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锦之的犹豫没有让凌隆改变主意,她终究在隔日换回女装,跟着凌隆乘上马车,到公主府做客。
可以的话,她想三天都换不同衣裳。
难得的休假啊!难得能换回女装啊!这三年来她别的开销能省则省,只有衣服首饰买了不少,还有好些都没穿过呢!
但是到公主府做客,她又羞于带太多行李,总不好表现得像要去长住似的,最后只好遗憾地拣了几件贴身细软带着了。
“欢迎。”凌曦一身绛红雨丝锦常服迎客,“把这里当自己家,不用客气,也不用担心有外人,这座公主府除了奴仆之外,就只住了我一个镇日无所事事的纨裤子弟,加上你们两个也仅仅是从非常冷清变成很冷清罢了,所以千万不用拘谨。”
凌曦说的是事实。
有时凌隆忍不住想,这小子爱凑热闹,贪冒险的性子,大概是太寂寞了吧。
父亲长年镇守东北,凌曦成年后这座公主府几乎只有他一个主人,换作别的贵族老早纳了好几房小妾一母亲那边的亲戚,还会管他的除了舅舅今川王,就是太皇太后了,这两位长辈想尽各种方法塞女人给他,但他总是有办法泥鳅似地推掉。
问他为什么?他说若要找女人,才智当然要匹配得上他,庸脂俗粉只会扯后腿;性格也要出众特立,才能陪他一块儿兴风作浪啊!
更重要的是,他的二十八宿与好友兰玺的下属,就有不少在达官贵人身边伪装成小妾的眼线,女人能搞的破坏太多了,他可不会笨到自找麻烦。
父亲那边的长辈不管他,只希望他真能找到心灵相依的伴侣,凌家比较常做的就是让他回翡翠山庄走走,或让家里的人来陪他住上一段时曰。
“让你回青阳城得三催四请,到北方去跟四叔住你又嫌闷。”凌隆忍不住吐槽道。
“你不懂啊,京城才有热闹看,青阳城等我养老时再搬也不迟。”至于回东北的将军府跟父亲住就算了,无聊会杀死他!
凌曦笑咪咪地道:“好啦,我不当电灯泡了,今晚我有个饭局,会在外面吃,但你们院落可以开小灶,不合胃口的话尽管再叫大厨房上菜,整座宅邸你们都能随便逛,但是逛到我院子要小心了,机关很多,呵呵!”
电灯泡?裴锦之曾在凌隆嘴里听过这个词,以为只是凌隆胡扯,怎么连凌曦也月兑口而出?
“我已经吩咐商号的人过来。”凌曦笑得有些暧昧,“皇商的货不只是最上乘,外头千金难买,锦之看上了就尽管开口要吧,反正堂哥的田产多到他管不动,凭他的懒散也是迟早要荒废,你替他多花一点还更实际。”
在裴锦之的错愕与无语当中,商号的总管已经领着人进到公主府,照凌曦的吩咐,将号子和仓库里所有女人家的饰品衣服布料,全都搬出来——诺大的前院与偏厅都摆满大箱子,后头还有马车在卸货,这些还不是全部。
“慢慢看,反正有三天的时间,一件件仔细看也没关系,绝不会有人催你,或是要你别挡着他们做生意。”
裴锦之涨红脸,怀疑她过去逛那些铺子,却窘迫地碰了一鼻子灰时,都被看在眼里。
凌曦这招让凌隆有些佩服。
他相信光是这些货,锦之这丫头在看完前都不会想出城去招惹瓦西里的眼线。
商号总管眼色好,知道凌隆是贵客,总是鼓吹裴锦之看上眼的就试穿,还让人取来一面玻璃镜,唤来四个手脚利落的穿衣与梳头婢女,帮她更快换好一套衣服并且做出搭配,这简直大大满足裴锦之爱美的心思——不管她有没有钱买,更不打算如凌曦所说,理所当然地花凌隆的钱,只是看着镜子里久违的,自己扮得美美的模样,很少有女人不开心。
当然这也让凌隆在百般无聊中好歹能一饱眼福。
嗯,虽然他觉得这丫头最好看是在他身下时……呵呵!
