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蒙,你真的会解毒?”
辛静湖知晓女儿有学医的天分,当女儿开口要求学医时,她二话不说便应允了,学了多了一技艺在身也不怕被人害,日后嫁了人也许用得上。
且自从辛未尘跟着老大夫学习医术后,他们家就再没找过大夫,不论头疼脑热、胸闷咳嗽,甚至女人癸水来时的痛不欲生,一针扎下去就见效,或是喝几帖药也行。
辛未尘的医术跟老大夫相比,那可是青出于蓝更胜于蓝,可辛静湖母子从不让她医治外人,毕竟年纪是硬伤,谁会相信不及十岁的小姑娘会治病,而且不下扁鹊、华住,能为人所不能。
就连自家人也不信她,毕竟他们身体壮得跟牛一样,生个病比喝水呛到还难,更别说重病了,最多得个风寒,完全展现不出辛未尘与阎王抢命的过人医术。
“娘,你的怀疑真教人伤心,照你这么说,你花五十两银子请人教我医术,不全都打水漂儿了?”
看到她眼中取笑的光芒,辛静湖没好气的轻拧了下女儿的俏鼻。“促狭鬼,你真能好他的病?”她实在不抱任何希望,觉得很天方夜谭。
“不是病。”辛未尘再度重申。
“好,不是病,是毒,但你怎么知道他中毒了?”太离奇了,她完全看不出来,少年面色如常。
辛未尘看了看快被哥哥同化的娘,幽然一叹,“娘,你忘了你给我买的医书中有本《毒经》吗”
药理她精通,毒却一知半解,没遇到前不以为然,谁知书一到了手上便废寝忘食,她费心琢磨,努力模索用毒的入□,很快就无师自通,她试着解毒,配毒,再用活物做实验,村里不少牛羊被她糟蹋过又治愈。
于是有段时日,老山口村的牲畜常莫名得病,奄成一息,瘦了一大圈,怎么治都治不好,可是有一天又莫名其妙的好了,除了瘦了些,倒是比以往活跃。
“《毒经》?”辛静湖一脸茫然。
简单的包扎和急救辛静湖会,但是治病救人的医术一窍不通,书上一些专门的医用术语她看得懂字却不解其意,因此她到了书坊啥也不理,只要与医理有关的书籍她就买。
至于买了什么她自己也不清楚,有些是柜再三推荐,她听了不错,连看一眼书名都没有就直接买了。
幸好她虽看不懂但有人看得懂,占了原主的身子就得好好照顾人家的儿女,没有原主的牺牲哪来她的重生,这点她很感恩,所以花再多银子也不足惜,一条命千金难买,两个孩子是她来到这世界最亲近的人,她不对他们好要对谁好?
“书封是铁褐色的,你原本说要拿来当火引的那本。”要不是她及时抢下来,真要付之一炬了。
辛静湖讶然的睁大眼,“你是说拿来凑足零头、书还被虫蛙得坑坑洞洞的那一本?”那本书原本是掌柜的用来垫桌脚的。
“就是那一本。”真金无人识,这些人真是瞎了眼,上百年古卷不知珍惜,错当屋角破砖。
“那是《毒经》?”辛静湖还是感到难以置信。
“是《毒经》。”眼底藏笑的辛未尘偷瞄了娘一眼,她不只一次在这个换芯没换壳的娘亲的饮食中下药,她都毫无所觉,只当一时不适,还向她这个始作俑者拿药,让她彻底做了一回药物观察。
