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狗实在善解人意,牠上前舌忝了舌忝方霞歌握紧的拳头,温顺的朝她示好。
方霞歌看看脚边趴下的大狗,又看看人高马大的齐磊──
那乌黑湿漉的眼珠无辜,干净,楚楚可怜,简直能萌杀人。
方霞歌一手捂着颤颤发抖的心肝,决定还是眼不见为净。
她匆匆起身,随代,“我明天七点以前就要出门,晚上大概十点才回来。在我回来的时候,我希望你们已经离开。铁卷门的损坏不用理会,我会找人来修。”
一直注视她的齐磊看见她有些落荒而逃的退让,心底一瞬间升起薄薄的期待……
然后她指令清晰的话才沉进他耳朵里。
齐磊眼底的光微微亮起,在听完她下半截的话后,又黯淡下来。
他点点头。
方霞歌起身,脚边的大狗也迅速抬高脑袋,眼看着就要站起来摇晃尾巴了,方霞歌瞇着眼瞧着大狗,眉眼弯弯。
“你会帮年糕洗澡吧?”方霞歌看着男人。
大狗听见自己的名字,猛地摇晃了一下尾巴。
齐磊点头。
方霞歌戳了下狗崽的肚子。“牠叫什么?”
“馄饨。”皮薄馅多圆滚滚。
狗崽用四只爪子抱住方霞歌的手指,那样子又憨又可爱。
凝视她的齐磊不自觉的闭了气。她已经问了两只狗的名字了,那接下来是不是要问他的名字?也许他也可以顺势知道她的名字……
方霞歌的笑容浅浅的,吐出嘴的话轻轻细细,却再冷淡不过,“很高兴认识你们。晚安啰。Bye-bye。”
她向两只狗摇摇手──刻意无视沉默的男人专注凝视她的目光。
娇小又柔弱的身影消失在楼梯口,头也不回,同时齐磊还听见她将通往楼梯的门确实上锁的声音。
齐磊还是不知道这收留了他和年糕以及馄饨的女人叫什么名字。
他也没有来得及把自己的名字告诉她。
她的态度其实很明显──不过萍水相逢,亦不求回报。
但对心头闷闷、若有所失的齐磊来说,这是恩情,他必放在心底。
方霞歌回去倒头睡下没有多久,就被闹钟吵起床。
连绵的大雨已经停了,出了明朗的太阳。
她匆匆收拾出门,直奔实习的博物馆而去。
一整天的游客导览,带领活动,应付参观的大人小孩,然后收拾零乱,进行行政工作,还抽空打电话让人来修铁卷门,等到交班了又被来视察的督导拎去吃晚饭,找一间快餐店窝在角落写这一天的检讨书,最后疲倦爱困的坐公交车回家。
到家已经十点二十。
她只剩下洗澡,然后把自己拖上床的力气。
开锁进门,铁卷门的那处破损从内侧被堵起来,厨房大致恢复原样,洗好的碗筷搁在架上晾干,而饭桌上她和一张纸条夹放的十张千元纸钞已经消失。
啊呀,那个人接受了她的好意呢。眉眼弯弯的方霞歌很满意。
虽然说升米恩、斗米仇,过量的施予可能会招来贪婪的觊觎目光,但她认为那个男人或许不会这样卑劣。
毕竟在占据武力优势的情况下,他没有伤害她,也没有威胁她,更没有讨好或谄媚。
即使流浪街头,那个男人还是奇妙的维持了他挺直的背脊。
也许她没有猜错……她有一种直觉,那样的生活对男人来说并不是迫不得已,而是自我流放。
但已经足够了,可以停止了,不应该再继续下去。
因为男人不是只有自己一个人,他还有一只温顺忠心的大狗,又添了一只脆弱稚女敕的小狗崽。
她给他钱,让他当作一人二狗的生活费什么的,然后在纸条上写了一家夜店的地址,那里急征看门保镖,连带招收助理厨师,包住宿,可以培训。她觉得这个工作应该很适合那个准备重新起步的男人,夜晚的工作也可以避开白日的喧嚣和明亮。
一件心事结束,方霞歌很快就把那一人二狗抛开一边。她很累,当然是洗洗睡了。
实习,检讨,归家,从早上七点到晚上十点,这样充实得几乎要噎死她的生活持续了一整个月,终于在八月初,大学三年级的实习期结束了。
博物馆长很满意方霞歌的努力,和她谈妥平常也以实习生的身分帮她排班,以争取一毕业就可以将方霞歌纳入正职。
隔天一早,打算花一整天的时间把自己掩埋在棉被里大睡特睡的方霞歌被闹钟吵醒。
七点整。
手机屏幕上清晰的显示两个字:接机。
喔呀!就是今天了!出差两个半月的男友吴明镜从日本搭机回来,她要去接机!
