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指一算良人到 第四章 赏花灯时被拐卖 作者 : 裘梦

正月十五是元宵佳节,益州城中在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四天举办的元宵灯会,也如期拉开了序幕。

对元宵灯会并没有多少兴趣的沈清欢,想被师父直接撵出了门,让她跟观里的人去城里看灯。

从没听说过,观灯有她这样被赶出门参加的。

沈清欢对此很是有些悻悻,不过她不敢反抗。

师父这人不地道,他自己就在小院里宅得天荒地老,偏不许她跟着一起宅,这是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必须受到唾弃。

白云观一行人在傍晚之前就已经到了益州城内,找了个地方吃饭后就静待夜晚灯会开始。

一行人中以年轻的道士为主,像沈清欢这祥不到十岁的占了挺大比例的,基本上可以说是白云观组织的一次福利游玩项目。

这样看来白云观还是很关怀儿童的,晓得要给自幼出家当道士的小孩子一点儿愉快的童年回忆。

沈清欢不知道的是,在她离开白云观不久,她要去逛灯会的消息就已经以最快的速度传到了益州都督府里的某个精致院落中。

纸条在一双洁白如玉的手指间缓缓展开,主人将纸上的信息一扫而过,随手将纸条扔进了身边的香炉中,漫不经心般地道:“去包一座清静点的酒楼,等他逛完了灯会带过去见我。”

“是。”主子的话很短,但其中的意思却有两层,一是给他包座酒楼,不得有人骚扰,再就是等那个叫小九的小道童逛完灯会后带人到酒楼去见他。

他们这些追随在主子身边的人,有时候并不需要主子吩咐得太过明白,否则就是他们自己太笨,根本没有资格待在主子身边伺候。

韦孤云当然不会简单请沈清欢过来见一面这么简单,他一直有种直觉,他得把小家伙弄到自己身边来,否则那个臭牛鼻子老道很有可能带着小家伙远走高飞。

这种直觉来得莫名,却始终让韦孤云如鲠在喉,所以,才会有现在他的这种吩咐。

穿了一身绯红衣袍的韦孤云依窗而立,绯红的衣袍衬得他越发面如敷粉、玉面朱唇,看一眼就舍不得移开视线。如果不是他周身的气质太过阴冷,只怕根本无法阻挡狂蜂浪蝶的追捧骚扰。

如果沈清欢看到他现在的模样,一定会说两个字的评价——妖孽!

一个引得旁人奋不顾身飞蛾扑火的妖孽,本身还兼具武器功能的人形大杀器啊!

虽然不是主动想来看花灯,但是到了益州城里的沈清欢还是兴致勃勃地期待起晚上的灯会。她跟白云观里的其他小道童们并不是很熟悉,毕竟她每天的功课挺多的,有点闲暇闲逛还来不及,当然也不太可能跑去跟小道童们联络感情。

白云观的那些小道童显然也不是太乐意跟她这个外来的小道童太过接近,人家自己原本就已经分了好几个小团体了,果然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

夜幕降临的时候,白云观一行人便直奔灯会而去。

此时参加灯会的人已经不少,可以用熙熙攘攘来形容了,而街道两边的各种小吃杂耍应有尽有,此外大姑娘小媳妇、小鲜肉、中年油腻大叔等,应有尽有。

出来赏灯的大家闺秀手里还会拿把团扇欲露还遮地挡一挡面容,其他小家碧玉小门小户甚至贫寒人家的少女,那直接就是全程露脸了,这是个非适合品鉴各种美色的大型现场。

小摊上的手工艺品做得特别好看,沈清欢忍不住就多看了一会儿,但是鉴于她钱袋空空、两袖清风的境况,也只能单纯地过过眼瘾,一文钱逼死英雄啊……

看着那些拿到自己喜爱物品的孩童一脸幸福地跟着家长离开,不由得眼露羡幕,转念想到自己那不靠谱的师父,她就忍不住长吁短叹起来。撵她下山也没什么,真的,可好歹给几个零花钱行不?这两手空空地下山赏灯,是把她想得有多清心寡欲啊?

好玩的东西看看也就算了,可是看到好吃的,沈清欢的肚子就有点儿不太配合了。

馋啊!

