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孕小王妃 第一章 失了清白的贵女 作者 : 陈毓华

沈琅嬛作了一个匪夷所思的梦,梦里有一个身材高大、面貌俊逸的男子,男子有着漂亮结实的月复肌线条,宽阔健壮的胸膛,弧线优美得叫人屏息,他倾身压着她。

她觉得全身燥热,好像着了火般,手脚并用缠住了那人,他的身子凉凉的,她将自己比火炉还要烫的脸颊贴上去,像蛇一样的缠上他,十分舒服!

一个无比真实的梦。

接着,这样又那样,那样又这样,上上下下,下下上上,又上又下的……极尽所能的与其颠鸾倒凤。

当沈琅嬛再次醒来,全身上下酸痛难忍,就好像被什么压榨过,身子都不是自己的了,撑着身子笨拙的起身,环顾四周,这是一间陌生讲究的房间,所有的家具摆设都是华丽的黄花梨木,雕镂挂件,名家书画和五颜六色的琉璃灯盏,还有各种应时应令的摆设,她身下是凌乱的拔步床,床上有着如同樱花的血迹。

这里不是她住的毓庆宫,是海天盛筵,也就是巴陵世家子弟和望族往来的高级会所。

她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太子妃。

在新帝登基大典的那天,她被一直看她不顺眼的孙太后,也就是新帝的生母给灌下鸩毒。

她能陪着雍佶从东宫到登基,又岂是傻缺之人,孙太后对她不善,她心里早就有数,借着鸩毒死遁,原以为从此海阔天空,哪里知道姜是老的辣,她带着婢女单骑逃出城门不到十里地,追兵就到了。

追兵的劲弩如雨箭般的擦过,她就算低伏身子也无用,乱箭中胯下的马和婢女都中了箭,婢女摔下了马,被铁蹄践踏而过。

她怒火攻心,胸口憋闷得厉害,她连身边最后一个婢女都护不住,目眦尽裂,痛彻心扉。

更多的箭漫天朝着她飞射过来,已经口吐白沫的骏马吃痛长嘶人立了起来,接着又撒蹄子狂奔,她就算拉紧缰绳到手被勒出血痕来都无济于事,不到片刻,她从半空中被掀了下来。

人被钉成刺猬是什么感觉?

她只觉得眼前一黑,最后瞧见的亮光是胸月复摇晃的箭羽。

马的,真他娘的疼啊!

她疼得失去知觉,哪里知道一睁开眼却成了一个十四岁的少女,她万元娘成了戴维朝一个名叫沈琅嬛的小娘子。

她果着身子,四顾茫然的坐在柔软的大床上,这一切已经月兑离她能思考的范围。

沈琅嬛是世家贵女,她这个沈家七房嫡女生来体弱,因着父亲沈瑛外放做官,母亲谢氏在生她时难产而逝,家里怕养不活,从小就将她送回巴陵老家养着。

沈家在巴陵极有名气,是世家望族,簪缨数百年,族中子弟多有出息,而沈氏女择婿而嫁,也以当嫁世家男子为志。

在这样一个满满当当的大家族里,沈琅嬛就是个突兀的存在。

毕竟虽有父亲与嫡出兄姊各一,但家人们也只有返家祭祖的重要时日才会前来巴陵,一年到头见不到几次面,而她祖母孩子生得多、孙子孙女也多,她父亲沈瑛并不算受宠,连带祖母对她也就面子情,只身留在巴陵的沈琅嬛,就像被整个沈家遗忘了一般。

