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薨了?!”
门上插艾草菖蒲,屋里洒雄黄酒,热闹的河面是一艘艘的龙舟,平民百姓、贩夫走卒、达官贵人和世家子弟,人挤人的赶上一年一度的端午佳节,成捆的棕子往河里抛去。
一声锣鼓起,河上翻起白浪,游龙似的小舟顺水滑出。
蓦地,皇宫中传来九九八十一声丧钟。
因为吆喝和鼓声震耳欲袭,反而没听见那一声又一声的钟声,等到有人察觉到,龙舟已划行到一半。
着素衣,一切庆典中止,满城哀素,白幡随风飘扬,一片的白十分哀戚,人人脸上没了笑。
如太医们所预料,过不了端午,已时正元皇帝在寝宫病逝,享寿五十一岁。
以日代月守孝二十七日,送入陵寝永眠。
新帝即位,年号高月,为高月元年。“收拾收拾,差不多了。”
“这么快?”宁知秋以为起码要拖上一、两个月,毕竟快马加鞭,圣旨从京城发到蜀地也要月余,路途上再耽搁一下,到的时候都要入秋了。
“不算快,四月初已经不行了,用药吊着才撑上一个月,那时还是太子的新帝已在拟旨,准备调遣驻军回防。”
为防有人趁乱夺权,各有私心的皇子们蠢蠢欲动等候一触即发的机会。
好在京城内外控制得宜,五军兵马司可迅束消灭小规模的动作,盯住每一条街道,一有可疑人物,不由分说先逮捕,加强巡逻和管制进出,一人夜便实行宵禁,将所有谋逆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国丧期间是有发生几次暴动,但也很快就平息了,百姓照样日常作息,除了几户较不安分的高门大户被严加看管外,所有人就和平常没两样,就是少了欢笑声,多了肃穆。
“你成了保皇党的?”扰上妇人髻的宁知秋打趣的说着,打从嫁人后,她由含苞待放的小娇一夜盛放,经由雨露滋润后,女敕白的粉腮添了红润,整个人变得明媚动人。
一朵好花遇到好土地,自然开得鲜艳,灌溉和施肥不可或缺,她在新婚中被娇养得更娇艳。
华胜衣白牙一露,笑眼柔似水。“我是宠妻党。”
“呿!少动手动脚,你就没点正经事可干吗?去种种菜、喂喂猪,拾些鸡蛋妙韭黄,懒汉子是养不起婆娘的。”他的冷漠疏离哪去了,近墨者黑的被大姊夫那厮给带歪了。
“咱们家没菜园子也没养猪,只养了个和懒汉子相配的懒婆娘,你自个儿说说有多久没去蚕室看看了。”她几乎是懒性子一下全发出来,草场、桑园、蚕室、制糖厂一概不理,都交给她任命的管事打理。
“不想去。”怕触景生情。
反正到最后不是她的,看了伤心,在她好不容易打出一片天后又被迫舍弃,任谁都会心有不甘。
不过她也只是在无病申吟,做做样子而已,矫情的令人唾弃,宁家给她的陪嫁是蜀地头一等,连比她早出阁十日的大姊都没她多,简直是搬空了家产给她添光彩。
可她呢,偏偏要和别人不一样,长姊出嫁是九十九抬嫁妆,照理说她没有一百二十抬也不会少于百抬之下。
但是嫁妆一抬出来大家都傻眼了,十根手指头伸出来算还有剩,十分寒酸又不成双的七抬。
七抬,那叫嫁妆吗?子孙桶放一放就差不多满了。
可是再定睛一瞧,大伙儿再度傻眼,两眼发出狼眼似的绿光,巴不得自个儿就是新嫁娘好独占。
别人家放的是家什、首饰、头面、皮毛、玉石之类的显眼物事,她很干脆,第一抬放的。是金子银子,铺成两座金山、银山,第二抬放的是整叠的银票,表示姑娘有钱,第三抬放上的是两千顷土地的地契,很薄的一张却没人敢小觑,第四抬是四十间铺子的契纸……
连同华胜衣的聘礼,七抬嫁妆的价值远胜黄金万两,每一抬都能令寻常人家致富,一辈子花用不尽。
有人来偷?
