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到立秋,转眼过了半个年头。
晋王府赏花宴上的樱花盛开、万此千红彷佛才是昨日之事,如今,枫叶将花园染红,一片淡黄红绿交错,甚添幽情,然而晋王府却已不是半年前的晋王府,别说是府前人少车马稀了,连挂在大门上的晋王府匾额都给撤了,大门深锁,久无人烟。
半年前,晋王通敌卖国窃取军机一案,本是死罪无疑,但因未有军机流出,再加上永平王和墨大将军事后证明被偷的名册是假,让晋王仅眨为庶民,整个晋王府的人都被流放到东北,皇上最宠爱的的德贵妃因帮儿子求情被打入冷宫,公主乐千晴日日跪在大殿外为母妃求情却因此病倒,卧床数月,病愈后人消瘦不少,皇上怜见,让人将德贵妃从冷宫里接出来,却已无当日盛宠。
而同一时间最让人为唏嘘者尚有一事,乃钦点御医宋暖暖受冰寒之症所苦,又染风寒,最终病逝于大将军府,墨大将军感念其诊治腿疾之恩,在京城近郊为她亲造了一个墓园,园中有亭,桌椅齐备,园里种了据说是宋御医最爱的樱花,坐在亭中便可赏花品茗,还可见远山树影,是个绝美之地。
是说,谁会坐在墓园里赏景品茗呢?
还真的有!据说那亭子总有一长发飘飘的高大男子出现,晴雨不定,像是在陪伴着在墓中长眠的女子,杯盏总是一对,永远是孤单独坐,甚显凄凉。
今日,大雨滂沱,虽已入秋,却难消暑气,空气窒闷湿热,放眼望去,一片白茫茫,连坐在亭中男人的衣袍裙角也被打湿,男人却旧不动如山。
“暖暖,我来看你了。”
火炉上煮着水,咕噜咕噜还冒着烟。
“入秋了,天气会一天比一天冷,你最怕冷了,一个人在这里会更冷吧?要不要我搬过来陪你?”男人温柔地问着。
水滚了,男人把壶子杯盏烫了几巡,舀了一大匙茶叶放进壶中,热水冲满,满到溢出,上盖,将初泡的茶倒在一旁闻香杯里,干了的壶内再用热水给冲满,上盖,上第二泡的茶置入杯盏内。
她一杯,他一杯,他喝了好几杯,她那杯却总是文风不动。
看着,他又气恼了起来,“你好可恶,最后连句再见都没有跟我说,知道吗?这才是你做过的、最对不起我的事……”
墨东对着墓碑一句及一句地闲扯着,就像她听得到他说话似的,很可笑,他知道,但来到这里总要说点什么。
大雨打在墓碑上,就像打在他心上,那天夜里她在他的怀里哭,一脸苍白,血流不止,她却一声一声地对不起,那串串的泪也同样打在他心口上,她的道歉半点都不能安慰他,她因他而身重伤,他自责难过得说不出半个字。
以为,他们还有很长的以后,他可以慢慢对她说。
以为,无论如何他都能保得住她,因为他愿意用一生的性命来护她。
却是世事难料,一别就是永远。
她真的死了!他亲眼看见她那冰冷僵硬的身体入了棺,棺木还是他亲手盖上的,被一杯杯黄士覆盖着,就住在他替她亲造的这座墓园里。
热水又煮沸了,倒进壶里,他再次为彼此冲泡了一壶热茶,让墓园子里溢着热茶的香气,此刻,他端杯就口,不知是热茶熨烫了他的眼,还是大雨打湿了他的眼,终归是刺痛了他双目,让他的眼睛红了、湿了。
他望着墓碑上宋暖暖三个字好久好久,直到雨停了,他戴上帷帽起身离开。
走了约莫有半刻钟后,他想起茶具忘了收好又折回来,手触及杯盏,杯中的茶竟已经空空如也……
墨东抬眸了一眼四周,这里好山好水却少有人烟,自然看不见半个人影。
那么,是谁喝了他给暖暖的茶呢?