瞬间惊醒的方霞歌跳下床,匆匆梳洗,穿衣上妆,然后跳上出租车,直奔机场。
九点半,她已经坐进四面玻璃墙围拢的咖啡厅。
她来得太早,其实吴明镜是下午一点才到的班机,但她想早一点到。
吴明镜在出国前向她求婚了。
虽然那其实比较像最后通牒……
她才二十一岁,学业都没完成,实在不想那么早结婚。但他已经二十九岁,家里催得紧,让身为女友的她心里很紧张。
吴明镜出国前还和她起了争执。
“妳现在是最适合怀孕的年纪,要是等妳毕业,再工作一段时间,至少也是二十六、七,那时我就三十四、五了,生出来的小孩一定不会有现在这么好!”
方霞歌简直吓坏,“我可以结婚,但生小孩……我不想这么快……”
“结婚生子是很自然的事情。我们交往三年了,我一直对妳很尊重,也没有在外面偷吃,妳也要考虑我一个成年男人的性生活──”
这话让方霞歌脸上飞红。好吧,交往三年她严防死守,始终没让男友进行到最后一步,这的确让吴明镜很委屈。
但结婚,上床,生孩子……
这种事情她虽然不是没想过,却也不会这么快啊。
她心里隐约有着抗拒和不安。
吴明镜恼火了,“妳是不是不信任我?还是妳觉得我不够好?交往这么久,妳也从来没带我去见妳家人!”
“你也从来没说想见我家人……”方霞歌很是委屈,“你总说工作很忙……”
吴明镜理直气壮,“就算我不主动要求,妳也应该提出来啊。我两个姊姊都知道妳,妳却从来没有说要带我去见妳家人。”
方霞歌从来不提她的出身背景,好像她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没有父母兄姊,没有旁支,他从来没听过方霞歌提到家庭。
他忍不住恶毒的猜测,方霞歌说不定是孤儿?
“妳真的喜欢我吗?”吴明镜逼问,“我弟的女朋友都巴不得赶快结婚,人家连床都滚了几百次,认识头一个月就同居了!我们已经交往这么久……”他说到后来简直气急败坏,“妳不喜欢我,所以才不让我插进去吗?”
这话问得太直白了,方霞歌满脸通红。
但她犹豫半晌,却没有正面回答。“我觉得,如果我们要在一起,应该要完全做好准备。你看,我们连经济基础都没有……”什么都没有,却要建立家庭,岂不是很没有安全感?
在这之前,她觉得滚床单太危险了,她一点也不想惹出一条人命。
另一方面,吴明镜一直都喜欢动手动脚,但不知道是因为经验不足,还是太猴急,总是很粗暴,就算是亲吻抚模,都弄得她很痛。
一想到要进行最后的情事,她都觉得头皮发麻。
畏惧之下,她认为应该要谨慎一点,她想要确定自己有承担的能力──除了人命之外,要把自己交出去,她也在犹豫吴明镜是不是一个正确的对象。
没错,身为男友,未来的丈夫,吴明镜也要有承担的能力。
但他们交往了这么久,其实她隐约的意识到,也许她的男友并不是那个正确的,可以托付信任的人;所以她犹豫,她困惑,她迟迟不敢再进一步。
而方霞歌这样怀疑的反应,当然不是吴明镜要的。
他们是男女朋友,都交往三年了,滚床、结婚,理所当然,她却推推拖拖,这不是摆架子拿乔吗?矫情的女人!
于是在最后一次大吵后,吴明镜掉头离去。
方霞歌疲惫茫然,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犹豫不安。
但她没想过要分手。她觉得,她还是喜欢她的男朋友──也或许是习惯──她决定维持现状。
方霞歌想着,她来接机,讨好男朋友,然后他们就会和好。
十点十二分。
在观景盆栽外,突然闪现一个熟悉的身影。
不意间发现了那个人的方霞歌有点迷惑。她看看手表,时间还早啊!
一边讶异着,她又忍不住觉得欢喜──男朋友提早回来了!
还好她在这儿,可以迎接他!
抱怨她太过忙碌的男友,一定会喜欢这个甜蜜惊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