呵!绝无可能。
为何?
因为指挥使大人成亲,里三层、外三层都是他精心挑选的精兵,三日流水席他们也轮流站岗,眼红、垂涎的人再多也不敢越雷池一步,锋利的军刀连石头都能劈开,何况是人的脑袋瓜子,跟切豆腐一样利落。
新娘子没坐花轿,是由新郎从新娘子当姑娘的闺房一路背出宁家,再进入由庆王主婚的华宅,一墙之隔是不远,远的是拦路的贺喜者,一个个闹呀笑的不让人通行。
闹新人是习俗,鞭炮响彻云霄。
没人注意的角落,偷偷抹泪的是新娘的父亲宁锦昌。
只是套句周氏说过的话,有什么好哭的,女儿就嫁在隔壁而已,两家的墙开了一扇门,走过去就能见到女儿,跟未嫁没两样,天天回娘家吃饱,倒是女婿像倒插门的一样,自个川军营的事管不完还得插手妻子的娘家事。
“再不动就要长膘了,马儿拖不动一座山。”成亲后的华胜衣变了许多,脸上少了清冷,眼眸里染上暖色。
宁知秋懒到底了,一脚朝在她腰上模来模去的男人踹去。“正好,我太瘦了,要养养肉,我多庆幸嫁给你为妻,站在你身边,我显得多么清瘦窈窕,宛如柱子旁边的一缕细细柳条,裁不动春风无数。”
一听妻子的调侃,华胜衣上了榻,明明榻不小,却硬是要挤在她身边,“我这春风抱你没问题,我正好休沐三日。”
一尝到女人香,他食髓知味的恋上这味,一有空闲不腻歪个几回就像要了他的命一样,浑身叫嚣着。
男人一旦开了窍是欲罢不能,久不知肉味的人吃了肉哪能控制得住,还不拼命折腾。
中军大都督庆王特意放了他半个月婚假,让他也尝尝夜夜销魂的滋味,有妻子和没妻子差别有多大。
谁知他过了归营日仍未回营,派人向大都督多要了半个月的假,整日与妻闺房为乐,把她累得眼眶下浮紫。
“别闹了,我们真的要回京吗?”那个地方给她的阴影太深,功利贪婪的大伯父,刻薄好妒的大伯母,自私自利又见不得人好的堂兄弟姊妹,虽然他们大多不在了,但是一想起还是会作呕。
“你不想回去?”华胜衣唇贴着香腮,轻轻摩挲。
“不想。”她喜欢简单、单纯的生活,一个笑声满溢、不会被算计的小家,不论何时都能敝开心胸相对。
“我知道是难为你了,可我不能不回去,那是我的家,我离开九年了。”他作梦都想着回去的一天。
“所以我才说你是心黑的,不安好心,明知总有一天要回到令我厌恶的地方,你还是要拖我下水。”她轻描着他的眉眼,一笔一笔的描画着,他有张好看、叫人沉溺的脸。
她真是太堕落了,每天看着同一张俊颜,看久了居然也会把持不住,芳心擂鼓般着迷,一不小心就魔怔了。
“哼,你的错,谁叫你倚在墙头对我笑,笑得我想把你这张可恶的小脸揉碎。”那时他是真的不想看她那张全无忧虑的笑脸,她有他所没有的纯真。
谁知兜兜转转,她成了他的妻子,他还是想揉碎她,却是揉进身子里,让他能时时刻刻带着走,形影不离。
“哼!就知道你是天生恶人,专门欺负我这种柔弱无依的小女人,我真是太可怜了,上了贼船。”小白花呜呜咽咽,但眼底无泪,小脚丫子踢呀踢地赶着无恶不作的大坏人。
“别再踢了,不然我办了你。”他轻声威胁,一抬高压住两只乱动的洁白腿肚,一手往她腰下一探。
