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余子奇已经四肢无力,若不是凭着一股意气,只怕就要晕了过去。
他咻咻喘气,红着眼看着被他抓花脸的仆役,他光用挠的,实是不想动口咬这些人,太脏,更何况他一个尊贵无比的王爷像疯子般的咬人?光想象,他心里那一关就过不去。
眼前一切晕眩起来,好累,他真的不行了!
可恶,他就只能命丧于此吗?如今连举起一只爪子的力气也没了。
就如同当初那些戾王的人马杀入宁王府,他使尽全身力气周旋,一把长刀被他杀得卷了刃,然后护着皇兄的嫡长子一路逃走。
他知道皇兄是逼不得已才匆忙的自立为皇,大军指日就要南下,但是皇兄留在京城的嫡长子余庆余定是凶多吉少,不知能不能活到皇兄到达的时候。
于是凭着一把刀,几个护卫,他们一路北上,餐风露宿,还被戾王派兵马追杀,疲于奔命。
逃亡途中,余庆余已是满脸尘垢,他自己的样子大概也好不到哪里去,然而他们在尹县被追上,面临穷途末路。
他一身是胆,却只能做着困兽之斗,身中数刀的他要满眼是泪的余庆余快走,他拄着刀,又开始新一波的砍杀,直到力竭躺在肮脏黄土上。
马蹄声震动着地面,逐渐远去,他知道余庆余顺利逃走后,便人事不知的昏过去了。
记忆在这断了线,再睁眼就发现自己成了一条狗。
此时木棒打来,余子奇昂然不惧的瞪着那棒子,就算死,他也要眼睁睁的看自己是怎么死的。
谁知棒子还没打到他身上,就被一把从颈后提起,塞进软绵绵的怀里。
这软绵绵的触感让他忍不住用爪子按了按,随即发现虽用布条捆得严实,但胸前的隆起仍很明显—— 是个姑娘。
一发现自己按了什么,余子奇的爪子麻了,霎时脸都红了。
竟将本王塞进……塞进……好个不知羞耻的女子,竟敢对本王做出如此下作之事!
来人啊,把她拖下去!竟对本王如此不敬,让本王模了妳的、妳的……
此事太羞耻,让他说不出话,只能气红了脸,发出汪汪汪的乱叫,而那些追打他的仆役也哇啦哇啦的乱叫着——
“兀那贼子,这是华原县主的狗,你也敢抢?”
“快把狗放下,饶你一命!”
众仆役说完,只见眼前的少年随手往旁一扳,就把块砖给扳了下来,一副那砖头就是个软绵绵的豆腐。手劲如此大,若是被他打到,只怕筋骨都要碎了。
“他力气好大,一扳就扳下整块砖。”
“哇啊,砖头砸过来了……地上砸出个洞了!”
一群人面面相觑,知道今日遇见了高手,他们是奉命行事,可不想没命啊,于是一群人从善如流的跪地求饶。
“壮士饶命,狗您可以带走,求您别伤害我们!”
无双跩跩的拍拍双手,把手上的土拍落,放过这群求饶的人,带着狗潇洒的扬长而去。
余子奇也在发懵的状态下,他被救了,莫非这女的是扶弱济贫、行侠仗义、路见不平出手相助的正义之士,要不然非亲非故的怎会救他?
感觉到这女的把他从怀里掏出来,他看向她,发现她穿着男装,却破破旧旧的,像刚在泥里滚过似的,样子很年轻,而且他从未见过。
也是,他见过的都是世家高门之女,这女的应该是寻常百姓,才会这般不成体统的穿上男装,试问哪个高门贵女会做出这种有失礼仪之事。
待他月兑困并回到自己的身子,寻到此人赏下千金就算还了此恩。
“你好香,你真的好香!”
这姑娘应是豆蔻年华,笑起来的样子神采飞扬,两个小酒窝隐隐可见,眸里柔情似水,露出白齿。那白齿排列整齐,衬得她笑起来极甜极美,竟是个可爱的小美女。
而这个小美女此时细心的揉着他的爪子,从脚尖到脚掌,再往上模到小腿、大腿处,一寸寸的抚模检视,如此亲昵的行为让余子奇差点就想给她一爪子。
本王尊贵的身子岂是尔等庸俗女子能乱模的?
