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妥车,步至自家门前,瞅见客厅灯光外泄,有一瞬间,龚歆慈呆了住。
以考上北部大学为名,她十七、八岁起就在台北展开独居的生活,念书、找工作全是一个人。
一个人过日子,久而久之,已经习惯回到家,模黑探索墙壁开灯,面对阗无人声的空屋子,任由孤独袭上心头。
直到半个月前,家乡故人来,上官谨借住她的房子。
多了分人气,寂寥,意外地少去一大半,这点让龚歆慈感到讶异。
即便因为生活方式的回异,他们不常碰面,她却不像以前那样,觉得寂寞。
因为她知道,这幢小别墅里有第二个人的气息,虽然不常见面,却实实在在的存于原本只有她一人的空间。
点一盏灯给回家的人……已经好久好久,没有被这么对待过。
甚至,隐隐约约还闻到菜……烧焦的味道!
「老天!」龚歆慈惊呼一声,急急忙忙开门进屋,直冲厨房。
果然!炒锅白烟频冒,熏得她泪眼汪汪,夹带辣味的烟雾刺痛双眸,顿时泪水模糊视线,只看见黑蒙蒙的人影,拿着什么在半空挥舞。
「小谨?」
「咳、咳咳~~歆慈,-回来啦?」白雾中,男人的声音哽咽,像受了极大的委屈。「今天咳咳~~很难得,-这么早咳咳咳~~」
相较于他生涩的手忙脚乱,龚歆慈俐落的激活怞油烟机,打开气窗,解救了烟雾弥漫的厨房。
再度呼吸到新鲜空气,上官谨顿觉整个人活了过来,被烟熏得湿漉晶亮的圆眸,难掩感激之情的瞅着恩人,垂头丧气与感激涕零的表情综合起来,给人一种错觉,好像站在面前的,不是个身高逼近一八○的男人,而是一只因为闯祸,双耳垂贴头颅,祈求主人原谅的金黄色小狗。
是错觉吗?龚歆慈柔柔眼,定睛再看,方才视线中摇尾乞怜的可爱小狗又变成她的邻家小弟。
「抱歉。」上官谨懊恼地道:「我太久没下厨,手脚有点生疏……」
「我看是非常生疏。」她试着在这混乱的场面里装出严肃的表情,无奈上官谨的表情太可爱且好笑,逼得她直想笑,也真的笑了出来。
「歆慈?」
「该说抱歉的人是我,你住在这儿,我却没有好好尽地主之谊招待你。」
「没这回事。」上官谨忙说:「其实打扰-已经很不应该,-工作忙,我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
「你受伤了?」龚歆慈突然转移话题,不知是故意,还是纯属巧合,打断他自惭形秽的说辞。
「什、什么?」上官谨会意不过来,愣愣地看着她。
「这里。」细滑的指尖点在他左颊血痕下方。「伤口裂开了,在流血。」姣好的脸庞微扬,凝视那道红痕。
太过专注于他脸上的伤,龚歆慈压根儿没发觉当自己的手触及他脸庞时,他莫名忽起的颤动。
在她眼里,上官谨仍是她在花莲住时认识的邻家男孩,即便多年未见,形象依旧,她的关爱源自于对家乡故人的情感,没有其他。
「怎么受伤的?」龚歆慈打量这道伤。伤口看起来很新,所以才会这么轻易裂开吧!她想。
「啊?呃,那个……」谈及这话题,上官谨突然变得不怎么自在,有点紧张。「被纸划伤的。」画家与纸,再合理不过的理由。
龚歆慈不疑有他,因以前也有被纸的边缘划伤手指的经验,很能理解。
然后,她牵起他的手往客厅走,举止自然,却让上官谨呆了住,愣愣的跟在后头,忍不住追忆起往事,瞬霎间,仿佛回到过去。
每当他闯祸,被这位邻家姊姊发现时,总是会被这么牵着走到没有人的地方。
不像爸妈跟上头三个姊姊那样,在他闯祸之后当着众人的面劈头大骂,然后他会涎笑说些好听话,让大伙消消气;接着呢,这些大人会全数败在他的笑容下,无可奈何的原谅他。
龚歆慈从不骂他、不打他,只是将他带开现场,找个安静的地方,宁定的看着他,直到他觉得不自在,认错道歉为止。
他不是真心认错,绝不是!只是不喜欢在她眼中看见对他觉得失望的眸色。
只要他认错道歉,那抹失望的眸光就会绽出喜悦,好象在称赞他似的;为了看见这样的眼神,他甘心认错,然后下次再犯。