身为男人,在这种场合多半觉得无聊,不过为了裴锦之能乖乖待在安全的地方,更重要的是她真的很高兴,这也就够了,他只负责观察这丫头对正在看的东西喜不喜欢,然后给总管一个眼色,让他记在帐上就够了。
到了用饭时,裴锦之总算觉得过意不去,讪讪地表示她看够了,劳烦大伙人花大把时间却只是陪她看这些女人家的玩意儿,让她过意不去。
若不是真的太兴奋,她早就该适可而止。
“我是无所谓,”凌隆更怕她想跑出去,就当自己在欣赏风景也不错。“不过人家也是大老远地把仓库和店铺里的货搬过来,你也不用客气。”他这金主都没在客气了。
“是啊!”商号总管连忙道,“姑娘若想晚上或明后天再看也行的,主子给我们的任务就是这三天都待在公主府由两位贵客差遣,下人房和食堂也早都备好了三天的份,除非宫里的娘娘们召唤,否则我们也是在这儿待满三天才走。”
凌曦的大方真让裴锦之有些受宠若惊,毕竟她不知道这三年来,她其实一直都被默默护在羽翼之下。“可是……即便是这样,我也没有钱买,这样让你们白忙实在过意不去。”
总管看了一眼凌隆,后者轻轻摇头,他便会意了,笑道:“您这是哪的话呢?我们皇商做生意,和外边那些只求利润的市井商人不同,目的是为皇亲国戚和贵人们服务,有些货其实在仓库里也放了一段时日了,姑娘您不穿穿看试试看,我们也是得一件一件搬出来检视,总不能进到了宫里,让娘娘们发现货有瑕疵吧?您这也是帮了忙的。”
眼色不够利,怎当得上皇商商号的总管事?光从贵客的几句话和行为,就得揣度出她的性子与想法,然后不着痕迹地让她放下心防。裴锦之算是非常好应付的,宫里那些娘娘聚在一起看货时还明枪暗箭,你来我往一番,万一不小心说错话可要大难临头。
“这样啊……”她不了解皇商生意,不过倒是放心了一点。只是想起凌隆在一旁也无聊,便道:“那明天一早再帮你们看好了,你可以尽管挑那些放在仓库里久一点的。”
“好的。姑娘,您真是体贴入微又出得了厅堂,将来娶了您的可有福气了。”
一番话夸得裴锦之双颊泛红,偷偷看了一眼凌隆,见他只是百无聊赖地支着脸颊发呆,心里有些失落,却佯装若无其事地道:“我先把衣服换下来……”虽然很舍不得,但过过瘾也就够了。
“不用不用!”总管又忙不迭道:“这件衣裳的布料来自广延国,您瞧上头的金流苏和披帛上繁复的金线绣珍珠,都是虏延国宫廷时兴的样式,其实宫里的娘娘们看了几回,新奇归新奇却还挺犹豫的,说是这天气穿久了不知道舒不舒适,在御花园里活动会不会不方便……不如您就帮我们试试,晚上再换回来,顺道告诉我们您试穿的心得,如果真的不好,我们也好教织坊的人想法子改进,好的话才能和娘娘们推荐。”
凌隆还真佩服这位商号总管,立刻就编出很有那么一回事的理由来,但也替他省了不少麻烦。如果他直接说这衣裳他早买下来了,丫头肯定又会跟他推拒老半天。
看上眼的漂亮衣裳能穿一整天,裴锦之当然欢喜,还能帮上忙,也就答应了。
“隆少爷和姑娘想在哪边用膳?”公主府二总管见裴锦之打算休息了,上前来问道。
每餐在不同地方用饭,对豪园只住了自己一位主人的公子爷来说也是理所当然,凌隆也不知该替堂弟觉得心酸,还是觉得他没事找事。“哪边凉快舒服,就在哪边用膳。”
“鳞湖的荷花已经开了,银光水榭能尽览朱华园与鳞湖的景致;如果嫌水榭旁的瀑布吵的话,碧竹环绕的晴风轩也清幽舒适。”
