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聂大头!”
“不准叫我聂大头!”
“你就是聂大头!”
她出了拳,聂大头也出了拳,两个拳头同样迅捷有力。
她个子小,出拳直接命中聂大头的大鼻子;聂大头个子大,但手脚不大利落,出拳的时候顿了那么一顿,击中了她的眼睛。
两人霍地往后倒,全都泪眼汪汪。
“胖大福!”兰欢鬼叫。
她当然不承认自己哭了,那绝对是因为拳头打中了眼睛,眼泪自然会喷出来。聂大头倒在地上捣住鼻子,比她还惨,眼泪鼻涕鼻血全都出来了。
她还来不及哭,原本跟另外两个纨袴滚成一堆的兰欢已经怒吼着扑过来。
啧啧,说什么兰十三功夫有多好真是很难教人信服,教出来的徒弟打架的时候还不是跟他们没两样,扑过来扑过去,打得满地生尘,也不见什么了不起的轻功内功,照样是很流氓地抡着拳头揍人。
“呼延真!我回去一定要禀告我爹!”
聂大头满头满脸的眼泪鼻涕鼻血,惨不忍睹,偏偏那张嘴仍是不服输,不干不净地骂着,最后还来上这么一句。
“有没有搞错!”她从地上翻起身来,气势惊人地卷着袖子,趁着兰欢压制着聂大头的时候很没品地往他胯下狠狠踹下去。
“你要禀告你爹?!你要禀告你爹?!你爹还是我爹的下属呢!你脑子进水了!竟敢说什么要禀告你爹?!”
聂大头惨叫,兰欢连忙跳起来拦住他,唇角不住抽搐,忍笑忍得超辛苦。“够了!别揣了!天啊!你要害他生不出孩子了”
她还是不依不饶、呲牙咧嘴地扑上去。“谁让他满嘴垃圾!他就是个屁!”
兰欢大笑着将她整个拦腰抱住,她只能火大地朝那聂大头狂踢腿,原本躺在地上的那两个混蛋不知道什么时候爬了起来,眼角只来得及瞥见他们手上抡着根棍子就往兰欢的头上敲下去,那一敲,红色血花登时飞溅——
“胡侍郎?”
她惊喘一声猛然抬头!
御书房内灯花静静,黄门内侍喜公公递上一杯茶,不动声色地垂眉。“胡侍郎日夜操劳,辛苦了。”
她闭眼,额上不觉泌出冷汗。这几日都待在宫内不曾得闲,恍惚间竟失了神。
“胡侍郎魇着了,奴才唤太医来号脉可好?”
“不、不用,只不过打了个盹。”她揉着眼睛,悄悄地凝视喜公公;方才她可有说了什么不该说的?
喜公公敛眉垂眼,恭谨道:“方才书房里没人,小喜见大人一人在此无人侍候,特意进来听候吩咐,没想到惊扰了大人,请大人恕罪。”
“喜公公太客气了……”
她起身走到窗口,推开窗深深吸口气,不禁哑然失笑。都这么多年了,也不知怎么搞的,总是被这梦吓醒。
事实上那次兰欢没受多重的伤,虽然血喷得挺惊悚,伤口看上去也颇吓人,但真的没啥大事,只不过昏了一天——她也在祖宗牌位前跪了一天,在吃了十棍仗打之后。
连兰十三都说爹真是好狠,竟然真的狠狠揍了她十棍,屁|股上的皮肉都打掀了,趴了好几天还起不了身,为这事兰欢醒来之后没跟爹少呕过气。
可也是那件事之后他们才真正地亲厚了,往后的日子兰欢从来都挡在她跟前。
或许是因为她跟兰欢都没有兄弟姊妹吧,虽然兰欢有两个双生妹妹,但年纪相差甚多,而她根本就是独生女,于是就这样成了又像手足又是朋友又是同窗的关系。
可那已经是好多年前的事了。
到底是多少年前?那一夜之后,漫漫长途竟似再也没有尽头。
走了好久好久也才走过了七年……
“胡大人?”