还难受着的宁知秋委屈兮兮的水眸盛泪。“大男人不上阵杀敌,专凌虐我这弱女子,你好生的厚颜。”
他轻笑着抹去她眼角的泪珠。“你假哭的功力又精进了,到了京里肯定如鱼得水,那些成精的后宅女人玩不过你。”
她眼泪收放自如,鼻头一抽,双眸又清亮如晴空。“我又不是专门生来和人斗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你也别给我找事,让我安安静静过上几天好日子。”
她不爱与人争,但别犯在她手上,得饶人时且饶人她做不到,别人不让她过好日子她铁定让人难过日子。
宁知秋面若桃李,差得百花失色。
“只怕是湖中的小舟上不了岸,你想喊停,湖里的波浪硬将你推向湖心。”一抹冷意滑过华胜衣漆黑的眼底。
那些人不肯放过他,即便他被流放至偏远的蜀地,他们还是想弄死他,才好名正言顺,顺理成章的占有他的一切。
他永远也忘不了当年的一路追杀,持刀持剑的朝他砍杀的暗夜阴影,好几次他以为他活不了,可又顽强的坚持着,带着一身的伤来到蜀地,甚至被当地最低贱的小卒羞辱。
那时他谁也不相倌,看谁都像仇人一般,谁敢靠近他都会被他仇恨的对待,他只想回到熟悉的京城。
经过一次次的磨练,一场又一场的战役,满腔的恨意消融在一颗颗滚落的头颅底下,他学会了隐忍,壮大、充实自己的力量,他已清楚的认知到,如果真想要讨寸回他丢失的所有,他必须比任何人都强悍。
于是他成了铁血的孤狼,六亲不认也少与人往来,他的剑沾满了鲜血,一双不再养尊处优的手变得粗糙,布满沙砾般的茧子,他的心坚硬如石,没有人能轻易打碎。
除了那朵趴在墙头摇曳的小花儿,她像田里最蛮横的蔓草,强行越过他心里的那道墙,在最深的地方生根发芽。
华胜衣实在很庆幸娶了她,要不错过了她,他心口会有难以弥补的遗憾,她是他心中开得最美最艳的蔓藤花,始终缠绕,不管生长在多恶劣的地方,照样开出属于她的妩媚。
听着他语气中的凝重,宁知秋翻过身反趴在丈夫胸口,女匪头似的压住他。“说说看,你家的水有多深?”
一看她认命又无奈的神情,华胜衣忍不住笑了,两手环着她纤柔细腰,有一下没一下的轻抚。“深不可测,小心提防,他们就像蛰伏的毒蛇猛兽,随时等着咬你一口。”
她一听,露出古怪的浅笑,“给我两个会医、会武的丫头,我怕被下毒、暗杀。”人要多做准备,不怕贼来偷,就怕贼惦记,偷了一回又一回,没完没了,让人疲于应付了。
“好。”抚着妻子的滑细脸庞,他的笑没断过。
“我不想把这边的人带过去,他们都太单纯了,怕是没法应对那边的人与事。”京里的人都过于滑溜,精于算计,像是回锅炸了几回的油条,质朴坦率的蜀人不是他们的对手,反被一口吞掉。
“嗯,由你。”家里的事她做主就好,男主外,女主内。
“你要怎么跟我爹说我们要走的事?”宁知秋发亮的秋水眸子直盯着丈夫,流转的眸光中带着一些落井下石。
身子一僵,华胜衣神色一闪焦虑。“看我被岳父大人押着训话很畅意吗?丈夫长脸妻子才有体面,你还幸灾乐祸。”
翁婿似乎是天敌,做女婿的怎么做老丈人就是看不顺眼,不满意的一再从中挑毛病,挑到吹毛求疵的地步。