他的心妄动了一下,明知不可能,却又希冀着。
墨东走近墓碑,伸出手轻抚着上头的字,一笔一划刻进他的掌心里,“是你吗?不管你是人是鬼,我都希望可以再见你一面。”
回应他的,始终只有风声,还有突然不知打哪窜岀的一只松鼠,它的两只爪子还捧着方才他扣在桌上的茶点糕子,一口一口哨着。
墨东苦笑,收好茶具放在亭中桌子下方的石格里,再一次转身踏上归途。
来年的夏至,东边高契出兵犯境,这是打东旭王朝建朝以来未曾有过的事,安东都护五百里加急密件送往京城,此消息震惊朝中大臣,毕竟一年多前晋王通敌卖国一案,天耆部落的一举一动都格外引人注目,据传也是动作频频,若此时东边来犯,北境又选择此时入侵,那东旭王朝可谓月复背受敌,处境堪虞。
乐熙找了皇弟永平王进宫私下商讨此事,叫人备了酒菜后,便遣退所有人,对着夏日月色,乐熙亲自替乐晟斟酒。
“我们两兄弟多久没这样月下饮酒了?”
乐晟淡然一笑,接过了酒,“皇上,怕是一年有余。”
自从晋王一案后,皇上对他和墨东的信任可谓降到谷义,表面上这不关他和墨东的事,墨东既无失职也过失,但私里皇帝却是猜疑着他们,就算一直让墨东顶着大将军的头衔,却像是把他打入冷宫似的,几乎是不闻不问了,连带他这个义父一样被冰冻起来,在朝堂上也没让他有开口说话的机会。
这些……都无妨。
他乐晟从不喜出头,安分守己的陪着兄长守着偌大的王朝,过着自己平淡无波的日子,足矣。
而墨东,这个情种,打从宋暖暖死后,除了常常偷跑到京郊墓园,之外的时间最常干的事就是饮酒作乐了,一进大将军府,绝对有酒香和女人香,以往低调内敛、清贵高雅又不沾的墨大将军,仿佛也跟着宋暖暖那姑娘一并死去。
乐熙点点头,举杯相敬,“喝吧。”
乐晟喝了一杯又一杯,想到他那笨儿就郁闷不已。
“这一年多来……怪朕吗?”
乐晟的手一顿,扬眸望向乐煕,笑了,“臣弟懂得皇上您失去爱子的,就算皇上从不怪罪,但臣弟没在第一时间护下晋王,墨东没在第一时间内封锁住消息,而让太子派得了先机,让皇上不得不处置晋王,也是臣弟之错。”
乐熙哼了一声,“你这话说得好像肤就是个护短之人。明明你们都没错,错就错在朕的气量狭小,错就错在朕对晋王的偏爱,才对你们记仇,是吗?”
“臣弟不敢。”
乐熙又替他斟了一杯酒,“是,朕是气量不大,明知错的是晋王,却偏要记上你们一笔,谁叫他是朕最疼爱的儿子呢,朕这口闷气可憋得紧。”
乐晟不语,低头喝酒。
这话头太难接,怎么说都不是,此时选择不吭声才是明智的选择。
“这次东征,就派墨东去,你觉得如何?”
乐晟的手一顿,有点意外的抬眸望向乐熙,没想到他竟想把平定高契国外患一事交给墨东。
“墨东的能力自然是无庸置疑,只是他现在的状况……”他怕那小子一赴战场便要死命相搏,怎能不令人担忧?
