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元旦,正午过后不久,南台湾一个民风十分纯朴的农村小镇里,放眼望去,一大片黄澄澄的油菜花海迎风摇曳,阳光从蔚蓝的天空挥洒而下,为这寒冷的冬天带来些许温暖。
唐芊爱背着一个大背包,双手抓着背包的背带,快意地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她上身穿着一件粉色的羽绒衣,搭配一件深色的牛仔裤与一双褐色的帆布鞋,一头黑得发亮的长直发,随着她轻快的脚步轻轻摆动着。
她今年二十八岁,身高一六二,皮肤白皙,拥有一张只要是女人大约都会羡慕、却令她有些苦恼的女圭女圭脸,因为这张女圭女圭脸不只让她在职场上,也让她在生活中吃了不少亏,她因此特地去找名师学习化妆,好让自己看起来成熟精明一点。
成效出乎她预料的好,久而久之,不爱在脸上涂涂抹抹的她,养成了出门必定化妆的习惯,当然,某些情况除外,例如:回老家。
她目前在一间杂志社上班,职位是总编辑的助理。而她现在正走在回老家的路上,自从她到台北上大学、工作,过去这九年多来,尽管她回来的时间越来越少,但这里仍是她最爱、最想念的地方。
“芊爱,妳又回来看妳爸爸了哦?”一个老阿伯停下铁马,笑容可掬的和唐芊爱打着招呼。
“对呀。”唐芊爱停下脚步俏皮的笑应,“田伯伯,你要去哪里?”
“我要去田里除草。”
“哦。”唐芊爱笑着朝他摆摆手,老阿伯便骑着铁马走了。
唐芊爱一路走走停停,遇到的不是叔伯姨婶就是阿公阿嬷,再不然就是还未成年的大朋友、小朋友。
没办法,在农村要找到一份好工作不容易,再者,这儿的长辈们也不乐见自己的儿孙和他们一样,过这种看天吃饭的日子,是以这儿的年轻人大多到大城市发展,只有放假或是特别的日子才会回来看看家人,就像她一样。
“爸,我回来了。”
走进一栋三层楼的小透天厝,唐芊爱大声的喊着。随手将背包放在客厅的木椅上后,她习惯性的走到爷爷和女乃女乃的遗照前,双手合十问候爷爷女乃女乃,并报告自己的近况。
这一栋小透天厝是她的父亲唐景诚二十年前找人盖的,他今年六十岁,年轻时曾经是一个科技新贵,日进斗金,却在人生最辉煌的时刻生了一场重病,让他不得不重新检视自己的人生。
再多的钱也比不上一个健康的身体。虽然他当时才四十多岁,但他赚的钱已足够全家人一辈子衣食无虞,于是他决定退出和朋友一起合伙开设的科技公司,回老家务农,既可保养身体、陪伴年迈的双亲,又可与一双自出生后便送回老家给父母照顾的儿女共享天伦,岂不一举数得?
然而,小他两岁的妻子李晓真却不这么想,她不愿结束自己前景看好的房仲事业与他一同回乡下,夫妻俩因而渐行渐远终至离婚,如今的李晓真已是一间连锁房仲公司的老板,两人俨然生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
“好了,妳去洗洗手,就可以过来吃午饭了。”唐景诚放下最后一盘菜笑着说,他为了配合女儿到家的时间,刻意晚了半个小时才开饭。
十数年的农村生活,不只让他找回了昔日的健康,也让他更懂得什么叫知足常乐,只可惜他的前妻永远学不会知足两个字怎么写,自己事业成功,去年为儿子定下一门豪门亲事还不够,现在还要女儿也嫁入豪门。
他前妻倒聪明,知道儿子跟她是一路人,女儿可不,就挑他这颗软柿子吃,三天两头打电话来催他去说服女儿听从她的安排去相亲,搞得他最近很头疼。
“好。”
唐芊爱进去一趟厕所出来,唐景诚已为两人各添好一碗热腾腾的白饭,她开心的在餐桌前坐下,嘴馋的先扒了一大口饭,“嗯,还是家里的饭最香、最好吃。”
见女儿嚼得津津有味,唐景诚忍不住笑了,“我不是有寄白米过去给妳?”
