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日后,厉宇书的伤方养好些,辛蕊命人送他们出府。
为此蓝又姗哀怨了数日,开口闭口便是没想过辛蕊真这么狠,这么不讲义气。
“女人的友情值多少钱?我见过多少女人,为了一个男人就翻脸,更何况你与辛蕊交情又不深,她就算再有能力,也没必要无止尽的帮你。”厉宇书见不惯她如此天真,当下泼了她满脸冰水。毕竟她该是见过世面,知道人心现实的年纪,不应再抱有他人应该慷慨相助的心态。
蓝又姗扁着嘴,气呼呼的说“你干嘛把女人说得这么差,我们也是很讲义气的好不好。”
“也只有你这个傻瓜,才会说什么义气。这世上无论是什么样的人,多是互相利用罢了,人心既现实也贪婪,谁愿意无偿助人?”
“你见过的奸商比我多,算计过的局也比我多,那是你们大老板的世界,我们小老百姓才没像你们这么势利眼。”
厉宇书闻言只觉头疼。这女人心态如此单纯,怎有办法独当一面?如果他在这里的日子全要靠她,恐怕真要活活饿死。
辛蕊给的店铺是在皇城最热闹的地段,前有一排酒楼饭馆,后头是聚集各种散贩小铺的集市。
看得出来泽兰王朝正处于太平盛世,各式建设也不马虎,街巷规划得井然有序,四通八达,虽然交通工具多是些未知的异兽,某些建物的外观设计也超乎她对古代的认知,但大致而言,这里的文明还不算太落后。
“这铺子本就记在大人的名下,过去皆有老仆代为打理,蓝主子不必担心这里住不得人。”杜若见她好奇地张望店铺里外,不禁温柔笑道。
“我不担心这个,倒是比较害怕接下来的日子。”蓝又姗苦恼地蹙紧秀眉。
“蓝主子不必担心,杜若会陪着你一起。”杜若笑如春风拂面。
蓝又珊一怔。不管见这笑容多少次,她依然忍不住心跳加快,双颊泛红。
这么美的男人,真是不可思议……
“蓝又姗,你过来。”
身后猛地传来男人低沉的命令,她浑身一僵,莫名有种红杏出墙,被当场抓奸的心虚错觉。
转过身,对上厉宇书极臭的俊脸——幸好与邦娇那一场架,没让他破相毁容。虽然他内伤尚未痊愈,不过已恢复往日的俊美。
他的俊美与杜若分属两种;前者是阳刚细致,后者是阴柔细腻,两人齐站一起,那画面美好得让她腐女魂大起。
“怎么了?”她端着小秘书一贯谄媚的笑靠去。在原来世界是大总裁,到这儿成了大爷,不管是何者,都一样难伺候。切!
“接受那个娘娘腔跟着我们,是迫不得已的决定,我不允许你跟他走得太近。”厉宇书横了那方的杜若一眼,后者对他扬起了一抹挑衅的淡笑。
“你……吃醋啦?”蓝又姗美滋滋地问。
妒意遭点破,厉宇书心中赧怒,表面上却故作若无其事的冷冷回道,“醋你个头。你脑子怎么这么简单,就没想过,他是辛蕊派来监视我们行动的。”
“这怎么可能!”蓝又姗下意识反驳。“蕊蕊虽然不讲义气,但也不可能这样。况且她派人监视我们做什么?”
“她是那个老女人的人,你怎知道她究竟是敌是友?帮过你几次的人,不见得就是你的朋友,也有可能在暗处算计着什么,只是还没出手罢了。”
“蕊蕊才不是那种人。”蓝又珊坚持己见。“谁像你们这种奸来奸去的总裁,成天都在防备别人、算计别人。这里又不是台湾,也没有那种商场,人家蕊蕊是当官的,才没这种闲空算计我们。”
厉宇书怒了,“你这个笨蛋!”
她这么容易相信人,不管到哪儿都会被吃得连骨头都不剩,人心若真如她所想的那样单纯,世上也不需要法治防范人性。
“你才是笨蛋。”蓝又姗重哼一声,当场顶了回去。
“蓝又姗,你——”厉宇书逼自己深呼吸,将怒气吞回。以他的身分,不该跟这样没见过世面的小秘书呕气,根本是自找罪受。
“我怎么样?”她叉腰再哼。
厉宇书恼极。“好,你不信我也无所谓,那现在我倒想看看,这么讲义气又相信人性,又不奸诈的你,打算怎么养活三个人?”
蓝又姗自信满满地挺起胸口。“做生意讲求的是诚信,再加上一点运气,当然最重要的,还有良心。只要具备这三要素,我相信我一定可以养活这个家。”
厉宇书挑唇,笑得风凉地说“好,那我就什么也不管,放手让你自由发挥。”她要是能成功,回台湾后他就将总裁之位拱手让她!
蓝又姗羞恼,“你什么态度嘛!一副想看我失败的嘴脸。哼,虽然在台湾你是总裁,你很威风、很了不得,不过呢,在这里是女人当家,你再厉害也没有用武之地。”
“那我就专心当我的男宠,让你好好当家作主。”厉宇书冷笑。
“好!”女人在这儿可威风了,她才不怕!
不出两个月,某人苦吞当家首记败仗,将辛蕊给的银子白白花了一半,惨赔一笔巨款。
原因是这样的——
在熟悉了当地人的习性之后,蓝又姗每天睁开眼便是上酒楼茶馆,发挥她小秘书的本事,努力与当地人混熟,从中建立人脉,再透过这些人的讯息传递,打听目前在皇城哪样生意前景最被看好,皇城人又最爱哪些吃喝玩乐。
透过这些小道消息,外加她自己入微的观察,她也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皇城里的生意无关大小,出来抛头露面的绝对是女人,那些干苦活的全是男人。
在这儿当真是女人才有说话的份儿,她还亲眼见过男仆被女主子当街打趴在地,男仆哭着求主子别将他转卖。
男人的尊严在这里,比女人养的猫狗还不如啊!