她虽然被可有可无的放养,凭着家世还是交了几个朋友,段府举办春日赏花会,几个朋友都去,原主也征得祖母同意后坐车去了。

段府是巴陵知名的大户人家,士农工商全面发展,资产颇为丰厚,与两渡的陈家、冀门的夏家、沈家并称巴陵四大家族。

赏花会后,身为主人的段日晴告诉大家,她二哥段日阳约了几个挚交友人在天海盛筵聚会,让几个友人去开开眼界。

天海盛筵是什么?是巴陵出了名的私人会所,不是有钱人、不是才子王公贵族,是进不去的。

听到有许多青年才俊会出席,小娘子们哪有不动心的,自然是答应前去。

许多人把窑子和青楼混为一谈,可在戴维朝青楼是高级会所,里面除了歌舞表演、弹唱,还有一些文人墨客来吟诗作曲,是爷儿们的社交场所。

去到那里吃饭喝酒、眺看楼下表演,从来没经历过这些的姑娘们十分开心,原主禁不住劝,一不小心多喝了两杯果酒,没多久便昏死过去。

现在想来那酒里怕是被人下了药,药量还不轻,原主生来体弱,因而猝死,然后万元娘成了沈琅嬛。

她昏昏沉沉的感觉到有人架着她进了厢房,所以那极尽缠绵的春梦也是真的。

她知道这个地方不能久留,忍着身下的不适拿起熏笼上的衣物,折得整整齐齐的衣物上有方玉佩,玉佩下压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

抱歉。

然后是署名。

沈琅嬛麻木的把衣服穿好,将纸条扔进熏笼里烧成灰烬,玉佩留下不动。

对于失去清白和重新活过来,她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不过若只能择一,她还是选活着真好。

她回到雅间门口正想推门而入,忽然听到一个男声和女声对话着——

“妳确定把人送进了房间?这点小事都办不好!”

“我没骗你,三楼左侧第五间房,怎么会没见到人?我明明把人送进去了呀!”那女声一副要跳脚的模样。

“天吶,是三楼右侧第五间房,就知道妳办事不可靠!”

沈琅嬛听不下去了,砰一声踹开了大门,里头穿着华丽锦袍的男子和同样锦绣衣裙的女子都吓了一跳,看见是她,脸色都有些不自在。

“阿嬛妳跑哪去了,我们一群人找了妳半天,大家找不到妳,一个个都走了,就我和我二哥留下来等妳。”

脸色变了几变的女子便是出卖她的段日晴,见着突然出现的沈琅嬛,还强词夺理,意图粉刷她使坏的痕迹,亏原主一直把她当成相好的姊妹淘。

“我去了哪里妳会不知道?”沈琅嬛直勾勾的看着眼神闪烁、表情看起来就是有鬼的段日阳和顾左右而言他的段日晴兄妹。

这明明白白是段日晴给她下了药,打算送她进段日阳的房间。

她知道段日阳对她有好感,话里话外有意上门求亲,她才十四岁,还是孩子,何况除了姊妹相称的段日晴,原主并不喜欢段家其他人,因此严肃的推拒了。

她作梦都没想到,这对兄妹居然私下设计她,想污她清白和名誉,造就既定事实,心肠这般狠毒,无耻到叫人恶心!

她想撕了段日晴的心都有了。

段日晴目光闪烁,接着恼羞成怒,“我不知道妳在说什么,谁知道妳去了哪?跟谁勾搭?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沈琅嬛举手挥过去,不假思索的掴了段日晴一巴掌。

段日晴放声尖叫,白皙的脸蛋立刻肿成了一片,嘴角渗出了血。

一旁躲躲闪闪的段日阳见状很气愤,“有事不能好好说吗?怎么动手打人?”

“我们之间没什么好说的!你们做了什么缺德的事心里有数,都不怕报应吗?”她承认自己很气,手劲也用了力,却没想到会把段日晴的牙给打掉。

她突然想到什么,闭上眼试着运了下气,发现上辈子的武功修为居然还在,虽然还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但有武功傍身总比什么都没有好,只是现在的她头疼欲裂,使不上什么力气,只打掉段日晴的牙,略施小惩算是轻的了。

她半点都不同情这种毁人清白之事都敢做的黑心人。

转身离开雅间,她极力不让外堂的人看出她的异样,来到外头,一口新鲜的空气都还没吸到,便和一个匆匆进来、穿绿衫的小姑娘差点撞个满怀。

“姑娘!姑娘,您大半天都到哪去了,奴婢遍寻不着您,几乎想到衙门去报案了!”