宁锦昌便是“女儿是宝,女婿是草”的典型,两家住得近,连出个门都不必的拐个侧门就到,他时不时的穿过两家相边的那道门,看看女儿女婿的动静,一有不妥当翁婿就私底下好好“聊一聊”,他可以念上好几个时辰圣人言,让人听得脑门发胀。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你保重。”一边是夫,一边是父亲,她两不偏心。
“嗯哼!我让你飞,咬住你看你怎么飞。”华胜衣眼色一深的扣住妻子,白牙森森的咬上柔晳皓颈。
一阵翻云覆雨,春色无边,还算在新婚期间的小俩口两情缱绻,就在罗汉榻上胡闹起来,卷起麻花的分不清彼此。
约莫过了十日,一匹打从京城出发的快马来到蜀地。
一道新皇刚颁布的旨意,流放村的材民全都沸腾了,激动的又哭又笑,泪流满面,双手合掌的跪地谢天,又满怀感激的面向京城的方向三叩首,欣喜万分的谢恩。
相较一村子人的欢欣鼓舞,急着打包返乡的盛况,材里的富户宁家倒是一如以往的平静,不见任何喜色的照常进出,出门看看地里快熟成的作物,瞧被采光桑葚酿成桑葚酒的桑树,又去看了刚制成的糖,更在草场附近晃了一圈。
一切都没改变,还是岁月静好,只是村中的人变少了,私熟的学生少了几名,正在兴建中的书院已届完工,一整排清幽优美的房舍在绿意盎然的林中忽隐忽现。
可是一听到华胜衣接了调令要转返京城,宁家人炸锅了,他们彻底心乱了,乱得鸡飞狗跳。
“听说你们要回京了?”周氏一脸忧色拉着小女儿的手,眼中的难舍和不忍隐于泪光之下。
怎么事前一点消息也没透露,说走就走,叫他们如何受得了,宁家五房可是从京城那个大笼子逃出来的呀!
不知是性情淡泊的缘故,宁家人都不喜欢繁华似锦的京城,觉得不够阔朗,有几分压抑,满街走的人十个之中有三个是当官的。
权大压人,满地勋贵,这叫只想平静过活的百姓怎么活,譬如他们宁家便是权势被压下的小蚂蚁。
“娘,这事没处说理去,皇上想重用谁,谁就得给他卖命去,咱们还能顶撞天,说不去就不去吗?”她是不喜欢京城,可那也不是龙潭虎穴,瞧他们一副生离死别的样子,真叫人抚额长吁。
“我也晓得你们不能抗旨不从,可我这里就是放不下,打小你就没离开我跟前,就算嫁了人也天天得见,这一别千里的,何时才能再碰头?”说着说着周氏眼眶就红了,拿起绣着菊花的素帕频频拭泪。
“娘,我长大了,不能事事再让你伤神,鸟儿大了要离巢,鸡养大了会觅食,女儿都为人妻了,日后也会为人母,哪里能时时缠着娘亲要糖吃。”一抹离别的伤怀油然而生,跟着母亲红了眼的宁知秋忽然生出一股茫然感。
这就要走了吗?她要远离世上最疼爱她的家人。
虽然天底下无不散的筵席,可是她放不下呀!他们是对她最好的人,这一生怕是再也遇不到对自己如此无私付出的人,所有的宠爱都集于她一身,无人不真心相待。
莫名的,宁知秋有一丝害怕,她不知道未来的路能不能走得好,少了父母的庇护,没有大哥的关心、大姊的照顾,还有人小鬼大的弟弟调皮的笑声,她一个人走得下去吗?
原来她的无忧日子是来自他们疼惜的包容,没有心性纯良的宁家人,哪有她的快活和恣意妄为?!