以前师徒两个在外云游的时候,还时不时能弄点野味打打牙祭,可自打到了白云观,每天面对的一日三餐全部素到不能更素,这一点儿也不养生好不好。

说实话,最近沈清欢的嘴里都快淡出鸟来了。

皮薄馅厚的馄饨,汤色清亮,出锅洒上一点香菜或葱花,那简直引人食指大动。

奈何没钱……其实铜板她还是有七个的,但都被她放在贴身的衣袋里,而且这是她仅有的财产,不能拿出来乱花。

咽咽口水,沈清欢忍痛离开了馄饨摊,继续在灯会上探索。

不知不觉,她渐渐跟白云观的人拉开了距离,最后完全分开了。

灯会上有套圈的游戏,跟沈清欢所在的时空很像,有许多的小孩子围在这里玩,沈清欢便也带了几分兴味停下围观,但围观了半天觉得有些索然无味,便继续往下逛。

街道两边高悬的花灯各式各样,高度展示了手工匠人的高超技艺,看得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

沈清欢现在毕竟是小胳膊小腿的,体力有限,又走了一会儿就觉得累了,四下看了看,便朝某棵一树走过去。

沿着大树架了一圈石板,摆明就是供人临时歇脚用的,此时也有零星的几人坐着休息。这里跟热闹的灯市有一点点距离,不到渺无人烟却也不到人声鼎沸,正适宜歇脚恢复体力。

沈清欢坐在石板上,双手撑着石板,脚一晃一晃的,目光不知道落在什么地方,整个人的思绪渐渐有些放空。

有时候身处喧闹之处会突然有些格格不入的孤寂感,让她时常有一种解离的感觉,觉得外在的环境不真实……

放空的沈清欢最后看到的画面是一片阴影,她整个人被捂在鼻翼前的帕子弄得失去了意识。

她这是碰到拍花子了吧……这是沈清欢陷入迷前最后的想法。

几个身影在暗巷中奔跑,到达指定地点后就将各自怀里及背上的孩子塞入车中,然后散去,塞够人数的马车则徐徐驶动,慢慢离开。

因为元宵灯会之故,城门并没有关闭,也是为了方便大家进出观灯,有人观灯中途离开是很正常的,毕竟灯会整夜不休息,精力不济的人早早退场非常符合逻辑。

于是载了被迷昏孩子的马车便这样堂而皇之地出了城门,还有一些孩子是被人伪装成父母抱着或背着走出城的,拍花子的老手经验丰富,他们晓得如何完美作案然后月兑身而去。

在马车的颠簸中,沈清欢慢慢恢复凊醒,她缓缓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的就是黑乎乎一片,但身边明显有不少的呼吸声。

记忆慢慢回放,她终于想起来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了。

她被拐了。

沈清欢伸手下意识地去模自己贴身放钱的位置,却猛地吃了一惊。

钱还在,只是手下的衣料明显不对。

沈清欢快速地伸手在身上模了一遍,然后无比确定,这不是她穿的道士袍,倒有些像是——小女孩穿的短袄襦裙。

四下一片安静,只有马车轮辗在路面的响动,让人听得有些惶惶不安。

马车里的其他孩子也陆续醒来了,然后车里便响起大大小小的哭喊声,最后哭闹得最凶的几个孩子被人贩子以武力成功镇压,于是马车里除了不时响起的啜泣声,便再没有其他。

不知道走了多久,马车突然停了下来,有人掀开了车帘,车外的灯光透了进来。

有人提着灯笼等在车下,马车里所有的孩子一个接一个地被人或抱或拽地走下车,在马车停放的院子里站成了一堆。

借着灯光,沈清欢总算看清了自己现在的衣着,确实是穿着属于她性别的衣服,人家人贩子还挺敬业的,连发型都给她换成了时下小女孩最常扎的双包头,富贵人家用金银玉饰妆扮,一般人家就是发带啥的,总之发型都是头顶两边各扎一个包包。

冷不丁的,她被人一把拽出人群,沈清欢吓了一跳,赶紧左右看看。

发现是被挑出来分类,心里又松了口气。

看了会儿,她有点儿看明白了,她算是被挑去资色不错,能卖高价的那边了。

莫名的,她心里竟然还有那么一点儿小雀跃,但很快,这点儿小雀跃就被沈清欢自己给压下去了。

白痴,你现在被人当成了砧板上的肉,有什么好高兴的?

