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十三,芳龄十九,是个杀手,她的眼里没有活人,因为活人换不得银子,一个人头百两黄金,无论男女老少,执行任务时她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他们一家是从北向南逃荒的难民,当时她还叫做阿扶,没多久父母亲相继饿死在路上,父亲临终时将身上最后半块红薯塞到她手里,告诉她要活下去,那年燕十三仅仅六岁,为此不管草根树皮还是虫子溪水她都吃,就是为了活下去。
燕十三有个师傅,他自称“鬼王”,师傅常年戴着面具,十三年来她从未见过师傅真容。
那日在市井与野狗抢食,她手脚并用,先是压住了才五个月大的野狗,继而抓起手边的一块碎石狠狠砸在了狗头上,鲜血瞬间染红了双手,她从狗儿的嘴里夺得一小块包子皮,就着手上的血胡乱塞进嘴里。
“为何要杀牠?”戴着银色面具的鬼王挡住了照在燕十三身上的阳光,她的眼睛似狼般凶狠、狡诈,可他却极为喜欢这双眼睛。
“牠抢了我的包子,该死。”那包子是她冒着被人打死的危险偷来的,抢她的食物,无论是人还是畜生都该死。
燕十三将那野狗丢弃在墙角,把手上的血涂抹在墙壁上,转身就走,她头发凌乱,身上衣不蔽体,个子十分瘦小,若是不细细瞧去,根本都分不清是男是女。
“拜我为师,我教妳功夫,妳替我杀人,如何?”
“管饱吗?”燕十三回过头,她所求不多,只想一日三餐能吃个饱饭。
“管。”
燕十三转过身,右手在破烂的衣服上擦了又擦,尽量使手心干净一些,接着毫不犹豫的牵起陌生男人的手,“走吧。”
她不太明白拜师具体为何,也不知道功夫为何物,但她知道何为杀人,就如同她刚刚杀了那畜生,杀畜生是杀,杀人亦是杀,只要日后能吃饱饭,她就干。
“哈哈哈!有趣,妳这小姑娘当真有趣至极,我已经很久没有遇见过这么有趣的孩子了。”鬼王握紧她的手,“日后妳就随我姓燕,妳如今排行十三,就名十三吧,记得了吗?”
走出无人的小巷,燕十三挺直了腰杆,点点头,“记得了。”
从那日起,世上再无阿扶,只有燕十三。
鬼王有很多徒弟,男男女女,都是街上流浪的乞儿,可活下来的却没有几个,他们不是死在鬼王手里,而是死在同门相残。
拜师的第一天,燕十三就杀了个男孩,比她高、比她壮,燕十三被他按在地上,脖子被骨瘦如柴的枯手卡住,她差点喘不过气来,可她不能死,父亲说了要活下去,于是她攥起拳头,朝着男孩的眼睛打了下去。
男孩吃痛,手下松了力气,燕十三立刻挣月兑,见男孩的双手被长长的铁链锁住,她用铁链环住男孩的脖子,男孩哭叫着,痛苦的挣扎,燕十三却毫不在乎。
最后男孩死了,燕十三得到了五个包子,她缩在墙角,像受伤的小狗一般舌忝拭着手臂的伤口,而后一股脑的将两个包子塞进嘴里,燕十三没有哭,在她眼里,人命和畜生的命没什么不同,死了就死了。
就这样,燕十三成了鬼王的得意门生,因为她最狠也最无情,十五岁就能独自出任务,四年间从未失手,她的脸上也戴着一张面具,那是鬼王给的,鬼王门下活下来的只有四名弟子,可只有燕十三一人有面具。
“妳就是我,上至王公贵族下至妇人幼儿,一个人头百两黄金,这世间的人没有妳杀不得的。”
燕十三从鬼王手中接过面具,戴在脸上,挡住了无情的容颜,“是,师傅。”
比起寺庙燕十三更喜欢义庄,比起活人她更喜欢死人,比起儿女情长她更喜欢手起刀落……可是杀了这么多人,她还是不喜欢血腥味,反而更喜欢包子的香气,一辈子都吃不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