“再大也是娘的心肝肉时!娘真舍不得,娘……”明明有一肚子话要说,话到嘴边却说不出口。
“娘,小泥鳅也舍不得你,你别哭了,大不了我不走了,把你女婿给放生了呗!”凭什么得夫唱妇随,他回去争地盘、抢山头,她得负奇在他身后放火,顺便收拾收拾尸体,这可是苦差事。
宁知秋的宅女性格又犯偏,想着两人分民两地,当对候鸟夫妻也不错,他杀他的人,她赚她的银子,等风平浪静再团聚。
本来很伤心的周氏听见女儿的话,顿时被逗笑了,爱宠地轻拥女儿双肩,“傻话,哪能说不要就不要,十年修得同船游,百年修得共枕眠,前世修来的缘分哪能割舍。”
“可是我离不开娘,我是你贴心的小棉袄,我要跟着你……喔!大姊,你拉我头发干什么?”暴力女,不知道会痛吗?她用蛋白保养的如瀑乌发肯定被扯掉了几根。
好、心疼,她的头发。
“少撒娇了,都几岁的人还赖着娘要女乃喝,你羞是羞?如今你人都快离开蜀地,那些桑园、蚕室、制糖厂、草场,还有你的两千顷地,你都不管了吗?”她一手建起的家业就该由她去处理,别人管不了。
宁知秋不高兴的揉揉发疼的头皮。“就知道你嫉妒我,不甘心娘只疼我一人,一逮到机会就要讨回来。不是还有你们吗?除了两千顷地和制糖厂算是我的私产外,其余是宁家的,你嫁人了管不着还有娘呀!咱们家还缺人不成。”
其实流不流放在宁家人看来没什么不同,除却刚到蜀地的头一年过得比较差外,接下来的几年就和在江南一样,父亲教书、儿子读书、女儿们娇养,他们根本感受不到是不是罪民的身分,怡然自得的关起门来过日子。
皇上的大赦天下似乎与宁家人无关,侬然该吃就吃,该睡就睡,上课的上课,读书的读书,没什么改变的继续生活,唯一的变数是与小女儿的分离,那对宁家人而言才是最重的惩罚,让人痛到像深深扯下一块肉似的。
“瞧你说得轻松,咱们家有多少座桑园、几间蚕室,光是每回收的盐关都要堆满好几个仓房,没你在一旁出主意,根本忙不过来。”懒人有懒法子,还都挺管用的。
宁知槿三天两头还是会回娘家帮忙,爱妻如命的宇文治是不太管她,有时还会放下手边的事先帮岳家排难。
可她已经不是姑娘家了,身为人家的媳妇,家里还有个生性拘谨、事事要和她比较的大嫂,她们之间虽未交恶但也说不上和睦,她也不好常往娘家跑,怕人说闲话。
“不是还有宁小方吗?他都十三岁了,该把他拉出来溜一溜,他文不成,武不就的,守成就好。”守得住家业就不会饿死,他们的桑园足够令一家人富裕一生。
不做官家子,愿为富家农。
“当他是牲畜呀!还拉出来溜溜。他能有多大的本事,没把屋子掀了算他手下留情。”
唉,不过也只能用他了,这也是没办法中的办法,总不能老是依赖妹妹。
正在田里烤蚕蛹吃的宁知方莫名的打了个冷颤,他看了看挂在头顶上的日头,不解正热的天气为何寒风阵阵。
赶快烤好蚕蛹好回家穿衣服,着了风寒可不得了,他最讨厌吃药了,苦得舌头都麻了。
六月初七,启程的日子天气居然有几分阴沉,像是要下雨了,原本晴朗无云的天际压出一片阴霾。