沈琅嬛抬起疲累的眼皮,对上一脸惊慌,脸色惨白,有着乌溜溜眼睛、圆圆脸蛋的姑娘,是她的丫头百儿。

她揉了揉太阳穴,“我没事,只是出来一天觉得有些累,找了间房,打个盹而已。”

百儿见沈琅嬛脸色白得不象话,担心的道:“姑娘是身子哪里不舒服吗?怎么不告诉奴婢?奴婢也好给您想法子。”

一般时下奴婢都称呼小主子为娘子,只她们几个身边侍候的喊姑娘喊习惯了,沈琅嬛也没想过纠正她们,便就都这么喊了。

她们家姑娘天生身子骨就弱,本来她也不鼓励姑娘来这什么会所,人多就容易闹,也不知姑娘禁不禁得住?

可段家娘子百般鼓吹,说不来会遗憾终身什么的,姑娘耳根子软,一向都听段家娘子的,便来了,谁知道才来没多久自己就让段娘子身边的丫头给支开。再回来,自家姑娘却不见了,她前前后后、里里外外,外头载她们过来的车夫都问过了,就是没人见过姑娘,她遍寻不着,急得都快上吊了。

最可恨的是那些自诩为姑娘姊妹淘的小娘子们只会说一些不着边际的风凉话,一个个都不着急,容她僭越的说,这种朋友不要也罢!

沈琅嬛摇头,“妳去喊车夫,我们回去吧。”

回到沈府老宅,沈琅嬛让百儿去知会祖母一声,说她回来了,就不过去请安了。

百儿愣了下,以前姑娘只要出门,不管如何都会亲自去沈老夫人跟前请过安才回院子,平时更是风雨无阻,这回似乎有些不一样。

不过偷一回的懒也没什么,沈老夫人对姑娘向来不冷不热,不去请安,老夫人或许也不会发现。

沈琅嬛径自回了自己的小院,她院子里留守的三个婢女见她脸色不对,拦下了百儿。

“我先进去侍候姑娘,有话一会儿说。”

沈琅嬛是世家贵女,有四个贴身婢女,拾儿管钱财,百儿贴身侍候,千儿管人情往来,个儿则是武婢,还有个懂医理的潇潇,是她外出时捡回来的医女。

潇潇从不提自己的过去,但说起药草滔滔不绝,沈琅嬛也不问,每个人都有秘密,愿意说的就说,至于不想说的,那必然是时间还没到。

百儿转身进屋,不过很快又出来了。

“姑娘说要沐浴,不让侍候。”百儿有些丧气,她从小侍候姑娘到大,不让她侍候,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妳跟着姑娘出去,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千儿的脑筋最是灵活,她感觉得到姑娘心里一定有事。

几个婢女在廊外嘀咕,进了浴间的沈琅嬛月兑掉衣服,发现莹白如玉的身上布满吻痕,不禁变了脸色,她把身上搓了个遍,用水冲了又冲,直到身体发红,最后泡进浴桶里,抱着双腿,蜷着身子,身上的酸痛和吻痕感觉都消失不少。

她这个澡泡得太久,久到百儿和个儿看不过去,轮流来敲门。“姑娘,奴婢来替您擦背可好?”

“不用,我一会儿就出去。”沈琅嬛应声。

百儿、个儿和站在后头的千儿互看了一眼,决定不管姑娘在外头发生了什么,姑娘不说,她们就当没事,把今天的不寻常烂在肚子里,但是相反的,她们也要更看紧门户,把姑娘看顾好。

沈琅嬛穿好衣服后推开门走出浴间,见三个丫头都盯着她看,百儿反应最快,拿了大条的巾子,“奴婢给姑娘擦头发。”

