莳花闺秀 第一章 农村生活好惬意 作者 : 风光

乌篷船沿章水而下,摇摇荡荡,两侧是广阔平坦的稻田,如今才入春天,自然不见金浪翻滚,只见秧苗刚栽下,怯生生、幼怜怜地在水田中摇曳,春阳一晒,那水面的反光都能刺痛人的眼。

船上的锦晟抹去了额际汗水,瞇起眼睛,将目光看向远处。那低矮的丘陵隐隐约约落在蓝天绿地之间,点点白云聚散,正是大好的乡间春景。

但锦晟无心欣赏,这一个月由京师赶路至此只觉疲惫不堪,赣省的气候竟出乎意料的热,他这打雪地里来的人穿着棉袄披风出门,来到这里月兑得剩一袭长衫,但毕竟还是不合时宜,略厚的衣裳令他口干舌燥,耐心全失。

“船家,还有多久能到?”锦晟声音有些干哑地问。

船家是个五、六十岁的老头,见锦晟一副快虚月兑的模样,不由递过水囊,笑道:“还早呢!客官要到驰江镇上,还得在寨下换上竹筏才行,那一段浅礁多,小老儿这船是过不去的。”

锦晟喝了口水,闻言差点没昏过去,索性扭头进了渡船乌篷之下,也顾不得身上丝绸的好衣裳,直接在蔺草席上倒头便睡。

船夫见着这衣着光鲜的中年男子如此不顶用,不由摇了摇头,在心里暗道:这位贵人果真是养尊处优,这么一会儿就受不了。

待锦晟转醒,已是来到寨下。先前得了那船夫赠的几口水,他爽快的多付了银两,与那笑呵呵的船夫道别后,他又依言走了半个时辰,来到了竹筏渡口。

幸而艄公尚未撑离,让他赶上了最后一趟,锦晟这才瘫坐在竹筏上长长舒了口气。

“若能成功寻到衣云深,看本侯不狠狠骂他个两句!住在京里多好,偏要到这穷乡僻壤,让本侯一阵好找。”他口里咕咕哝哝骂着,一边戴上了艄公递给他的宽檐草帽。

要是在京里,打死他都不会做这么掉形象的打扮,他安陆侯锦晟平时出门必然鲜衣怒马,风姿楚楚,哪里有这么狼狈的时候。

不过为了自己那难以启齿的目的,这一趟越辛苦,他便越觉得值得。

又是一个时辰的行船,终于让锦晟踩到土地上。

这回他没再傻得劳累自己的双腿,走进村里雇了辆牛车,让村人送他至驰江镇,恰恰在太阳西下时,踩着红橙的霞光,终是找到了地头。

“应该是这里了吧?”

在镇子的郊区,锦晟远远便看到一户以竹为篱的院子,又累又渴又饿已让他无暇再多想,上前直接敲了敲大门。

“来了。”

很快地,里面传出了一声清脆甜美的声音,在这样的热天里闻之悦耳,让锦晟身上的暑气都消去不少。

不一会儿门开了,探头出来的是一个年约十二、三岁的少女。

少女明眸皓齿,肌肤白皙,衬着墨黑大眼给人一种灵透的感觉。一袭简单的青色棉布衣裙,头发扎成辫,整整齐齐地绾成了双螺髻,气质清新干净,尤其她那巧笑倩兮的模样,望之令人欣悦。

因此即使感觉浑身燥热,锦晟也按捺住脾气,放缓了语气,“这里……可是衣府?衣云深老爷之府?”

少女打量了锦晟一眼,眼神清澈温和,就像森林里不识危险的小鹿那般纯净,之后不知怎么地微微收敛了眼神,脆生生道:“老爷不敢当,这里正是衣府,家父在学堂授课未回,不知大人远从京城而来,寻家父有何贵干?”

锦晟听她这回话,有趣地挑了挑眉,“若衣云深是妳爹,妳应该是衣向华了。我是妳爹的旧识,路经此地特地前来叙旧,妳怎么知道称呼我大人,还知道我从京城而来?”

衣向华浅笑道:“家父虽不及『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的境界,但会来寻家父叙旧谈事的,往往都有些身分。大人衣着不凡,气质矜贵,看上去必非平民百姓,何况大人在说话时手习惯放在腰际,那是垂挂牙牌的地方,所以小女子猜测大人是京里来的大官……”

越说,衣向华的表情越古怪,最后她试探地问:“大人该不会……姓锦?”