送行的宁家人迟迟不肯离开,一路相送了十几里,一直等到大雨落下,他们才依依不舍地转身回去。
只是此时脸上落下的不知是雨水还是泪水,一个个眼睛都是红的,不舍的表情十分明显。
“回去了,槿娘,可不要淋湿了。”爱妻的宇文治月兑下外袍,遮盖在妻子头顶上方,不让她淋雨自己却湿了一身。
“嗯。”宁知槿回头瞟了一眼消失在雨幕中的马车,跟着丈夫走向脚步迟缓的娘家人。
宁锦昌、周氏、宁知理、宁知方都在,他们面上没有笑容,每走一步就像割心的痛,他们最疼爱的那个家人不在身边了,从此以后会寂寞吧!少了不少糯软笑声。
而此时在马车上拭泪的宁知秋也一脸惘怅,她觉得她身体的某一部分枯萎了,开不了鲜艳的花朵。
不懂得安慰人的华胜衣弃马就车,一路将心情沉重的妻子搂在怀里,像哄孩子似的轻拍她的背,哄得她哭着入睡。
这一趟回京之行走得不快,因为正是炎热的季节,热得叫人汗流浃背,走走停停,又有些游山玩水的意味,到了京城已经过了中元节,快迈入气候凉爽的八月。
只是华胜衣和宁知秋只带了七、八名下人回府,他俩的载物马车却足足有十辆,里面是蜀地当地的土产和各种见面礼,以及一些私人物事,由百人护卫队护送。
“这……这里是……”是日头太大闪花眼,她怎么看到不该看到的几个很闪亮的金色大字。
“辅国公府。”华胜衣难掩伤痛的接道。
他,回来了。
宁知秋喉头一涩,“是拥有丹书铁券,本朝最有权势的三公之一的辅国公府?”
定国公、安国公、辅国公,开国三公,当年与太宗立下不世功勋,乃是开国皇帝的左膀右臂,允其子嗣袭爵不降等,世世代代子孙皆为国公,历时已有三百余年,十五位帝王。
“我是见过丹书铁券。”当年他祖父抱着他指着祠堂上摆放的丹书铁券,语气傲然的说着过往功绩。
宁知秋勉强挤出一抹涩笑。“你不是什么世子之类的嫡长孙吧?就等着老子升天好继位……”
看她一脸悲愤,原本心中积郁的华胜衣不禁笑出声,化开了一大半郁结。“父亲他还活得好好的,一时半刻死不了。”
他还能自我解嘲,阔别多年,如今再度归家,这个曾养育他十五年的府邸,如今看来也陌生了。
少年爱风流,纵马过街市,马鞭急切切,当空一破声……彷佛间,年少的他骑着快马在官道上奔驰,鲜衣怒马,好不快意,身后跟着一群和他一样肆意妄为的权贵子弟……
那时的他是飞扬跋扈的,不可一世的认为这世间没有他掌控不了的事物,他出身高门,人才出众,拥有父母所给的好相貌和傲人家世,在这天子下谁能与他争锋。
可就为了这口自以为的傲气,他闯下滔天大祸,没人相信他是失手误伤,硬是把蓄意杀人的罪名往他身上栽,将他下了大狱,他成了三个月不见天日的囚犯。
回想起曾经的不堪,华胜衣的心里还有些许恨意,他不会忘了是谁让他陷于难以自拔的泥沼之中,万氏……
“怎么了,你在想什么,看你两眼发怔的直盯着这扇朱漆大门,叫你也不理人。”他这是近乡情怯吗?
微失神的华胜衣揺了揺头。“没什么,有感而发罢了。”―转头,他看向长随。“叫门吧!”