沈琅嬛坐在绣凳上,闭起眼睛,让百儿轻轻擦拭头发、梳顺,个儿给她倒了杯温热的水放在妆台上,默默退到一边。

“妳们这一个个一脸担忧,好像我哪里不对了,我好得很,只不过是困了。”她不想多说,只想好好的睡上一觉。

千儿将今儿个晒得蓬松的被褥拍得更松,又月兑了沈琅嬛的鞋,侍候着她上床,拾儿把白纱灯罩里的烛火熄灭,丫头们相偕出去了,屋里只有院子里流淌进来带着丝惨白的白月光和屋檐上两盏气死风灯在春寒的小夜里摇曳的光芒。

官道上的茶寮坐了不少人,有脚夫、有托钵僧人、有庄稼大婶抓着两只母鸡和一竹篮子鸡蛋,以及要进城赶集的人。

他们来得早,卫京城的城门尚未开,手头宽裕的会花个几文钱在这里叫些茶酒小食打发时间,手头没那么方便的便坐在城门口等入城。

一行三人刚落坐,两个小娘子,看起来是主仆,随侍的一个带刀护卫已经唤了小二送上卤牛肉和一盘盐水花生及茶水。

从巴陵到卫京,这一路他已经看出来,这位姑娘的韧性和毅力不输男儿,他们一路疾行,却没听她叫过一声苦累。

沈琅嬛向来行事果决,不耐烦坐马车,只带了武婢个儿和来接她的护卫松柏先行上路,其他三个婢女和潇潇押着行李缓行。

沈琅嬛看似不经意的往那僧人看去,很快垂下长睫再掀起,朝着个儿和松柏递去意味不明的眼神。

个儿与她本就有着主仆默契,松柏这一路也看出来了,一见到沈琅嬛递眼色,便有了警觉。

迅雷不及掩耳的瞬间,他们被团团围住。

包围住他们的不是别人,就是那几个看似安分守己的脚夫、僧人和农夫,至于那个穿着花里胡哨的大婶,就是个女扮男装的货。

那些人也不啰唆,拔刀就砍。

刀兵之声四起,许多胆小的百姓四处逃窜,寻求庇护。

沈琅嬛几人的刀剑早蓄势待发,即便刺客人数众多,她和个儿的功夫也不弱,幸好原主本就有和个儿学些拳脚功夫,让她不用另找理由,刀起刀落,身姿利落,威猛的和众人打了个难分难舍。

松柏反应过来后也迎了上去,一刀结束了从沈琅嬛背后砍过来的刺客,没入刀光剑影里游走。

眼见拿不下沈琅嬛等人,刺客也不恋战,在城门戍守的门卫赶到之前,哨声长起。

“骨头难啃,撤!”

瞬间,刺客如同潮水退了个精光。

“这些人跟打不死的蟑螂一样,来了一拨又一拨,太气人了!”个儿甩了剑尖的血花,还鞘,一脸的忿忿。

一路从巴陵追到卫京,好像割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来一茬,他们到底是有多想要姑娘的命?

“城门开了,咱们进城。”沈琅嬛回头看了一眼那些人逃走的方向,把长剑还鞘收起来。

她也很想知道到底是谁对她回京有这么大的意见。

她刚成为沈琅嬛时,一直保持低调的观察四周的人事物,原主自己住在偌大的院子里,身边只有从小和她一起长大的四个婢女,祖父轻易不得见,祖母身边环绕着大房、二房等等好几房的孙子孙女,眼里压根没有沈琅嬛这孩子的存在。

她小心翼翼的生怕露出什么马脚,让身边的人看出破绽,发现她是个借尸还魂的异类,后来才发现这个叫沈琅嬛的孩子就算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也不会有人多说什么。

