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女人还真不是傻的。看着她哭红的双眼和鼻头,他忍不住伸手模模她的头。她一怔,抬眼看他。
“好乖。”他说。没料到这突如其来的称赞,她呆了一下,但眼前的男人只是看着她微笑,起身朝她伸出手。
“来吧,我载你回去。”春风拂过,吹落几许粉女敕。小满抬头仰望着他,当这男人站起来,她才突然意识到,他真的很髙大威猛。
天色渐晚,这家伙迎风在夕阳下微笑,简直帅到不可思议,让一颗心瞬间跳快了两下,看着他伸出的大手,她没有握住他的手,只是故意把喝完的热巧克力空杯塞到他手里,自己站了起来。
他笑了笑,一手拿着可乐杯,一手抓着热巧克力空杯,神情自在的转身朝垃圾桶走去。
看着他高壮的背影,刹那间,莫名的内疚又上心头,就如上回在电车里一般。
他对自己的情绪掩饰得很好,就是因为掩饰得太好了,才让她更清楚他一定对她的拒绝感到受伤。
即便他和恐怖分子有所牵扯,而且还是个用起暴力毫不手软的人,可她知道,这男人不是坏人。天知道,他救了她不只一次,把围巾和手帕借她,替她带路,帮她解决麻烦,还特别买东西给她吃。她又不是傻的。你麻痹了吗?
她记得上回问他这个问题时,他脸上的表情,她也记得他的回答。
我不知道。他说。可她知道,现在知道了。他没有麻痹,因为没有,所以才会出现那样的表情,才会说出那样的答案。
但她真的不认为,对这男人有好感对她是一件好事,就算他真的瞎了眼喜欢上她好了,她也不觉得自己有办法应付他。
所以即便这家伙又帅又有幽默感,笑起来时脸上还有可爱到不行的酒窝,而且真的很高大威猛,身材更是黝黑健美到让人流口水,她还是不会傻到对他有什么奇怪的妄想。
不过,话说回来,这男人真的让人很难不喜欢他。
如果只是当朋友的话,她真的不介意有一位像他这样高大威猛又可爱搞笑的朋友。
等她回神,她已经匆匆迈开脚步,快步走到他身边。
看见她跟上,他一句没吭,只是嘴角悄悄微扬。
夕阳西下,两人漫步在樱花树下,世界看来是如此和平。
身旁的男人一脸轻松惬意,很难想象八个月前,他还在巴格达玩炸弹。
忽然间,觉得眼前的和平好虚幻,像假的一样。然后,他握住了她的手,那结实粗糙的大手,散发着温暖,莫名让揺晃的现实安定了下来。她一怔,抬眼看他。
“没事的。”他垂眼看着她,道:“我相信你那位亲爱的教授,不会再做出什么傻事。”心头,蓦然一热。她不知该说什么,只能点点头。当他继续握着她的手,带着她往停车的地方走去时,她没有抽回手。他开车送她回到住宿的地方,也许她不该让他进门,但她想到如果他想对她做什么,早就做了。而且她注意到,他跟在她身后进门时,刻意没有把门关上。“你等我一下。”她说着,回房去拿她收好的围巾和手帕,过去几个月,她一直将它们装在纸盒里。
他接过手,没有打开来查看,只开口问。“你自己一个人可以吗?”“当然。”他垂眼看着她,然后掏出一张名片。
“我这几天都还会在附近,有什么事就打我手机。”她看着那张名片,顿了一秒才伸手去接。
他抬起大手,模了她低垂微红的脸一下。
她微微一惊,抬起眼来,只见他笑看着她。
“不要那么害怕,我不会吃了你。”她微红的脸瞬间暴红,想反嘴说些什么,脑袋里却一片空白。
“到英国安定好之后,传地址给我,我把游记寄过去。”她只能再点头。“晚安。”他笑着说。“晚安。”她红着脸回。然后,他转身走了。
她上前关门落锁,等到脚步声消失了,她才拿额头抵着门,吐出憋在心中的一口气,又过了几秒,她才有办法鼓起勇气低头查看手中捏紧的名片。
那张名片格式很简单。上面写着他的姓名、手机,还有用中英文写的公司行号与电话。
红眼意外调查公司?调查员?
什么东西?侦探社吗?这男人是侦探?