“可上面的字我一字也没看懂。”说好听点是写得龙飞飞舞,说难听点则是潦草,好像看得出是什么字,却又无法确定。
“古文。”上古文字确实不容易懂。
“你看得懂?”辛静湖目露狐疑。
娘亲的眼神太炽热又太锐利,辛未尘不自在的轻咳一声。“略懂。”
“略懂?!”这是什么怪物呀!才学几年就连上古文字也识得,她会不会太强了?让当娘的她压力甚大。
辛静湖没想过女儿也是穿的,她一醒过来看到的便是白女敕可人的小女娃,先入为主的第一印象奠定她心里的形象,在她心里小娃儿便是如此纯朴天真,让人王见就忍不住想抱一抱她、模模她的双丫髻。
女儿有个缺点,就是聪明得叫人招架不了,生了个天才女儿,为娘的可不轻松,若非她还有一手打猎功夫,真要被女儿给比下去了。
“古文有点像象形文字,是有规律的,多看两遍就看得通……”老人家喜欢老东西,前一世将军祖父就十分喜爱古代文字的美,强迫她监帖练字。
“象形文字……”咦!好像有哪个地方不对劲,却又说不上来哪里怪异。
才来三年的辛静湖大半时间都在老山口村和山里来回,很少入城,对看书一点兴趣也没有,因此她并不晓得本朝并无象形文字的说法,那是后代学者研究古字后所创的专有名词。
“娘,重点是我能治。”见她陷入深思,辛未尘连忙转移话题,以免她发现自己居然是“老乡”。
不是不想说,而是怕麻烦,她享受着母爱的疼惜,不愿多个能跟她谈古论今的朋友,该淡忘的前一世不应再提起。
隔墙有耳,说出口的秘密少能掩得住,少王人知情少一份风险,这世道对女人最为严苛,王步错都不能有。
“你想治吗?”待起初的惊疑被抚平后,辛静湖自然是完完全全相信女儿,但她可不希望女儿受到任何伤害。
辛未尘一笑,大眼水汪汪的,亮得照人。“五千两,为何不治?”
方才那个大嘴向她娘道歉了,俊秀公子自己又开出了诊金的价码,衡量一下,这笔交易倒值得。
“真是中毒?”辛静湖为了确定,又问了一次。
“是中毒。”辛未尘肯定的点点头。
“好吧!那就治,有钱不赚是傻子。”她想把屋子翻修翻修,盖座仿《红楼梦》中姑娘们的住处。
女汉子似的辛静湖没有把整本《红楼梦》看完,但她特别同情身世飘零、不得所爱的林黛玉,可惜她红颜薄命,个性又太放不开,竟为了个混世魔王吐血而亡。
不过《红襟梦》中的建筑在书里被描述得极为富丽堂皇,她一直很向往,虽在现代参观过不少古迹,但终究不是自己的,现在有能力,自然要满足一下自己的心,何况古代也没有电梯大厦住吧。
女儿的声音传入耳中,拉回辛静湖飞出去的思绪。
母女俩一商量好,便将结果告知锦衣少年的随从,他们立即做了安排,让母子三人住进城里东门处五进的宅子,工人们称之为别院,院子十分雅致。
说句老实话,住起来很舒适,被人服侍得无微不至也挺爽快的,简直跟富贵人家没两样。
可是住得好仍有一样不便,那便是解毒期间不得外出,一直到治愈都得待在宅子里,以防消息走漏。
走漏什么?