但是她的笑容热情洋溢、喜悦欢畅,让他那一爪子伸不出去,只因这笑容天真可爱,又充满艳阳般的光与热,让人见了有被灼烧之感。
奇异的是,看了这个笑容,余子奇不但生不了气,还隐隐有种熟悉的感觉,彷佛在很久之前,他也曾见过这样笑容的女子……
也罢!总是救了本王之人,本王就略略容忍吧,只是该给的赏金也得从里面扣除,谁叫妳对本王大不敬。功是功,过是过,本王向来赏罚分明。
余子奇对自己的宽宏大量很满意,瞧,本王就算是个王公贵族,也是个很讲道理的人,他都觉得自己心胸开阔了。
只是这小姑娘莫非是爱狗之人,否则怎么对自己不断叫香,又把他全身模透,像是在检查他有无受伤,嘴里还不断念念有辞、频频叹息,一副痛心疾首样。
“瘦,太瘦了,怎么这么瘦?”
本王这四只狗腿是有点瘦,但秾纤合度,还挺健康的,也不算太瘦,应该算很可爱吧。
这么瘦不够吃啊!无双心中暗暗叹息。
余子奇不知她的心事,还在内心天人交战——
哎呀,看起来是个好心的小姑娘,既然如此纯良心善,本王也不与妳一介小小民女计较了,好人应当有好报,本王也不是忘恩负义之人,就不扣妳赏金了。
才刚称赞这小姑娘心善人好,这姑娘便抓着他两只前爪,狗身跟着被往上提,而小姑娘的嘴巴张得大大的,发出啊的声音。
余子奇感觉一只手同时推着他的,将他的身子往前送,随即头皮一痛,他楞了一下,才明白他被这小姑娘咬了。
只是小姑娘的嘴并不大,再怎么用力塞,也无法将他整颗狗头塞进嘴里。
余子奇傻了,而头皮持续传来的剧痛让他恍然大悟,这小姑娘竟真的在用牙齿啃他的头皮,好……好大的胆子,而且好痛,她咬得好用力啊!
无双也傻了,这身子的嘴太小了,她吞不进去呀!
再怎么努力吞、费力咬,只咬得满嘴毛,连口肉都没吃上,她别开头,呸呸呸的吐个不停。
余子奇快气死了,他奋力挣扎起来,想一爪拍在小姑娘的脸上,小姑娘却改抓着他的爪子放进嘴巴,不嫌脏的咬了一口,然后马上皱紧眉头,呸呸呸的又吐了起来。
怎么闻起来好香,吃起来却全都是毛跟骨头,一点也没肉!
“怎么都是毛?”无双一脸哀怨。
“汪!”余子奇怒吼。
妳这小妮子竟敢对本王大不敬,该死至极!
他快气晕了,疯狂的挣扎,想给她十八连爪的暴击,只觉生平所受污辱莫大于此。
但今日被仆役追杀,费尽力气,再加上这雪团似的小狗原就是身娇体软易推倒的宠物犬,连一般女子都能素手掀翻,让他在地上滚个三圈,就算此时气到发狂,四条小短腿狂挥,愤怒得汪汪直叫,也只平添可爱之感,没什么震慑力。
可怜楚王余子奇一世威名,如今成了这样可爱的小狗,也只能认栽。
“你的也好没肉!”
发觉自己的尊臀不但被模,还被过分的揉弄,且她揉了几下不过瘾,竟捏了起来,一副把他的臀肉当成街头猪肉摊位的猪肉估量,楚王殿下哪受过这种污辱,差点气得当场暴毙。
从小到大,就算戾王百般为难,也从没对他的尊臀动过手脚,这次被货真价实的揉了好几下,还捏他的臀肉称斤论两,如此恶心之事怎会发生在他身上?
不行,他快要气死了,这姑娘简直是个混蛋!
他就似良家妇女遇见了贪花的登徒子,避又避不过,躲也躲不了,只能气得浑身发颤。这一生中哪受过如此轻薄无礼的对待,余子奇气得一口气喘不上来,两眼一翻,这次是真的晕了过去。
晕过去时,他还在心里破口大骂,他一定要杀了这个混账姑娘!
什么救命之恩,全都见鬼去吧;什么赏赐,老子一毛也不会给,模了本王尊臀的仇恨,没那么容易揭过!