师父,你就是个大坑货啊!

我本来不想下山,你非赶我下山逛灯会,这下可好,逛灯会逛到我被人口贩子拐卖了,也不知道咱们师徒今生还有没有相见的可能?

想到这里的时候,沈清欢突然觉得有点不对,依她师父的神棍造诣,就算没料到她会遭遇拐卖一事,但要想找到她应该不是很难。人找不到,他还能寻神问鬼嘛。

这么一想,沈清欢的心一子便平静了下来,甚至有闲情逸致看着人贩子替孩子进行分类。

“这怕是个傻的吧?”终于有人发现了沈清欢这个异类。

在周围孩子们惶恐不安和不断哭泣的映衬下,沈清欢这种老神在在、好像在自家后花园赏花一样淡定的存在,实在是太鹤立鸡群了。

如此特别的存在怎么可能会被人忽视,所以有人遵循着正常逻辑推论出一个可能最符合事实的结果——这个小丫头是个傻子。

你才傻,你全家都傻!沈清欢心里瞬间就给了回应。

几个人贩子围着沈清欢研究了一会儿,在她一脸呆懵的表情下,果断做出这是个脑子有洞的的结论:然后就把她给拉到了低价区去。

呃,人生总是这样大起大落到让人猝不及防。

沈清欢倒是很有随遇而安的精神,继续巍然不动地混在新的团队中。

就在人贩子将今天拍来的孩子分好,准备分次运走尽早月兑手的时候,一只纸鹤突然啪啪啪地从空中落了下来。

沈清欢伸手接住那只纸鹤,纸鹤顿时在她的手中自燃,火光中传出一个她很熟悉的声音——

“小九你没事吧?”

“师父,我没事。”沈清欢十分欢快地给了回答。

人贩子脸色剧变,他们第一时间意识到他们遇到麻烦了,而且是大麻烦!

会此等纸鹤寻人传声的手段,对方绝对不会是易与之辈,恐怕相当扎手。

人贩子尚且来不及想出应对之策,一道身影就那么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了他们面前。

一身旧道袍的云中子看起来依旧那么充满了高人风范,他轻轻甩了下手里的拂尘,看着女孩子打扮的徒弟,欣慰地点了点头,说道:“这么打扮,还挺好看的。”

“是吧,我也这样觉得。”沈清欢对师父的话表示了肯定。

人贩子齐齐脑袋挂黑线,这对师徒感觉有点儿不着调啊……

“我们走吧。”云中子直接招呼徒弟一声。

“哎,来了。”沈清欢积极响应,直接朝自家师父跑去。

云中子模模徒弟的包包头,表情甚是和蔼。

不过,沈清欢仍有几分迟疑地朝四下看了看,带了些询问意思道:“师父,这些孩子怎么办?”

云中子一笑,拂尘在她头上敲了两下,道:“有人会来救他们的,我们先走吧。”

“噢。”师父这样说,沈清欢就这样信,老老实实地跟上师父的脚步朝外面走去。

走出这处院子,云中子直接就拎起徒弟的后衣领,带着她疾步飞离。

人贩子们呆呆地目送这对不着调的师徒离开好一会,才像是灵魂归窍般醒过神,急急忙忙就要张罗着赶紧离开。

但是,迟了。

大批益州城的官兵赶到了,而且还是精锐的官兵。

这次所有被拍来的男孩子都被人带了出去,不久之后,人贩子们被人带到了一辆马车前。只看一眼这马车的华贵造型,便知道里面的人不是简单人物。

“这就是你们拐来的所有男孩子吗?”一道冷肃中透着阴森的男子声音从车中传了出来。

几个贩子战战兢兢地点头,声回答,“是。”

“杀一个。”车里再次传出声音。

车旁的护卫手起刀落,就砍翻了一个人贩子。

“回答我,是所有的男孩子吗?”