想必锦衣少年的身分很是尊贵,可他没几岁大就被人下了毒,随着年龄的增长,毒性加深,想他死的人就等这一刻,岂能容许功败垂成。
因此锦衣少年这方的人谨防再度遭人下毒手,毕竟一次是疏忽,两次便是玩忽职守了。不过看在银子的分上,辛未尘只好认了,不便就不便吧!反正王家人都在一块儿,而地里的庄稼还不到收成日,等解完毒回村后正好。
稻子收完便是五亩旱地的玉米、花生和绿豆,再撒上油菜花籽,明年开春就能收了,其间的空档收鱼挖藕,每年的七、八至十月是挖藕与捉鱼的季节,固定有鱼贩子来收,高档的莲藕往大酒楼一送,又是一项收入,他们一整年都有收获,向来衣食无缺。
所以没男人有什么关系,除了一向腻着父亲极思念他的辛大郎外,其他两个女的早将夫君和父亲抛诸脑后,有他也好,无他也罢,她们照样把自己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更甚者,辛静湖有取代父亲角色的趋势,她能下田耕种、割稻,打起谷都比人家快,带着力气大的儿子一起做农活,还把打猎的本事教给他,母子俩快成父子俩了,晒得一样的黑,两人的五官也越来越相近。
更别说母子俩的气质,气质这东西向来是和谁走得近就像谁,他们隐隐有股悍气,辛大郎不爱读书,看到书本就两眼发晕,对娘亲教他的夺刀术、近身搏击却感兴趣,每天不间断的来回山上山下的跑,锻炼出高人一等的耐力和体魄。
“会有一点疼,你先忍一忍。”
当第一根银针扎入入肉里时,锦衣少年才晓那一点疼有多疼,他额头顿时冒出豆大的汗珠,疼得他必须咬紧牙关才能忍住不叫出声,那种疼不亚于毒刚发作时。
难怪她要他忍一忍,不疼何须忍,这个年纪不大的小姑娘真狡猾,那双慧黠的眸似在嘲笑他的轻易上当。
“你积毒太深,得要一点一点的逼毒,如果中毒时就找上我,王碗汤药下去毒就解了,无须再受逼毒之苦。”辛未尘毫不犹豫地下第二根银针。
锦衣少年痛得面颊扭曲,“……我中毒时你尚未出生。”一咬牙,他轻哼一声。
她一怔,咯咯发笑。“说的也是,我还在注生娘娘那排队等着转世投胎!”
若两个世界平行处在同一条时间轴,少年中毒时,她正在主持一项跨国际的换脑研究,这是一个不被法律允许的研究,由私人财团提供资金,让全身瘫痪但未脑死的患者有重新站立的机会。
她考虑用生化机器人,一半是人,一半是机械,但赞助方不同意,他想要年轻的身躯,要能繁衍后代子孙的,想要长生不老,生生世世处在身体的颠峰时期。
换言之,会有不少年轻生命死于赞助人的私心之下。
此事关乎道德良心,医师的职责是救人而非杀人,她不同意以真人取代,最后闹得不欢而散。
可笑的是,那名赞助人又重金礼聘另一个医疗小组,一年后进行换脑手术,提供身体的年轻人死了,高龄七十的老人却活了下来,可脑子是另一个人的,真正的赞助人死在手术台上。
违反自然是会遭天谴的,想长寿反而短命,他死在不知满足,想要将世界掌控在手中。
“你怎么会医术?谁教的?”她看起来才八、九岁大,宫里的太医都不见得有她的医术,甚至能一眼就看出他是中毒而非生病。
“天赋异禀,自学的。”啧!这毒可真深,都附骨了。辛未尘以银针一勾,不意外听见痛呼声。
他嗤了一声,随即哼道:“凌、凌丹云。”
“你的名字?”
凌好像是国姓,不过也许只是巧合吧,若他真是皇亲国戚,怎么可能到千里之外的小县城治病,皇城的名医多不可数,总有一个能解的。
辛未尘并未放在心上继续扎针,每一针都下得平稳。
平躺在罗汉榻上的凌丹云上身赤|果,一排长短银针由下往上按穴位遍插全身,仅跳过心脏的位置。
接着辛未尘再度下针,第一针在头顶,由上往下,十来根银针细如毫毛。
一旁的崔错看得眼皮直抽,心儿颤得一抖一抖的,心想这小姑娘下手真狠,上百根针都要插完不成?
但他更担心冷汗直流的主子,居然胆子大到敢跟老天爷赌一把,让一个还没肩膀高的小丫头为他驱毒,要不是看小丫头下针很稳,有模有样的捻揉,他都要大声叫停了。
“是。”凌丹云突然感觉一阵让骨架发软的酸麻由天灵盖灌下,让他的浓眉皱得死紧。
“我叫辛未尘,小名蒙,水字旁的蒙,一个小山村的农家姑娘,你好了之后别记我,我是收了银子的,银货两清。”把话说清楚省得纠缠不清,她也是怕麻烦的人。
根据穿越者定律,女主总会和一些皇家的龙子龙孙扯上关系,还有救了人反而和被救之人有情感纠葛,然后历经种种波折,经过一番腥风血雨的杀,男主登上高位,从一而终……
呸!这样的结局谁相信
一年、两年也许情深意重,三年、四年情意转淡,五年、六年变成亲人般的感情,十年过去了,有点厌老是看同一张验,二十年后美人迟暮,男人的中年恐慌来了。
年过四十不变心的男人有几人?