聪明!锦晟笑容越来越盛,他当真开始欣赏这衣家小女娃了。“妳爹可曾提过我?”

“提过的,父亲常与大人鱼雁往返,因父亲日常都在学堂,信都是小女子收的。”

锦晟点了点头表示理解。“既然如此,妳别再称我大人,我与妳父亲相交甚深,妳便叫我一声锦伯伯得了。”

“好的,锦伯伯请进门。”

既然确认对方的确是父亲故旧,且身分不凡,衣向华欠身请人入内,横竖屋子里还有她五岁的弟弟衣向淳在,也不算孤男寡女。

锦晟一入院子,便注意到了满园的花团锦簇。沿着竹篱的一排迎春花开得正盛,犹如一片金色的瀑布般引人入胜;篱墙上挂着几盆君子兰,碧叶九迭,瓣红垂黄。

小院里有一片菜园,菜才长出了些苗子,看不出是什么,园旁的架子上爬的并非瓜藤,而是紫藤,架下摆了张躺椅,倒真应和了“紫藤架底倚胡床,那觉人间白日长”的意境。

院里还有些果树、松柏等不提,即使是早春仍生气勃勃,且看上去四季花卉都有,待得夏秋冬这院里肯定又是另一番风景。

锦晟知衣云深虽饱读诗书,却没有这等侍弄植物的手艺,想必是出自衣向华之手了。心绪至此,又对这衣家小女娃的喜爱更甚几分。

衣向华领了锦晟入内,却非领至正厅,而是带到了偏房。

锦晟有些纳闷地进房坐下,衣向华退出后却换了个五岁左右、身材圆润的男娃儿前来,男娃儿先费力端来一盆水,而后又钻出门,回来时奉上了一袭衣衫及一块布巾。

“锦伯伯,我是衣向淳,是我爹的儿子。”

小男孩女乃声女乃气,一开口就让锦晟笑了。

“姊姊让我来请锦伯伯擦擦手脸换件衣服,说锦伯伯自北方而来,可能未注意南方春热,带的衣裳可能厚了,这袭衣衫是姊姊才做好的,材质薄凉轻透,适合南方天气,爹还没穿上身过,借花献佛,请锦伯伯莫要嫌弃。”

请男客更衣这种事自然不适合衣向华来,才遣了这么个小男孩。年纪这么小话便说得如此清楚有条理,锦晟当真佩服起衣云深了,他到底是怎么把自己的孩子们教得这好?

衣向淳露出了一个可爱的笑,末了还是有些害羞地扭头跑了,不过没忘关上房门。

锦晟哑然失笑,用水擦了身又换上新衣,只觉浑身清爽舒泰,果然凉快轻松了许多。

“女红倒是不错,衣服也合身,衣家这女娃儿才一见面,就给本侯这么多惊喜啊……”

他推门而出,衣向淳那胖墩儿还在外头等,一见到他便红着脸问道:“锦伯伯要到正厅坐还是到紫藤架下?姊姊说今天晚霞出大景,在院子里吹着微风赏霞,最是舒畅……”

“那自然是到院子里了。”锦晟想着,他若进屋子里,那衣向华不就得避到院子来,还是自己出去好了,何况这院子百花争妍的美景,他也很是向往,能在如此美景之下休憩,想来也是美事一桩。

他朝着衣向淳点头笑了笑,真是喜欢极了这小男孩,不由联想到自己那不着调的逆子,已经十六岁了还游手好闲,从来没能和他这个爹好好说话,与他对上两句往往能气血逆流,一点儿都不可爱。

衣向淳领着锦晟到了院里,衣向华恰好将点心茶水放到了紫藤架下的躺椅上,想来是预料到他会选择到院子赏景。

待她告退,锦晟也不客气地在椅上躺下,喝着清爽的青草茶,吃着软糯细腻、酸甜可口的酸枣糕,晚风徐徐醉人,放眼望去余霞成绮,旁边还有衣向淳那可爱小娃作伴,此等享受当真如登仙境一般,锦晟难得浑身松快,昏昏欲睡起来。