人贩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有点儿不敢轻易答腔。

“第二个。”马车里的人却不给他们太多犹豫的时间,直接又下了一道命令。

于是,第二个人贩子也变成了刀下亡魂。

“回答我。”车里的人再次提问。

剩下的五个人贩子里有一个中年男人颤颤巍巍地站了出来,“贵人,我们拐来的男孩子确实都在这里了,您要找的会不会是个穿着男装的小女孩,我们……”

马车里突然一阵安静,过了一会儿,那道让人心惊胆颤的声音才再次响起,但声音却像是带了点犹疑的不确信,“穿男装的小女孩?”

“是,”中年男人像是终于找到主心骨,点头如捣蒜,“我们今天拐来的孩子里有一个小道士就是个女孩子。”

“小道士!”车里的声音倏地拔高,甚至还响起了茶杯狠狠摔到桌上的响动。

“是,是一个小道士。”

“拿去给他看。”一张纸被从车窗递了出来。

一名护卫上前,接过那张纸,然后拿到了中年人贩子的面前,展开给他看。

白纸黑墨,上面画着一个栩栩如生的小道士,脸上带着婴儿肥,黑漆明亮的双眼透着灵气,表情带了一点儿狡黠,不是刚才那个被老道士认领走的小姑娘是谁?

她就是化成灰,中年人贩子也表示自己绝对不会记错。

“是她,是她,就是她!”

又是一阵让人窒息的沉默,然后马车里突然传出一阵低笑声,喃喃自语般地道:“原来,小九是个女孩子啊……”

马车外的人听到了他的笑声,却没人听到他自语般的呢喃。

虽然害怕,但是中年人贩子还是鼓足了勇气再次开口,“不过,那个小姑娘刚才被她师父带走了。”提前坦白,会不会给个宽大处理他不知道,但是他有种直觉,如果自己不赶坦白,后果一定很惨。

车里又是一阵沉默,马车主人握着茶杯的手因用力而显得有些指骨泛白,唇线抿成了一条线,一脸冷色。

臭老道,果然还是让他把小九给带走了。

他本来就对小九莫名很有好感,如今知道小九的真实性别,韦孤云当然更不可能放过这万分难得的机缘。

一个女孩子,可以跟他正常的相处,甚至肌肤相触都没有任何异样,这对他来说实在太过弥足珍贵,他不可能放过,尤其是这机缘极有可能万中无一的情况下。

“他们往哪里去了?”

“不、不知道……”中年男人头上的冷汗一下子冒得更多了,他有种生命受到威胁的直觉。

“把那老道出现的情形一五一十地说出来,否则……”韦孤云没有继续说下去,但他的未尽之言是个人都能听明。

中年人贩子更是不敢怠慢,赶紧把自己看到的一五一十说了一遍。

其他四个人贩子也都把自己当时看到的情形说了一遍。

他们是分开被询问的,口供一统整,几个人确实没有说谎。

韦孤云手指在桌上轻扣过了一会儿才无声地笑了一声,老道士那句“会有人来救他们”明显是说给他听的。

小九果然是个有趣的小家伙,从头到尾的反应都让他满意极了。

不过,恐怕不太好找她了。

虽然韦孤云莫名的肯定,但他还是派人四下追查,抱着有什么万一的侥幸心思。

可惜数日之后所有的消息都确认了他的直觉——那个臭道士带着他的小九不见了。很好!

下次再让他碰到那个老道士,他会让对方明白,有些人这辈子最好不要轻易去招惹。

被师父救走的沈清欢再次看到他们师徒的那头毛驴时,眼睛都不自觉地瞪大了。

过了好一会儿儿,她才像重新找回了自己的声音般,抬头去看自家师父,表情十分的一言难尽,“师父,您策划这次离开多久了?”

云中子轻叹一声,摆了摆手中的拂尘,意味深长地道:“小九,益州是那个人的地盘啊。”

沈清欢有些不懂,于是她将不懂问了出来,“可是师父,我们为什么一定要避开那个人啊?”

云中子伸手在她头上拍了下,长叹一声道:“真是个小孩子。”

这是鄙视她智商的意思吧?