或许情还在,但没法控制对美色的追求,先是偷偷模模,瞒着所谓的挚爱,维持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假象,日子久了,胆壮了,挚爱成了笑话,新欢带着孩子堂而皇之的登堂入室,一百个不得已、身不由己的理由油然而生。
辛未尘前王世就是不相信爱情的人,但她会结婚,因为她答应过祖父要为家里留后,只是她还没做到人就穿来了。
这一世她也会成亲,世道的束缚不允许她独身,除非她出家,但出家并不在她这辈子的人生计划中,不过就算要榢,她也想选个庄稼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没什么心思的男人好掌控,一切她说了算。
“怕我缠上你?”若能解毒,她的医术的确令人挂念。
“怕你非我不娶。”扎完最后一针,辛未尘用温水净手。
嗄?!崔错惊愕得喷了一口口水。
“……你想多了。”凌丹云觉得后牙根都酸了,牙咬得太用力了。
这般不知羞耻的话她怎么说得出口?也不看看她今年才几岁,他会瞧得上她?她也太给自己长脸了。
“那就好,我也希望是自己想多了,毕竟这世间自作多情的人太多,以为自己有点美色和权势就以为别人想往上攀,殊不知高枝有毒,一入侯门深似海,一不留心就被心狠手辣的后宅女子给害死了。”
天才不屑与庸才争一亩三分地,她的天空很大,为什么要受困四方高墙之中?
十三岁的少年感到小小虚荣,本来是不想理会她的,但听到她这么说,他忍不住开了口,“我有美色?”
辛未尘夸张的张大嘴,把人逗笑了。“长成这样还不算美色,你让我们这些长相平庸的人怎么活?”
君子如玉、温润端方,他是个不折不扣的美少年,有股自然天生的清韵。
“可是你不想嫁给我。”莫名地,他胸口堵了口气。
“不想。”她十分果决的摇头。
“为什么?”
“匹配不上。”
“我要听真话。”他有些生气。
手一得空,辛未尘吃起一旁的甜梨。“真话是,你会中这么歹毒的毒,可见你出身不低,有些人是高岭之花,只可远观,不能摘取,我还想寿终正寝,没有兴趣搅入你们大户人家的浑水。”
凌丹云无可反驳,只能沉默。
她说的没错,他的确有个教人眼红的好家世,除了当今皇上,他父亲的地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后院的女人不多,却个个来头不小,在府里各显神通,好占有一席之地。
他是母亲的独子,却从小和亲娘不亲,她从未抱过他,也从未说一句母子间的贴心话,每回见到他神色都淡淡的,好像他不是她的儿子,只是贱婢生的庶子。
父亲的子嗣不丰,但他对于孩子的态度很公平,不会有所偏爱,也不会刻意冷落,皆是好生照料。