只有这个时候,他才有些明白为什么衣云深堂堂一个举人,刻意不去会试避不出仕,反而要搬到这穷乡僻壤来教书。

如果说在这里天天过的都是这等惬意生活,那么他也想弃官搬过来了……

半梦半醒之间,锦晟的耳边传来一句调侃,倒让他从满脑子胡思乱想中惊醒过来。

“好一个安陆侯,穿了我的衣,喝了我的茶,吃了我的糕,连我的位置都占去了。”

南方初春的白日还热得让人发汗,一到晚上就有了凉意,因此锦晟又赚了一件衣向华新做的靛色外袍,疏懒地与衣云深坐在正厅里喝酒闲聊,没少被打趣。

“你难得来一回,真是让我损失惨重。”衣云深酸溜溜地看着爱女做的新衣,穿在好友身上竟也那么合身。“在京城那般酒池肉林的地方,居然没让你脑满肠肥,还能像我这般玉树临风,连我今春的新衣你都穿得下。”

“你这说话方式,像极了我那逆子,气死人不偿命。”锦晟嗤笑一声,抚了抚脸上的胡须。“说起来我远道而来,是有一事相求。”

“与你那逆子有关的?”衣云深不客气地问。

逆子只是谦称,哪有这么说别人儿子的?锦晟差点没让衣云深给噎着,不过幸好两人相交已久,兼之锦晟平素被儿子训练得刀枪不入,也还端得住脸色。

“是与琛儿有关。他年前在京里闯了个祸,让我惊觉自己着实太放任他了。我自认不是个好父亲,但你不同,你教人一向很有一套,从你手下出去的学生考上进士的也有数人,个个鼎鼎有名,举人秀才更是不知凡几,你两个孩子不管仪态或教养,我看也是顶顶好的。

“我便想着把琛儿也送到你这儿,随便你怎么操练施教。他就是在京里享福惯了,任性妄为,不知人间疾苦,送他来乡下吃吃苦,历练一番,看看能不能有点长进。”

衣云深智深如海,一听就知道来乡下受教或许是原因之一,主要应该还是来避祸的。不过既然锦晟没有明说锦琛究竟闯了什么祸,他也没有细问,对于友人的这点信任他还是有的,当是不会连累自己。

“那便来吧!也让我瞧瞧那小子配不配得上我掌上明珠……”

他话说到一半戛然而止,锦晟还想是怎么了,突然衣向华便推门进来,手里捧着一个托盘,她袅袅婷婷地行至桌边,招呼了一声后轻巧地上了菜,笑着介绍——

“正月藜,二月蒿,这道藜蒿炒腊肉正是时候;还有这道粉蒸肉,吃了不长痱子,我们当地人习惯在立夏左右吃,不过今年天热得早,现在吃也刚好;这道是镶豆腐,春日有客来访时,通常会是宴席的头道菜呢!

“最后这道汤品是瓦罐煨的土鸡汤,用的是袁州的土鸡,女敕而不柴,汤鲜味足,最适合在这样微凉的天气喝一碗。因为今日肉菜多,所以主食我便用小葱拌汤皮,这样吃起来清爽。”

简略地介绍了菜色后,衣向华欠身浅笑道:“都是些地方菜,小女子手艺粗陋,请锦伯伯享用,希望能合锦伯伯的口味。”

锦晟见满桌地道菜色,食指大动,自是口口声声称好,衣云深却是似笑非笑地盯着自己女儿。

“妳锦伯伯才第一回来,妳就端出了拿手好菜,妳爹我都没这待遇。”

衣向华一点也没含羞露怯,反而好整以暇地看向了他。“爹前两日才抱怨吃女儿做的菜吃得衣带渐宽,若女儿日日大鱼大肉把爹养胖了,让爹失了文人清臞的风采,岂非女儿之过?至于锦伯伯在京城该是锦衣玉食,这些乡野菜色在锦伯伯面前反而是山肴野蔌,吃个凑趣罢了,可称不上好。”

想戏弄一下女儿却换来一串指控,衣云深不由微愣,尔后笑开,“妳呀,伶牙俐齿,我说不过妳,还是乖乖吃就对了。”

他指了指衣向华,朝着锦晟说道:“我只会读书写字,其余生活琐事一窍不通,衣食住行都是靠我这女儿打理,否则你今日来,哪里看得到我如此光鲜体面,顶多只比叫化子好些。”