她还以为侦探都是在查外遇、跟拍小三之类的。
然后她突然领悟过来,这名片八成只是他的掩护。搞不好连这姓名都是假的。哈。
只不过,不知为何,她不觉得他和她报了假姓名,她记得他脸上漾开的笑容,和他介绍自己姓名时,黑眸里的笑意。
“耿念棠……”把这三个字说出口,感觉更真实了。她把名片收到口袋里,不再多想,只是转身去收拾那些已经装箱到一半的行李。
接下来那几天,没人找她麻烦,沙也加来找过她,告诉她,那小人把论文挂上了沙也加的名字,虽然只是并列,但聊胜于无。她没有再多加追究,沙也加不想把事情闹大,她也很清楚她能帮的就只是这样。
离开华盛顿前,小满没打过那男人的手机,也不曾再见过他。
两个星期后,她到了英国,搬进了一栋全新的屋子。
她的新老板是个十分大方的雇主,除了丰厚的薪资,还提供了附前庭后院的百年老屋给她住。
虽然屋子是个老古董,但整修得很好,屋里冷暧器皆备,家倶、家电万分齐全,什么也不缺。她花了一点时间把自己那些书籍、衣物、杂物——放好,当她整理衣服要清洗时,发现了那张名片。
她应该要传简讯给他。
但不知为何,忽然觉得,他要她传简讯给他,是客气话。他给她电话,只是以防万一教授又找
她麻烦。她很清楚,如果他想,就算她不说,他也轻易就能找到她。她不是什么特殊人士,也和几位旧同事保持着连络,只要到她曾任职的大学稍微打听一下,就能查到他的行踪。
她把名片塞到口袋里,这一回却一直无法忘记它的存在。那张小小的纸片,像是会发烫一样。那天她带着它走来走去,始终意识到它的存在。
到了晚上,她回到房间,洗完澡之后,套上睡衣躺上床,却还是想着那张名片。
然后,她终于还是忍不住,走回浴室,把搁在洗衣篮里的牛仔裤捞了出来,掏出口袋里的名片。
她拿着名片走回床边坐下,一边觉得自己很傻,却还是忍不住低头查看它。
这一次在台灯下,她注意到上面有个打凸的圆形符号,那浮雕一般的符号没有上色,所以不是很清楚,她对着灯光倾斜名片,很快辨识出那是什么。
荷鲁斯之眼。
这是一位埃及鹰头神的右眼。
埃及的神话很有趣,她曾研究过好一阵子,写过几篇论文和报告,荷鲁斯的右眼也代表太阳,左眼则象征月亮。奇异的感觉涌上心头。
这是右眼,荷鲁斯的右眼又名全知之眼,有着远离痛苦、战胜邪恶的力量。这图腾,和他很搭。
他灿烂开朗的笑容,也总让她想到明亮的太阳。
莫名的温暧,因他的笑容流滴过心口,抚着那流传了数千年之久的古老图腾,她一时冲动,掏出了手机,敲了一通简单的简讯,传地址给他。
可按下传送键之后,她瞬间就后侮了。那股他只是说客气话的感觉,不知怎地越发鲜明。
他收到简讯说不定会吓一跳,搞不好还觉得她为了一本游记这么小题大作也太夸张。
那本书说实话也不是真的那么稀有,但那男人又不会知道。
如果他打来,就说那是首刷珍本好了,她担心它要是没好好收藏会坏掉、被虫蛀掉之类的。话说回来,他搞不好根本不会打来,了不起礼貌的回个简讯,说不定他根本连简讯都不会回。
噢,可恶,她觉得自己简直是个白痴。因为太过惊慌,她飞速关掉手机电源,然后将它塞到抽屉里,迅速躺上床,蒙头大睡,来个眼不见为净。
可躺在庆上,她却翻来覆去的无法睡着,等到她终于因为太累昏昏沉沉的睡着时,天都快亮了。
第二天,闹钟一响,她匆匆忙忙赶去上班,连手机也忘了带。
她从来就不是低头族,加上又刚到新环境上班,接连忙了几天,等到她终于想到自己的手机时,已经是好几天之后的事,当她看见抽屉里的手机,有那么一瞬间还纳闷自己为何把手机塞在抽屉里,直到她把手机打开,才想起原因。
那一秒,惊慌的又想把手机关掉,但来不及了,萤幕已经亮了起来,她也输入了密码,手机连上了网路,显示着几通未接电话和未读讯息。
她迟疑了一下,终于还是忍不住好奇,屏息点进去看。
结果,里面没有一通来电是陌生的号码,也没有一封简讯是他传来的。
看着手机萤幕,小满愣了一下,心中瞬间涌现一股莫名羞耻的难堪和失落。
她扯了下嘴角,自嘲的笑了笑。可恶,真是的,害她白紧张半天。
好吧,显然给她手机号码,真的只是以防万一,叫她传简讯也只是客气话。
为了平复小小受伤的自尊心,她抓着手机到厨房,打开冰箱,掏出冷藏的巧克力蛋糕,坐到沙发上,打开电视,看着电影台播放的老电影大吃一顿,却忍不住一直想到,他没回电和回讯息,会不会是因为——那家伙出事了?毕竟他从事的是那么危险的工作。吃了几口甜食之后,她想起那男人虽然总是喜欢嘲笑她,又太过一针见血,但他在某方面其实教养很好,他带着手帕,他进出门口会让女士优先,她也注意到,他在电车里下意识的护着她,将她和人群隔开了。
不知为何,虽然他总是嘻皮笑脸的,她却觉得他不是那种会已读不回的人。
不管怎样,她还是希望他平安健康。睡前,她刷牙洗脸后,在床上翻来覆去,却无法入眠。最后,她还是忍不住爬了起来,又传了一封简讯。
这一回,没有太多期待,只有真心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