“是。”年轻亲卫走上前,叩门三下。
辅国公府前八阶阶梯,上了阶梯是朱色大门,门前是一对石麒麟,麒麟口中叼着赤铜铃铛。
九是天子才能用,本朝再显贵的人家也只能到八,要有所避讳,但也可见辅国公府受皇恩厚重。
赤金九螭青玉大匾高高挂起,大气磅礴的辉映着国公府历代来的荣光,浩然正气迎面而来。
“谁呀?没有拜帖不许入,无事快快离开。”一名发色半白的老头拉开一条门缝,不耐烦的接手赶人。
“世子爷归府。”长随扬声一喊。
老头怔了一下,随即不快的喝斥,“休得骗我老头子,我家世子爷还在蜀地,由不得你冒名糊弄……”
“常信开门。”
咦?谁还认得他,府里的人都喊他老常头。“你……你是……”
“连我也记不得了吗?常管事。”华胜衣大步的走上前,光影中现出的人五官冷傲清峻。
“你……有几分眼熟……”好像在哪儿见过……“我不是管事了,只是门房。”他语气落寞,背有点驼。
“原来你也受难了。”排除异己。
那个女人还真狠,不是她的人便一一除掉,当年辅国公府连三品官员看了都要弯身问好的管事,经她的手一整治,竟是比洒扫的小厮还不如,脸色暗沉,两眼无神,老得快。
“相公,我累了,我们什么时候才能进去休息?”娇骄二气并存的宁知秋嗓音轻柔,娇软地一嗔。
华胜衣目光柔和的看着妻子,大手轻握她微凉的小手,“常信,去告诉府里的人,本世子回府了,我,华胜衣回来了。”
“你……你真的是世子你?!”常信震惊的睁大眼。
“要我再踹你一脚,让你给我牵马吗?”他有变那么多吗?变到看着他长大的老仆都认不出来。
听到那不可一世又傲慢的语气,常信喜极而泣的嚎出声,“世子爷,真的是你回来了,老奴给你开门,你快快进来,老奴终于等到你了,你这些年……受苦了。”
中门大开,他边嚎边抹泪,一双老寒腿居然健步如飞地往府里报信,百人护卫气势惊人的开道,立时惊动了辅国公府上下。
先是拄着御赐龙头拐杖的老太君在嬷嬷的挣扶下,神情十分激动的走出来,她满头银霜,插着赤金福寿缠丝钗,一根翠绿玉簪,满是皱纹的脸上早已爬满泪水。
“我的心肝,我的福哥儿,你这液良心的这些年来也不回来看看我这老婆子是死是活……”多久了,她以为再也见不到日思夜盼的乖孙,眼前真的是他,不会有人冒名顶替吧?
“祖母,孙儿不孝,劳您惦记。”华胜衣袍子一掀,当下跪地,重重叩了三个响头。
他连声招呼都不打的下跪叩首,感念亲恩,一点也没想到身侧还有人,幸好宁知秋机灵,反应快,连忙也跟着一跪,做做样子的磕头,只是心里老大不痛快,这该死的旧社会陋习,她为什么也要跪呀!
打她穿越到这个朝代后,一来她身子骨弱,没人敢让她跪,二来是全家都宠她,怕把她跪坏了,因此她还没尝过跪人的滋味,这跪……还真是有学问的。
看来她得学小燕子做几个“跪得容易”,不然这三天两头的跪一跪哪还吃得消,早晚把骨头给跑坏了。
“就是你坏,不听话,老是惹是生非,把你拘在府里练字养性子,你偏要往外跑,瞧!这不是惹出是非了。”让她气得眼泪没停过,恨他不长进,怨其事事爱与人对着干。
老太君打得不重的往孙儿背上连拍了数下,又哭又骂的恨铁不成钢,但是所表现出来的却是不舍。
“娘,别打了,打伤了您又心疼了,快让孩子起来吧!大老远的跋山涉水回来,您这心狠得下去?”一名风姿绰约的中年美妇身姿端庄的走来,假意拦着老太君,不让她下手。
“怎么狠不下心,他都敢丢下我这个快死的,我还担心他没来得及给我送终吗?这孽障呀!不打消不了我的怒气。”冤孽,累她为他掉了多少泪,夜不成眠的想着他过得好不好?
“好好好,不恼不恼,您打也打了,总要让他起身,来来往往的下人多,可得给他留点颜面,咱们福哥儿都长大成人了。”怎么不干脆死在外头,还回来干什么!