“前朝统治将人分为十等,最末两者为九儒十丐,读书人也只比丐乞高一等,你本来就只比叫化子好些。”

难得看衣云深吃瘪,锦晟直接调侃起来,惹得彼此哈哈大笑。

两位长辈你来我往,衣向华亦是听得忍俊不禁,不过她总不能帮人嘲笑自己亲爹,只能福了福身,礼数十足地退去。

待她走远,锦晟方才收起笑容,语重心长地道:“衣兄,你这女儿是真的好,容色清丽,姿态优雅,气质有若空谷幽兰,性子大方得体。这院子奼紫嫣红,还有屋内井井有条,都是她一手布置的吧?兼之中馈女红皆不俗,有你这父亲,相信她也是满月复才华,我不怕儿子不喜欢她,只怕她看不上我那一事无成的逆子。”

“我也觉得我这女儿处处都好,尤其她侍弄花草真的有一手,我只舍不得以后好白菜还是要给猪拱了。”衣云深意在言外的看了锦晟一眼。

“咱们定的女圭女圭亲,我不是要把那头猪送来给你教了吗?”锦晟有些心虚地苦笑,“琛儿的性格还有些浮,但心地却是善良富正义感,否则他也不会在京城被牵连上祸事。不过我保证至少他长得还算过得去,在京里也是有数的美男子,外貌上绝不会辱没了令嫒。方才我见令嫒与你对答如流,说得你哑口无言,她既治得了你,那肯定也治得了我儿子。”

“我现在都后悔当年醉酒,一时脑热就答应你定下女圭女圭亲,当年酒醒后没少被我妻子叨念。”想起因生衣向淳难产亡故的妻子,衣云深心中已没有悲,只是满满的遗憾。“直到现在我还不敢告诉华儿,她身上还有一桩亲事呢!”

“那琛儿来了也好,先让两个孩子相处看看,我那儿子毛病可多,若能和向华学点,扭过来那性子就好……”说起儿子各种习惯,锦晟嘿嘿笑着,什么侯爷的脾气都没有了。“不过到时候你女儿若嫁到京城,你真要继续留在这穷乡僻壤?其实你才高智深,不入庙堂当真是埋没了,这几年要是没有你为我谋划,我在京城都不知道被人阴了几百回了。”

“如今河清海晏,我想不到朝廷需要我的理由。”衣云深说得很洒月兑,他替锦晟斟满了酒,无心继续这个话题。“菜都快凉了,你不吃我可吃了。”

锦晟想是被转移了注意力,也不深究,笑吟吟地转战满桌的好菜,边吃还边赞不绝口,像是当真忘了劝衣云深一事。

不过衣云深只是若有所思地看了他一眼,便也加入了抢食的行列。

草草杯盘共笑语,昏昏灯火话平生,两个离别数载重逢的故友,在春日的凉夜喝得烂醉如泥,让后来收拾残局的衣向华哭笑不得,第一次见到父亲失态的衣向淳却是目瞪口呆,懵懂之中,似乎又对大人的世界明白了一点点。

锦晟只在衣家待了一晚,隔日便又抱着衣向华做的几个大肉包子离开了。

衣云深赴学堂授课前,告诉衣向华过一阵子锦晟的儿子会来家中长住,让她整理一间房间给他,不过也特别说明了,那小子只是来乡下历练改改少爷脾气,要她不必客气,该骂便骂,将他当驴子使就对了。

一番话说得衣向华好气又好笑,不过当父亲离开,她便去整理了一直空着的西厢房。想想客人由京里来,怎么样也要一两个月,她也不着急,每日往那房里添点东西,直到那房间整理得窗明几净,床铺上是新编的竹席与茶叶枕,各式用具都不缺,还添了好几盆花,已来到了莲叶何田田的时节。