一个天生体弱、非足月而生的孩子,能不能活下去,能活到几岁,大限何时会到,都是问题。原主战战兢兢,侥幸活到了十四岁,却叫段日晴给害得一命呜呼。

她占了这个沈琅嬛的身子重新活过来,于情于理就该替原主了结这一桩因果,讨个公道回来,之前只给段日晴一个耳光,实在是太便宜她了。

偏偏不等她有机会回击,她父亲、戴维朝的沈相一封家书便要她回卫京。

想来也是薄情,说是多年不见小女儿甚是思念,且已经替她觅得一门好姻缘,特派遣护卫来护送她回京待嫁。

既是多年不见的想念,何以结束外放、去卫京任职的时候没想起她这小女儿,如今又来说思念?不过是利益罢了。

但父母之命没有拒绝的余地,再者这巴陵对原主、对她都没有什么好留恋的,她拜别了祖母,准备踏上不知道是不是龙潭虎穴的卫京。

从沈琅嬛决定去卫京,几个丫头便开始收拾行囊,一等护卫们抵达沈家老宅,她便先行启程。

“敢问小娘子,妳是怎么看出来那些人意图不轨的?”

来人的声音很轻,像羽毛划过,但沈琅嬛知道那人是在问她。

她倏然转身,后背微微的冒出冷汗。

眼前的男人如同鬼魅般来到她身前,直到出了声她才惊觉,要是来人对她有所企图,她能不能扛得住,还真两说。

这人武功修为深不可测,但是更让她在意的,是她认得这个人。

他有张让人无法不去注意的五官,皮肤白皙,寒光湛湛的眸子黑黝黝的,犹如深潭中幽静的潭水,他的头发黑得像是最名贵的墨玉,以一条中央嵌玉石的抹额束住,英英玉立,一身冰蓝锦衣,腰悬碧玉镂香夏荷香囊,气质清华温润如月,绚烂昳丽如日,站在那里贵气不言可喻,美得让人不敢直视。

她的身子有些僵住,没料到与巴陵的那个男人还会再见,而且在这种情况下,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她相信自己的神情不会好看到哪里去。

那人眼睛一凝,眸光深幽了几分。“妳好。”

一月之前,他为了了结一件需要重复取证的杀人案件去了趟巴陵,取证之后,刑部的同僚约他去海天盛筵喝酒,小酌几杯后突然觉得气血翻涌,情绪失控,这种情况是他近两年才开始发生的,间隔从半年慢慢缩短到一个月,常常在捉拿犯人或情绪过激的时候就犯病,清醒过来的时候通常不知道身边发生过什么事。

但是从同僚脸上惊骇的神情和几个与他亲近的友人描述,发病的他血腥得令人发指,与鬼无异。

他请大夫看过,可就连宫中的太医也看不出来他的身体哪里出了问题,之后有人传言他罹患了离魂症,当他出现某个人格时,其他人格的记忆不能互通,记忆是缺失的,各自的人格无从得知对方都做了什么事。

这两年,他慢慢模索出当自己完全不记得做过什么的时候,出现的人格是暴戾、血腥异常的。

发现即将发病,他怕自己会失手伤了人,便告罪去楼上要了个房间,哪里知道他刚躺下没多久,一个娇软芳香的身躯就被人推了进来,那身躯跌在他身上,滚烫如岩浆,身子如蛇般的盘住他,双臂挽着他的颈子,献上柔软的香吻。

他原本暴躁到无法抑住的沸腾情绪奇异的被抚平了,让原本应该什么都不记得的他有了朦胧的意识,但另一方面却有头怪兽滋生,控制着他把人压在身下,反复缠绵了几次。

意识清醒后,他原该跟对方致歉并负责,但实在是女子睡得太沉,状似药力未退,如此一想他便明白对方必也是遭了算计,心下越发自责,但他另有急案正在追查,不得不离开,是以只能留下信物与真名来表明负责任的态度。

这戴维朝就没有几个不认识他名字的,他原以为女子必会找上门,毕竟她也是遭人算计失了清白,不料直到隔月他闲下来都不见人上门,他只好让手下去查了她的数据,这才知道她是沈相养在故乡的女儿,人正在回京的路上。

她一入京城地界他便得到消息,只是没想到她会在卫京城门口遭人伏袭,更令人惊艳的是她小小年纪就有如此退敌的本事。

“雍王爷。”沈琅嬛定下心神后发现原主是知道这个人的。

那人眼睛一凝,眸光深幽了几分。“妳认得我?”