“大约一刻钟后拔针,崔大嘴,准备好药浴,针一拔完立即入浴,趁着毒血引出时立即排毒。”滚烫药浴能使毛细孔扩张,加速新陈代谢,新血取代旧血,淡化血中毒素。
“我不叫崔大嘴。”崔错忍着气道。
“嘴巴那么大还不叫大嘴,难道要改口喊你崔腿粗?”辛未尘其实并不晓得崔错的名字,凌丹云叫崔错时她根本没上心,只是刚好想到一些绕口令,便用了崔这个姓氏,没想到竟让她误打误撞给说对了。
崔错的面色一黑,觉得好像不管怎么回都不对,索性不说话了,只用一双牛目瞪人,看能不能把小姑娘吓得对他恭敬些,不过很难。
本来辛未尘是拒绝医治凌丹云的,要不是崔错果断向辛静湖诚恳道歉,凌丹云又用五千两求医,这才换来辛未尘的同意救人。
“针……是黑的?!”崔错因为惊骇,嘴巴张大,更显得嘴大。
银针一拔出,针头如沾了墨似的黑,很明显的银黑两分明,看得出银针上有毒。
辛未尘依着插的顺序将他背上的银针一根根拔起,将沾了毒的银针丢入一旁装了温清水的水盆里,水面间荡开一圈又一圈的黑色涟漪,才丢了十一根银针,水盆就黑不见底,只得再换水,如此重复了十几回。
而后她又将所有泡过水的银针放入烈酒中,搁置约一盏茶功夫,再放在烛火上烤。
经过来回的消毒后,她才把银针收回针盒里,按长短粗细整齐排列,再用红色丝绒布盖好收妥。
她很珍爱她的针具,每一次都保养得很妥当。
“不是黑的你就该哭了,那表示我的断错误,你家公子是病不是毒,他白挨针了。”亏他还是习武之人,银针碰到毒药时的颜色还不清楚。
崔错的表情很精彩,先是气怒,接着是羞窘,再来是沮丧最后是认命,那张方块脸挤出好几条皱折,“公子,你觉得身子怎么样,好点了吗?”
“很累。”泡在药浴里的凌丹云只觉得全身筋脉有虫蚁在爬似的,比起扎针的痛,泡药浴的痛不算什么,但就是一直酥麻的,他却捉不着、挠不到,让他不自觉地扭动身躯。
“你当毒素从身子里流出来不用费劲吗?三天得排一次毒,所以什么天山雪莲、千年人参、万年灵芝的,能补的赶紧补一补,否则你会熬得很辛苦。”排毒耗费的是精气和元气,没有体力负荷不了。
“一共几次?”他不能在外逗留太久,得尽快回京。
“五次。”她估算。
“五次?”那便是十五日,成,他等得了。
“不过其中一次会遇上十五日,我开个单子,你让你的人凑足单子上的药材,我看能不赶在十五前练制出制毒性发作的药丸。”前功尽废太可惜了,得多挨两次针。
“药性可以抑制?”她为什么不早说?
听到凌丹云不快的怨责,隔着屏风坐在花厅的辛未尘大口哨着苹果,权贵人家想要什么有什么,她吃穷他。
“你以为我不给你用是讹钱吗?我告诉你,要不是到时你的毒已解了一半我还不敢给你用,毒性是能抑制,但会反扑,用量不慎,你的毒性会加剧,原本一月一次的毒发会缩短成二十天,加速你的死亡。”是药都有副作用,端看个人体质,有人平安无事,有人可致命。
闻言,他瞳眸一暗。“服了药我就能同时施针?”
