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林军开道,禁军守卫,皇亲国戚、王公贵族相随,浩浩荡荡数百人,开进了皇家猎场,进行一年一度的围猎盛事。
这是神佑国开国先祖遗召所命,子孙不得忘却祖先开国之难,每年一定要集训一次,以锻炼身体,做到上马能厮杀、下马平天下的本事。
可天下太平快两百年了,大家享乐成性,谁还记得那点小事?
就说当年的开国大将好了,至少都要能开三石弓,更有天生勇武者,开五石弓像吃饭喝水那么简单。
但现在,能开三石弓便称做天才了,五石弓?那叫神话。
而原本神圣的围猎行动也变成这样,热热闹闹、哄哄吵吵、吃吃喝喝,好像集体出游玩乐似的。
“这到底有什么好玩的?”礼部尚书之子文若兰躲在好友顺亲王背后,借着对方魁梧的体型掩饰形藏。
“有这么多美女看,哪里不好玩?”顺亲王不知多兴奋,左瞄那位俏丽佳人——应该是二公主之女瑶华吧?她旁边的——哇噻,天仙啊!一个字,美!两个字,好美!三个字,美呆了……
“喂,文若兰,帮我认一下,瑶华身边那位美得好像一朵带刺玫瑰的小姐是哪家千金闺秀?”顺亲王大掌一捞,就要把文若兰揪出来,幸亏他闪得快,否则这一露脸,还不被这群“母狼”给生吞活剥了?
话说训练武技以备日后上战场,本是男儿事,怎么一堆人携女带美同行?是怎样?希望沙场征战也能如此快活?
“真是的。”文若兰再闪。好险,差点被左都御史的千金认出来了。“围猎场早该禁止女子进入了,现在都不知道搞什么了?”
顺亲王纳闷地瞥了他一眼。“没有女人,这三天围猎该多无聊?”
“你这家伙到底知不知道太祖皇帝当年遗召,要历代子孙每年参与围猎三天,为的是什么?”
“怕大家平常日子太闷了,找个机会聚在一起乐和、乐和。”
文若兰差点被他的答案气得一口血喷出来。“亏你还是个皇亲,你你你——算了,我只问你,可否理解‘围猎’二字的意思?”
“打猎啊!”
“那不就得了?围猎就是打猎,大家各凭本事获取猎物,最后再按猎物多寡、个头、凶猛与否评分,以定胜负,胜者有赏,败者当罚。而今……你看看那些女人,她们是能开弓还是会射箭?凭什么参加围猎?”
顺亲王认真地回答。“她们会喊加油,然后我会觉得浑身充满力气,平时骑射,只能十中五、六,有她们在,我必能超常发?挥,十中七、八亦不成问题。”
“你——”文若兰不想吐血,他想让顺亲王见血了。“你一天不看女人会死啊?”
“你才奇怪,好好一个大男人却畏女人如蛇蝎,难道……”说着,他想起什么似地就想跑,却被文若兰一把拉住,动弹不得。“你放开我啊!我没有断袖分桃之癖!”
人人都知道文若兰文采风流、斯文潇洒,琴棋书画无一不精,却鲜少人晓得,他天生神力,一手纯阳剑法使得炉火纯青,更练就一身百步穿杨的好本领。
他是个传统文人,讲究礼、乐、射、御、书、数六艺精通,不似现在的读书人,除了会读死书之外,就只会死读书。
因此,若将文若兰当成一般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读书人,企图无礼,那就是捅到了马蜂窝,等着尝到生不如死的滋味。
“我就算有龙阳之好,也不会找你这傻大个儿,看看你,哪里值得人觊觎?”
“那你不喜欢男人也不喜欢女人,你喜欢什么人?啊!莫非你钟爱太监那种不男不女的德行?”
“你再胡说八道,信不信我让你这三天连个女人都见不着?”
“这怎么可能?围猎场里有近百个女人,随便撞也能撞上一个。”
“我只要站出来,喊一声开画美女图、喜欢的跟我走,我看有几个女人愿意留下来让你欣赏?”
不是文若兰自大,要说英俊,新科状元龙天宙真是俊到了极致,人称京师第一美男子。再论气质,相府公子是出了名的仪态优雅、风度翩翩。
三论身世,他顺亲王怎么也大过他一个小小翰林学士吧?
偏偏京里的大姑娘小媳妇,一提起“文若兰”三个字就发狂,好像他是什么宝贝似的,一见了他,女人们就移不开眼了。
“我真不懂,你到底哪里好?为何如此受女人欢迎?”说实话,顺亲王很嫉妒啊!