父母留给他的田地不少,但他都分租给附近有需要的农家了,只留下一块当作运动、练身体用,所以每次收成的量都不多,连他一些住在北部的老朋友,打着来家里串门子的名义,实则特地下来抢粮,都不够分。
唐芊爱瞋视父亲一眼,“爸还好意思讲,一年才寄两次,而且每次都只寄少少的三袋米给我,我不到一个月就吃完了。”
虽然唐芊爱因为工作的关系经常外食,但只要有空闲,她就会自己开伙,煮一些爱吃的家常菜来解解馋。
唐景诚知道女儿胃口不小,最爱吃的就是自家种的米煮的白饭,也只能安慰道:“没办法,妳也知道妳老爸人缘太好,妳那些叔叔伯伯时间一到,就会相约一起杀下来把我辛苦栽种的米搬光光,我还能偷藏三袋寄到台北给妳算不错了。”他开着玩笑,离开台北十多年了,但他的好朋友全都在,一个也不少。
唐芊爱还记得当时的盛况,那些叔叔伯伯每次一来都好几辆车,说是带老婆小孩来度假,有一个伯伯最夸张,连爸爸妈妈、岳父岳母都一起带来了,他们把家里的房间全部住满,她还得去和爷爷女乃女乃睡,他们要回去时,爷爷女乃女乃就会把家里种的米当礼物送给他们带回去。
“爸,哥最近会回来吗?”唐芊爱一边吃一边问,她这次是趁元旦三天连假提前回来与父亲小聚,因为他在春节期间会出去云游四海,这是自她的爷爷女乃女乃过世以后才有的习惯。
父亲的说法是他要去享受一下一个人的旅行,但她知道父亲这么做是想成全母亲的希望。难道不是吗?除夕时,父亲出游不在家,她自是没理由不去母亲那边和她及哥哥一起围炉过节。
说到大她三岁的哥哥唐逸轩,唐芊爱就不能不感叹,他们兄妹俩的感情原本很亲密,但自从父母离婚,哥哥决定念台北的高中被母亲接过去同住后,她和哥哥就变得越来越生疏了。
“他没说要回来。”关于自己和儿子不亲这事,唐景诚倒是很看得开,这辈子他没怎么为儿子付出过,又有什么脸要求儿子尽孝?
想想也是,唐芊爱觉得哥哥到了台北之后变了好多,不只是穿着打扮,连人也变了,哥哥上台北的头一年放寒假回来看爷爷女乃女乃时,多少还会帮忙做一点家里和田里的事,后来就连一个碗也不愿帮忙洗了,等到爷爷女乃女乃过世后,哥哥就几乎不回来了。
见女儿的碗空了,唐景诚再去帮她盛一碗白饭来。“妳工作还好吧?”家里的事情聊得差不多了,他接着关心唐芊爱的近况。
唐芊爱从小就嚷着说她长大以后要当老师,所以唐景诚一直以为女儿大学毕业后会从事与教职有关的工作,没想到她最后竟然选择到一间杂志社上班,而且还是一间与她所学、兴趣都相距甚远的时尚杂志社—远智杂志社。
唐景诚当时想,或许女儿的志向早改变了,只是他不知道而已,再者,工作是一辈子的事,女儿还很年轻,多去试试也无妨,谁敢保证这不会是一份女儿喜爱的工作?果不其然,有些事要试了才知道,女儿现在爱死这份工作了,他自是也为女儿开心。
听父亲问到工作上的事,唐芊爱就有满月复的怨言,她垮下脸来,“别说了。”
见女儿不若往常那般热烈的与自己分享工作的点滴,唐景诚关心的再问:“怎么了?”
唐芊爱先叹了口气,才说道:“爸还记得我之前说过沈亦帆终于升任社长的事吧?”
打从唐芊爱进远智工作的第一天,她就从同事那儿听说了,沈青岚身兼社长与总编只是暂时的,小她五岁的弟弟沈亦帆坐上社长的位置是迟早的事,而在去年的七月,沈亦帆正式从创意总监升任社长。
沈青岚今年三十六岁,二十四岁就当了未婚妈妈,她的儿子沈志赫在唐芊爱眼里是一个无法无天的小恶魔,只有用钱才能收买他。
沈青岚还有一个小她三岁的妹妹沈若彤,是一个颇有名气的摄影师,她原本是远智的专职摄影师,去年起转为特约,上个月刚刚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目前正在筹备她个人的第一场摄影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