她至篝火边,早已铺设好的座席前双双落座。“插马鞭是乌孙人定情的习俗,表示马鞭主人从此要生活在一起,别人不可干涉。这有点像汉人成亲时的夫妻对拜,喝交杯酒──”
正说着,两个女子举着盛满食物和酒的大盘,来到他们面前,请他们享用。
翁归靡端起食盘上的酒碗,对解忧说:“我们不喝交杯酒,只饮大碗烈酒、吃大块羊肉。今夜,臣下饮下这碗酒,以示对吾王与公主的祝贺和敬意。”
说完,他双手举酒,一口气将碗中的酒饮尽,侧转空碗向四周的人群举了举,在人们的欢呼声、笑声和号角声中放下碗。“是否饮此烈酒,公主可随意选择,但不能不吃肉,否则她们不会离开。”
解忧看那两个手捧食盘的女子,见她们面带笑容,充满期待地看着她,她明白翁归靡没有骗她,因此不服输的举起另外一碗酒,大大地饮了一口。
本来她想学翁归靡的样子,将整碗酒喝光以表诚意,没料到那酒远比故乡的酒烈;才入口,嗓子眼便彷佛被火烧灼似的,害她咳出了泪水。
“公主,快吃肉。”翁归靡的声音响在耳畔,手里的酒碗被取走的同时,一块热呼呼、香喷喷的羊肉,被送到解忧嘴边。
来不及擦拭悬挂在眼睫毛上的泪水,她抓过羊肉塞进嘴里。
吞下几口羊肉后,她终于缓过气来,发现自己正用手抓肉吃,而除了翁归靡,还有很多双眼睛注视着她,于是不好意思地说:“你们的酒太烈,我喝不了,可你们的羊肉味道很美、很好吃,我可以多吃一点吗?”
“当然可以。”听到她的话,翁归靡心头一悸,忙转过身,对那两个送食物的女子说了几句话。
两个女人高兴地响应,然后将食盘放在他们面前的木台上,笑着退开了。
因听不懂他们的语言,也不懂他们的风俗,解忧不禁问道:“你们说什么?”
“我告诉她们,公主说羊肉很好吃,她们很高兴,因为那是她们煮的。”
“确实很好吃。”解忧赞美着又取了一块肉,但这次她没有用手去抓。
虽然饮酒让她出了小小的丑,但她豪迈的举止和平易近人的神态,获得了众人的好感,人们不再拘束,全部纵情饮酒吃肉。
当视线不再聚集在她身上时,解忧紧绷的身躯才得以放松,加上陪伴她的翁归靡,不时用轻松的语言与她交谈,她感到很自在,因此她尽情的品尝可口的羊肉,欣赏草原牧民热情奔放的舞姿,和粗犷豪迈的歌声。
她的侍女和几个护兵,也被牧民们拉入狂欢的人群中,与大家一起畅饮猛吃。
这时解忧想起,曾与冯嫽有过“西域人茹毛饮血”的担忧,不由感慨地想,传言不可全信,羊肉经过这样的烹煮后,确实是道美味佳肴。
一堆堆篝火将夏夜的草原照耀得火热而明亮,此刻,一群衣着绚丽的男女,走到场地中心最大的篝火边,有的击鼓吹号,有的边舞边唱,还围绕着篝火转圈;篝火上架着一口大得惊人的铜鼎,里面熬煮的,正是美味可口的羊肉。
喝着浓郁芳香的羊肉汤,解忧对翁归靡说:“用这么大的铜鼎来煮肉,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那是乌孙人特制的『天锅』,一次可以煮二十只羊。每逢重大聚会时,我们就用它来煮肉,大家共享一锅食,表示我们亲如一家。”
“二十只?”解忧咂舌,再看看多个篝火堆上烧烤着的野味,惊叹地说:“这么多肉,能吃得完吗?”
“能。”翁归靡肯定地回答。“乌孙人乐意与人分享食物,等天亮赛马后,公主将会发现,所有过路的游人和牧民,都会成为我们的客人。”
他的话让解忧对乌孙人豪迈好客的天性,有了更多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