好在,云中子鄙视完徒弟后,还是很好心地对她说明,“你这样的命格对他来说可是万中无一,他虽然暂时不知道你是个女孩子,但是纸终归包不住火,咱们不趁早离开的话,很有可能会被人软禁起来,你喜欢那样吗?”

沈清欢肯定地摇头。

“所以,为师只好未雨绸缪先行安排了。”

“拍花子的人不会是您找来的吧?”沈清欢觉得自己的怀疑很有道理。

云中子直接又拍了她的脑袋一下,斥道:“胡思乱想些什么,为师是那样的人吗?”

沈清欢很不信任地看着他。

云中子正了正脸色,道:“只能说人算不如天算,为师本来是打算从灯市上直接把你带走的,没想到你居然碰到拍花子,虽然有些波折,所幸结果是好的。”

这倒是真的,不管过程怎么样,总之他们师徒两个算是平安离开益州城了。

为了确保安全,他们只能连夜赶路,让自己速速远离益州城。

从包袱里翻出沈母给自己的那件旧夹袄,沈清欢坐在驴背上吹着冷风,渐渐地有些困了。

云中子牵着驴从容地走在山道上。

等天色渐渐发白,寂静的丛林中也慢慢恢复了生机,沈清欢是在一阵飞鸟的欢快鸣叫声中醒过来。

这个时候她已经不在驴背上了,而是躺在一棵大树下,身上盖的除了那件夹袄,还有一件眼熟的道袍。

“师父!”完全清醒的沈清欢冲着在一边打坐的人喊了一声。

云中子睁开眼,笑着说了句,“醒了。”

沈清欢点点头,然后伸了个懒腰,将夹袄和道袍都迭好收进包袱里,这才问道:“我们不赶路了吗?”

云中子只对她说了四个字,“过犹不及。”

“哦。”沈清欢也没有追问:“师父,你不饿?”她的潜台词是咱们是要吃干粮还是您老家去打点儿野味啊?

云中子听明了徒弟的潜台词,微微一笑道:“我去找找看,你别乱跑,煮锅汤等我回来。”

“哦,好的。”

师父去打野味,沈清欢老老实实地待在原地等。

趁着这个机会,她仔细翻找了一下他们师徒俩的行李,发现还是老样子,除了两包干粮,没有一点儿其他变化。

搜完了行李,在晨曦中,沈清欢开始练武,这是她每天的功课之一。

除了练拳,她还要需要练剑,只不过练拳通常是晨起的功课,练剑多是在下午进行。所谓的剑也不是真剑,而是她师父用来捉鬼驱邪的那把桃木剑,一点儿危险度都没有还兼具驱邪功效。

沈清欢练完拳,就在树下打坐,又过了好一会儿才等到自家师父回来。

云中子提着的猎物是已经在别的水源处处理好的野兔。

沈清欢特别有眼色地架起火堆点燃,云中子就熟练地开始烤兔子。

沈清欢照看着火势,眼巴巴地等着兔子肉熟。

看着徒弟一副小馋鬼的模样,云中子心中不禁好笑,但手上还是慢条斯理地烤着野兔。不久,兔子上的油脂落到火上,发出“哧哧”的声响,空气中渐渐飘浮起诱人的兔肉香。

沈清欢馋肉,可是她人小胃小,啃了一只兔腿就再也吃不下了。

云中子用小刀片了些兔肉给她,让她拿油纸包好,饿了好当零食。

沈清欢欣然接受,然后将包了数层的油纸包放到随身的福袋里。

云中子看着徒弟现在一副小姑娘的打扮,忍不住了摇头,“先这么穿着吧,暂时不要换了。”

“嗯。”