“我没事。”胡真揉着脸苦笑,“只不过有些乏了……”
“聂统领已在宫外候着。”
“欸,是,我都忘了这码子事。”胡真甩甩头。“我得快些更衣。”
“让小的——”
“不!不用。”胡真连忙挥手,“下官自己来就行了。”
“胡大人若是嫌小喜手脚粗笨,找个宫娥来也——”
胡真客气地笑。“喜公公这是折煞下官了。喜公公向来都是侍候皇上的,哪里会是手脚粗笨之人?是胡真自幼家训严格,自己打理自己惯了,不喜旁人插手罢了。”闪进了御书房旁的小阁,她快手快脚地更衣。
小阁外的喜公公依然恭谨。“是。胡太傅在朝中素以勤朴严谨着称。”
“是小气吧!谁不知道我爹是只铁公鸡。”
换上一身舒缓宽大的藏蓝书生袍转身出来。明明是灰扑扑的颜色,但穿在她身上就是典雅,温润细致,儒雅风流。
喜公公敛眉垂眼。“小胡公子好风采。”
“公公过奖了,有劳公公领路。”
“大人可要先去与陛下辞别?”
“应该……不用吧。”胡真摇头。“此行多则三日,说不得半日也就归来了,不必再去惊扰陛下。”
外头天色渐暗,喜公公细心地提着灯笼在前头引路,长亭内禁卫军军容肃穆,三步一岗、五步一哨。
皇城内无论是谁遇到他们都会恭谨地行礼让路。
宫女们只要远远望见了,便不住地掩唇轻笑,眼露秋波。
瞧啊,小喜公公真是俊俏非常,宫内绝对无人能出其右。明明是个男人,却长得比女人还艳丽无双,难怪有人私底下称他为“妖孽”。
虽然还不是黄门总管,却比太监总管还要更靠近俊帝,是皇帝最宠爱的内侍。若能与他“对食”,即便不能真干些什么,就这么单看着也很赏心悦目不是?
胡真胡侍郎,又被称作“小胡公子”,是朝堂上锋头最健的臣子;他的父亲老胡先生曾为先帝太子太傅暨龙图阁大学士,学问渊博冠绝古今,是为当代大儒。
胡真也不负众望,首次参加科举便高中探花,殿试后便被皇帝拔擢为中书侍郎,成为朝堂内最亲近皇帝、也最年少有为的重臣。
天下人尽知俊帝尚美,小胡公子这样清秀俊俏的浊世佳公子当然前途无量,不可小觑了。
一个艳丽无双,一个俊雅无俦,这两人走在一起根本是绝世风景,哪能不令人心动!
对那些艳羡钦慕的目光视若无睹,胡真目不斜视,专心跟在喜公公身后,不经意地闲聊:“这几日不见兰心兰形,两位小公主可好?”
“好。只不过前几日嘉荇太后微恙,皇上命两位小公主好生照顾,所以少出来添乱了。”
“太后病了?”
喜公公微微侧目,淡然道:“太医随伺,说是风寒未愈,心火略虚微,需要多添些滋补而已,并无大碍。”
胡真不语。他是没资格多说什么的,只不过一介外臣,就这么闲嗑牙的两句已经是最多了。
穿过长长的御街来到潜门,外头就是外宫闱了,内监不得涉足。
喜公公将灯笼交给胡真,微微一揖,低声道:“小胡公子慢走,奴才回头了。”
“谢公公。”
“小胡公子宽心,不用担心太后,奴才必会好好照顾太后与两位小公主。”
“欸……”
喜公公说完,不等他发话便迳自转身离开,彷佛所说只是简单家常,再无其它。
望着喜公公的背影,胡真却觉得背脊发冷。
这整座宫殿,说不定最难骗的就是喜公公。
她总觉得喜公公看着“他”的眼神别有深意,但喜公公不可能认得“他”,当年他们也只见过一、两次面,那时候“他”根本就还是个小孩子……如果他真的认出“他”了,又为什么始终没有揭发“他”?