福哥儿?
呵!这称谓倒有意思,老祖母喊孙儿小名是出自心中疼爱,就算分别多年也不显疏远,祖母疼长孙天经地义,可这位口里热络,眼中却不见热切的夫人这一声“福哥儿”,可就意味深长了,照常理来说,除了辅国公本人外,府里的人都该恭敬地尊称他世子爷才是。
宁知秋低垂的目光闪了一下,猜测这名看来三十出头的女子身分,依穿着打扮来看,在府中的地位不低。
“谁让他跪了,是他自个儿作践自个儿,没气死我这老婆子不甘心。”老太君咬着牙说着气话,龙头拐杖往地上一敲。
她嘴上说着气话,心里却不舍,身边服侍的人哪不晓得她的口是心非,早有人上前搀扶起甫归府的世子爷。
“是了,别跪了,平白惹你祖母发恼,她早盼晚盼地盼着你,这会儿不就盼到了,你可多说两句好听话哄哄老太君,不要让她又为你担心。”美妇说着好话,可是听得出心口不一,对这长子长孙的归来并不待见。
“母亲。”华胜衣语气生硬的一唤。
原来是继母大人呀!宁知秋跟着一福身,表情怯弱,声音如蚊蚋的躲在丈夫身后,装出见不得世面的小家子气,低低地喊了声,“婆婆”。
她又在装小白花了,装得太像了,因此根本没人理会她,只当她是世子爷从外面带回来服侍的小妾。
万氏假意拭泪,装出慈母嘴脸。“回来就好,以后别再闹事,要跟国公爷多学一学,年纪不小了也该懂事,我们晓得你脾气冲,见到比你更横的就拔剑,曹国舅……”
“母亲,这些陈年旧事再提起有意思吗?你是在提醒我当年做过的事,还是见不得我好,刻意在人前揭我的疮疱,多年前的事记得的还有几人?”你需要这么快露出本性,不择手段的打压我吗?
突然被打脸,面上一愕的万氏讪笑,她没想到当年很好哄骗的少年如今再归来变得口齿锋刹,当场让她下不了台。“我……我是怕你又犯事。”
“母亲,我不是十五岁的孩子了,在蜀地待了八、九年,你以为我还学不会教训吗?”他话中有深意的冷视。
意思是还在骗我吗?他这些苦不会白受,所受的种种磨难让他成长了,同样的错误绝不再犯。
“好了,琼月,别再提过去的事让人听了不顺心,孩子都吃苦了还想怎么样,日后多盯紧些就好,少和以前的狐群狗党厮混便没事。”
老人家疼孙子,听不得别人说他一句不好。“是的,娘,我不提了。”万氏温顺的往老太君身侧一站,低眉顺目,面色恬静。
“祖母,这是您的孙媳妇,她姓宁,名知秋,父兄是书院的山长和夫子。”以宁知秋为名的“知秋书院”已开始向外收学生,取一叶知秋之意,勉励学子见微知着,从细微处见真实,勿让偏执所误。 “嗯,过来我瞧瞧。”面无喜色的老太君微一挑眉,看得出她并不满意孙子在外娶的女子,出身不够高。
“是。”终于不再是被人忽略的尘埃了。
老太君看了看身形纤弱的宁知秋,不冷不热的褪下腕上的如意玉镯给她戴上。“身板薄弱了点,不好生养吧!”
华胜衣不回答子嗣问题。
“祖母,我累了,想回我的无尘居休息,明儿个养足了精神再来陪您说说话儿。”
“无尘居?!”万氏脸色微变。
“怎么了,难道我不在就没人收拾了?”他冷言一睨。
“不……只是,那儿住了人……”她的亲生儿子。
“母亲,我还没死呢!你就急着霸占我的世子位,不论谁住了,立刻给我搬出去,别让我自个儿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