院子里那洼小池塘,粉红艳紫开得满满当当,别人家的睡莲开半天阖半天,只开几日,但衣家的睡莲已经连续开了一个月。

连衣云深注意到都啧啧称奇,衣向淳则是最喜欢坐在池塘边,学着父亲画莲,只是父亲拿的是笔,他拿的是树枝,在地上来去划拉,很像那么一回事。

“姊姊,什么时候有莲藕吃?”衣向淳怎么也画不好,索性丢了树枝,跑过来抱住衣向华的脚。

衣向华正在将晒干的睡莲花、叶收起,可以煮成茶喝,舒心宁神,温补气血。当初采下就是避免池塘太过拥挤,把下面的鱼虾都闷死了。

此时被弟弟抱着,事情也做不了了,不由莞尔,“你这么问睡莲会生气的,因为睡莲没有莲藕。”

衣向淳的笑容消失了,抬头巴巴地看着姊姊。

衣向华哪里受得了这种可爱攻势,伸手捏了捏他晒得通红的小胖脸。“好。不过看下午这样的天气会下雨,姊姊明日去镇上帮你买藕,做糯米糖水藕给你吃。”

“我还要吃炸藕盒、莲藕煨排骨……”胖嘟嘟的圆润小手已开始数着各种莲藕做的好菜。

她自然是一一笑着应了,让衣向淳帮忙将东西收了,替他洗好小手,姊弟一起走进屋里。

不久后,方才还艳阳高照的天瞬间暗了下来,接着雷声隐隐,不久就哗啦啦的下起大雨。

衣向淳踩在矮凳上,站在窗边看着雨打睡莲,有些担心睡莲会被雨打折了。想不到一阵强风过去,睡莲东倒西歪,风停后却又立得挺拔,反倒是窗边的衣向淳差点掉下来。

衣向华恰好捧着盘桃酥上桌,见状连忙过去接着,恰好抱个正着。

只见那小胖墩儿在姊姊怀中,笑呵呵地道:“姊姊有人敲门。”

衣向华还来不及责备他,便被他这话给说得愣住。“有吗?”

“有的。”衣向淳小脸儿可正经了。“雨打莲叶是答答答,敲门是笃笃笃,而且那人敲得还急,我不会听错的。”

衣向华索性放开他,走到墙边拿把伞出了院子,要是换了个人可能会认为这五岁小娃胡说八道,但她宁可弄错也会相信弟弟的话,不会因为他年纪小就轻视他。

小心翼翼的闪过院子的雨水坑,她走到门边,试探性的唤道:“谁呀?”

果然,外头传来气急败坏的回应。

“里面的人快开门!你锦家小爷来了!这么大雨还磨蹭什么……”

锦家小爷……衣向华随即反应过来,应该是锦伯伯的儿子,这性格果然不太好啊!

心里想着手下的动作也没停,将门闩打开后,她门才开了个缝,外头的人已没耐心的一推,接着一道黑影便嗖的一声冲到了屋檐下,幸亏衣向华躲得快,否则还不被他撞到泥里。

她眉头微皱抬起头,果然看到屋檐下站着一个约十六、七岁的少年,少年长相清俊,浓眉大眼,却是浑身淋得湿透,发髻都歪了一边,一袭华衣肮脏破烂,鞋子都破了口。

这场雨总不可能让一个人如此狼狈,看来他这段路程吃得苦不小。

“蠢丫头,看什么看,还不快过来服侍小爷!”檐下的锦琛朝她看过来,不耐地低喝道。

衣向华还以为他在说她,想不到门外传来一个怯生生的声音。“是、是,公子,奴婢就进来了,你冲得太快我跟不上……”

门外是一个身形圆润、眉眼细长的女孩,年龄应该在十岁左右,身上的惨状比起锦琛有过之而无不及,至少锦琛的髻还在,她直接是披头散发了。

只见女孩慢吞吞的抱着一个大包袱走进来,雨打得她睁不开眼,但经过衣向华身边时仍停下脚步,吶吶问道:“姑娘我可以进来吗?”

妳已经在里面了。衣向华很是哭笑不得,心中虽纳闷这对主仆的怪异,不过还是点了点头,转头又将门关好闩上,才撑伞走回。

待她回到屋子里,那主仆两人已经斗上了,衣向淳在旁边看得目瞪口呆,手上的桃酥剩一半还忘了吃。

“还不快拿干衣服给小爷我进去换上?”

“公子,你连包袱都湿了,哪里有干衣服……”

“那妳别管衣服了,去找些热的东西给我吃!小爷我冷死了!”

“桌上只有一盘饼,是凉的啊……”

“妳不会去问人要杯热茶?”