“一年多了,他也该放下了,不过就是个姑娘。”
乐晟闻言挑了挑眉,听这话皇上似乎是知道了些什么……
“怎么?你真当朕是个笨的?他若不是喜欢上御医,会煞费苦心替她亲造一个墓园?会在她病死之后改了性子变了一个人?朕的眼没瞎,就算不闻不问也是对他知根知底的,你这义父也真是的,就任他这么为了一个女人荒唐下去?朕还当真觉得他根本是你在外的私生子呢,跟你的德性一模一样。”
就为了一个女人,彷佛天都要塌了。
乐晟当年死了爱妻,便至今未娶,这收来的义子为了一个女人,沉迷酒色不问世事,不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皇上,先不论他现在的状况适不适合带兵出征,他的腿……”
乐熙的眸光一闪,“不是听说好很多了吗?”
虽乐熙用的是“听说”一词,但乐晟相信这绝非随口说说而已,墨东最近在府中的确是不常坐轮椅而四处走动了,恐怕这事也传到了皇上耳中。
当初装瘸,一是为了逼皇上查杀墨东的幕后主使者,二是为了不被逼婚,如今事过境迁一年有余,再装下去,恐怕墨东的腿以后就不必好了,也是,正好让那小子找点正经事干,免得他益发颓废堕落了。
想及此,乐晟不由得点点,“是,如果不仔细看,也如正常人一般,宋大神医的徒弟还是不一样,照着她的方法治疗吃药,墨东的腿这一年来是好多了。”
乐熙满意的笑了,“那就这么定了,以防万一,这事得越快越好……”
夏去秋又来,时序已入冬,东旭王朝与东方高契的战事已数月有余,频频传来捷报。
兰城位在蒲京以东,是通往东方高契国必经之地,两国交好时还有一些商家会买卖高契国的美酒及海产,是东旭王朝最富庶也最多海鲜美食的域市之一。
因此,兰城县令路行之虽说只是个五品官,但路家在兰城深耕数十年,代代相传下来,自然坐拥不少私宅良田,但这路行之在外行事却颇为低调,不好大喜功,也不喜旁人的注意力放在他这个小县令身上,是那种不愿沾惹麻烦事的凊官。
公事上,他一向秉公处理,没出什么贪赃枉法的事来。私事上,他十多年前死了一个正妻,之后只娶了一个继宝,家中无妾,正妻为他生下一个嫡女路兰雪,今年十八,却在五年多前下落不明,继室苏华为他生下两个女儿,分别是今年十六的二小姐路茹冰,和十四岁的三小姐路兰倩。
于路行之而言,此生最大的遗憾便是膝下无子,另一个遗憾便是一直没有找到路家长女路兰雪。
五年多前,打小便喜爱种植草药,可以说是无师自通的路兰雪,带着丫鬟上山采药竟一去不归,路行之派人找遍了整个山头也不见她和那丫鬟的踪影,只打听到有人看到丫鬟慌乱下山,似乎逃走了,这些事,兰城内的居民可说是人尽皆知,毕竟当年路家小姐的画像可是贴遍了整个兰城。
可五年过去,女大十八变,谁还会记得路家大小姐的长相?不只不记得不认得,在路家人心里甚至整个兰城里,路兰雪就等同死了一般,再无出现的可能,因比,当路兰雪再次返抵路宅,整个路宅上下都要翻天了”
“你说什么?大小姐回来了?”苏华手上端着的甜汤差点整碗洒了出来,惊得一旁的管事吴嬷嬷赶忙递毛巾递水。
“夫人您烫伤了没有?”
苏华这时哪顾得了这些,抓住吴嬷嬷又问,“你确定是路兰雪?”
“错不了,夫人,奴婢可是看着大小姐长大的,就算大小姐现在长开了,变得更美了,也不月兑儿时的模样,奴婢不会认错的。”
苏华不安的起身,“她现在在哪?”
“就在大厅呢,老爷正在见大小姐。”
“吴嬷嬷,你说她怎么早不回晚不回,竟在茹冰要与周家议亲的时候回来?这周家原本是兰雪打小便订亲的人家,这五年过去,大家都认为兰雪不可能回来了,所以才同意跟茹冰定下这门亲事,你说这该怎么好?”