雍澜这么问是意有所指的,原以为对方会提起那日的事,不料她只是淡淡道——

“蓝衣玉香囊,唯有雍王,除了您,小女子想不出这戴维朝还有第二人。”沈琅嬛动了下嘴唇哂笑,幸好就原主的记忆,这人在这朝代是鼎鼎有名的,她不认那天的事也无妨。

这雍王,名澜,乃是官家的第六个儿子。

戴维朝管皇帝叫官家,管皇后叫娘娘。

宁皇后年轻的时候无所出,直到三十几岁才生下雍澜,凤淑妃生下皇长子和皇四子,雍澜虽然贵为嫡子,可当时官家在没有嫡子可以继承的压力下,应凤淑妃外家,也就是江南河道总督凤朝阳联合朝臣上书,请封庶长子,也就是凤淑妃生的皇长子为东宫太子。

官家碍于排山倒海的压力,又见庶长子确实优秀,应了。

凤淑妃的位分自然又晋升了一级,成了贵妃,她风头无人能敌,母凭子贵,这些年已晋升为皇贵妃,宫中势力不亚于皇后娘娘。

而雍澜这嫡子生不逢时,不仅没了太子位还得避风头,这些年就只领了大理寺少卿一职,执掌大理寺刑狱案件审理,严格讲起来离权力中心挺远,说是闲散王爷也不为过,只不过毕竟是干这职务的,别看他一副谦谦君子、清冷无害的模样,一把尖刀上不知沾满多少官员权贵的鲜血。

适逢雍澜今年刚及冠,出宫建府,封为雍王。

说来雍王这个封号也挺有意思的,当年东宫太子雍寿封王时,官家赐封为寿王,却让这个小儿子直接以国姓为封号,不少人暗地猜测一番,只官家除此之外并无其他恩赐,雍澜仍顶着不大不小的职务,是以众人便说这是官家给嫡子的一点补偿,此事便揭过。

“沈娘子还未回答本王的问话,妳是怎么看出来那些人意图不轨的?”他拉回话题。

沈琅嬛挑眉,他知道自己?

也是,从他留下信物与名字的作法就知道,他迟早会找上门,若是有心,想查知她的底细并不难,所以他这是专程跑来这里堵她了?

“鞋。”

“哦。”见她丝毫没有要做解释的意思,他垂下眼,自顾自思索。

刺客既然扮作僧人、脚夫,脚下踩的却不是罗汉鞋或芒鞋草鞋,农人不穿麻鞋布鞋,而是武人的靴,不是大破绽是什么。

看雍王似有所思,自己主子却沉默着,个儿压低声音问:“姑娘,这雍王爷专程来找咱们啊?”

沈琅嬛瞥了雍澜一眼,个儿的声音虽然压低不少,方才的话显然他都听到了。

谁知道雍澜也正好看过来,眼神莫测。

“这妳就想岔了,咱们与雍王爷素不相识,他老人家找咱们做什么,不过是城门前巧遇此事来问问的。”趁着个儿这一问,沈琅嬛算是表明了立场。

是,她是失身给他了,但没有一定要他负责。

说实话,她上辈子在男人身上吃的亏多了,这辈子她就想顺着自己来,要是原主没了清白肯定怕得要死,可若是她,没了自主才更可怕,她万元娘……她沈琅嬛才不需要一个男人为了负责任而娶她。

一句素不相识让雍澜颇为惊讶,“妳……”这女子是要跟他撇清关系?在失了清白之后还要跟他撇清关系?不要他这个堂堂皇子、王爷负责?

“告辞,我急着要回家,后会有期了。”沈琅嬛双手抱拳,快刀斩乱麻,直接打断他。

个儿明白主子的意思,掏出银子付给满脸惊吓的茶老板,此时松柏也已经牵马过来。

沈琅嬛跃上马背,不再看雍澜,她打马上前,与两人一道飞快的从城门入了京城,留下还在震惊中的雍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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