脑海中,不是刻意,却牢牢记着她因为他转忧为喜的眸光。
他很喜欢她的眼,从以前就……
「嘶!」左颊的刺痛将他拉出追忆,回到现实,龚歆慈正坐在茶几上为他抹药。
「我太用力了吗?」她问。
「不是,没有……」
龚歆慈继续上药的动作,力道却比之前要轻柔许多。
上官谨注意到这点,也意识到两人因为擦药的缘故,分外靠近。
因为靠近,他嗅进淡雅似花的香水味,也看见她工作后难掩的疲惫,微乱的发丝随风轻拂,若有似无的滑过他的脸,提醒他此时此刻在他面前的,是许多男人心目中的大众情人,是电视台的知名女主播。
多年过后,他和她,都是成年人了……
「好了。」敷上纱布贴好胶带,龚歆慈边整理药箱边说:「以后小心点。」
「谢谢。」在醉人的温香里强迫自己回神,上官谨醺然道谢,暗地里费了番功夫静定心神后,没有再说什么。
对于老妈的安排,上官谨再次感到无奈。
突如其来的借住非但打乱他所有计划,也像在考验他是否能抗拒眼前的诱惑,修练成现代柳下惠、人世苦行僧。
唉~~圆眸垂掩,他应该绞尽脑汁想个好借口搬离这里,可是……
「一起去吃饭吧!」龚歆慈放回药箱,开口邀约,不知道自己打断了对方的沉思。「你来了之后我一直没有好好招待你,难得都在家,今晚不开伙到外面去吃好吗?我请客。」
听见「吃」这个字,上官谨一张脸倏时亮了起来,尤其是眼睛,亮晶晶得媲美天上繁星,只差没伸舌头表现垂涎,方才的满心苦楚如风吹云雾散,连影都见不到。
事关乎「吃」,上官谨可以把任何事暂-脑后,「吃饭皇帝大」这五个字俨然就是他人生的中心思想。
龚歆慈见状,忍俊不住,噗哧笑出声。不愿这么想的,但他真的好象……
一只小狗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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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望见厨房里忙碌的纤细背影,上官谨很难不感动。
但感动之余,还有极为浓厚的心虚和愧疚。
这屋子的主人大概是怕他哪天不小心毁了她家厨房,要不就是烧了整幢房子,才会每天早上做好料理,以供他三餐所需。
「其实我可以到外面去吃,真的。」探头进厨房,上官谨严守屋主的禁行令,不敢越雷池一步。「-不必那么麻烦。」
之所以会有禁行令,是因为日前他不小心烧坏她最钟爱的水壶,故而除非必要或她不在家,他还是少出现在厨房为妙,以免勾起屋主对这件事的回忆。
「不麻烦。」龚歆慈没有回头,动作俐落的翻炒锅中的芥兰牛肉。打从上个礼拜起,她就会在出门前准备些菜色,让他随时有得吃。「我以前也常这样,一大早起来,先准备早餐,再顺便做便当……」话语跟锅铲交击声同时停住,飘溢菜香的空气也随之一凝。
才刚起头的回忆突然没了下文,听出兴味来的上官谨开口催促:「怎么不继续说下去?」
「那些都是无聊的陈年往事,不重要。你吃辣吗?如果不喜欢,我可以少放点辣椒。」
转移话题的意图明显,虽然不知道原因,但上官谨很配合,「我什么都吃,不挑。」借住的日子还很长,不必急于一时。
「你是不挑,但前提是必须要好吃。」凝重的气氛因为话题的改变,也跟着消失,又回复原先属于早晨的轻松自在。「伯母把你的嘴养刁了。」
「-也是,煮的菜有我妈的味道。」
「我是她教出来的,口味会相似也是理所当然。」
「现在的女人标榜独立自主,女强人的形象里很少有『会做菜』这项专长。」他说,忽然笑了起来,「有多少人知道-这么会做菜?」
「我没有太多机会下厨,做一人份的料理很麻烦,特别是在控制食材的份量上,买多难处理,买少又没人卖,干脆吃外面;但是现在不同了,多你一个就像多了四张嘴、四个胃,想做什么菜都可以。」他的胃口好到让她不必担心剩菜剩饭的处理问题。
只要做出的料理美味,端到他面前只有一种结果:清盘!