“不只你想快点好,我和我娘也想早点回村,我家庄稼快收成了,老托给村长照看我们也不好意思。”想到金黄色稻田,她仿佛闻到刚出的新米的味道。
“你们还种庄稼?”女人、小孩的,哪有劳动力。
“种呀!不然吃什么?凌丹云,你放心,我会治好你的,再施四次针,你的毒就能排净了,我再送你一瓶解毒丸,有毒解毒,没毒强身,半个月一颗,别再着人家的道了。”美少年看来心悦目,她就当是积功德吧。
“解毒丸?”她居然也会做。
辛未尘呵呵笑了两声。“你们送来的药材刚好有我能用的,不用白不用,我顺手做了几瓶,我娘和我哥哥常在山林里走动,要是不慎被蝎子、蜈蚣、毒蛇什么的给咬了,吃一颗就没事。”
“那些药材我们离开时不会带走,你用得上就给你,不过若能做几瓶养荣丸、补气丸相送,我也不会拒绝。”他好拿去送给太皇太后,她年岁已高,也该补补精元了。
“啧!看来你也俗了。”辛未尘不明所以地哼了一声,学会和她凹东西了。
经过多次的施针,加以药丸的配合,凌丹云熬过毒发那一夜,他的情况越来越好,眼神也越来越有神,唇上的暗红血丝慢慢消褪中。
经历过第一次施针的痛楚,接下来的几次施针他都忍受,而且疼痛的感觉也一次比一次轻。
相较开始换了十几次水盆的银针清洗,如今只要换四、五盆水,可见毒性排得差不多了,再扎一次针和药浴,便可完全清除。
不只凌丹云面上渐有笑意,就连得像酸黄瓜的辛大郎都满血大复活,喜得绕着妹妹转,说家里的猪该宰了,几十只鸡也不知道攒了多少鸡蛋,要赶去市集卖掉,田里的玉米熟了,掰几个煮来吃,水塘的鱼肯定又长大了……
他想家了。
不过也怪不得他,在山林间跑惯的人,哪受得了整天关在宅子里,连大门也不给出,想到街上溜达溜达都不行,人没病也出病来。
“变、变了……水的颜色怎么变成胭脂色,辛丫头,你快来瞧瞧,红得不对劲,为什么是红的?!”看到药浴的水变了色,大惊失色的崔错满头大汗的大喊。
“瞧什么瞧,男女七岁不同席,我如今都八岁了,你居然要我看你家公子的果身吗?”辛未尘面色不由得沉了几分,真想狠踹那个大嘴男几脚,他真是脑子坏了才叫她看光着身子的少年。
别说不可能,万一被赖上了怎么办?
“可是水变了色……”崔错还是很惊惶不解。
“你用空碗舀一碗出来我瞧瞧,如若我没料错,一会儿换水净身,水色澄澈,不见杂色。”那也表示毒排净了。
“你的意思是,公子的毒排净了?”崔错一脸喜色,一张能吃四方的阔嘴快咧到耳朵后头了。
“你先让我瞧一眼药浴的色。”他也乐得太早了,万一不如人意,岂不是要号啕大哭?
“好咧,好咧,就来了!”公子不用每月再受月圆之苦了,可喜可贺,可喜可贺,真教人高兴。
见崔错乐不自抑的傻笑,凌丹云的脸上也有了笑意,他觉得那股压抑的沉重不见了。
“桃花笑又称胭脂醉,因为毒发时会面如桃花,唇似胭脂,令人王见沉碎,不自觉的荡漾在如春光明媚的美色中,见都往往不知情的靠近,殊不知这一步咽候就被咬破,喷洒出的鲜血如桃花般娇艳。”桃色艳艳,醉人心魄。
看了看碗中纯正的胭脂色,细闻了气味的辛未尘满意的一点头,终于可以回家了,大功告成。
“换水净身,洗去杂质,加入白芷和板蓝根。”刚祛完毒的身子较虚弱,要防寒和体虚。
“是的,姑娘,老崔这就去做!”哎呀!神医,一出手就祛除主子身子里的沉痾,看来以后可得和她多套套交情。
他的想法很直接,谁都可以得罪就是不能得罪大夫,尤其是医术高明的大夫,人呀!哪有可不生病、不受伤,一个好大夫胜过十个庸医,那可是能救命的,要不是一开始为他们被骗,他也不会心急之下在药铺吵闹,却没想到能遇上神医。
他的那句“姑娘”王出,倒让辛未尘受宠若惊,这厮从一开始就没给过她好脸色,不但不相信她的医术,还千方百计的阻止她治疗,只差没指着她鼻子大骂是骗子了。
太过殷勤,非奸即盗,得提防些,省得出事。