“有关这点,我比你更好奇,麻烦你若找到答案,请告知我。”文若兰真是头痛,尤其当他同时被三个公主、十名郡主、另有大臣千金若干相中,被皇上拎到御书房,逼他选一个娶了,以断绝其他女人的妄想时,他更是痛苦得想撞墙。
他这长相很普通啊,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好吧,他的眼是略微上勾的丹凤眼,很多女人说,不小心和他对上眼,整个人从身子到心里,好像都麻了似的,一颗心不由自主就飞到他身上了。
他的鼻子很挺,好像刀削斧刻般,那线条让他的侧脸看起来分外迷人,甚至令人心安。
他不像相府公子那么随和,逢人便微笑以对,更多时候,他都在认真看书、办公务,而且他一做起事,便是全心投入到完全忘记身处何地。
还有,听说他工作时会不自觉地蹙眉……他自己是不晓得,但很多人看到他皱眉的样子,恨不能倾尽一切化解他心中烦忧,博得他难能可贵的一笑。
据说他的笑容价值千金,无数人想尽办法、用尽手段、付出一切,但求他一笑。
他自己对着铜镜笑过,可看来很普通啊,怎么会惹得恁多人发疯?他们对他说,那是因为他没有发自内心地笑,一旦他真心愉悦,不自觉笑出来时,日光也没有他的笑灿烂、春风比不上他温暖、百花欠缺一点风韵……总之就是一百个人看了,有一百种感动,没见过的人不会明了。
文若兰觉得那些人肯定疯了,把他说得跟神一样。
事实上,他只是一个普通人。
可就因为种种谣言,让他被诸多女人纠缠得近乎抓狂,皇上命他尽快娶妻,否则圣上就要指婚了。
但他要娶谁啊?那些公主、郡主、官家千金……一个个见到他就发呆,像根木头似的女人?娶了她们,他这辈子还有幸福可言吗?
还不如娶座雕像回家呢!起码不想被人盯着看时,可以把雕像收进柜子里。皇帝给他下旨时,他心里是这样想的。
不过他爹肯定不会同意。咱们的礼部尚书大人可是非常古板、守旧的。
可皇上逼婚急迫——因为听说连皇上最钟爱的小公主长明也表达了对他的兴趣……天可明鉴,小公主才八岁啊!一个小屁孩,能懂什么?
因此,皇上越发看他不顺眼,非要他尽快择定娘子人选却是事实。
他毫不怀疑,自己的终身再不有个着落,皇上的雷霆震怒就要劈下来,教他吃不了兜着走了。
可是……他再想娶妻,也得有个人选啊!没人选,他……
“喂喂喂……”顺亲王一直拉他袖子,妨碍他思考,要不是看在两人相交莫逆,他早一掌将他打昏。文若兰不想理他,没心情跟顺亲王这没心没肺的家伙玩。
谁知顺亲王丝毫不懂“退缩”二字如何写,文若兰不想张扬,他却嚷嚷开来了。
“文、若、兰——”那吼声几可媲美九天神雷了。
一时间,无数目光——尤其是女人或惊喜、或哀怨、或留恋的种种视线朝着顺亲王而来。
顺亲王生平头一回感受到女人带来的压力。原来这些漂亮的小东西真正发起疯来,是一件如此可怕的事。
如果他只被上百个女人同时看上一眼,就头皮发麻,情不自禁退开、出卖了文若兰,那么顶着全京城女人目光,却能长期吃嘛香香、睡嘛香香的文若兰,真可谓是奇葩一朵了。
顺亲王终于有一点点理解文若兰的辛苦,并且佩服他的厉害了。
但不管是他的理解或佩服,都掩饰不了他出卖文若兰的事实,一直妥善隐藏的文若兰终于曝光在无数“狼目”之下。
他气得想把顺亲王打死,可是——
“恶贼!哪里跑?!”不知道哪儿忽然传来一句娇喝。
文若兰发觉自己的腰部一紧,打斜横里伸出来一只手,电光石火地搂住他的腰。他本可以挣月兑,但他想藉此避开如此窘境也是件好事,便任由对方带着他一起掠向高空。
“恶贼!放开人质,否则本姑娘抓到你,一定将你剥皮、拆骨,让你生死两难!”终于,娇喝声的主人出现了,却是个蜜黄肤色、貌不惊人的小丫头。她便是出外闯荡江湖、行侠仗义、顺道寻找未来相公的武梅渲。
眼看着自己苦苦追踪三个日夜的采花贼越跑越远,她气得差点吐血。
她视线朝四周一转,只见一匹浑身漆黑,只有额间一点银星,样貌神骏非常,必是难得一见的千里神驹,她飞身过去,将原来的马主“请”下马背——当然,她的“请”是有些粗鲁的——直接拎着对方的衣领,扔人下地。
“借贵马一用,待逮到贼人,再行归还。”然后,她用力拍马,一骑绝尘而去,完全没听见身后此起彼落的惊吼。
“皇上!”
“来人啊!有刺客——”
“护驾!护驾!”
因为一段小插曲,整个围猎行动变得乱七八糟。
唯一的好处就是——开始有人反省,先祖令子孙每年举办一次围猎的意义究竟为何?
真的只是郊游一番?还是另有目的?
这样散乱的军纪,任人随便一冲便垮的防护,是不是应该重新整顿了?
一点小小火花扔下,却造就了神佑国未来数十年的再度强盛,堪称奇事一桩了。
不过那些都是后话。
现下大家关心的是,文若兰被谁抓走了?
还有,那个抢走皇上御马的女子又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