初夏,新月如钩,永京城内处处飘散着玉堂春浓郁的香气。
永京的街道与过去无异,七年前的大火虽然焚毁了一部分的永京,但永京人性韧,用不了多久时间就恢复了过去的繁华。
俊帝尚美,永京人从善如流,一个个将屋宇整治得比过去更加美轮美奂。雕梁画栋鳞次栉比,亭台楼阁参差错落,琉璃瓦像是不要钱似地拚命往屋顶上贴。
此刻人夜不久,家家户户炊烟袅袅,一派富乐安详。但只要细看就会发现每扇门都紧紧地锁着,明明已经入夏,却连窗户都不肯打开,宁可在屋里死闷着。
街头巷尾没有孩童的嘻笑,没有老人的闲谈;才方入夜,整座永京城已是一片沉甸甸的死寂。
随在她身旁的聂冬沉默,压得低低的斗笠隐藏了脸上警觉的表情,骑在马上的壮硕身子笔直地绷着,横看竖看都是个官衙子,可他明明是个夜枭,这么紧张兮兮的刺客真的行吗?
“这些武人都是来赴约的吧。”胡真随口说道。
聂冬一愣,没想到他居然能注意到这些,在人烟渐少的路上是有几个武人打扮的外客与他们有着相同的方向。
“他们脚步跟一般人不一样。”胡真解释,“我们骑马,他们走路,可是我们却没追上他们。”
“胡公子好眼力。这些人的确都是要去赴约的。”
聂冬的声音低哑阴沉,身上已完全找不到当年那个嚣张大头小子的痕迹。
那一夜改变了许多人的人生,也包括聂冬的。
聂冬的父亲原是神武营的一名副将,在那一夜与禁卫军的血战中战死。身为聂家长子,他很快就被收编为皇帝亲兵,经过几年的奋斗努力,如今已是夜枭中的一名小统领。
所谓认贼作父、为虎作偎就是这么一回事吧!但聂冬不知道,他甚至没认出他来。当然,他们当年只是打过几次架,又不是有什么过命的交情,认不出他来是很正常的,如果他认得出来那才麻烦。
每次见到聂冬,她总忍不住想知道:聂冬知情吗?
他会不会知道七年前害他父亲惨死的那场血战主谋其实就是俊帝?
或许他知道,或许他不知道,但沦为迷雀夜枭,他已经完全没得选择。他的家人必然在严密的监控之下,他只能替皇帝卖命,无论他愿不愿意都没有差别。
近几年她每次奉旨外出办事都是由聂冬跟着。
聂冬虽然没认出他来,但两人见面的次数多了,彼此总算还能说得上几句话,甚至勉强可以称之为“朋友”了吧。也因为两人都寡言,彼此相伴却各怀心事倒成了不言而喻的默契。
他们既是朋友又不能是朋友,因为俊帝的命令而相伴,也因为俊帝的猜忌而被迫彼此疏离。
俊帝登基之后,金璧皇朝便再也不同,几十年打下的基业日渐崩坏。
俊帝善妒、多疑,手段残酷,弄得朝臣们人人自危,各地天灾人祸层出不穷却没有人敢真正管事,都怕天降横祸,一个弄不好就家破人亡。
除了阿谀奉承,俊帝什么都听不进去。他管最多的就是永京的禁卫军跟迷雀夜枭;什么都不长进,迷雀夜枭的人数却大有长进。
轻吁口气,胡真的眼神闇了闇。“我们去哪?”
“城南翠竹林。”
即便早已经知道,她的心还是为之一窒。
为什么会选在那里?那里早成了废墟一片,这些年来据说闹鬼闹得厉害,早成了生人勿近的鬼域,因为呼延青天一家十来口全冤死在里面,英魂不远。
“雀儿们盯着那里许久了,一直到半个月前才开始有动静,买主是个死人。”聂冬低声。
“没有亲戚朋友的死人?”
“一个都没有。”
“京兆尹怎么说?在他辖下居然有死人能买卖房产也不容易了。”
“无话可说。因为房产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完成买卖。”
所以买卖的房契是伪造的,她嘲讽地想着。
有人伪造了文书,背着真正的呼延家将这里买下,但她这真正的继承人却是一毛钱也没拿到,说起来可真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