「-把我说得像头猪。」还是有四个胃袋的猪。
猪?龚歆慈摇头,没有说出内心的感想。
没有一个男人会喜欢听见自己被比喻成小狗狗的吧!就算是脾气极好,幽默感十足的他。
于是,她转了个说法,「就某种层面来说,你很容易让人想做饭给你吃。」
上官谨双手抱胸,整个人斜倚在门边。「怎么说?」
「你吃饭总是很快乐,津津有味的模样让我觉得自己的手艺很好,有突然变成名厨的错觉。」
「-做的菜真的很好吃,人间美味。」
「略逊伯母一筹。」他说得太夸张了。「别灌我迷汤,我会当真的。」
「这么容易就当真,感情上是否也会如此?」
滋——蒜头放进锅中与热油起舞,盖过上官谨的声音。
「你刚说什么?」她没听清楚,回头追问。
「没什么,我只是好奇哪个男人这么幸运,能追到像-这样贤淑美丽又会做一手好菜的优质女人。」
「你在吃我豆腐啊,小弟。」龚歆慈转身专心做菜,因背对的缘故,她看不见当自己说出「小弟」两字时,上官谨突然僵凝的表情。
正因为背对,上官谨才敢流露真实的情绪。
再怎么笑口常开的人,也有笑不出来的时候,之于他,就好比现在。
龚歆慈一声「小弟」,在她自己可能觉得这样很亲昵;但对他来说,就像在无形中划出的楚河汉界。
少年时代的懵懂,让他甘于邻家小弟的身分;长大成人之后,倘若没有抱持其他的心思,他和她的确可以继续在邻居的关系里找到友情。
但他不是没有其他心思的,从那天之后就不再单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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炙夏艳阳下,绿油油的稻田迎风鼓浪,摇曳出一波波金亮的波纹,空气中不时飘送淡淡的青草香。
这是家乡的味道。上官谨闭起眼睛,缓慢的,深深的,吸了好大一口气,憋到极限才重重吐出。
二十岁的他有别于时下喜欢台北繁华的年轻人,他还是钟爱老家的自然纯朴,即便在同侪眼中,这可能会被归类成未开发的落后地方。
土地庙旁的榕树,屹立了百年,几乎看尽这村子里三代的事迹,也是他童年时装载最多回忆的地方。
往事重上心头,上官谨瞧四周无人,放心地往上一跳,双手攀住粗壮的树枝,紧接着以超乎常人的俐落,来个一百八十度以上的翻身,下一刻,双脚已踩稳树枝,爬……不,应该说是「跳」上树。
一连串的动作就像武侠小说描述的武打场景那般,令人叹为观止。
居高临下,上官谨挑了根坚实的枝干坐下,-眼企图打盹。
只可惜几分钟后,隆隆的车声由远而近,最后停在土地庙前,扰他午睡。
白色的轿车步出一道纤秀身影,在下车时回头与驾驶座上的人交谈:「谢谢你,品文。」
熟悉的声音?!上官谨往下探看,几乎是立刻,认出这纤影的身分。
歆慈姊!是隔壁好几年前离开村子到台北念书的歆慈姊!