郑家是一座老旧宅院,因年久失修显得有些老旧,不过由于是持家有道的曾祖母拍板定案,在早年时入手,这座位在京城中心的老宅,现今价钱早已翻了好几倍。
郑家周围皆是官家宅院,治安好,环境亦佳,更何况这老宅因是早年所买,占地倒比旁边的宅院更大些,住着郑老夫人、郑家大房、郑家二房倒也宽敞。
郑家大房的当家郑世经,曾在吏部做个不大不小的官,不过在众家王爷争位时因为站错了队,大房被抄家流放。
好不容易到了流放地,没多久郑世经却病逝了,徒留妻子与一双儿女,还有在流放地收养的养子。听说他的亲生子女因为流放路途太苦伤了身子,皆成了病歪歪的病秧子。
郑家二房的郑世雄因官职太小,并未牵涉这些事,所以二房逃过一劫仍留在京中,他有一妻二子,倒也算美满。
无双循着原主记忆抱着香香肉回到郑家,自从咬了香香肉却吞不下后,她悲惨的发现自从进了这个小身体后,没了以前的力气不说,甚至成了一个弱小的人类。
此时她肚子咕咕乱叫,香香肉又太香了,所以她一边忍着肚饿,一边时不时的嗅闻香香肉的“好味道”,这就是所谓的望梅止渴吧,闻一下就觉得肚饿缓解了。
这句成语也是那个人告诉她,并解释给她听的,说是古代有人走着走着,因为太渴了,所以一看到树上的梅子,想起梅子的酸,嘴巴就自己涌出唾液,便没那么渴了。
她当时很想问,他们那么渴,怎么不喝水呢?
总之现在她没地方住,所以返回原主住的地方,加上那个人告诉过她,凡人都有家,家里会有许多人与事。
她向来是懒散的,不是吃就是睡,那天刚好她睡醒,听到他说的这些,她就瞪大眼睛问他,什么是人?什么是事?什么又是家?
那人的气质宛如清风明月,又像崖边的松树一般的挺拔,他对她道——
“人之一字,左右相扶,始而为人。事,《尔雅》说勤也。家,居也,家上头一个盖子,盖子下是一头豕,豕就是猪,盖子就是遮风避雨的地方,而家里能养猪,就代表有钱使、有肉吃,这便是一个富庶的家。”
“所以如果我不跟人互助,我就不算人?”
“人是群聚的,一群人本就会互相帮助,才能成为村落,村落才能成为城,城再成为都。”
“所以我不勤劳就不算作事?”
“妳……妳维持这样便可。”
不勤劳就为祸一方,真要让她勤劳起来,天庭人间都要毁了。
“如果家没为我挡风遮雨,也没给我猪吃,那我可以不用理它吗?”
那个人忽然沉默。
“还有,家好吃吗?”
那人一怔,皱了皱眉头道:“不能用好不好吃来评判!”
她了解的点头,“那就是不好吃了!天庭也是你的家,所以也不好吃啰!”
对方将剑一收,这次沉默更久。
她再度困了,于是沉沉睡去,她想等下次睡醒了后再跟他说话。
千百年来,她第一次对说话这事充满了兴致,因为这个人与她说话时会看着她的眼睛,既不会腿软也不会惨叫着逃之夭夭,或跪下不断膜拜她。
她觉得这样很好,就是他看起来太瘦了,还时不时的弯腰咳几声,身子骨太虚了。
咕噜咕噜!
肚子又叫了,无双抱着香香肉,陶醉的嗅了嗅,这个望梅止渴的法子真好,不过这狗被仆役追打几下竟吓得晕过去,真是只胆小狗。
若是余子奇知道她的心声,肯定又要痛斥她了。
本王何时胆小?本王最是胆大,本王是熊心豹子胆,本王啥也不怕,本王是被妳气晕的好嘛!
郑家守门的仆役,远远就看到大公子,他手里抱了一只华贵雪白的长毛白犬,那没掺杂一丝异色的白毛像雪花般柔美,牠乖巧听话的蜷缩在大公子的手臂上,温柔又贴心,而大公子那上不了台面的粗袍,也被映衬得像上了档次般闪闪发亮。
若是余子奇知道仆役的想法,一定会大吼着嘶叫——
本王没有,本王不是,本王才不会乖巧温柔又贴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