弄巧成拙的崔错若知道辛未尘此时所想,只怕要抱头痛哭了,后悔先前的恶言相向,但这也不全是他的错,谁教他那张凶脸怎么也和善不起来。
“小辛姑娘,妙手回春四个字你当之无愧。”换上锦白衣袍的凌丹云头戴镶绿松石玉冠,面色红润的拱手作揖,白玉一般的面庞闪着熠熠光采。
“今日一别你就当没见过我,也别四处向人宣扬我的医术,治好你的是一名云游四的游医,我是来打酱油的,千千万万不要提及我的名字。”人怕出名猪怕肥,她是怕烦找上门。
“咦?”他一顿,有些想笑。
“和氏无罪,怀璧其罪,我这年纪实在不好太招摇,要不是因缘际会撞上了,我真不想出手。”桃花笑这种毒勾起她的兴趣,她才想试试手,印证《毒经》里的解法是否有用。
“我懂。”看她满脸为难,好似有人拿着刀在身后追杀,凌丹云忍不住笑出声。
美少年王笑,天空都蓝了。“你好、我好、大家好,不把我供出去,对你有好处,要是哪天你被人砍了七、八刀,只要一息尚存,我都会想办法救活你,没人知道你还留有一手。”
“这话听起来真不吉利。”一旁的崔错插了一句话。
辛未尘瞪了这大老粗一眼。“不管吉不吉利,管用就好,你怎么晓得对他下毒的人不会再使一次坏心,反正是死,毒死和确死有何不同。”
崔错想回嘴她的话太诛心了,公子是长房嫡孙,谁敢对他下手,不想活了才会自寻死路,可是话到嘴边又想了王下,她也没说错呀!以公子今日的地位,有多少人想取而代之,毒死、砍死真的没两样,一旦公子出了什么意外,府里的某些人就要笑了,举杯祝贺公子死得好。
“大恩不言谢,日后小辛姑娘若是到了京城,不妨来找我叙旧,多个靠山总少些麻烦。”知道她最怕什么,凌丹云以话堵住她的口,至于别两不识这话他当没听见。
“我们没事到京城干什么,路途遥远,光想都累。”此去千里,坐马车就要颠上二十天左右。
凌丹云敛起笑意。“世事难料,谁也不晓得明天会发生什么事,有所准备,好过临时抱佛脚。”说完,他从怀中职出一枚浮雕水云纹的明黄玉佩,看来简约却透着大气。
“给我?”望着放在掌心上光看就价值不菲的水云纹玉佩,辛未尘感觉手一沉,玉佩上的水云纹似在流动,,隐约有一物在云后。
“京城东大街第一座大宅,乌沉木大匾上的宁……府,叩门,把玉佩交给门房看一眼,说找凌丹云,我若在府中便会出来迎你们,反之,留下住址,我一回府便去寻你。”他有预感他们会再相见。
她没当一回事的“嗯”了一声。“你的养荣丸、安神丸、清心丸、三七粉什么的,我用个盒子装了,上面贴了纸,写了用法和效用,你自个儿瞧去,我不多做解释了。”
“好,你的诊金。”凌丹云一扬手,两个侍卫装扮的玄衣男子一人一边,合抬了一口樟木箱子过来。
说到诊金,连不算爱财如命的辛未尘两眼都亮了。“真给我五千两呀!那只箱子挺沉的。”那两人搬得都出汗了,可见有多重。
“我一条命不值五千两?”他可以给更多。
“值。”发了,能买上几百亩土地。
她的反应令他莞尔,随即命人将箱子打开。
刹那间,金光闪动。
辛未尘僵住了,不笑反忧,她不确定地揉揉眼晴,肥胖的小指头指向开着的箱子。“金子?”
“是金子。”
“可我提的是银子。”好刺眼,她两辈子加起来都没看过这么多黄金被做成金元宝的样子。
“金子不好吗?”他反问。
“很好,但我搬不回去。”她开始烦恼了,要是被偷了怎么办?千防万防,最难防的是人心。
“我让人帮你搬。”举手之劳。
短暂的震惊后,她拉回迷失的神智。“帮我存入钱庄吧!再拿出五百两黄金换成银子,一半兑银,一地是银票,面额不要大,多几张,分散风险,我家人少,怕惦记。”
“好。”看她笑得有若春花,凌丹云冰封的心窝也为之飞扬,眸光不自觉多了一分宠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