上官谨激动得想跳下树与对方相见,但这个念头却在另一个人出现后打住。
从驾驶座走出来的男人西装笔挺,气势沉稳内敛,道道地地是个都会男子,还是事业有成的那一种。
说不上来原因,看见那个男人,让上官谨缩回脚,决定继续待在树上。
「再开进去就到-家了,歆慈。」
「我知道。」龚歆慈秀眉凝锁,细细的声音带着忧愁。「要走哪条路,在什么地方转弯,我比你更清楚。」
「只差几步路,不到十分钟的车程,这点距离不算远。」
「现实上的确不远,可是这里……」她转身,指着自己的心。「心若天涯,就算相隔咫尺,还是觉得遥不可及。」
「他是-爸爸。」
「让我一个人静静。」美眸求饶的望向知心好友,无言的请求他别再逼她面对这个问题。
何品文摊手,算是同意。「想离开就打我的手机,我会过来接。」
「谢谢。」
他点头,算是响应。但多事如他,上车前还是丢了几句话好让她独处时深思。
「我要-清楚一件事,歆慈。」
「什么?」
「对-来说,『家』这个字眼带给-的是回不回的问题,然而在这个世上,有的人却连这问题都没有资格想-不是无家可回,而是不愿回,在我看来,-的心结只是无病声吟,不值一哂。」
「你说话总是那么刺耳。」
「我的职业是时事评论家,说话酸刺是我的特色。」何品文皮笑肉不笑地说完这句话后,表情酷酷的上车走人。
被留在原地的龚歆慈目送白色轿车远离,她踩着高跟鞋走到树下。乡村的特色之一就是变化极少且缓慢,很多记忆中熟悉的事物,不会因为少小离家老大回之后,变得让人觉得陌生。
只有人不同,阔别多年之后再见,对方不会再是自己记忆中的模样,不会再是。
「我不是不想见他,而是无法见。」来到树下,龚歆慈忆起少女时期的自己,有什么难过的事就会跑到这来,只要四下无人,她就会跟这棵榕树说话,对它吐露心事。「我不能原谅他,他不应该忘记妈妈,不应该不再爱她,更不应该再娶别的女人,破坏我对他的信任和尊敬,他不该……」
说到心痛处,眼泪又懦弱的夺眶而出,以为四周没人,她放心的任泪水滑落,树不会说话,再怎么狼狈,她也不必担心它会说出去。
因为这样,她安心的对着百年老树倾尽心中痛苦,态意落泪。她离乡太久,积累多年的乡愁与对父亲再婚的不谅解同等深重。
而她,处理这些问题的方式好糟好糟,离乡背井八年,还是无法说服自己面对这个事实,面对那曾令她深深感到骄傲的父亲。
她只能躲在这儿,对不会予以响应的植物诉说满心的酸楚。
待在这里,虽然无助于帮她解决家中问题,至少也解了她泰半的乡愁。
伤心得太过专注,龚歆慈完全没有注意到树上有个人,更想不到自己软弱的模样会被窥见,甚至让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
毫无道理的怦然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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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她柔弱无助的模样令他印象深刻,这辈子恐怕再也忘不掉——回味往事,二十四岁的上官谨如是想道。
看见她蹲在树下抱头痛哭,有一瞬间他想冲下去,将她紧紧抱在怀里,就像十二岁时的自己。
那个时候的他,很自然而然的那么做了,因为当时年纪小,因为没有男女之分——十二岁的他只是个小男生。
然而二十岁的他,已经是个男人,想抱住她、安慰她的想法不再是一个邻家弟弟对于姊姊的感情,而是一个男人面对令自己心动的女人时,想要给予的怜爱。
突然对邻家姊姊心动是件很荒谬的事,却真实的发生在他身上。
倘若那只是突然一时情迷意乱就算了,毕竟之后如果没有任何交集,那瞬间的怦然心动也只是短暂的残影,不至于深刻到骨子里去。
不过……如果每天都在电视上看到她,又或者每隔一段时间,巧合的发现她悄悄返乡,却只停在村口老树下望着村子默默掉泪的情景,那实在是让人想忘都难。
钟情,倾心,之后呢……就是再也化不开的爱意了。
二十岁时体悟到这份感情的存在,从不敢置信的惊愕,到现在二十四岁认命的自艾自怜,他花了好长一段时间调适。
他爱上邻家姊姊,这种事怎么好意思说?呜呜~~以往只有让人暗恋的份,怎知真正的爱情降临,却是他在暗恋对方?