临走之前更检查了一下火堆是否完全熄灭,云中子将徒弟抱到驴背上,再次牵起了驴绳,重新踏上旅程。

山道并不是特别好走,好在驴子耐力好,走这样的山路没有什么问题。

追赶他们的人或许以为他们会沿着便捷的官道直行,绝对没有料到他们反其道而行,偏偏走了山间小道。

这样一来,等他们现身大城镇时,有些人应该已经查找过去,他们反而变得更安全。

话是这样说,但也得预防特殊情况出现,所以在未出益州地界之前,他们徒都不能掉以轻心。

说到底,他们现在离益州城还是有些太近了。

之后师徒俩花了一天时间翻过了一座山,又花了差不多一天时间才找到了一个在山脚下的村子。

最近的镇子离这个村子大约还有五六十里路,他们无论如何也没办法再继续赶路了,便在这个村子暂时歇脚。

他们借住的人家是个祖孙三代的五口之家,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妇人、一对中年夫妻,还有他们的一双儿女。儿子今年十一岁,女儿今年九岁,跟沈清欢现在算是同龄人。

那个女孩虽然比沈清欢大一岁,但身形上倒是跟她差不多,而且人家还没有婴儿肥,是个清清秀秀的小美女。小梅是小美女的名字,这家人姓赵,所以她的全名叫赵小梅。

“你叫我小九就好了。”沈清欢并没有跟陌生人交换真实姓名的意思,只说了师父对自己的一贯昵称。

“那你姓什么啊?”赵小梅却刨根问底。

“我姓沈。”

“你为什么叫小九呢?是因为在九月生的吗?”

“不是。”沈清欢内心狂冒汗,敢情她碰到好奇宝宝了吧?

“那为什么叫小九?”赵小梅锲而不舍。

“不知道。”我绝对不会告诉你是因为原身在家底里排行第九才得名的。

赵小梅若有所思,没有再追问下去,沈清欢暗自松了口气。

“那小九你要去哪里投亲啊?”

但她没想到,紧接着对方的新问题便跟着来了,沈清欢都有些瞠目结舌了,这小姑娘着实凶猛啊。

只是他们师徒现在对外的身分不是师徒,而是一个修道之人带着故人之女投奔亲友,所以这赵小梅才会有此一问。

赵小梅等了一会儿,没等到小姊妹的回答,忍不住又催促道:“你到哪里投亲啊?”

就在这个时候,赵小梅的母亲出现了,她伸手将女儿拉过去,带了几分歉意地对沈清欢道:“小梅她就是这点不好,小姑娘你别介意啊,不用理她就行了。”

沈清欢回以一笑,并没有说什么。

赵小梅被人拉走,沈清欢的耳根终于恢复清静,她怕对方再来打破砂锅问到底,便起身回了屋子。

看到蒲团上师父打坐的身影,沈清欢的心一下子安定下来,拿了蒲团到师父身边跟着一起打坐静心,师徒两个直到晚饭的时候才被赵家人喊出去。

晚饭是清汤菜粥,干粮是黑面馒头,配菜是自家腌制的老咸菜。

云中子师徒并没露出任何表情,一脸平静地就坐用餐。

饭桌上倒是十分安静,保持了食不语的规矩,只是等到饭后沈清欢拿了草料去喂驴,无意中听到了赵小梅的母亲给儿子塞鸡蛋吃的对话,心情有点复杂。

赵家的一子一女中,赵家的儿子明显养得不错,长得很壮实,赵小梅就瘦弱多了,原来还是因为重男轻女啊。

不过这也不关她一个外人的事,她跟师父在此借住一宿,明天就要继续赶路,跟这家人就是萍水相逢。

喂完了驴,沈清欢去洗了洗手,就准备回屋去做晚课。

“站住,赵小梅,你这个臭丫头,给我站住!”

突然身后有人朝她猛冲过来,沈清欢下意识向旁闪避,那个从后面扑过来的人悲剧了,一下子扑倒在地,甚至磕破了嘴唇。

那是个长得肥肥胖胖的小男孩,身上的衣服料子不错,家境应该不错。

这是沈清欢第一时间得出的结论。

“赵小梅,你这个臭丫头竟然敢躲,我饶不了你!”

看着小胖子从地上一骨碌肥起来,然后恶狠狠盯着自已放狠话。沈清欢终于明白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对方明显认错人了。

她还没来得及解释,就听到赵小梅的母亲发出一声惊呼,大步跑过来,关切地看着小胖子磕破皮的嘴唇,一脸担心地问:“嘴怎么样,磕没磕着?”

小胖子不搭理赵母的关切,仍旧愤慨地指着沈清欢,继续道:“臭丫头,你长成这样还想做我媳妇,作梦!”