周家老周明乃兰州刺史,官拜四品,兰城是兰州最大最繁荣之县,因此周家也是定居在兰城,两家可说是世交,在这兰州内外,再也找不到如此好的亲家了,不只知根知底,刺史家的大公子周弼还是今年的新科状元,是兰城上下莫大的荣光。
“夫人先别慌。”吴嬷嬷拍拍苏华的手,把她拉到一旁坐下又替她倒了一杯茶,才慢慢地道,“大小姐失踪五年,一个黄花大闺女在外流浪了五年才回家,哪个正经人家的公子敢娶地?就算大小姐一样保有干净的身子,也没人会信,姑娘家的名声早就毁了,周家难不成会舍二小姐再娶大小姐吗?就算老爷想这么办,周家老爷和公子也定不会同意的,夫人别担心了。”
闻言,苏华心下稍定了些,“是这个理。”
吴嬷嬷笑了笑,“夫人莫忘了,赶紧喝完茶到大厅迎大小姐去,您毕竟是她母亲,表面上也得多疼惜疼惜人家,这才有大家风范,之后在老爷面前说话也才更站得住脚,说到底,大小姐都已经十八了,周家这门亲事铁定不成了,未来的婚事还得夫人张罗,您说是不?”
苏华听了随即起身,“走吧,还喝什么茶呢,跟我到大厅去,还有,让人把二小姐三小姐都到大厅见她们大姊去。”
吴嬷嬷这去叫人,苏华则在一个丫头的陪侍下快步走到大厅。
厅内路兰雪一身淡紫罗裙端坐着,发上只系了条紫色发带,身无赘饰却清丽动人,一张小脸有点苍白,嘴角带着浅浅的笑,看起来自信却未显露太多锋芒,就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将一切看在眼底。
五年了,没想到她还可以重拾记忆回到自己的家,这还要归功于晋王,要不是他那一掌打飞了她,让她的头狠狠地撞上了路边的石块,她不会在濒死重伤的那一刻开始,一点一滴的把记忆给找回来。
原来她今年十八了,所以师傅捡到她的那年,她的确是十三岁多的年纪,如果她的记忆无误,她上山采药草跌落山谷的前几日,路家和周家才刚交换过庚帖,双称大吉,虽尚未及笄,但两家的亲妻便是定了,只待一年半之后便可订亲纳釆。
未料,她会惨遭不幸摔落山谷而失去了所有的记忆,为师傅收留,以宋暖暖之名活了四年,一年半前,她因晋王之故意外地恢复记忆,也借着师傅给她的一帖假死药让宋暖暖彻底死了,没有实时回到这里,是因为她的伤太重,根本禁不起舟车劳顿,一直到现在才养好,方得以回到兰城。
对路兰雪这个身分而言,时间已过去五年,但对宋暖暖来说,她死去的这一年半,却仿佛比路兰雪失忆的那四年过得还要漫长,因为她总在思念一个人,却只能远远地望着他,日日夜夜地盼着他,却又不能相见。
思念有多苦,她第一次明白……
“兰雪,你总算回来了!我们大家日也盼夜也盼,就这么五年多过去了,没想到你真的被我们给盼回来了。”
苏华一进大厅便上前紧紧抱住她,听声音很是想念她似的,但在她的印象中,她们母女们的感情可从没好到继母会如此想念她的程度。
“让父亲母亲担忧了,是女儿的不是,之前失足坠落山谷失去记忆,一直住在深山里,如今记忆恢复过来才得以回家,女儿也很想念你们。”路兰雪得体的答着话。而这些话,她早在回路家前便都想好了。
苏华惊吓的看着她,“住在深山里?你一个人吗?”