“公子我们没有银两了。”

“银两妳个头!这里不是客栈!我们已经到地头了,直接要热茶就是了……唉,老天啊,小爷究竟造了什么孽,花钱买了这么一个蠢丫头,还让她把盘缠全丢了,小爷到现在没死还顺利抵达真是祖坟冒烟了……”

听到这里,衣向华差不多了解这对悲惨主仆的遭遇了。锦伯伯是让锦琛来历练,自然不会让他带奴仆,这位锦琛公子可能锦衣玉食惯了,便自己花银两买了一个,想不到买的这个有点儿傻,办事不牢,半途丢了锦琛的盘缠,两个人才会看起来如此狼狈。

看不得那小丫头被骂得可怜巴巴的,衣向华适时打了岔。“屋子里已经备有锦公子的干净衣物,尺寸应是差不离的,请公子入内室,洗个热水澡后换上吧。”

锦琛这一路含辛茹苦,这才听到一句人话,终于正眼看向了衣向华。

当他与她四目相交时,像是有什么冲击了下他的心,让他竟浑身不自在起来。

这个少女清清爽爽、干干净净,脸蛋儿白皙姣好,像是春天散发清新香气的茉莉花,浅笑盈盈的看上去很舒服。

那一双墨黑的瞳眸,更像是能看穿人心似的,让他平时嚣张的态度一下子拿不出来。

她,该不会就是……

“妳是衣向华。”他几乎有九成九确定了,心里对那桩女圭女圭亲的逆反,似乎淡去了一些些。

“是啊。”衣向华不像他那般带着些提防与拘谨,神态自然地道:“待公子梳洗好,我去灶上做些热食给你,吃饱可以先休息一下,家父傍晚便回。”

她的轻松好像更突显了他的狼狈,锦琛不知怎么地有些恼羞成怒,不由昂起他的脑袋,略微倨傲地道:“带路。”

衣向华并不以他不善的态度为忤,转向了自家弟弟。“向淳,带这位哥哥到西厢房去。”

衣向淳点点头,才走到锦琛身边,就听到这位浑身又脏又破的大哥哥不悦地道——

“我不要这个小胖子替我带路,我要妳替我带路。”

锦琛骄傲地双手环胸,只差没用鼻孔看人。

“你才小胖子。”衣向淳沉下小脸,他知道自己身形圆了些,但从没有人直接说过他胖,这位大哥哥还是第一个,他决定从今天开始讨厌他!

锦琛由鼻间哼了一声。“瞧瞧你才几岁,肚子比小爷还大,这不叫胖叫什么?”

衣向淳瞪大眼,正想争辩回去,衣向华却开口了。

“我弟弟不胖,是你太瘦了。”

她岂会眼睁睁看着别人欺负她弟弟?衣向淳是她放在手掌心疼爱长大的,就算是锦伯伯的儿子也不行!

“我本想趁弟弟带公子进房梳洗时去做些吃食,看来公子还不太饿,那我便亲自带你走一趟。”

意思就是,这番作态还欺负她家小胖墩,你也休想吃了。

锦琛哪里听不出她的暗示,即使肚子饿得发慌,架子仍端得老高。“妳做的那些东西,猪都不吃!”

衣向华居然笑了,“是啊,我家食物只喂人,不喂猪呢!”

居然说他是猪!锦琛浑身的毛都竖起来了,大有来和老子战个八百回合的态势,但看到她那么一个水灵灵、悄生生的青葱女孩,好像轻轻一捏就会坏掉似的,他却是再想凶也凶不起来。

此时,另一个声音不合时宜的插了进来。

“公子,奴婢肚子饿了,姑娘做的东西,你不吃我吃啊!”