沈清欢:“……”

赵小梅的母亲有些尴尬了,赶紧出声道:“李少爷,您认错人了,这不是小梅,这是在我们家借宿的客人。”

沈清欢迎着小胖子错愕的表情缓缓露出个微笑,而这个时候赵小梅也终于出来了,小胖子看到赵小美女的时候,眼珠子一下就定住了。

沈清欢心中好笑,果真是食色性也,这么小的男孩子都知道了。

她一边往客房走,一边伸手模了模自己的脸,心下愤愤,婴儿肥怎么了,多可爱啊,哼,不懂欣赏!

一进屋子,就收到师父似笑非笑的目光,沈清欢顿时明白师父肯定听到方才院子里的争执了,忍不住朝他翻了个白眼。

云中子失笑道:“小九这是被人嫌弃容貌不高兴了?”

沈清欢不想搭理自家师父,走到床边坐下,晃着脚丫子,耳朵却是竖直了听院子里的动静,听了一会儿,她大概把事情搞明白了。

赵李两家刚刚结了亲,小胖子听到自己竟然跟个村姑定了亲十分不爽,就瞒着家人直接杀了过来,要好好羞辱一番对方,结果一来就搞错了对象。

乖乖,九岁,赵小梅才九岁啊……竟然就订亲了。

小胖子因为搞错对象,推人不成反而自己跌倒磕破了嘴唇,知道自己有错在先,他没好意思来找沈清欢麻烦,但多少还是给了赵家人一些脸色看。

赵家人也没办法,这件事本来就是李家少爷不对在先,他们也不能因此就去跟客人生气啊!

晚上休息的时候,沈清欢是跟赵小梅一起睡的,因为沈清欢并不习惯跟人同卧,所以休息得不是很好。

把一切都看到眼里的云中子什么都没说,第二天吃过早饭后留了些饭钱,便带着徒弟继续赶路了。

坐在驴背上的沈清欢有些迷迷糊糊的,脑子里还在想着昨晚听到紧挨着的被窝里小姑娘的哭泣声,想来那门亲事小姑娘并不喜欢,只是没办法反抗罢了。

这世道啊……幸好,她拜了个道士做师父,师父肯定不畲逼她嫁人的。

因为没睡好,一路上沈清欢的脑袋都跟小鸡啄米似的点个不停,但身形仍稳稳地坐在驴背上,她已经练出来了,寻常不会摔下驴背。

“小九,醒一醒。”

听到师父叫自己,沈清欢迷茫的睁开眼睛,先是四下看了看,很快便清醒过来,问道:“怎么了,师父?”

云中子朝前路看了看,道:“这里离镇子应该已经不远了,我先去看看情况,你慢慢赶上来。”

“嗯。”沈清欢明白这是为了保险起见,也没什么异议。

于是师徒两个分头行事,云中子施展轻功赶往杨柳镇探听消息,而沈清欢则慢悠悠地赶着驴随后跟上。

等进了城,云中子无比庆幸自己的先见之明,城里虽然没有悬挂布告,但是进出镇门口却明显加紧了盘查,他稍一打听便知对方查找的正是他们师徒二人。

云中子拦了一个跟自己身形差不多的人,跟对方暂时交换了衣物,换了装束进城,堂而皇之地去买了匹马牵出了镇门口,然后又去跟之前的那人换回了装束,这才骑着马匆匆往回赶。

他在半道上就跟自己的小徒弟碰了头,把情况一说,师徒两个没有进镇子,直接就换了方向绕行,现在他们一人骑马,一人骑驴,脚程上相对便快了许多。

接下来的日子,师徒两个基本没怎么在路上耽搁,只是一味地赶路。

直到半个月后出了益州地界,进入安州,云中子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去骡马市场把那头驴给卖掉了。他们并没有在安州与益州交接的城镇多停留,处理完驴子,又骑马继赶路。

赶了半个月的路,他们才终于放缓了脚步,开始像以前一样慢悠悠的前进。

时间在不知不觉中进入了三月,春风扑面,万物复苏。

田野间的绿色一点点多了起来,渐渐连成了一片,天气也一天天热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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