“是一对老夫妇收留了我,可惜一年多前他们便过世了。”
苏华的脸上露出一抹惋惜,“这样,本来应该好好答谢人家……”
路兰雪微微一笑,扶着苏华坐在父亲身旁的位子,“母亲有这份心就够了,他们两位老人家在天之灵会知道的。”
“大姊。”被请到大厅的路茄冰和路知倩,在一旁乖乖喊人。
路兰雪看着她们一笑,“冰儿、倩儿,你们都长大了。”
路知倩甜甜笑着,“大姊都成老姑娘了,二姊也十六了,都要和周家议亲了,倩儿当然也要长大啊。”
苏华瞪了小女儿一眼,没想到这当下被个不经事的小女儿提及了周家的婚事,当真让她气白了脸。“倩儿,怎么说话的!”
“母亲,倩儿哪里说错了啦?”路兰倩无辜的贬眨眼。
路兰雪压根不生气,望向对她一脸冷冰冰的路茹冰,“冰儿都要议亲了?是刺史周老爷家吗?”
路知倩很开心的帮忙回答,“是啊!就是今年的新科状元周弼哥哥!姊姊还记得周哥哥吗?”
“自然记得。”那人曾是她打小定下的夫君呢,如今却要变成大妹的夫君了,若是在以前她可能会难过,如今的她那在乎这些?她的心里已经住着一个人,这辈子或许再无人可以替代了吧?
“好了,你们大姊才刚回家,你们都别缠着她说话了,让她好好休息。”路行之发话了,提到周家议亲一事让他分外觉得不自在,总觉得亏待了女儿,“吴嬷嬷,叫人快快把大小姐的房间整理好,有少什么就跟账房支银子去备齐。”
“是,老爷,奴婢这就马上去办。”吴嬷嬷领命走人,走前还看了苏华一眼,苏华掩了帕子朝她点了点头,算是明白,她这才安心离开。
路兰雪看见这一主一仆的举动,只是端茶喝了一口。
路行之也喝了一口茶,这才对着苏华道,“兰雪刚回来,你先找个利落的丫鬟侍候着,之后再补人。”
“老爷放心,妾身都会安排妥当的。”苏华说完转身便叫来个叫小芳的丫头,“从今以后你就好好侍候着大小姐,听见没有?”
“是,夫人。”
路兰雪被安排住进梨院,那儿原本是路茹冰住的院子,也不知何时路茹冰搬进了兰院,她想应该是没多久,因为整个梨院都一尘不染,像是昨日还住着人似的。
其实住哪无所谓,晋王府的奢华风雅,大将军府的高大楼阁,无一不比她的兰院更加金碧辉煌,但令她最想念的还是在蒲京的林中小屋,在小屋的日子,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每天读书采药练针,她的朋友是鸡鸭鹅,不会算计她,也伤害不了她,日子过得舒心自在,不必提心吊胆。
而过去的一年半里,她在太医院院使慕真的安排下住在离墓园很近很近的一处山间民宅里,照顾她的是一对老夫妇,把她当自家女儿看,直到她可以自己下床走动了,绕着小屋可以自己走上几圈了,夜里不再咳了,她才告辞离开。
终是要走的,她不可能一直住在那里。
只要她一日住在那里,就会永远忘不了墨东,每当他来看她时,她就会忍不住想跑过去陪他一块喝茶,幸好她每次都走不了那么远的距离,直到一年前那场大雨,看着他在大雨中的亭子里一人独饮,她终是也忍不住的在他走后坐在他对面的位子上,喝下那他亲自替她烹煮泡好的茶……
他很快地折回来时,她差一点就被他给撞见,像猫似的躲在不远的草丛里弄得自己一身湿,幸好有一只小松鼠跑出来引开他的目光……
那是她最后一次见到他。很近很近的看着他。
她不敢再出现,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再来过。
但日复一日,那高大孤独的身影总会出现在她的梦境里……
她不能再想他!宋暖暖已经死了,她必须死!原本她跟他就是没有交集的两个人……
据说这次他讨伐高契大胜将归,皇帝已经答应要将公主乐千晴赐给他,不管他当初怎么想避开娶公主,姻缘注定了就是注定了,而她与他,是无缘。
“大小姐,明儿个腊八节,老爷夫人要带几位小姐去湖边游园,你决定好要穿哪件衣衫了吗?”