泽兰女子若是真想成婚,也多是找有身家名望的男子,婚后若是生女,便会亲自带大,培养女儿成为家业继承者,如是生男,便会交给丈夫或底下的男宠去养,儿子长大后,只能从旁辅佐姊妹,或是听从姊妹的指派,多是当个管事之类的,待到可婚嫁的年纪,就等着其它女子上门说媒。
弄懂了泽兰人的婚姻规矩,蓝又姗脑筋动得极快——既然这里的生杀大权都操之在女,那么做女人的生意包准不会错。
于是透过关系人介绍,她找上了皇城里懂得制作胭脂香粉的技术工,谈好了条件后,小便华丽丽的进了一批货,开卖当日还找来了辛蕊这位宰相大人站场,只差没搞个剪彩。
“这里的女人比男人还剽悍,根本无心打扮,你卖胭脂香粉根本是自找死路。”筹备期间,厉宇书从头到尾只说了这句话。
蓝又姗嗤之以鼻的回顶,“女人再强悍,终究还是女人,还是喜欢把自己打扮得美美的。我还听说过有人穿越到古代,靠着卖胭脂香粉成功翻身致富的呢。”
“有人穿越到古代?还靠卖胭脂香粉翻身?你在哪儿听到的?电视连续剧吗?”厉宇书讽笑。
“就、就我看小说写的啊!”她的气势默默虚了几分。
“什么小说?作者是谁?”
“……是爱情小说,作者你不认识,我记得好像叫乔什么宁的。”
秘书放假时,最常实施糜烂放纵计划,买份批萨炸鸡搭配漫画小说,便能宅在家整个周末。
厉宇书极为调侃的提高音量,嗤笑问“爱情小说?你都几岁了,也进社会看人脸色了,还这么梦幻?你当初到底是怎么考进秘书室的?”
“其实女人不管到哪个年纪,对爱情的憧憬与梦幻都差不多,是男人让女人太幻灭,才会每到一个年纪,不断下修对爱情的标准。”
“看来你不适合当秘书,倒比较适合当爱情大师。”他讪笑。
“你就尽管笑吧!”她努嘴。“等我赚到了钱,你这个总裁也只能吃我的软饭,哼!”
结果,一个月后,她批来的那些胭脂香粉,原封不动的摆在柜上。
原来,泽兰女子平日本就少用胭脂香粉,如果真要用,也多由家中的男宠代为调制,否则养男宠何用?
蓝又姗错估情势,彻底惨赔。
“混蛋……呜呜……那乔什么写的小说根本就不靠谱!那书里说什么女人不管在哪个朝代时空都一样爱美,说什么女人的钱最好赚,胡说八道!”
确认胭脂生意正式收场的那一天,蓝又姗哭得淅沥哗啦,厉宇书也没安慰半句,只是将她抓过来,帮她擦了擦眼泪,再补上几句风凉话。
倒是杜若温柔极了,细心安慰她,还帮她弄来了饭菜与酒。不过后来饭菜是吃了,那壶热酒却被脸色极臭的厉宇书喝得精光。
笨蛋最可贵的,就是永远打不倒。数日后,蓝又姗又重新振作,这回她不顾厉宇书的反对,出门在外都带着杜若。
她猜,一定是因为她在外掌握信息时,没个泽兰人在身边,才会导致这次的失败。
“你这样带着他,是让大家都知道,那娘娘腔是你的男人?”厉宇书怒极了,当下扯着她耳朵痛训一顿。
实在没辙,为了考虑到某人的醋意,她只好将两个男人都带在身边。
这回她学乖了,在皇城里的酒楼饭馆流连了数日后,镇日跟那些泽兰的女汉子,或是投资有道的女老板厮混,她总算悟透了一个理。
民以食为天。
不管泽兰女人再如何强焊、如何财大势大,她们终归是人,总是要吃饭的。
于是她开始调查归纳泽兰人的饮食习惯,慢慢推敲出,泽兰王朝各种新奇古怪的食物都有,她在调查之际也尝遍了各种泽兰菜。
在一番整理之后,她终于想到要做什么生意。
“甜糕?”厉宇书一听她宣布,冷笑更盛。
“不是甜糕,是精致的糕饼点心。”蓝又珊振振有词地发表心得,“我记得某一本小说的女主角,被她良心被狗啃的老公逼离婚之后,她穿越到古代,然后又靠着卖糕点翻身——
厉宇书冷冷地插嘴,“该不会又是那乔什么写的小说?”
蓝又姗心虚了下,故意避开这话题,兀自继续说“反正啊,不管男人女人,大家正餐过后都会嘴馋,想吃点甜的什么的,这就是商机啊!”
“好一个这就是商机。”厉宇书嘲讽的挑唇。
“蓝主子英明。”对于她的每个决定,杜若不曾过问或给予太多意见。
“所以,我已经雇用了几个厨艺了得的男仆,到时候我们一同来研究开发。”
“全听蓝主子的吩咐,杜若必定全力以赴。”杜若温柔一笑。
蓝又姗热泪盈眶,双手紧搭在杜若肩上。“还是杜若最好了,只有你最支持我,等我赚到钱,一定让你吃香喝辣。”
厉宇书哼笑,一桶加冰的冷水当面泼来。“吃香喝辣?我看到时候我们都要等着吃土。”
蓝又姗眯眼凝瞪,宛若怨灵恨恨地说你给我等着瞧,等我赚到钱,你就是被女人包养的吃软饭总裁!我呸!”