虽然凌隆喜欢晴风轩,那儿真是夏季午后打瞌睡的好地方,不过稍嫌无聊了点,“就银光水榭吧。”
二总管立刻交代下去,然后道:“那就请隆少爷和姑娘随我来。”昭宁公主府的二总管,是洪福一手带上来的徒弟,也是玄武七宿当中,负责护卫主上安全的斗宿一员。
斗宿队长,代号木懈的洪福随主上赴宴,徒弟自然要留下来招待主上的贵客,想当然耳也很清楚凌隆的路痴小毛病。
二总管领着他们稍微绕了一点远路,走南侧梧栖园,穿越绿树成荫的静心斋前庭,来到木槿花盛开的文魁楼,再从鳞湖东侧进入朱华园。
并非二总管存心让他们绕圈子绕到头昏眼花,一来是让底下人有时间把银光水榭布置好,二来也是特地挑了有凉荫的路走,偶尔还是有几处没有谅荫的地方,则早有婢子等着帮忙撑伞,尽管凌隆不撑伞,他仍是接过婢女手中的伞,替走在身旁的裴锦之遮阳。
大概是为了缓解她的紧张,进到公主府后他一反常态地一直走在她身侧,前头的二总管也走得悠哉,不时替他们介绍府内一些有趣的看点,或告诉他们途中经过的地方是做什么用,让他们下午可以过来打发时间。凌隆当然清楚公主府内能有什么消遣,不过一来他自己不会走,二来主要是介绍给裴锦之。
在他们到达银光水榭时,一切布置就绪,就等他俩就座用餐了。
仅仅走这么一遭,裴锦之可谓大开眼界。
一路上弯弯绕绕且不说,这朱华园根本看不到尽头。她惊讶的是一直觉得拥挤的京城竟有这样的豪园,原本以为像凌隆家那样占山为王的土财主,在京城难得一见,原来只是她见识太少。
天子脚下的富豪与地方上的土财主,摆阔的方式不一样罢了。
裴锦之真难想象,凌隆说过他们凌家祖厝——青阳城的翡翠山庄,比他在五棱镇的家还大……凌家人到底多有钱啊?每天省吃俭用才买得起漂亮衣裳的裴锦之决定还是别想这个问题比较不会心升感叹。
关于寝房,凌曦将裴锦之与凌隆安排在凌家人每到公主府时使用的无拘苑,原本是公主府最宽阔的主院,但在昭宁公主薨逝后,凌和明也不愿久住京城,凌曦自己又住惯了清凉阁,当家后索性便将主院拆了重建,主院该有的一应俱全,就是房间更多,加盖了几栋楼房和校武场,而京城里一般的富豪之家也不过就是一个无拘苑的规格。
裴锦之的房间就在凌隆隔壁,要他安分个一晚倒也无妨,但这么一来他今晚肯定睡不着,于是也懒得惺惺作态,把自己从头到脚洗干净,披上一件单衣,便去敲裴锦之房门。
裴锦之都开始怀疑这家伙不会有穿着整齐来敲她房门的时候了。
凌隆一手压在门板上,吊儿郎当地道:“我来确认我的奴隶这几天少了几斤肉和几根寒毛。”
“……”裴锦之额冒青筋,忍住没赏他一记拳头,终究让他进屋。毕竟条件老早说好了。
裴锦之显然已经梳洗完毕正准备就寝,凌隆大致看了一下这间房,许多东西是新添上的,并不是从凌家女眷住过的屋子里挪过来。
裴锦之坐在床边,“我先睡了,你负责熄灯。”她一派冷静地上了床,不着痕迹地缩向床铺内侧,面向墙壁,因此没看见凌隆狐狸似的贼笑。
“还这么早,”毫无预警地,凌隆已经爬到她身后,高大的身躯将她包覆在怀里,“你已经想睡了吗?”
怀里纤细的身躯明显地一颤,虽然想故作冷静,可迅速红透了的耳朵与脖子泄漏了她的紧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