腊日可是个祭祀神灵的达日子,为了庆祝这一天,姑娘家们约游园子赏雪,公子们则约去狩猎,晚上还会聚在某家府里一起用餐喝酒,算是一年里除了过年外数一数二的大节日,也是小姐夫人们很重视的日子。
要说春季的赏花宴是在赏人,那冬月里的腊八节也是在赏人,男女老少聚在一块的日子,也是互相品头论足及比较高低的日子,因此这一日有多重要自然是可想而知。
可偏偏有人完全不在乎。
丫头小芳在一旁口沫横飞讲半天,可惜她家小姐好像根本没在听她说,“小姐?小姐?你倒是理理奴婢啊。”
终于,丫头的鬼吼鬼叫让路兰雪回过神看了她一眼,纤纤细手随手一指,“就最厚最暖的那件吧,外袍就对紫色那件。”
她快冷死了,还硬要她出门赏什么雪?逛什么园子!她宁可缩在被窝里补眠。
小芳开心的笑了,“大小姐很爱紫色衣服?紫色的确很适合大小姐,小姐皮肤白,淡淡的紫很能穿出小姐一身娴雅的味道来。”
路兰雪懒洋洋的扯扯唇,女为悦己者容,如果没有那个悦己者,穿什么衣服不都是一样的吗?
“记得以后每晚我都要用热水泡脚,还有,你有照方子拿药了吗?”
“拿了,已经交代厨房每天要熬药,奴婢每晚会去端来给小姐,热水也交代好了,每晚都有人会提过来,泡脚的草药也请管事的备了,奴婢一会去拿过来放在我们园子里,小姐还有要交代的吗?”
“没了,你做得很好。”路兰雪掏出个银两大方的赏了她,“这个收好。”
不是她有多尊贵,而是她的身体实在太弱了,不好好养着不行,这些,她都没跟继母说,全都交代给小芳,幸好小芳是个机灵的,手脚快脑袋活,是个好使的。
“谢小姐。”小芳开心的收下了。
“以后要多辛苦你了。”
“这是奴婢应该做的,怎么能说辛苦。”小芳把荷包收进袖袍的暗袋里,突然道,“小姐,你知道墨东墨大将军吧?”
路兰雪懒懒的身子陡地一僵,完全没想过会在此时此地听见这个人的名字。
“……听过,怎么了?”
“墨大将军这回只从京里带着十几个轻骑,在根本没人发现行踪的状况下便抵达当地,直接接管安东都的军队后,短短数月便打退了高契,把他们整个逼回去还签定了割地条款,每年还须进贡东旭,皇帝高兴得要把公主许给他呢。”
“是吗?”路兰雪的心咯噔一声,好像某个地方空了。
小芳压低了嗓,小小声地说,“嗯,听说啊,七天后,他带的轻骑就会经过我们兰城,老爷已经叫人打点好他们住的地方,还叫人备下好菜好酒要招待他们,整个兰城的人都在引颈以待,其它两个小姐都说要去街上瞧瞧墨大将军呢,大小姐要去吗?”
他,要来兰城了?路兰雪的心似乎在瞬间活络了起来。
如果她能再看他一眼,只要一眼就好。
那么她应该就会心甘情愿的走原本的路,不管是嫁给谁。
虽然她没问,但这几天继母都在跟父亲讨论着有关她的婚事,下人们的闲言碎语她也听了不少,总归一句话,这个家她也待不长了,一个十八的老姑娘,在外失踪了五年,最好的办法就是尽快替她找个人家嫁了,免得误了二小姐的姻缘……
这几日她常在想,或许她就不该回家来?