他半路买来的那个小女婢,看着桌上的桃酥,口水都快流下来,真怕人家不给她东西吃了。

“吃吃吃,一整路妳除了会吃还会干什么?小爷我是短了妳吃的吗?”锦琛大骂,索性把气发在她身上。

“是啊,奴婢两天没吃饱了。”小丫鬟边吞口水边老实说道,肚子还应景地叫了两声,她食量不小,自从盘缠掉了就再也没吃饱过。

这回应自然让锦琛险些没气歪了鼻子。

衣向淳心善,将桌上整盘的桃酥拿起来,放到小丫鬟手上,想一想连自己手上这半块也放上去。“给妳吃。”

小丫鬟眼睛都亮了,但毕竟还是不敢违逆自己的主子,只是可怜兮兮地盯着锦琛。

“妳……”

锦琛本待再骂,但屋子里每个人都定定地望着他,像是在等着他能说出多么没良心的话来虐待那丫头,让他莫名有些心虚,最后索性别过头,眼不见为净。

“爱吃去吃!”说完,他再不说话了,只是黑着一张脸盯着衣向华。

总算良心不是全被狗吃了。衣向华在心里笑了笑,却也没试图再激怒他,好整以暇地在前头带路,让他到了西厢房,还让衣向淳替他送了几回热水。

不过今天晚上,这个纨裤贵公子若坚持面子重要,铁定得再饿一顿了。

一夜无话,隔日天还蒙蒙亮,锦琛便醒来了。在京中的侯府里,平素他不睡到中午是不会起床的,到了乡下倒好,直接一大清早被饿醒。

昨夜当真没有送任何东西过来给他吃,他买的那蠢丫头也像是彻底忘了他,而自己又面子上过不去,不愿出去,竟就这么蜷缩着饿到睡着。

他无力地躺在床上,这才有点精神开始打量这间房间,虽然是他瞧不起的乡下土房子,却不显逼仄,衣柜桌椅俱全,整齐清洁,且博古架上摆着盆带着藤的草,这么垂下来挺好看的。

窗上吊着的应该是蝴蝶兰,桌面有着小小一盆盛开的虞美人,茶几上的是冬青,角落还有一盆瑞香花,散发着清淡的香气,将整个房间妆点得生气勃勃。

且桌上笔墨纸砚、衣箱里内外衣服、书架上四书五经、床边的便鞋,甚至连半夜用的夜壶都有,墙上挂着剑,窗边摆着琴,看来是模不准他的喜好,反正或文或武总有他用得上的。

虽然这些用品不比他京城房间里的东西华美精致,但也凸显出布置房间的人多么面面俱到,想都不用想,必然是出自他那小未婚妻衣向华的手。

当初父亲告知他幼时便与一个乡下小土娃订亲时,他气得离家出走三日,虽然后来又被逮回家,不过毕竟抗拒的心结已深。

昨日对那衣向华惊鸿一瞥,觉得长得还挺漂亮的,重点是身上那股空灵清透的气质,他还没在别人身上看过,至少自己并不讨厌,凭这外貌以后就算在京里带她出门,应该也不会丢脸。

原本一来就想退亲的,现在他却不想了,决定再观察看看。

思绪至此,他终是懒洋洋的起了身,用昨日剩下的冷水洗了头脸,随便在衣箱里找到一件外衣套上。

可别说,他小未婚妻的女红还真不错,这些衣服的样式看起来不起眼又土气,但穿上既合身又舒服,都不知道她没看过人,是怎么做出来如此适当的大小。

随手把头发绑起,他便想到外头寻些东西吃,再饿下去他能吃掉一头熊。

然而才推开门,便看到自己买的蠢丫鬟傻兮兮的蹲在门口,看到他开门,才抬起头朝他笑了笑。

锦琛连骂她都没力气了,只是没好气地道:“妳要进来服侍,不会敲门吗?竟在外头傻等?”

小丫鬟不好意思地说道:“因为不知公子什么时候醒,怕公子的起床气呢!”

他的确刚醒时脾气不太好,不过当人奴婢的还怕这个,躲着不敢进来,也真是没有别人了。锦琛无奈地挥了挥手。“算了,也不用妳了,我自个儿都把衣服穿好了,妳先摆饭吧!”

小丫鬟睁大了眼。“没有饭。”

“什么叫没有饭?”锦琛的眼睛瞇了起来,神情有些愠怒了。

“衣姑娘说在这里要自食其力才有饭吃,她不收留灾民,不做事就得滚出去。”小丫鬟还有些得意地挺了挺肚子。“我早上替姑娘烧火,她让我吃了三个大馒头配酸菜红烧肉,还有一大碗肉骨汤呢!”

锦琛听得咬牙切齿,也就是这个蠢丫头自己吃饱了才想起他这个主人?