说出去,有失男人颜面哪!
「你在想什么?」坐在对面的人表情之丰富,跟桌上的菜肴有得比,让龚歆慈想忽视都难。
「没什么。」回想当年,话又说从前……呜呜,这红烧狮子头怎会这么好吃,呜呜~~嚼嚼嚼,连同回忆一块吞进肚子里。
瞧他那副受到委屈的嘴脸,龚歆慈才不相信他那句「没什么」。
他的脸一向藏不住情绪——在她对他的认知里,上官家的小儿子是个心里想什么都会表现在脸上的男孩。
「有什么心事可以跟歆慈姊说。」天生爱照顾人的性格使然,龚歆慈关切的望着他。
自从担下料理三餐的工作之后,两人相处的机会增加,彼此之间已不像刚开始那么生分,昔日的邻居情谊逐渐回笼。
不知不觉间,龚歆慈像是走进时光隧道回到过去,端出昔日邻家大姊的风范。
歆慈姊?!仿佛听见什么鬼话,上官谨的表情像被逼着吞进一整条苦瓜。
「我是个成年人,有什么事可以自己处理。」
「话不是这么说,」龚歆慈热切的倾身,美眸温润如王,泛着柔和笑意望着他。「多个人商量总是好的,你现在住我家,我有责任要照顾你。」
「只是因为责任吗?」好失望。「我以为我们是朋友。」
「我们是邻居,也是朋友。」龚歆慈伸手轻拍他头顶,安抚的说。「伯母将你托给我照顾,我不能让她失望是不?」
「我已经二十四,不是十四。」她的语气分明还拿他当小孩子看。「-说话的口气像个姊姊。」
「我的确是『姊』字辈,别忘了我大你四岁。」龚歆慈比出四根手指头提醒他。
「那也得要我想做-的弟弟才行啊……」上官谨扒口饭,把话模模糊糊嘟哝在嘴里。
「你刚刚有说话吗?」
「没有。」他把脸从饭碗里抬起,却见龚歆慈噗哧一笑。
在他面前,她经常这样莫名其妙就笑出声。能搏美人一笑是莫大荣幸没错啦,可是常常这样,让他觉得自己像个没脑袋的笨蛋,只会出糗。
明明什么都没做,她干嘛笑得这么开心?
「需要带便当就说一声,不必用这种方式。」她笑说,伸手向他。
「什么?」上官谨反应不过来,直到她的手指抵在他唇角,捻下一粒米饭后才恍然大悟。
「你这样会把女朋友吓跑的。」龚歆慈打趣道:「难怪伯母在电话中提到你的时候,总是叨念你吃相难看。」真的很难看。
「-还坐在这儿不是吗?」
「咦?」龚歆慈一时会意不过来,表情有些憨呆。
龚歆慈想再追问,上官谨却突然换了张表情,两排白牙亮了出来,咧嘴笑着挟菜放进她碗里。
「来来,多吃一点,此菜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吃啊!多吃一点,不要客气啊。」热络的招呼仿佛这是他家似的。
喧宾夺主的意图明显,成功转移龚歆慈的注意力,她好气又好笑的睐着他一举一动,直到他挟的菜快在她碗里堆起一座小山。
「不要再挟给我,吃不完了。」她惊呼,连忙把碗里的食物挟到他碗中。
偏偏才减少一些,上官谨的筷子又挟了另外一道补足。
两人一来一往,不知怎地就玩了起来。
若老天有眼,瞧见这对男女拿食物来玩,大概会派雷公电母前来,以「暴殄天物」这个罪名,送他们个五雷轰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