可失去记忆是一回事,既然知道自己姓啥名谁自然要回到属于她的地方,何况,已经当不回宋暖暖,有关宋暖暖的一切,她以后都应该要隐藏起来,这才是对的。
“父亲应该不会允的。”路家的大闺女到大街上与一般人争相目赌个大男人?这传出去真是丢尽父亲县令的脸。
“直接跟老爷说要去凑热闹老爷当然不会允,但偷瞧一眼总行吧?墨大将军可是难得过境兰城,整个兰城谁不想瞧瞧他英武神勇的样子?老爷想必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大小姐想去的话,奴婢去安排个好位置?找一个可以看到将军却也不必人挤人的地方?”
“有这种地方吗?”讲得她好心动。
小芳眨眨眼,“有啊,之前奴婢有陪夫人去过,城内大街上的来来栈二楼靠边雅间,报上老爷的名,铁定能空出位置来,奴婢就先去帮小姐给订下……”
腊月初八,照理说离温暖还很遥远,但今年的腊日意外的不冷,阳光转为炽热,为冷冬添了几分暖意。
众女眷有的赏梅,有的玩雪,有的聚在亭子里玩博戏,但不管玩什么,这群人的目光及谈话的焦点全都落在五年后突然归来的路兰雪身上。
路兰雪自然知道今日会是这样的景况,带着小芳一路往人少的地方逛去,就是不想亲自听见众人七嘴八舌的讨论她或是询问她,话虽如此,园子就这么大,来逛园子的人却这么多,总是避得了这个逃不开那个,后来倒也随缘了。
她在这头开心的赏她的梅,亭子那头则热的谈论起她——
“路家大小姐妇这几年真是长得益发漂亮了,像刚开的花似的,鲜女敕多姿。”兰城最大商户的王家少女乃女乃率先起了头,开了话题。
话头一开,自然是有人接话的,兰城里谁不好奇这突然回家来的路家大小姐的后续发展?邽说好奇会害死一只猫,但大家宁可当猫也是掩不住好奇的。
“是啊,真漂亮,那路家二小姐已经是个美的,可这大小姐一回来,还真是相形失色了,倒不是路家大小姐比二小姐美,可你们瞧瞧路大小姐那身稳重气质,大家风范,真的就硬生生被比了下去。”
“话是这么说没错,可这孩子在外漂泊了五年,也不知经历过什么,可能是我们都想象不到的事,这才比一般十八儿岁的姑娘稳重许多。”
“不都说了被一对老夫妇照顾着吗?就是忘了自己是谁,打哪来的,倒没听说有出什么事,可能就是离了家生活困苦变懂事了。”
“可不就是这样。”说着,王家少女乃女乃笑笑,突然望向旁始终沉默的刺史夫人,话锋一转,问道,“周夫人,听说这弼哥儿原先是和路家大小姐订亲的?现下可怎么好?弼哥儿这会是要娶大小姐还是二小姐?”
这一问,众人皆望了过来——
周夫人这茶端着却一口都喝不下去了,这几天周家和路家不都伤脑筋这事吗?连他们都还没商量出做法来,怎么回答都不是。周家既不想娶个在外漂泊了五年的女人进门,又不想被人说是背信忘义的人家,唉,真是全两难。
更别提周弼可是今年的新科状元,要是被传出毁婚,对他未来仕途可是大大有损。
说到底,路兰雪回家的时间选得还真不是时候,再过一段时间,等两家订婚纳采都完成了再回家,也不会闹成现在不上不下的局面。
“路家大小姐既然回来了,我与路大小姐有约在先,当然是迎娶路家大小姐。”
这话一出,众人的目光都被引了过去,说这话的不是别人,正是周刺史家的新科状元郎周弼。
周夫人被这话一惊,杯子都掉落在地上,她站起身,愣愣地看着这个此刻应该人在京城的自家儿子,“你怎么回来了?”
一时之间,周夫人还真是不知这喜还是忧。
周弼朗朗月一笑,“母亲,我接到消息说雪儿妹妹回家了,自然得回来看着,她在哪儿?我想见见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