要换成别的主子,大概一脚已经踹上去了,不过锦琛倒真的没有打下人的习惯,也知道这里是衣向华的场子,逼这蠢丫头没用。

他索性摔门而出,越过那丫头也不理会,径自到后院去寻能做主的人。

衣家不大,不过是间两进小院,锦琛很快便在灶房里找到衣向华。

她穿着一袭深蓝色的衫裙,套着围裙,头上顶着双丫髻,明明是农家女孩的俗气打扮,在她身上看来就是清新,让人联想到沾着晨露的小白花儿,不抢眼却别有风采。

衣向华见他已经起身了,无视他黑如锅底的脸色,泰然自若地笑道:“锦公子早啊!这么早起啊?”

明明她笑得如此和善,为什么他就是有一种被讽刺了的感觉?锦琛不语,看她什么时候良心发现,给他饭吃。

衣向华像是读了他心里的话,由蒸笼里挑了两个大馒头出来,还在里头夹上红烧肉与酸菜,另外还舀了一碗肉骨汤在旁边,那女乃白色的汤汁油汪汪的,一舀动就是扑鼻的香气,锦琛觉得自己口水快流出来了。

“想吃吗?”她笑问。

“想。”他难得老实地答了。

衣向华指了指灶房外的柴火。“你将那些劈完就可以吃了,在这院子里,每个人各司其职,不养米虫,不干活就没饭吃。”

“妳……”他火大地瞇起了眼睛。“若我不劈呢?”

“那只能给红杏吃了,你不干活一定是推给她干,谁做事谁吃饭。”衣向华耸了耸肩,又像想到什么,提醒了他。“红杏就是你的婢女,我见你不常叫她名字,怕你忘了。”

蠢丫头叫习惯了,他还真忘了她叫红杏,不过他可是对那名字不屑至极,那丫头既不漂亮也没身材,叫什么红杏,她敢听他还不好意思叫。

“那蠢丫头早上都吃了三个馒头了,还吃?”锦琛咬牙切齿道。

“我觉得她可以。”想到红杏早上那凶猛的吃相,衣向华还余悸犹存。

锦琛哑然,难得同意了衣向华的看法。自从买了那丫头,盘缠就算没掉也迟早被她吃光,哪有小姑娘家一餐可以吃掉半桶饭的,论起吃饭的气势她比他这个主子还足!

灶房里的两人大眼瞪小眼半晌,锦琛最后还是败给了肚内的馋虫及食物的香气,臭着一张脸转身劈柴去了。

衣向华那清纯无害的外表就是装的,他相信自己若真的不做事,她绝对可以眼睁睁的看着他饿昏。

衣向华笑吟吟的看着纨裤少爷才来的第一天就败下阵来,昨日她爹回家问起他时,她据实以告,爹竟笑着要她往死里整,千万别可怜他,那笑里藏刀的样子让衣向华都怀疑锦琛什么时候得罪过她爹了。

外头的锦琛还是人生第一次劈柴,刚开始劈得有粗有细简直不能看,不过他是习过武的,试了几回上手后动作就快了起来,到最后看到柴火被劈得粗细一致,整整齐齐的排在柴房里时还挺有成就感的。

总可以吃饭了吧!

抱着这种大无畏的气势,他转头要回到灶间,想到那馒头里酱香味浓的红烧肉,忍不住吞了口口水。

然而经过灶房大门时,他恰好见到衣向华在打水,她欲将井里挑来的水倒进缸里,可能因为力气不够抬不起水桶,她只能用瓢慢慢的从水桶舀水入缸。

锦琛原想视而不见,但他走进灶房时的脚步却越来越沉重,心里越来越不是滋味……

最后他一咬牙,转头又出了灶房,到了水缸边抢过她的瓢,直接将水桶抬起来,把桶里的水哗啦啦的倒进缸里。

见水缸才半满,他粗声粗气地道:“井在哪里?”

衣向华愣愣地看着他,像是没反应过来他的帮忙,最后才默默的指了一个方向。

锦琛拎着两个空桶去打水了,衣向华看着他的背影,唇角慢慢的上扬,突然间心情大好。

她踏着轻快的脚步回到灶间,又由蒸笼里取出了一个大肉包子,搁到他早膳的盘子里,与那两颗馒头摆在一起,然后再从汤锅里舀了一大块带肉的骨头,放到了他的汤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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